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新形势下农业科研单位育种竞争力提升的探索与实践——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为例

摘要:分析了在国家实施种业新政和深化种业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农业科研单位面临的新的挑战和机遇,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为例,研究提出了科研单位育种竞争力提升的路径与对策,包括将商业化育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积极提升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能力和挖掘在非主要农作物育种领域的研发潜力等。
关键词:种业新政;商业化育种;基础性研究;育种竞争力2011年4月,被业内称之为种业新政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正式出台,确立了农作物种业作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地位,提出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
201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发布,强调深化种业体制改革,突出以企业为主体,推动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向企业流动,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1-2]。
国家对现代农作物育种体系进行战略布局,对科研育种的功能主体新形势下农业科研单位育种竞争力提升的探索与实践——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为例周明月 刘 钦 孙洪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南京210014)基金项目:2012年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探索性研究项目[CX(12)5094]通信作者:孙洪武假冒伪劣种子的违法行为,有效的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积极维护农户的权益。
3.4 企业要加强核心竞争力,提高服务意识 随着农户商品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增强,选购玉米种子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产品的价格和质量,还要综合考虑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等客户需求。
未来种子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企业之间的竞争。
企业自身一方面要加强科研创新,提高品种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服务意识,积极满足农户的合理要求。
对待品种在种植过程中的问题,企业要积极处理,找明原因,积极维护农户的权益,树立在农户中的信誉。
总之,在市场经济大潮下,我国的玉米种子产业想要获得质变性的发展,必须要打破固有的传统模式,减少行政干预,增加市场调节,加快品种创新,增强品种保护,净化市场环境,重塑品牌形象。
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育中心模式研究——以南京农业大学与江苏省农科院的合作为例

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育中心模式研究——以南京农业大学与江苏省农科院的合作为例作者:董维春,刘晓光,宋力沁,詹群来源:《研究生教育研究》 2014年第2期董维春,刘晓光,宋力沁,詹群(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210095)摘要: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是发挥双方资源优势,促进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深度融合的有效举措。
本文根据对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农科院研究生教育中心的调查,分析其建设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提供组织和制度借鉴。
关健词: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研究生教育中心中图分类号: G643文献标识码: A收稿日期:2013-07-05作者简介:董维春(1964—),男,江苏兴化人,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助理,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教授.刘晓光(1980—),男,河南项城人,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宋力沁(1975—),女,江西南昌人,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詹群(1989—),女,湖北黄冈人,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基金项目:2011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体制机制研究”(编号:2011ZDIXM030)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主要阵地。
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近年来逐步扩大,学位结构日趋多样,全日制专业学位等应用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也迅速发展。
以高校为主体的传统培养模式,在新形势下面临教育资源短缺、培养目标不适应社会需求、课程与教学手段落后等诸多问题,研究生培养质量受到来自各方的质疑。
与此同时,中国科学院、各省市各行业科学研究院等机构经过多轮体制改革调整,资源优化程度逐步提高,在内外部环境的综合作用下,建立在科学研究基本职能基础上的人才培养工作日渐增多。
通过组织和管理创新有效发挥高校与科研机构的优势,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探索新形势下研究生培养模式的任务日趋紧迫。
农业科研基地选址与规划的实践与思考——以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为例

文献标识码:A
“民以食为先,国以农为本”,农业是我国经济发
DOI:10.16849/KI.ISSN1001-8611.2021.01.014
樊川基地的建设,就建设初期做好基地的功能定位、
展、社会稳定的基础,而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科研
选址以及总体规划进行探讨,以期为即将面临新基
单位的科技创新。众所周知,农业科研单位一般都
等条件 [5] 。樊川基地所在地扬州市江都区系长江流
域稻麦两熟地区,光、热、水、土等自然条件较好,是
种实验室、小麦控肥及病害鉴定设施、水稻光敏低温
全国稻麦种植高产区;樊川基地土壤为沙壤土类型,
及病害鉴定设施等。由于该基地功能定位和建设标
土质和地力条件能满足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
准较高,且各种配套设施齐全,学术研究水平较高,
[4]
领域的研究;溧水基地定位为植物科学基地 ,建有
高标准的稻麦油、设施蔬菜、果树试验田及其配套设
主城区车程在 1 小时内,方便城区的职工上下班,且
均离镇区距离近,基地生活便利。
施,主要从事以粮油作物、蔬菜、果树等为主的研究
2.2
和成果展示。
条件的影响较大,基地宜选择在光、温、水、气、土均
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万福基地占地
和基地运行能否顺利的关键 [5] ,基地的选址应考虑以
科技创新、产业带动、示范推广、科普教育、观光旅游
[3]
下几个因素。
等方面 。但由于研究内容涉及农、牧、副业中的多
2.1
个领域,因此,基地的功能定位比较复杂,可以根据
近、交通便捷的地方。一是减少基地的运行成本 [6] ;
单位的实际情况建设一个覆盖整个研究领域的综合
Abstract: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research base is an important place and platform for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research units to carry out
农业科研院所人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交流探讨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3年第4期农业科研院所人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石 峰(辽宁省沙地治理与利用研究所,辽宁阜新 123000)摘要:我国农业科研院所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而农业科研人才是农业科研院所的核心资源。
农业科研人才在管理上存在市级及以下院所引进人才困难、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激励措施等问题,通过争取政策、改善人才结构、增加激励措施等办法,促进人才管理的合理性。
关键词:农业科研院所;人才管理;对策0 引言国家的发展、科技的进步都离不开人才,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国家未来的科技实力和国际地位。
我国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相对集中的地方,拥有巨大的人才优势。
尤其国家属、省属科研院所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核心机构,在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
自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对科技创新日益重视,科研经费投入的金额不断提高。
各级农业科研院所也开始大规模地引进人才,使得农业科研院所形成了一支基础学历高、年龄结构相对年轻、自身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
农业科研院所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主要支柱力量,在我国农业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
具有专业农业知识的科研人才是农业科研院所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农业科研院所要想发展进步,就应该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人才管理已成为制约农业科研院所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
本文对农业科研院所人才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应对策[2]。
1 农业科研院所人才管理存在的问题1.1 市级及以下的农业科研院所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强农业科学研究是一项非常艰苦的工作,工作的地点一般都是在田间地头,一些实验的基地还坐落在非常偏僻的农村。
这使得除了广东、浙江、江苏等经济非常发达的省份外,其他省的非省会城市的农业科研院所,在人才引进上存在一些困难。
如“985”、“211”之类的大学研究生因为工资待遇、生活环境、教育质量相对大城市低,不愿意来工作生活。
农业科研单位建设项目目标管理探讨

