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湖北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有关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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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整合九宫山风景区旅游资源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整合九宫山风景区旅游资源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整合九宫山风景区
旅游资源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1.02
•【字号】鄂政办发[2009]97号
•【施行日期】2009.11.0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整合九宫山风景区旅游资
源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9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整合九宫山旅游资源,促进全省旅游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湖北省整合九宫山风景区旅游资源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田承忠副省长
副组长:
骆新华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泽柱省国资委主任
成员:
陈辉省发改委党组成员
周顺明省财政厅副厅长
熊政春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吕文艳(女)省环保厅副厅长
张学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龙传华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李勇省文化厅副厅长
邹顺明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游干成省地税局总会计师
李新水省林业局副局长
潘细汉省旅游局副局长
任传富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李亚华咸宁市委常委、副市长
杜文清通山县县长
徐少平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公司总会计师
陈育才湖北旅游集团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邹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19•【字号】鄂政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1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内需、稳增长、增就业、减贫困、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牢牢把握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坚持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坚持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推动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强省的新跨越;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实现旅游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融合发展。

牢固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观念,按照“大策划、大宣传”的要求,大力推进旅游全域化、现代化、国际化和信息化,加快项目建设和品牌培育,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

到2020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6800亿元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

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我省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率先在中部地区建设成为旅游强省。

二、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除规定不能下放的外,其它省级旅游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市(州)。

除法律明令禁止的领域外,旅游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国家公园、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按标准向游客开放。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森林资源的高质量保护与利用——以湖北省咸宁市太平山国家森林康养度假区规划为例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森林资源的高质量保护与利用——以湖北省咸宁市太平山国家森林康养度假区规划为例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森林资源的高质量保护与利用——以湖北省咸宁市太平山国家森林康养度假区规划为例摘要: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对中国实现碳中和目标中具有核心地位。

本文结合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自然资源各专项规划成果等相关资料和数据,通过梳理咸宁市通山县太平山自然资源现状特点,统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要求,在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业和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的基础上,划分森林资源重点保护区和重点开发利用区,明确保护要求和开发利用方向,提出保护利用的具体措施与规划实施的相关建议,从而更好的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构建主题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本文重点就如何在国土空间背景下高质量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的问题阐述了个人的几点浅见,望对森林资源高效利用实践有所裨益,供参考。

关键词:自然保护地体系;森林资源;多规合一;高质量发展;引言:如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一价值观与方法论,将“规划思维”转变为“管控思维”,强调底线管控。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在符合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开展森林旅游。

本文就如何在强化保护的背景下高质量的利用森林资源展开了探讨。

1、规划变革: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转变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式,统筹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湿地资源、湖泊岸线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专项规划,是林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和总纲,是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实现林地科学管理、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效率的重要依据,具有战略性、协调性和约束性。

文旅融合背景下鱼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以湖北省嘉鱼县为例

文旅融合背景下鱼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以湖北省嘉鱼县为例

收稿日期:2021-01-05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武陵山区旅游返贫预警与扶贫长效机制研究,NO.19BJY20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CUGW180808)作者简介:李会琴(1978—),女,河南许昌人,汉族,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旅游扶贫与旅游规划与管理的研究。

郭亭宏(1998—),女,贵州兴义人,彝族,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可持续生计与旅游规划管理的研究,通讯作者。

一、引言文化与旅游融合一直是旅游产品设计与开发的重点。

文化与旅游互相依托,相辅相成。

“旅游是载体,文化是灵魂”。

文化提升旅游内涵,旅游实现文化价值。

自2009年《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日益成为业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

此后,《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国家文件都不同程度地强调了文旅融合的重要性,指出文旅融合能够促进两个产业长久发展,带动一二三产业,具有提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作用。

目前我国文旅融合模式主要有原生态文化保护型、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型、IP 延伸授权型、“文化+科技”的娱乐型、“文化+地产”的休闲度假型等模式1,还存在融合开发深度不足、融合产品缺乏创新、缺乏融合发展基础支持、服务人民的理念不足等问题2。

而涉及的文化种类多为茶文化、红色文化、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运河文化、盐文化以及博物馆文化等3-8。

鱼是中国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休闲、体育、体验、文创等旅游产品设计中,具有重要地位。

