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值(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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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48号令 用地章节解读

武汉市248号令  用地章节解读

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二章 建设用地
根据《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湖边、山边、江边建筑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 • 要进一步加强“三边”地区建筑规划管理的意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资源保护的 关系,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依法管理、规范审批的原则,突出“三边”地区公 共性即向公众提供开放的观赏、游憩场所的要求,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进 行“三边”地区的建筑规划管理。 “三边”地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性要求即建筑高度、空间 开敞等规定,有利于形成有序的天际轮廓线,达到显山露水效果,以及建筑风格、建 筑色彩等城市规划管理的建议性要求。

在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 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下列规定: (一)新、扩、改建建(构)筑物时,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建筑风格等方面与历史 文化风貌相协调; (二)新、扩、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文化风貌; (三)限期迁出并禁止新建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

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二章 建设用地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分期
建设项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建设的原则,确因先期建设还建房或者实现城市建设计划 目标等需要分期实施的,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情况下,统一规划后可分期实施建设: (一)各期用地均独立成宗、具备可开发建设的条件; (二)优先建设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商业服务用房、物业服 务用房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三)各期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二章 建设用地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用地规划处 2014年2月
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

市政府关于印发《xx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2015版)》的通知宁政发〔2015〕14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xx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2015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xx人民政府2015年6月29日xx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2015版)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改善xx静态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停车设施配建,适用本《标准与准则》。

市区范围内根据用地发展和交通条件,划分为三类停车分区(见附图1):一类区:旧区,xx—xxxx—京沪铁路—红山路—xx—xx门xx—xx—xx—护城河—大明路—宁铜铁路—中山南路—集合村路—xx路—xx—xx围合的区域;六合xx老城(方州路—招兵xx—xx—八百xx合围区域)、xxxx老城(xx—104国道—天印大道—xx 合围区域)、xxxx老城(312国道—团结路—xx路—公园xx—xx合围区域)可参照一类区执行;二类区:指xx以南、xx公路以内除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三类区:指市区范围内除一类区、二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其中,办公类建筑停车分区按以下执行(见附图2),具体指标仍按照附表1执行:一类区:(1)主城区,包括xxxx公路,xx至xxxx,西、xx至xx的区域;(2)xxxx,包括xxxx核心区(沿xx大道—定向xx路—xx—xx围合区域)、xxxx老城(312国道—团结路—xx路—公园xx路—xx合围区域)、六合xx(xxxx—xx—沪陕高速—xx—健康路—白果路围合区域)、六合xx老城(方州路—招兵xx—xx—八百xx合围区域)、大厂xx;(3)xxxx老城(xx—104国道—天印大道—xxxx合围区域)、xx副城核心区(xx港—杨家圩地区及xx定桥xx中央商务区);(4)xx副城核心区和片区xx,包括仙鹤片区xx (xx大道—文澜路—xx—学典路围合区域)、白象片区xx(xx大道—守敬路—xx—科技xx路围合区域)、xx片区xx。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及配建标准条文说明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及配建标准条文说明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Standard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 (garages)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报批稿)条文说明目次1总则 (1)3基本规定 (3)4设置规则 (5)4.1 基地出入口设置 (5)4.2 基地总平面布置 (7)4.3 配置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 (8)4.4 配置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 (8)4.5 机械停车库设计 (10)4.6 配置自行车停车场(库)设计 (11)4.7 基地交通设施及安全 (11)5配建指标 (13)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3 Basic Requirements (3)4 Set of Rules (5)4.1 Entrance/Exit of Bases Design (5)4.2 Layout of Bases Design (7)4.3 Entrance/Exit of Accessory Parking Lots (garages)Design (8)4.4 Motorized Vehicle Parking Area Design (8)4.5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s Design (10)4.6 Non- Motorized Vehicle Parking Area Design (11)4.7 Traffic Devices and Safety of Bases (11)5 Parking Standard (13)1 总则1.0.1 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建设是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的主体。

根据理论研究,合理的城市机动车泊位供给总量宜控制在城市机动车总量的1.3-1.5倍,而建筑配建泊位(含部分公共泊位)宜控制在机动车总泊位的75%-85%(应视配建泊位是否开放和整体布局而合理配置)。

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截止 2015)

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截止 2015)