随 着 国 家对 农 业 科 学 研 究 重视 程 度 的不 断 加 深 , 对 农业科 研单 位基本 建设 投资力 度也 在不 断加 大 。 农 业 科 研 单 位 如 何 对 建 设 项 目进 行 科 学 高 效 管 理 , 使 其 更 好 地 为农 业 科 研 服 务 ,促 进 科 研 多 出成 果 、 早
能 满 足 农 业 科 研 特 殊 需 要 的 问题 进 行 修 改 ,完 善 设 计, 为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目标 控 制 迈 出坚 实 的一 步 。
问题 。建设项 目管理工作 的重中之重是实施阶段的 目 标 管理 即投 资 目标 、 度 目标 、 量 目标 的 控 制管 理 , 进 质
12 建 设 项 目工 程设 计 质 量 控 制 工 程 设 计 的技 术 .
材料 , 设 方 可 随机 抽 样 委 托 国 家认 证 的专 业 机构 进 建 行 检测 ,以确 保 材 料 质量 。验 收 发 现 不合 格 材 料 , 应 按 不合 格 处 理 程 序 执 行 。另 外 , 对进 场 材 料 的储 存 保 管不容忽视 , 甲方 应 对 材 料保 管 程 序 进 行 监 督 , 明确
行 管理 以达到 既 定 目标 , 主要 包括 以下 几个 方 面 :
购 , 质 量控 制 的关 键 环节 。作 为 项 目建 设 单 位 参 与 是
材 料 采 购 , 督 材 料 设 备 质量 是 工 程 质 量控 制 的有 效 监
1 质 量 目标 控 制
11 建设 项 目参 与 方 资 质 的 控 制 . 项 目建 员 必须 认 真 思 考 的
验 的 设计 单 位 。在 方 案 阶段 和 施 工 图 审 图 阶段 , 由 应
农业科研项目实施管理的难点与对策分析

中圈分类号 : 1 G3 1 文献标识码 : A
养成 的“ 省吃俭用 ” 习惯 , 导致科 研人员在项 目执行过 农业科研计划项 目的实施管理是农业科研计划项 程中一味节省开支 ,增加经费积累,不愿添置实验仪 目管理的重要环节 , 它指科研项 目立项( 即签订合 同 ) 器 ,这与当前科研项 目管理 中专款专用 的要求严重不 到结题验收这~阶段的管理 , 又称中期管理。 实施管理 符 , 在项 目结题审计 中难 以过关 , 某些项 目负责人甚至 的基本任务就是动用有效 的管理手段和方法 ,组织科 将项 目经费挪作他用 , 造成项 目运行 困难 , 最终不得不 研计划实施 , 并对实施系统进行有效 的监督 、 控制和调 终止执行 , 不但造成 国家经费的浪费, 而且影响到科研 节, 保证科研工作按计划进行。 单位 的信誉。 32 项目渠道多 。不同渠道项 目管理要求差异较大 。 . 2 农业科项 目实施管理的重要性 给管理带来难度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 加强科研项 目的实施管理尤为重要 。若轻视这一 的研究与开发 目前 已成为我国政府公共财政支 出的重 环节 , 无论选题立项多么成功 , 课题多么具有必要性 、 要方面, 科技投入随着 G P水平的不断提高而相应增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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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第2 5 期 20 06年 4 月
文章编号 :0 1 8 1 (0 6 0 — 0 5 0 10 — 6 12 0 )2 0 4 — 3
农业科技管理
Ma a e n fA c l rlS in e a d T c n lg n g me to ut a ce c n e h ooy u
农林类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包干制问题探讨