而当前对鱼文化的研究较少,只有少数学者基于鱼文化的历史演变、民俗、发展前景,从美食旅游、农业旅游的角度出发,研究地方食鱼文化、稻田养鱼等内容,较少缺乏鱼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具体案例。

嘉鱼县位于长江南岸,具有独特的江南水乡特征,孕育出深厚的水乡文化、龙舟文化、呜嘟文化、鱼美食文化等,共同构成了南有嘉鱼文化的主脉。

通山县堰塘清理和粮食晒场建设方案

通山县堰塘清理和粮食晒场建设方案

一、综合说明(一)编制说明1、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财政局申报《关于安排堰塘清理和粮食晒谷场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

2、湖北省财政厅鄂财商发【2011】78号《省财政厅关于安排塘堰清理和粮食晒谷场建设资金的通知》3、加固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964、《水工砼结构设计规范》SL/T91-96(二)基本情况堰塘清理和粮食晒谷场工程位于通山县闯王镇、黄沙镇、通羊镇、南林镇、九宫山镇、大畈镇、大路乡和燕夏乡,项目区涉及20个村,21个组2400户,9441人,灌溉面积2237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0.24亩,该8个乡镇农产品以种植水稻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有苕、花生、油茶等。

辖区内堰塘基本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正常条件下常年蓄水量可达120万立方米,承担着辖区内11100余亩农田的排灌工作,是辖区内农田的基本生命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通山县闯王镇、黄沙镇、通羊镇、南林镇、九宫山镇、大畈镇、大路乡和燕夏乡,项目区涉及20个村,属通山县粮食主产区规划建设范围之一,其当家堰塘基本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全部为人挖土筑,建设工艺及水平粗糙。

经过四、五十多年的运行,危堤险坝及排灌设施损毁严重,滑坡渗水现象突出,直接影响农田灌溉和农业生产,严重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堰塘清理及粮食晒谷场建设亟待解决。

1、堰塘淤塞较重。

分田到户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大批青壮劳力外出务工经商,导致农村调工调劳困难。

常年的雨水冲刷,日积月累,致淤塞较重,库容量已不足建设初期60%,现在逢旱无水灌溉,遇雨遍地成灾。

2、堤坝及灌排设施损毁严重。

一是溃堤垮坝严重。

由于当时设计落伍,工艺落后,堤坝全为人工土筑,加之雨水冲刷,年久失修,堰塘堤坝问题丛生,溃堤垮坝极为严重;二是排灌设施堵塞严重。

排灌设施当时也多为采石和黄泥石灰护砌、土烧制小涵管,垮塌堵塞严重,排水不畅;三是溢洪道功能丧失。

有的因堤坝损毁不能蓄水,有的因涵道堵塞不敢蓄水,有的因溢洪道堵塞溃塞无法泄洪,功能废弃。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7.12
•【字号】鄂市监标函〔2021〕116号
•【施行日期】2021.07.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标准化法》和《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我局按照《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组织了2021年度第一批地方标准项目征集,经政策审查、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水稻育秧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等137项制定项目和《中药材黄连种苗繁育及质量分级规程》等13项修订项目,以及《地理标志产品南乡萝卜》等3个地理标志产品项目列为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项目立项计划(第一批)。

咨询方式: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邮箱:hbbzhc 。

附件:2021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第一批)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附件。

大畈镇西泉村有关资料

大畈镇西泉村有关资料

大畈镇西泉村有关资料通山县大畈镇西泉村座落在富水湖中上游,湖北省地质公园隐水洞出口处,距通山县城12公里。

全村共有10个自然湾,13个村民小组,496户,2337个人口,耕地面积1030亩,山林面积4250亩,果园面积1350亩,人平纯收入去年为2900元。

2007年以前农业是该村的支柱产业,养殖、林果、打工是群众主要的经济来源。

该村在大畈镇经济发展中处于中上游位置。

近年来,由于隐水洞景区的建成并对外开放,核电建设及杭瑞高速的启动修建,给该村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隐水洞是大畈特别是西泉村的经济发展支撑,通过招商引资,由武汉江物业公司投资1亿元进行开发经营,2008年建成并对外开放,年接待游客12万人,年门票收入2000万元。

