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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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资金管理制度(五篇)

某集团资金管理制度(五篇)

某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有效控制资金支出,加速资金周转,防范财务风险,规范资金支付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或本票有价证券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各子公司、项目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与指引。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第五条经办部门对经办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第六条财务部根据公司的政策、流程、标准进行审核:经办业务是否符合公司政策,支付单据所附发票的合法性,资金支付方式的合理性,经济合同的有效性,支付金额是否在预算额度,支付金额是否符合政策标准,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第三章资金支付及审批程序第七条常规款项支付,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及税金支付,零星的、不确定的临时发生的费用及员工借支等常规款项。

第八条常规款项的资金支付及审批流程1、支付申请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支付资金时,必须提供注明款项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收款人、银行账号等内容的支付申请和支付报销依据。

2、支付审批流程2.1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单据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及所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字。

2.2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支付款项并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单据,应当拒绝批准。

2.3业务部门签完字后应交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根据其职责、权限和公司的政策、标准、流程,进行审核。

2.4财务审核无误后,支付单据应交由董事长审批或董事长授权人。

各子公司可根据董事长签字执行的授权/分权表执行。

3、支付复核财务部资金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核批准后的资金支付业务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如下:3.1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3.2付款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报销单据是否真实、合法、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____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部门1. 公司设专门负责资金管理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 财务管理部门定期审核公司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3. 财务管理部门要确保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资金调度1. 公司在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的基础上,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资金调度,但需提前报请财务管理部门审批。

2. 资金调度需经过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做好相应记录,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控。

3. 资金调度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保证员工工资发放和供应商结算等基本支出。

第四章资金监管1. 公司资金必须由专门账户进行管理,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或其他用途。

2. 财务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公司资金账户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3. 财务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资金进出情况,对异常资金流向要及时报告,并调查处理。

第五章财务报表1. 公司应每月定期制作财务报表,包括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2.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得虚假。

3. 财务报表应及时向管理层和股东公开,确保公司经营情况透明。

第六章资金使用1. 公司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使用,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

2. 临时资金需求应提前向财务管理部门报备,并经过审批后使用。

3. 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高风险的投资活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

第七章资金回笼1. 公司应及时收回应收账款,确保资金回笼顺利。

2. 公司应合理控制库存量,避免造成资金困难。

3. 公司应定期清理存货,以节约资金占用。

第八章外部融资1. 公司如需外部融资,需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并提供详细的融资计划。

2. 外部融资需谨慎选择融资对象和方式,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 外部融资后,财务管理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和偿还计划,保证按期还款。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工作,监督各成员单位资金管理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条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第三条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总体规划,制定本单位的资金收支计划,并及时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

第四条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资金收支情况,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汇报和分析。

第五条各成员单位应当加强对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资金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资金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

第三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一条集团公司应当根据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资金预算,按照预算控制资金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条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集团公司资金预算,制定本单位的资金预算,并按照预算控制资金支出。

第三条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资金预算的规定,严格控制资金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得超预算或挪用资金。

第四章账户管理第一条集团公司应当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开立必要的银行账户,并建立账户管理制度,确保账户安全、准确和及时管理。

第二条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自身资金管理需要,开立必要的银行账户,并按照账户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条各成员单位应当对银行账户进行定期核对和对账,及时发现和纠正账户异常情况。

第五章现金管理第一条集团公司应当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制定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的收付、保管和使用。

第二条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的收付和使用,确保现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三条各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保管制度,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性,并定期进行现金盘点和核对。

第六章银行存款管理第一条集团公司应当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制定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规范银行存款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规定,合理安排银行存款,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资金管理原则包括合理运作、规范管理、风险控制、高效利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制定资金管理目标和方针,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预测,编制相应的资金预算。

第六条资金预算应包括营运资金、投资资金和筹资资金三个方面。

第七条资金预算制定应考虑公司的经营规模、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因素。

第八条资金预算审批应由公司决策层统一负责,并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审查。

第九条资金预算执行应实时监控,并及时调整预算指标,保持合理的资金运作。

第十条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三章资金调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资金需求和优先级,制定资金调拨计划。

第十二条资金调拨计划应明确资金来源、用途、金额和期限等要素。

第十三条资金调拨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报公司决策层审批。

第十四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应监控资金流向,确保按照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金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承受能力和控制策略。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调整资金运作策略。

