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饮用水标准报告

合集下载

饮用水调查报告

饮用水调查报告

饮用水调查报告饮用水调查报告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高,饮用水的质量成为了社会热议的话题。

为了解饮用水的现状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我们进行了一项饮用水调查。

本报告将综合分析调查结果,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公众提供有关饮用水的科学参考。

一、饮用水来源调查显示,大部分被调查者的饮用水主要来源于自来水。

自来水作为一种方便、便宜的供水方式,受到了广大市民的青睐。

然而,也有一部分人选择购买瓶装水或者安装净水器来解决饮用水问题。

这表明,人们对于水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自来水的质疑也越来越多。

二、饮用水质量在调查中,我们对自来水、瓶装水以及净水器处理后的水质进行了检测。

结果显示,自来水中存在微量的重金属和有机物质,但均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

瓶装水的水质相对较好,但也存在一些品牌的水质不达标的情况。

净水器处理后的水质与瓶装水相当,但需要注意净水器的维护和更换滤芯的频率。

三、饮用水安全饮用水安全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调查显示,大部分被调查者对于自来水的安全性持怀疑态度,担心其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质。

因此,他们更倾向于购买瓶装水或者净水器来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然而,瓶装水的生产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如不合格的水源和不规范的生产环境。

因此,选择正规品牌的瓶装水是确保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

四、饮用水消费行为调查发现,饮用水消费行为与个人的健康观念和经济状况相关。

一些人愿意花费较高的费用购买瓶装水或者安装净水器,以追求更高质量的饮用水。

而另一些人则更注重经济实惠,选择自来水作为主要饮用水源。

这表明,饮用水消费行为是一个多元化的现象,需要根据个人需求和经济状况进行合理选择。

五、饮用水建议基于以上调查结果,我们提出以下饮用水建议:1. 提高自来水处理技术:加强自来水处理工艺,减少水中的污染物质含量,提高自来水的质量。

2. 加强瓶装水监管:加强对瓶装水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瓶装水的水质符合标准。

饮用水检测报告

饮用水检测报告

送检编号 样品序号 样品数量 代表数量 样品状态 样品规格 样品商标 收样日期
20140522 20140522-1 500ml/2份 500ml/2份 正常 桶装 / 2014/5/22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以 下 为 样 品 的 检 验 检 测 结 果 检验项目 PH值 色度 浊度 臭和味 1#出水口 7.1 50 0.18 无异臭、异味 无 1.47 0.10 42.0 0.002L 20 未检出 未检出 0.2L 2#出水口 6.5 50 0.2 无异臭、异味 无 0.40 0.08 5.00L 0.002L 12 未检出 未检出 0.2L 指标或限值 6.5-8.5 15 1 无异臭、异味 无 3 ≥0.05 450 0.002(以苯酚计) 10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0.01 单位 — 度 NTU 级 — mg/L mg/L mg/L mg/L CFU/99mL CFU/100mL CFU/100mL mg/L
肉眼可见物
高锰酸盐指数
余氯 总硬度 挥发性酚 细菌总数 总大肠菌群 耐热大肠菌群 铅
检测结果 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卫生之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均达到 评价 GB5749 - 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Ⅰ类标准。
备注 检 测 人: 审 核 人:
编制日期:
批准人:
2014/5/30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14/5/30 2014/5/3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检验/检测报告单
(平)检字第 20140532号 第 1 页 共 1 页
பைடு நூலகம்
样品名称 饮用水 生产单位 委托单位 受检单位 委托单位 详细地址 采样单位 检验类别 委托检验 生产日期 或批号 抽样日期 2014/5/22 卫生标 准号 卫生标 名称 / 检测日期 2014/5/22 /

饮用水的调查报告

饮用水的调查报告

三篇关于饮用水的调查报告篇一:行政部关于公司饮用水的调查前段时间在行政部进行的《行政服务满意度》调查中有部分同事反映办公区饮水机加热水温不够高,无法满足泡茶需要。

现针对此问题,为保证向员工提供健康饮用水,同时满足热水温度及开水量的需求,提出以下五种方案:保留现有桶装水饮水系统、全部更换为直饮水一体机、全部更换为直饮水过滤器加电加热饮水机的组合饮水系统、一半更换为直饮水过滤器加电加热饮水机的组合饮水系统,一般保留桶装水;适当减少桶装水,每区增加一套直饮水过滤器加电加热饮水机的组合饮水系统。