在大项目的支撑下,狠抓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依托隐水洞资源,积极发展服务业:根据游客吃农家饭、住农家舍、饮农家酒的消费心里,该村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在隐水洞出口的沙窝、新屋下、茅洲铺、吴洞四个湾子发展农家旅馆、农家土菜馆20余家,解决300人就业。

累计总收入200万元,纯收入100万元,馆年均创收入10万元。

十一组青年程思虎原在县城开餐馆,当看到家乡发展良机后,回乡开办了一家土菜馆,解决就业岗位7个,年收入100万元,纯收入40万元。

继程思虎后,程新建结束了长期在外打工的生涯,回家开办了一家土菜馆,解决就业人员6个,年创收入50万元,纯收入24万元。

农家旅馆、农家乐为全村提高人平纯收入380元。

(二)项目建设:针对日益发展的旅游经济,西泉村大力进行招商引资,目前已建项目有:①沙窝旅游码头,它由大畈镇征地、交通局承建、隐水洞开发商运行,三年后交由地方政府接管经营,该项目可通隐水洞至大畈镇、至核电站、至富水大坝、至九宫山景区的水上游览航道,实现通山“游山、玩水、探洞”的大旅游格局。

②世界奇人文化基地暨农家大院,该项目由大畈籍内蒙古华南石材有限公司总经理阮绪烟和西泉籍中华奇人吴祖佑投资,项目位于隐水洞口,投资项目:奇人文化展、奇人表演、农特产品展销、农家饮食、农民公园等。

文物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文物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文物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一、前言 (2)1.1 研究背景 (2)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3)1.3 研究范围与方法 (5)二、文物保护项目需求分析 (6)2.1 文物保护现状 (7)2.2 需求评估 (9)2.3 项目目标设定 (10)三、文物保护项目可行性分析 (11)3.1 技术可行性 (12)3.2 经济可行性 (13)3.3 社会可行性 (14)3.4 环境可行性 (16)四、文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17)4.1 项目内容与任务划分 (18)4.2 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19)4.3 资源保障措施 (20)4.4 风险控制与应对策略 (21)五、文物保护项目效益评估 (23)5.1 效益预测 (24)5.2 效益分析 (25)5.3 经济效益评价 (26)5.4 社会效益评价 (28)六、结论与建议 (29)6.1 结论总结 (30)6.2 建议与展望 (31)6.3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32)一、前言文物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重要载体,它们承载着世代相传的民族记忆,见证了国家与民族的发展历程。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物保护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加强文物保护,提高文物保护水平,确保珍贵的历史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物保护项目应运而生。

本报告旨在对某地区文物保护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的实施背景、必要性、实施条件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

通过对项目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我们期望能够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出贡献。

1.1 研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对于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

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经费不足,保护手段落后,导致一些珍贵的文物因缺乏必要的维护而遭到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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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湖北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有关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布日期】2022.07.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湖北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
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有关意见的函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湖北通山抽水蓄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湖北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文物保护工作请示的函》(通蓄函〔2022〕17号)收悉。

经研究,我厅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湖北通山抽水(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代码:2207-421224-04-01-703218)及《湖北通山县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文物调查勘探报告》。

二、根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咸宁市、通山县文物部门对荆坑大王庙、福神庙、港口庙、姜中信老屋、阮氏宗祠等5处地面建构筑物以及陈东玊墓、老屋基清代姜氏家族墓群、棋盘山姜氏家族墓群、老鸭林清代阮氏家族墓群、后背山清代阮氏家族墓群、前门山清代阮氏家族墓群等6处墓地依法不予认定
为不可移动文物,涉及上述11处建构筑物和墓地的迁移复建事宜由你公司自行与业主或后裔协商处理。

在迁建中,通山县文物部门应全程参与,留取好相关资料,并提取部分具有科研价值的碑刻、建筑构件作为文物予以收藏。

三、同意对大幕山僧人墓(附灵泉寺遗址)采取考古发掘的方式予以保护。

根据《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工程的考古发掘工作,应由具备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实施,地方文物部门予以配合,考古发掘应由发掘单位另行按程序报国家文物局同意后开展。

四、考古发掘工作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请你公司予以协助。

对文物造成破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同时,纳入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采取信用联合惩戒措施。

根据《文物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考古发掘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预算,由你公司支付。

五、鉴于地下文物的不可预见性,在施工过程中,如新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报告当地文物部门处理。

此复。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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