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婚假及产假2019年新规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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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假多少天

深圳婚假多少天

深圳婚假多少天结婚是⼈⽣中的⼤喜事,职⼯结婚要享受⼀定时间的婚假,我国各地都有规定,那么深圳婚假多少天,关于深圳婚假包括双休⽇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深圳婚假包括双休⽇吗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深圳婚假多少天现⾏深圳婚假天数规定主要根据国家和⼴东省相关政策执⾏。

根据我国最新计划⽣育法和新⼴东省计划⽣育条例规定,取消了晚婚假。

即2017年深圳市职⼯只享有3天的正常婚假,不能享受10天的晚婚假了。

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12345。

⼆、婚嫁使⽤期限和有效期限【使⽤期限】:企业在给予职⼯婚假时应以结婚证为准。

如果结婚证上的⽇期在⼊职后,公司则应给婚假。

如果员⼯办婚宴时还没领取结婚证,公司有权利拒绝婚假。

⼀般还是不要拒绝为好。

【有效期限】: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假有效期进⾏规定,⼀般公司或单位会根据⾃⼰的规章制度出⼀些相关的守则,有的为领取结婚证三个⽉内休完,有的为半年,有的为⼀年,每⼀个单位制定的有效期限并不是统⼀的。

三、深圳婚假包括双休⽇吗根据国家民法典和劳动法规定,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的时间。

所以如果婚假⽐较长的,会包含周末。

婚假需⼀次性使⽤完。

除了公司有特别照顾外,按照规定,如周五请婚假,则周⼀需回公司上班。

所以建议请婚假时避免这样的请法。

四、深圳婚假⼯资规定根据《深圳市员⼯⼯资⽀付条例》第⼀千零⼀⼗五条规定“员⼯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术假等假期的,⽤⼈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付⼯资.员⼯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的,⽤⼈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本⼈标准⼯资的标准⽀付其假期的⼯资。

可知,员⼯所享受的三天法定婚假是与年休假等假期处于同⼀法定地位的,所以在三天的法定婚假期间,公司应当根据与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全额⽀付其⼯资。

【最新数据】:1、取消晚婚假之前:13天,包含10天晚婚假;2、取消晚婚假之后:3天。

综合上⾯的介绍,根据规定,深圳市职⼯只享有3天的正常婚假。

深圳市劳动者产假规定

深圳市劳动者产假规定

深圳市劳动者产假规定第一篇:深圳市劳动者产假规定深圳市劳动者产假规定一、产假的定义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二、法律规定及政策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广东省政府发布了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该规定第十六条: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统筹地区规定增加生育津贴计发项目及期限的,从其规定。

三、深圳市职工产假天数(1)女职工1.深圳市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2.产前还可以休假15天;3.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5.实行晚育者(23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6.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7.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男职工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四、深圳产假工资规定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婚假、产假及假期的最新规定与出处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婚假、产假及假期的最新规定与出处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婚假、产假及假期的最新规定与出处标题: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婚假、产假及假期最新规定一览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广东省深圳市政府不断对劳动法进行更新和优化,其中包括对婚假、产假及假期的新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2024年深圳市关于婚假、产假及假期的最新规定,并附上相应的法规出处。

一、婚假的最新规定与出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条例》以及《深圳市职工带薪婚假办法》,深圳市员工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享受三天的带薪婚假:1、员工已满十八周岁;2、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3、员工在结婚登记前已连续在深圳工作满一年。

同时,若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可额外享受五天的带薪婚假。

此项规定出自《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产假的最新规定与出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条例》以及《深圳市女职工产假管理规定》,深圳市女员工在生育后可享受产假。

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1、基本产假:98天;2、晚育产假:15天;3、难产产假:15天;4、多胞胎生育产假:15天。

此外,对于男员工,如果其配偶在生产后身体状况需要照顾,也可享受十五天的看护假。

此项规定同样出自《广东省劳动保障条例》和《深圳市女职工产假管理规定》。

三、假期管理的最新规定与出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条例》以及《深圳市职工休假管理办法》,深圳市员工在享受婚假、产假及各类假期时,需遵守以下规定:1、提前申请:员工需在休假前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2、合理使用: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合理安排假期,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3、及时销假:员工在假期结束后,应立即回到岗位,并向人事部门报到销假。

公司也有责任在员工休假期间为其保留工作职位,以确保员工假期结束后能继续工作。

此项规定同样出自《广东省劳动保障条例》和《深圳市职工休假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2024年深圳市关于婚假、产假及假期管理的最新规定。

深圳市各种假期规定及依据

深圳市各种假期规定及依据
2、《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7
加班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一)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5
带薪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累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累计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总结:1、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二)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
(三)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1、《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深圳市企业各种假期规定及依据
序号
名称
假期长度
工资Hale Waihona Puke 付标准相关依据国企
私企
1
婚假
1、经单位批准,酌情给予1-3天婚假。
2、晚婚(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者增加10天。
总结:至少11天。
1、法律没有强制规定法定假。
2、晚婚(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者增加婚假10天。
总结:至少10天。
视同正常出勤
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5条: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第37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

2019年44_“三期”女职工的假期规定(广东适用)

2019年44_“三期”女职工的假期规定(广东适用)

“三期”女职工的假期规定(广东适用)“三期”女职工是指: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

一、产假:(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二)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十四条)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二、晚育假:(一)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二)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三、产前假: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四条)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二)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三)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

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四)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