占地的科技馆、馆、青少年宫、儿
博物馆、图书馆童活动中心、老年

活动中心等
车位/100
会议中心 m2 建筑面 0.6 0.6 0.6 0.8 A21 含会议中心、会 企事业单位的职
展中心等
工疗养院等

车位/100 展览馆 m2 建筑面 0.3 0.3 0.7

1 A21
展览馆,包括企 业所属独立占 地的展览馆等
的建筑类别
车位/百
电影院
3
3
7 10 B31 电影院

音乐厅、歌舞厅、 网吧等
车位/百
剧院
4
4
9 15 B1 剧院

体育场≧
15000 座位,车位/百 4 体育馆≧ 座
4
A41、 室内外体育运
5
6 A42
动用地,包括体
3000 座位
育场馆、游泳场
馆、各类球场及
体育场
其附属的业余
<15000 或体 车位/百
‐ 28 ‐
通道设置停车位,地面停车率(小汽车地面单层停车位与居住户数地比率)按不大于 10%控制。 (7)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居住类建筑其机械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停车泊位总数的 90%。
采用二层升降式或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的停车设施,其净空高度不得低于 3.8 米。 (8)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车位。 (9)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机械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停车泊位总数的 90%。采用二层升

下限 下限
对应建筑 类别说明
可参照第一列建 筑项目类别配建 停车位指标执行
的建筑类别
其他办公

武汉市建设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48号文件)

武汉市建设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48号文件)

武汉市建设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键入作者姓名][选取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建设用地.................................................................................... 3第三章建筑规划设计............................................................................ 7第四章建筑间距................................................................................ 11第五章建筑日照................................................................................ 15第六章建筑退让................................................................................ 16第七章城市交通工程规划设计.......................................................... 19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与管线.............................................................. 25第九章附则.................................................................................... 28附录1 名词解释................................................................................. 29附录2 附图......................................................................................... 32附表6-1 .................................................................................................. 40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实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标准化和法制化,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车位指标(武汉)

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车位指标(武汉)
剧院 火车站
10
交通
汽车站 客运码头
停车位/高峰日每百旅 2.5 客
2.0
10
交通 客运机场
停车位/高峰日每百旅 客
/ 2 6 4 / 3 8 5 0.4 / 4 10 6 0.6 10 5 12 7 0.8
教育 11
幼儿园 小学 中学
停车位/每班
12
停车位/100M2 建筑面 工业、仓储 工业、仓储 积 0.2
它区域可参照二环线外停车位指标控制值。
非机动车
备注
0.3 0.5 0.8 0.8 1.5 1.5 1.2 1.5 1.2 0.2 0.2 0.3 1 指经济型酒店、一般招 待所
餐饮指建筑面积≥5000m2 ;娱乐指建 筑面积≥ 3000m2 餐饮指建筑面积<5000m2; 娱乐指建筑面积<3000m2
指综合性商场、购物中 心等 指大型超市、批发市场 等 居住区级的商业中心
注:1.上表中指标为最低控制值; 2.综合性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按各类性质和规模分别计算; 3.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大型餐饮娱乐设施、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按每1000M2 建筑面积配建一个旅游巴 4. 考虑建设成本和利用率等问题,本表中教育类建筑的停车配建标准仍未满足高峰时间的停车需求,建议在学校 停车场或临时停车位。 5. 远城区的城镇区域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可参照上表二环线内停车位指标控制值,其它区域可参照二环线外停车位
5 10 0.8 0.8 15 6 4 3 2.5
5 10 1.0 0.8 18 8 4 3 2.5
8
文娱
9
公园
停车位/每百座 博物馆、图书馆 停车位/100M2建筑面 展览馆 停车位/100M2建筑面 综合公园、主题公 停车位/10000 M2 一般性公园 占地面积

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缓解我市停车供需矛盾,改善城市动静态交通环境,规范停车设施的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适用停车设施建设的管理,按照权属单位划分包括单一功能的公共停车设施、老旧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新增停车设施,按照建设形式划分包括永久性停车设施、机械式停车设施和其他临时停车设施,按照投资方式划分包括政府投资类停车设施和社会投资类停车设施。

第三条政府投资类的公共停车设施、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办公设施新增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审批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审批。

社会投资类的停车设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利用社会资本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按属地原则管理,由区发改部门备案。

单一功能的公共停车设施规划许可由市规划部门办理,其他类由各区规划部门(包括市规划部门的派出机构,下同)办理。

公共停车设施和利用自有用地新增永久性停车设施的按照现行规划管理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利用自有用地新增机械式停车设施的项目实行简化程序,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停车设施项目的施工许可在各区建设部门办理。

临时停车设施项目由区规划部门会同区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审批。

第四条单一功能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根据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原则上按街巷用地(公共停车场)划拨或者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按照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地上停车设施按工业评估地价的20%计收政府收益。

地下建设用地供地价格按照地下空间管理政策确定。

公共停车设施容积率大于2.0的,超出2.0的部分不再计收政府收益。

第五条老旧小区在自有用地范围内新增机械式停车设施的项目,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建设项目申报主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自有用地范围内新增机械式停车设施的项目,由用地权属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申报主体。

