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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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中的职责

财政部门中的职责

财政部门中的职责
财政部门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财政收入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并管理国家财政收入的政策,包括征税、税收征收管理、非税收入征管等。

2. 财政支出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国家财政支出的政策,编制预算并进行预算执行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高效。

3. 财政监管与审计:财政部门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4. 财政改革与政策制定: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财政改革的方向和政策,推进财政体制的改革,提出有关财税政策的建议和制定。

5. 财政统计与信息公开:财政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家财政统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财政收支情况和政策信息。

6. 财政合作与对外事务:财政部门参与国际财政合作与交流,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参与国内外经济和金融事务的谈判与协调。

7. 其他职责:财政部门还承担着其他与财政相关的职责,如国库管理、金融监管、债务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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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武汉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武汉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1.统筹编制地方政府财政收支预算。

财政局负责协调各部门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并根据市区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合理的财政安排,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财政支出管理。

财政局负责财政支出的管理,制定相关政策,落实财政支出标准和预算执行。

财政局还要定期对各部门财政支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4.财务管理。

财政局负责编制市级财政会计制度和核算标准,统一财政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财政局还负责开展财政监督,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防范。

5.财政政策研究和规划。

财政局负责研究国家、省市有关财政政策,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的财政政策和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财政局还负责编制财政发展规划和年度财政计划,提出财政建议,推动财政和创新。

6.对外合作与交流。

财政局负责与国内外有关财政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参与国内外财政交流活动,借鉴其他地区的财政管理经验,提升财政工作的专业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7.下属机构设置:-财政综合管理处:负责协调财政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各部门财政工作的执行;负责编制财政年度预算和账务管理;负责财政政策研究和规划。

-财政支出管理处: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管理政策和措施,落实财政支出标准和预算执行;负责对各部门财政支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财务会计处:负责编制市级财务会计制度和核算标准,统一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及时;负责财政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加强财务风险防范。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负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相关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政策和措施,组织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财政与创新处:负责财政和创新工作,推动财政制度和政策的与创新,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以上即是武汉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财政局的工作内容丰富多样,旨在保障地方财政的健康发展,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简要)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简要)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简要)财政局各股室职责(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宣传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接待、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

(一)预算股制定全县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建议和改革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县本级部门预算草案,汇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负责预算收入的衔接和组织工作,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拟订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县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县级预备费,配合有关股室拟定县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承担向县人大报告预算编制结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联络工作,负责整个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的建立和上报。

(三)国库股负责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县级财政性资金账务及银行开户;办理预算资金、非税资金以及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的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县级收入组织协调工作;汇总编制县级及全县财政总决算和县级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四)行政政法股主要任务是: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县级行政基建的归口管理和立项审批;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五)教科文股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额定、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等(六)农财股贯彻财政支农政策;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贯彻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批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县直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事业经费;协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等(七)企业股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参与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以及组建企业集团和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监督归口管理的县级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亏损补贴;负责地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等(八)经济建设股牵头与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组织实施财政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县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国家粮食、基本建设(含国债资金)、国土、环保、副食品风险基金等专项资金及县本级城建资金。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分析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分析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分析在财政局工作,作为一名工作人员,你将承担重要的岗位职责,并需要具备特定的岗位要求。

本文将对财政局工作人员的职责以及所需的能力和素质进行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准备该岗位的工作。

一、岗位职责1.财政预算管理:财政局工作人员需要负责制定和管理财政预算,并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他们需要根据政策指导和经济状况,评估和确定预算分配,以满足政府的财政需求。

2.财政收支监督:工作人员需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流转和使用。

他们需要审批各部门的预算安排,监督项目的费用支出,并及时核查和解决财务问题。

3.财务分析与报告:财政局工作人员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和报告,以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参考。

他们需准确记录和整理财务数据,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编制财务报告和统计报表,以便作出相应决策。

4.税收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和管理,并确保税收的征收和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他们需要与税务部门合作,监督税收的征收和缴纳情况,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和申诉。

5.财政政策研究:财政局工作人员需要研究和分析财政政策的影响和效果,提供政策建议和改进措施。

他们需要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政策,及时调整预算和财政策略,以适应变化的需求。

二、岗位要求1.专业知识:财政局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财务和经济学知识,了解财政预算、税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他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财政领域的变化和发展。

2.分析能力: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数据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准确评估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数据。

他们需要善于从大量信息中筛选关键数据,并提供可靠的分析结果。

3.沟通协调:财政局工作人员需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部门和相关利益方有效沟通。

他们需要解决财务问题、协调资源分配,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和详尽的报告。

4.责任心和抗压能力:工作人员需要承担重大的财务责任,对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他们需要处理各种紧急情况和压力,能够应对挑战并保持专业和冷静。

财政局班子及班子成员职权清单-领导班子权力清单

财政局班子及班子成员职权清单-领导班子权力清单

财政局班子及班子成员职权清单-领导班子权力清单财政局班子及班子成员职权清单财政局是负责管理财政工作的机构,其领导班子是局级主要领导和局级副职,对于财政局的运转和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财政局班子及班子成员职权清单是对其职责和权力进行界定,以便于各位班子成员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职责和权力,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领导班子1.局长主要职责:(1)领导全局财政事务的规划、组织和实施;(2)承担局党委书记职责;(3)领导、指挥、协调局机关各部门的工作;(4)报告局常委,局委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