陈 ?.农林类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包干制问题探讨[J].江苏农业科学,2023,51(12):249-254.doi:10.15889/j.issn.1002-1302.2023.12.034农林类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包干制问题探讨陈 ?(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江苏南京210037) 摘要:农林类高等院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使命,对推行“包干制”管理模式起到关键作用。
随着我国农林类高等院校科研经费数的逐年增长,为了更加科学、高效地服务科研工作,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表明国家对探索未知科学研究规律的尊重和重视基础研究科研创新的决心。
近年来,随着国家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的改革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配套措施的不及时、不到位,使得“包干制”项目经费管理的落实较缓慢。
农林类高校作为大农口基础研究的主阵地,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实施有利于促进高校的科技创新,有益于完善高校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但显然也会给现行的预算制项目管理模式带来不小的挑战。
在分析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内容和意义的基础上,对农林类高等院校包干制经费管理试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些管理工作建议,以期为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实施管理提供参考,进而促进农林类高校科研工作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科研经费;包干制;科研管理;农林类高等院校;经费管理 中图分类号:G3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1302(2023)12-0249-05收稿日期:2022-07-22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编号:2021SJA0120)。
作者简介:陈 ?(1988—),女,江苏南京人,硕士,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统计等科技管理工作。
E-mail:chenzhekjc@njfu.edu.cn。
在“放管服”背景下,农林类高等院校作为大农口基础科学研究与创新的主力军,积极推进科研经费改革对提升我国科学研究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0.19•【文号】农办科[2009]63号•【施行日期】2009.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科〔2009〕63号)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为规范和加强我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6〕288号)及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财政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6〕288号),为规范和加强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实施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安排的由农业部所属科研机构承担的研究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支持对象为农业部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三院)所属的非营利科研机构(含院本级,以下简称研究所)。
第四条项目重点支持研究所开展符合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
具体包括:(一)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研究所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研究。
(二)瞄准世界农业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创新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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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项目管理提升
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号)、江苏省《关于深
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
号)以及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科研
经费和项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苏科计发〔〕号)等文
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横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横向项目”)
是指以市场委托方式从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取得的非政
府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包括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
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与成果转让等。由政府
有关部门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要求院开具税
务发票的科研项目,属于横向项目。
第三条 横向项目按照合同制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
责制。科研人员承担的横向项目在业绩考核、岗位聘用、职
称评定活动中与相应纵向项目同等对待,具体认定如下:
单个项目到账经费万元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账万元
及以上等同于一项国家级项目;单个项目到账经费万元及以
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账万元及以上等同于一项省部级项目;单
个项目到账经费万元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账万元及以上
等同于一项市级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由科研管理部门、财务
管理部门认定。
第四条 横向项目应坚持诚信、互利、公正、自愿的原
则,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得损害院声誉和利益。
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经济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进入技术市
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五条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横向项目的管理与审批,未
经审批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的
名义对外承接横向项目。
第六条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横向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与
会计核算,及时办理经费入账和收支核算工作,指导项目负
责人按照合同和相关法规使用经费。
第七条 研究所(中心)是横向项目的业务管理单位。
横向合同签订前,研究所(中心)应对合同条款逐条审定,
重点对技术条款、经费支付及使用条款、验收要求、知识产
权权属以及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进行核查。研究所(中
心)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横向项目的
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督促项目负责人遵守有关规定,按照合
同的约定开展研究工作,承担项目具体管理和经费监管责
任。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应为院在岗职工,是横向项目具体
实施的第一负责人,对横向项目的争取、实施、经费支出、
结题验收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环节与过程承担全部责任。项目
负责人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维护院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院有关文件,开展科学研究并规范使用经费,仔细履
行合同。
第九条 横向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草拟合同文本。涉及境外自然人、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各类合同,须提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中、
外文合同文本。
(二)研究所(中心)负责对合同进行初审。初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项目组成员是否具
备完成项目的条件和能力;本单位是否可提供项目实施所需
场地、设备及人员等条件;外协科研事项是否必要且可行;
项目成果归属和权益分配是否合理等。
(三)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复核审查。复核审查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完
整;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结
题方式是否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是否合理;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办法、管辖约定是否清晰等。
第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委托方共同约
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合同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十一条 项目经费较少的科研团队,鼓励将横向项目
经费用在科研上。合同涉及院科技成果转化时,应符合院成
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合同中原则上不得约定使用院其他无形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在产品、产品包装或广告等中出现“江苏省
农业科学院监制、研制”、“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专利、科研产品”
等内容,以及使用院名、院标识和主要建筑物图形等。
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总数为对方所需份数外加院所需三
份(项目负责人、研究所(中心)、科研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科研管理部门对存档合同及项目信息保密,非经项目负责人
同意,一律不准借阅或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