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五)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5条)四、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2019年深圳婚假产假最新规定

2019年深圳婚假产假最新规定

2019年深圳婚假产假最新规定深圳出台了最新的婚假和产假,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2019年深圳婚假产假最新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婚假产假问题,广东省及深圳市均出台了相关规定,综合各类规定:以后深圳市的晚婚假已被取消,晚育假15天被保留,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都可以享受。

特整理相关政策文件供大家参考:新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9年12月30日,广东省人大表决全票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标志着“全面二孩”政策在广东省落地。

变化亮点如下:1.取消晚婚假,婚假仅3天Old 政策修改前,广东省关于婚假的规定见于《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原《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即广东晚婚执行婚假共13天。

New 新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有关晚婚假的规定,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中关于晚婚增加婚假的规定一并不再执行,即职工结婚无论是否晚婚都只享受婚假3天。

2.一胞最长产假少20天,陪产假多5天Old 政策修改前,广东省关于产假的规定见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原《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三十五日;男方享受十日看护假。

广东婚假国家规定

广东婚假国家规定

广东婚假国家规定概述婚姻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家庭稳定与幸福,婚假作为一种特殊假期,是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广东是中国的经济特区之一,有着独特的优势并面临着特殊的情况。

本文将介绍广东省婚假的国家规定。

国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结婚的,享受3天的婚假。

此外,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还可以享受相应的婚假福利。

具体规定如下:1.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不满10年的,可享受10天的带薪婚假;2.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可享受15天的带薪婚假。

此外,为了防止某些企业利用无聊的理由来降低员工的婚假待遇,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司提出民事诉讼。

广东省规定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公务员法》规定,广东省全体公民和公务员均享有带薪婚假。

具体规定如下:1.在当地工作,连续工作满1个年头,并正式成为本单位职工,享受10天的带薪婚假;2.在省内工作并连续工作满2年,享受15天的带薪婚假;3.在广东省外工作并连续工作满3年的,也可以享受15天的带薪婚假。

在特殊的婚姻情况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婚姻关系的多样性,广东省的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措施,来保护不同群体在婚姻方面的权益。

比如,针对同性伴侣结婚,广东省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并在实践中逐步加强其的实施。

结论在广东省,员工个人的婚姻权益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地方规定,都在婚姻方面为员工的福利提供了充足的保障。

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些福利,以保障我们自身和家庭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深圳市婚假、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天数指引 (1)

深圳市婚假、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天数指引 (1)

深圳市婚假、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天数指引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婚假产假问题,广东省及深圳市均出台了相关规定,综合各类规定:以后深圳市的晚婚假已被取消,晚育假15天被保留,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都可以享受。

特整理相关政策文件供大家参考:新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人大表决全票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标志着“全面二孩”政策在广东省落地。

变化亮点如下:1.取消晚婚假,婚假仅3天Old 政策修改前,广东省关于婚假的规定见于《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原《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即广东晚婚执行婚假共13天。

New 新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有关晚婚假的规定,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中关于晚婚增加婚假的规定一并不再执行,即职工结婚无论是否晚婚都只享受婚假3天。

2.一胞最长产假少20天,陪产假多5天Old政策修改前,广东省关于产假的规定见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原《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三十五日;男方享受十日看护假。

实务中,一胞最长产假:98(基础)+30(难产)+15(晚育)+35(独生)=178天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看护假:10天New新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关于婚育和独生子女父母优待假期的规定,而“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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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7个月的:42天
/govpub/dffg/200606/t20060616_1313.htm
怀孕满7个月的:75天
计划生育手术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9条
第三十九条 本市户籍育龄夫妻或者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纳入实际管理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凭手术证明,由所在单位给予休假,并由现居住地的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广东省深圳市婚假及产假2019年新规与出处
假期
深圳市2019年天数
法律依据
备注
婚假
3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删除晚婚条例,故晚婚假取消
女员工产假
基础产假
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1条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奖励假
80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
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pub/gdrd2012/rdhy/cwhhy/1228/jyjd/201609/t20160929_154392.html
(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zwgk/2012-05/07/content_2131567.htm
/zwgk/2012-05/07/content_2131567.htm
男员工陪产假
15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
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pub/gdrd2012/rdhy/cwhhy/1228/jyjd/201609/t20160929_154392.html
产检时间
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
第十条 (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三天,手术后七天内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并给予不低于二百元的补助;
(二)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七天并给予不低于六百元的补助;
(三)输卵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二十一天并给予不低于六百元的补助;
(四)妊娠十四周以内落实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十五天并给予不低于三百元的补助;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6条
第十六条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006939748/201411/t20141110_554350.html
输卵管结扎:21天
妊娠十四周以内终止妊娠:15天
妊娠十四周(含)以上终止妊娠:42天
备注: 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第几胎,均可享受上述女员工产假及男员工陪产假。
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原则上不享受产假。客户如有其他有利于员工的人性化待遇规定的,按其规定。
(五)妊娠满十四周(含十四周)以上落实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四十二天并给予不低于五百元的补助。
同时施行两种避孕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和补助。
输精管结扎:7天
/rsj/zcfggfxwj/ldgx/ldgxfg/201401/t20140120_2304695.htm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006939748/201612/t20161223_686764.html
难产假
30天
哺乳时间
每天1小时;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7条
第十七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zwgk/2012-05/07/content_2131567.htm
流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的:15-30天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11条
第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多胞胎假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
第十一条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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