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合作伙伴的信用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五章资金利用效率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流动,避免资金闲置和短缺。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降低资金成本,寻求融资成本的最优解。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提高资金回报率,优化投资组合。

第六章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3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3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资金管理活动,包括资金的收付、使用、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

第二章资金的收付第四条公司资金的收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第五条资金的收付由财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的授权程序进行。

第六条公司内部的款项收付必须经过核对和认真审查,确保款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资金的使用第七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业务需要,并经过合理的预算和审批程序。

第八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财务政策和风险管理要求。

第九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制度和规定执行,禁止私自挪用或私设账户。

第十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在使用资金时,应注重节约和效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四章资金的监督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制度,实施全程监控和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内部和外部审计的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和内部控制的相应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自觉接受资金监督,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运行。

第五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资金的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层的审批和公告。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一、财务管理1.1 每月初,财务部门将进行月度财务预算编制,并提交给公司管理层审批。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3篇)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3篇)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资金管理原则第一条资金管理是指所有与资金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关系管理、银行帐户及存款、银行付款、对外融资、内部存贷、内部项目资金往来、外汇等。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金管理政策,制订、监督、解释及修改本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实行资金计划管理,通过编制和执行各项资金计划(包括月度资金计划和周资金申请等),对融资、付款等各项资金活动进行有序安排以控制资金成本。

第四条由集团财务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和统一支付。

各子公司财务部根据集团财务部要求对本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油站资金和收款工作进行管理。

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缴存公司的银行帐户,公司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坐支公司现金或有价票卡。

第五条公司对外融资、担保、抵押等资金业务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上述活动。

第二章银行帐户和资金集中管理第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单位银行帐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申请购买、保管支票等银行支付票据,申请开通和使用网银等,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按照公司资金政策办理。

公司的会计账户设置应一一对应各银行账户,公司会计应每月出具银行余额调节表以监控银行未达账项。

第七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原则上为法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副总经理私章,特殊情况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的使用遵循公司相关印章管理流程,副总经理私章由副总经理本人保管。

第八条公司的银行账户按照账户性质和用途分为基本户(支付和报销专用)、收入户(收入专用)、税务专户(税务和扣款专用)、资金池专户(资金池调拨专用)、贷款专户(贷款放款及还款专用)、其他专户(根据具体业务设置)。

第九条该帐户。

第十条集团下属子公司设立一级收入帐户,子公司及其下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集团设立一级收入帐户,集团及所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时归集至第1页,共4页部及时归集至该帐户。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的资金管理,并有效保障集团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单位和人员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集团资金管理应遵循稳健、安全、高效、合规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资金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集团内部各单位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集团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第二章资金流程管理第六条集团内部设立资金流程管理机制,包括资金的获取、运用、监督和审计。

第七条资金的获取包括内部和外部获取。

内部获取主要指的是各个单位自身的盈利和资金调度,外部获取主要指的是贷款、发行债券等融资渠道。

第八条资金的运用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得挪用和滥用资金。

各单位应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

第九条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应采取多种手段,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监督部门应及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查,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流向进行审计。

第十条集团内部不同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应明确记录,定期进行结算和对账。

不得出现资金挪用、违规占用等行为。

第三章资金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集团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范风险、预防损失等内容。

第十二条资金安全管理应实行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对于因管理不善和违规操作导致的资金损失应采取相应的追责措施。

第十三条集团内部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包括资金管理风险、市场风险等方面,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排查。

第十四条集团内部应建立紧急资金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和资金风险。

第四章资金投资管理第十五条集团内部对于闲置资金应进行合理投资,以达到增值和保值的目的。

第十六条集团内部应制定资金投资标准和投资范围,只有符合标准的投资项目才能进行投资。

第十七条集团内部的资金投资应建立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包括投资部门、投资委员会等,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和决策。

第十八条集团内部的资金投资应实行风险控制和收益评估,确保投资安全和合理。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有效保障各子公司的资金安全和效益,提高资金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为本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执行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协助集团财务部门完成资金集中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领导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集团公司。

各子公司在遵守本制度的同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对于资金集中管理中的各种疑问和问题,应该及时向集团财务部门反映,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章资金集中管理基本原则第八条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规划、调度和使用资金。