主要权力:(1)可以主持制定财政工作计划和预算,确定财政收支的应有基础;(2)可以主持审批财政收支权和权限的规章制度,以及财政管理的规章制度;(3)可以主持决定财政工作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2.副局长主要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主管的工作;(2)协助局长管理局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局工作;(3)听取和处理上级部门、同级部门和下属机构的报告和汇报。

主要权力:(1)可以代表局长出席会议,参加谈判和签署文件;(2)可以决定全局管理事务机关中职务的津贴、福利和保障;(3)可以编制财政工作计划和预算,审批和签订部门决算。

二、班子成员1.主任主要职责:(1)领导、指挥并负责机关内的工作,组织和实施有关收支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等的各项活动;(2)协助局长、副局长开展工作。

主要权力:(1)决定主管部门的人员编制、职务设置和薪水;(2)批准有关收支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2.副主任主要职责:(1)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负责分管的职务;(2)与各职能部门和业务领域部门进行协调、协商和合作,并交派工作任务。

主要权力:(1)在分管领域内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财务制度和规章制度;(2)对所负责职能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和薪酬管理。

3.部门(科)长主要职责:(1)制定和推进有关财政管理工作计划、任务;(2)组织财政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财政预算和决算;(3)制定和推进《财政管理工作手册》等规章制度的执行;(4)负责办公室(包括会计、审计、统计、财务、资产管理等)的工作,以及常务管理职能部门中的手续工作。

区财政局工作职责

区财政局工作职责

篇一:开发区财政局岗位职责开发区财政局岗位职责篇二:财政所工作(gōngzuò)职责财政(cáizhèng)所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fǎlǜ)、法规和政策,认真编制全办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预决算方案。

2、多渠道开拓财源,协助地税部门抓好辖区税收征管(zhēnɡ ɡuǎn)工作。

3、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标准预算外资金管理,使其逐步(zhúbù)走上法制化、标准化轨道。

4、对全办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展定期核查,加强管理,建立台帐,定期盘点核实,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5、严格执行有关资金审批程序,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展检查和监视。

6、负责对全办村级财务人员进展管理、辅导培训,定期核查村级财务。

7、完成区财政局及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三: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开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视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进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乡镇耕地?a href=""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加盟昂推跛暗恼魇展芾恚还芾硐缯蛘撬笆杖搿?/p>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效劳〞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视管理工作。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解读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解读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解读财政局是国家负责财政管理的重要机构之一,其工作人员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权利。

本文将对财政局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他们的工作内容和职权。

一、职责解读财政局工作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财政管理、预算编制、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方面。

1. 财政管理:财政局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财政管理工作,制定财政政策和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2. 预算编制:财政局工作人员参与预算编制工作,负责制定年度预算,合理安排财政资源的使用,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3. 财务管理:财政局工作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各级财政单位的财务工作,确保财务制度的规范执行和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4. 审计监督:财政局工作人员参与审计监督工作,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二、权利解读财政局工作人员作为公职人员,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权限,以保证他们能够履行职责并有效开展工作。

1. 知情权:财政局工作人员有权获取与财政工作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并及时了解财政政策的变化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

2. 表达权:财政局工作人员有权对财政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以适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为财政改革和创新提供有效的参考。

3. 决策权:财政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有权做出相应的决策,确保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监督权:财政局工作人员有权对财政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并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总结:财政局工作人员的职责包括财政管理、预算编制、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方面,他们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和责任。

同时,作为公职人员,他们也具备一定的权利和权限,以保证能够有效开展工作。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的解读对于提高他们的工作效能和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也为财政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提供了参考。

财政局科室工作职责

财政局科室工作职责

财政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职责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财政科研、信访、档案、保密、提案、财务、资产管理、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党群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预算科研究拟订县乡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财源建设情况掌控;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措施、建议;研究全县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研究拟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编全县年度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审核批复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汇编县级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建设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国库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决算;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预算内外、专户资金会计核算;负责国债管理有关事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行政政法科研究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教科文科研究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制订归口管理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归口管理单位的年度决算.农业科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救灾资金等有关资金,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分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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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草拟全区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办法,并按规定报请准后监督执行。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财政中长期发展计划;按照复式预算的原则,编制并组织执行全区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

(三)贯彻执行中省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管理全区各项地方税收和非税收入,并负责地方税收管理,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并上报地方税收减免事项。

(四)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区财政直接掌管分配的扶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支持“三农”的各项扶持生产支出及涉农补贴。

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制定全区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政策,制订区本级部门预算开支标准、定额,复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区工交、商贸、农业、文教、卫生、科学等事业费,负责区级机关的行政经费和区级公检法司经费、外事经费及其财
务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制度办法,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车辆、设施等国有资产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

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

(八)负责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老区建设补助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征收管理,负责罚没财物的拍卖处理工作。

管理财政票据。

制定全区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十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参与涉外债务等的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二)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区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办财政收支和全区部门的财务活动及其执行财税政策、法令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全区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十五)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技术管理及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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