此类停车设施简化规划审批流程,直接开展方案审查工作,方案审查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武汉市停车配建指标

餐饮
大型
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
2
2.5
餐饮指建筑面积≥5000m2;娱乐指建筑面积≥3000m2
娱乐
一般
1.5
2
餐饮指建筑面积<5000m2;娱乐指建筑面积<3000m2
6
医疗
综合、专科医院
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
1.2
疗养院
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4
0.5
7
体育
一类
停车位/每百座
4
4.5
0.8
指综合性商场、购物中心等
二类
1
1.5
指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等
三类
0.3
0.4
居住区级的商业中心
3
办公
行政办公
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
1.2
其他办公
0.8
1
会议中心
停车位/每百座
5
8
4
酒店
五星级及以上
停车位/客房
0.8
1
宾馆
三~四星级
0.5
0.7
其他酒店
0.25
0.4
指经济型酒店、一般招待所
5
停车位/10000 M2
6
12
一般性公园
占地面积
1
4
10
交通
火车站
停车位/高峰日
2.5
汽车站
每百旅客
2.5
客运码头
2.2
客运机场
5
11
教育
幼儿园
停车位/每班
1.5
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位
小学
停车位/每班
1.3
中学

各类建筑建物配建停车场车位指标

2
停车位/100M建筑面积
21.0
0.3
1.0
0.8
5.0
0.8
0.5
0.25
1.5
1.0
1.0
0.4
4.0
3.0
3.0
5.0
0.4
0.6
停车位/100M建筑面积
停车位/每百座
停车位/客房
2
5停车位/100M建筑面积
停车位/100M建筑面积
停车位/100M建筑面积
停车位/每百座2
2
2
6
9公园综合公园、主
题公园
一般性公园
火车站停车位/10000 M
占地面积26
1
2.5
2.5
2.2
5.0
1.5
1.3
1.0
1.0
0.212
46.0
30
4.0
5.0
2.0
//305010交通汽车站
客运码头
客运机场
幼儿园
小学停车位/高峰日
每百旅客
停车位/每班
停车位/每班
停车位/每班
停车位/100M2建筑面

停车位/100M2建筑面
停车位/100M建筑面积
停车位/100M建筑面积
2
2
计量单位
停车位/每户二环线内
1.0
0.8
0.5
0.25
0.6二环线外
1.0
1.0
0.7
0.25
0.8
1.5
0.4
1.2
1.0
8.0
1.0
0.7
0.4
2.0
1.5
1.2
0.5
4.5

武汉机动车非机动车规定

武汉机动车非机动车规定序号建筑类别计量单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备注二环线内二环线外1 住宅别墅停车位/每户 1.0 1.0 /酒店式公寓停车位/每户0.8 1.0 1.0普通商品住宅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0.5 0.7 1.0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停车位/每户0.25 0.25 1.52 商业一类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0.6 0.8 3.0 指综合性商场、购物中心等二类 1.0 1.5 5.0 指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等三类0.3 0.4 5.0 居住区级的商业中心3 办公行政办公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1.2 2.5其他办公0.8 1.0 3.0会议中心停车位/每百座 5.0 8.0 2.54 酒店宾馆五星级及以上停车位/客房0.8 1.0 0.5三~四星级0.5 0.7 0.5其他酒店0.25 0.4 1.0 指经济型酒店、一般招待所5 餐饮娱乐大型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5 2.0 2.0 餐饮指建筑面积≥5000m2;娱乐指建筑面积≥3000m2一般 1.0 1.5 2.0 餐饮指建筑面积<5000m2;娱乐指建筑面积<3000m26 医疗综合、专科医院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1.2 3.0疗养院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0.4 0.5 /7 体育场馆一类停车位/每百座 4.0 4.5 25 指座位数≥15000的体育场;座位数≥4000的体育馆二类 3.0 3.5 25 指座位数<15000的体育场,座位数<4000的体育馆8 文娱电影院停车位/每百座 5.0 5.0 15剧院停车位/每百座10.0 10.0 20博物馆、图书馆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0.4 0.8 4.0展览馆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0.6 0.8 2.59 公园综合公园、主题公园停车位/10000 M2 占地面积 6 12 6.0一般性公园 1 4 3010 交通火车站停车位/高峰日每百旅客 2.5 4.0汽车站 2.5 5.0客运码头 2.2 2.0客运机场 5.0 /11 教育幼儿园停车位/每班 1.5 / 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位小学停车位/每班 1.3 30中学停车位/每班 1.0 50培训机构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1.5 3512 工业、仓储停车位/100M2建筑面积0.2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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