第九条集团公司下属的各子公司必须将自己的闲置资金按照集团公司统一的安排划拨至集团资金账户。

第十条集团公司按照经营需求,统一调度、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根据各个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统一财务规划,确保各子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十二条资金运作应合法、合规,杜绝不良风险的产生。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应完善资金集中决策机制,保障资金运作的合理、透明与公平。

第三章资金划拨管理第十四条各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调度要求,将闲置资金及时划拨至指定的集团账户。

第十五条各子公司在划拨时应填写划拨申请,并经相应领导批准后进行划拨操作。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应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每个季度末进行资金的调度和划拨。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对每笔资金的划拨都要有相应的账务凭证,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四章资金运作管理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应根据各个子公司的资金需求,进行统一财务规划。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的资金运作计划,按照计划对所有资金进行调度和运作。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应加强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运作的合法和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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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职责 (1)第三章资金预算管理 (1)第四章账户管理 (2)第五章现金管理 (3)第六章银行存款管理 (4)第七章网银管理 (4)第八章银行票据业务管理 (5)第九章外汇资金管理 (5)第十章内部结算管理 (6)第十一章融资管理 (7)第十二章担保管理 (7)第十三章资金信息管理 (7)第十四章监督与考核 (8)第十五章附则 (8)集团公司财务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鸿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保证营运、业务资金的需求及资金运用,减少沉淀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使资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责权分明,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资金是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现金等价物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有偿使用”的资金管理原则。

集中管理是指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资金的收入、支出。

统一调度是指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集团各成员单位资金收支计划及集团公司资金总体平衡计划,对资金需求进行总体、时间上平衡,协调集团公司各方面,保证集团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

有偿使用是指集团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资金往来,需要支付资金使用费。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并对集团各单位资金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资金业务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与披露。

第七条集团各成员单位财务负责人是所在单位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资金预算管理第八条集团实行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集团预算管理。

第九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原则:厉行节约、以收定支、留有余地、保证重点。

在资金预算安排上,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优先保证业务开展、重点项目、应纳税款和员工薪酬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非业务性支出,原则上在预算支出总额范围内不能调剂资金。

第十条年度资金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年度资金状况、业务开展情况及对外投资等各项收支预算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年度资金预算应经集团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后,报本单位董事会审批执行。

第十一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将本单位年度资金预算,逐月分解落实,分级负责,积极组织资金的收入,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预算执行,控制资金支出,保持资金总量满足企业经营需要。

第十二条集团各成员单位月度资金预算,经成员单位有权审核人审核后,通过资金预算系统每月1 日之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交本月资金预算,集团公司财务部对成员单位资金预算进行复核与审批。

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用款依据不足、手续不完整以及其预算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不足的,集团公司财务部有权要求其重新编制。

第十三条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确需追加预算外的资金,经本单位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可通过资金预算系统追加预算,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并说明用途,经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财务部应按季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资金收入、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原因,存在不足,从而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第四章账户管理第十五条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规范各成员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撤销行为,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办理资金收支业务的银行。

第十六条银行账户分为基本结算账户、一般结算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

第十七条集团根据资金归集模式,将集团各成员单位银行账户分为支出账户和收入账户。

原则上应将基本账户定义为支出账户,支出账户用于各成员单位对外资金的支付和提现,不作为资金收入账户;将收入专用户或一般结算户定义为收入账户,收入账户用于各成员单位资金的收入和资金归集;其他专用账户一般指纳税专用账户(个别地区有)、各类保证金账户、财政账户、安全押金账户等账户,此类专用账户集团各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但应授权集团公司财务部查询;临时账户必须严格控制。

第十八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经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原则上只能在集团公司确定的银行范围内开立账户,并且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纳入集团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和监控。

第十九条集团各成员单位不得隐藏原有资金账户和未经批准私设账户,不得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资金;确因特殊情况需在规定范围外的银行开设账户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并纳入账户监管体系,此类账户一般不得存放大额资金。

第二十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保管预留银行账户印章(包括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必须分开保管;银行U盾视同印章管理。

第二十一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定期检查账户使用情况,对不需用的账户,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做好账户开销户登记,妥善保管销户资料,并将销户信息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五章现金管理第二十二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库存现金备用金限额,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现金支付一般用于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购买商品等且对方不具备转帐条件的、确需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二十四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应充分利用银行(或支付平台)各项收付款服务,减少现金收支业务,除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外的支付,原则上应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第二十五条各项现金支出,须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禁止任何单位截留现金直接支付,或自财务部借款再转支付给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所有收入、支出必须纳入财务结算,不得自行收入、自行支付现金(坐支现金),资金不得账外循环。

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必须按有关授权审批制度程序履行各级审签手续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第二十七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及时、逐笔记载现金收支金额、时间、来源、用途等项,每个工作日终了,出纳人员应认真清点库存现金,账目要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二十八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严格现金管理,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或私自保管;不准保留帐外公款,私设小金库。

第二十九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库存现金盘点,确保库存现金账实相符。

如发生差错,出纳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查找,在查清情况的基础上,要分别不同性质区别对待,正确处理。

第六章银行存款管理第三十条现金结算范围以外的所有经济业务,必须通过银行或财务公司办理结算。

出纳人员根据银行或财务公司存款收付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录入银行存款日记账,每天核对并打印存款日报表,核对无误后,随有关凭证、单据一并交会计审核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财务人员应根据会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对存款业务进行核算。

第三十一条每月终了,集团各成员单位会计人员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或“财务公司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若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三十二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出纳必须对付款票据与收款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以及汇款的用途、金额等进行核对,检查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核对是否履行各级审签流程,方可办理付款。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有关单据、合同等付款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合规性的审核。

第三十三条各类往来账款应及时、准确地办妥货款结算手续,并登记入账;按月清理各类往来款项、认真核对各类保证金占用情况,对逾期未收的各类应收款项,逾期未解冻保证金等,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有效催收或办理解冻手续。

第七章网银管理第三十四条网上银行支付是指以Bank Internet Web为媒介,将公司以电汇、支票方式改用以网络电子方式进行的支付。

第三十五条网上银行支付开通需经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向银行提出开通申请。

第三十六条网银支付职责出纳根据手续齐全的有效付款凭据,在网上银行中生成网银支付信息。

复核管理员根据付款凭据对出纳网银指令进行复核,复核管理员可以是财务负责人或资金主管。

如复核管理员出差期间可以授权他人进行网上银行审批。

第三十七条网上银行安全管理网银操作员需要妥善保管USB Key 和操作员密码,操作员的网上银行登录密码要定期进行修改。

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将密匙从读卡器中取出,妥善保管。

安装了网上银行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出纳员负责对网银计算机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八章银行票据业务管理第三十八条银行票据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电汇凭证等银行结算凭证。

集团各成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制度》、《票据实施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银行结算凭证的安全完整。

第三十九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加强银行票据和有价证券的管理,成员单位应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有价证券的收付情况、使用情况、背书转让情况、到期获兑情况等,及时、完整地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告,以便集团公司财务部全面、及时掌握全集团的承兑汇票和有价证券持有情况。

第四十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加强空白票据的管理,会计人员认真做好空白票据购入、领用、核销、作废等登记工作,并按月检查核对,严禁集团各成员单位对外出借票据。

第九章外汇资金管理第四十一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外汇资金风险意识,控制外汇头寸,充分利用金融工具降低外汇风险。

第四十二条进行外汇交易时,应对外汇交易产生的汇率风险、外汇信用风险、外汇利率风险及国家风险充分识别、预测,及时把握风险的动态变化情况。

第四十三条针对外汇风险的不同形成原因、风险头寸和结构以及国家外汇政策,选择不同的外汇风险控制方法,趋利避害。

第四十四条选择外汇产品时,产品的期限应与交易及自身资金融通需求相匹配,以更有效控制风险头寸。

第四十五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得办理各类投机性外汇交易。

第十章内部结算管理第四十六条集团公司在内部管理上采取对集团各成员单位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剂、融通运用的模式,通过吸纳集团各成员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第四十七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领导确定各公司的资金占用额及资金占用费用率(即利率)。

第四十八条为便于集团公司财务部掌握资金收支盈余情况,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财务部门组织各公司相关部门按周编制“资金需求表”,“资金需求表”经集团各成员单位领导审批后,交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总集团及各成员单位“资金需求表”,确定每周的资金收支方案交财务总监及集团总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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