以下为各种方案说明:一、保留现有饮水系统采用桶装矿泉水加饮水机。

1、使用设备使用司迈特饮食机,水源为筒装益力矿泉水,容量为18.9L/筒,饮水机加热能力为﹥90℃。

2、产水量及水质平均月用水量为1360筒,合计25730L/月。

平均日用水量为1170L(按每月22天)。

水质为优质矿泉水。

3、设备投资饮水机为购买桶装水赠送,因此没有设备投资。

4、使用费用纯净水15元/桶,月平均费用为20400元。

加上水电费合计约22000元/月。

5、详细数字统计见附件表一。

二、全部换为一体直饮水系统采用直饮水一体机。

即直接通过饮水机过滤自来水并加热(或冷却)后饮用。

1、使用设备品牌直饮水一体机系统。

带有数码显示功能包括定时开关、出水冷热水温度、虑芯更换提醒等。

净化水与加热装置一体,过滤采用五级过滤(第一级PPF虑芯、二三级为活性炭虑芯、第四级为RO逆渗透膜、第五级为活性炭)。

2、产水量及水质产纯净水量为189L/天(折合10桶,按照员工最多办公区C区每天平均9.1桶消耗量单台既能满足整个办公区要求),热水≥90℃时10L/天(单台不能满足需求),达到优质纯净水标准。

出水水温范围为5℃~95℃。

3、设备投资一体机价格约为5200元/台。

加上每个区没有水源的茶水间布设水管费用,设备费用全部更换约需20万。

4、使用费用PPF虑芯3~6月更换一次,活性炭虑芯6~12月更换一次,逆渗透膜三年更换一次。

纯净水检验报告

纯净水检验报告

GB 4789.3-2016检验报告Inspection report产品名称:产品规格:检验单位:检验类别:公司成品检验报告单报告编号: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员: 校验员: 审核:年月日- 1 -样品名称: 样品规格:样品状态: 检验环境:室温℃湿度 %检验日期: 商标: 咣一气检验项目: 色度检验类别: 自检检验依据:GB 1929-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一、原理百灵达光度计采用光电检测原理对水样的色度进行测量。

测量之前需要对水样进行过滤预处理,去除水样中的悬浮物质,水样色度的测量结果以铂、钴色度Pt/CO表示。

二、仪器百灵达波长自动选择型光度计三、操作步骤1.选择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2.将去离子水加入试管至10ml刻度线,放入光度计测量室中执行空白设定。

3.用GF/B滤纸过滤待测水样,另取一支试管,加入过滤后的水样至10ml刻度线。

4.将上述试管重新放入测量室中,读取测量值。

5.将测量结果计色度,以mg/hpt为单位显示。

检验员:校验员:审核:年月日- 2 -样品名称: 样品编号:样品状态: 样品规格:检验环境:室温℃,湿度% 商标: 咣一气检验项目: 浊度检验类别: 自检检验依据: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一、原理百灵达光度计采用光电检测原理对水样浊度进行测量,百灵达浊度量测法与福尔马胼标准浊度溶液进行对比校准,该单位等同于浊度单位NTU。

二、仪器百灵达波长自动选择型光度计三、操作步骤1.选择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2.将待测水样用GF/B滤纸过滤后,加入试管至10ml刻度线,并将试管放入测量室中执行空白设定。

3.另取一支试管,加入待测水样至10ml刻度线,该试管放入测量室中。

4.读取测量值,测量结果以NTU为单位表示。

检验员: 校验员: 审核:年月日- 3 -样品名称: 样品编号:样品状态: 样品规格:检验环境:室温℃,湿度%商标: 咣一气检验项目: 肉眼可见物检验类别: 自检检验依据: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一、所需仪器250ml烧杯二、原理主要指水中存在的,能以肉眼观察到的颗粒或其它悬浮物质。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模板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模板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模板生活饮用水检测检验报告产品名称:商标5L生活饮用水委托单位:___受检单位:见后页抽样地位:企业委托检查样品数量:1样品状态:正常抽样日期:见后页抽样者:见后页检验类别:微生物指标、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检验依据:___《生活饮用水监测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___《生活饮用水监测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主要检测设备:见后页检验结论:所检水样项目符合GBxxxxxxxx标准要求检验专用章年月号:见后页主检校(审)核批准:见后页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实测结果单项结论1 色度(度)10,不得呈现其他异色≤10符合要求2 浑浊度(NTU度)≤100≤100符合要求3 臭和味不得有异味、异臭符合要求符合要求4 肉眼可见物不得检出符合要求符合要求5 细菌总数≤100≤100符合要求6 pH值 6.5-8.5 8.56 不符合要求7 耗氧量(以O2计)2.0≤2.0 符合要求8 游离余氯(mg/L)0.05≥0.05 符合要求9 铝(mg/L)0.2≤0.2 符合要求10 铁(mg/L)0.3≤0.3 符合要求11 锰(mg/L)0.1≤0.1 符合要求12 铜(mg/L) 1.0≤1.0 符合要求13 锌(mg/L) 1.0≤1.0 符合要求14 镉(mg/L)0.005≤0.005 符合要求15 铬(六价)(mg/L)0.05≤0.05 符合要求16 汞(mg/L)0.001≤0.001 符合要求17 铅(mg/L)0.01≤0.01 符合要求18 硒(mg/L)0.01≤0.01 符合要求19 硫酸盐(以SO4计)(mg/L)250≤ 250 符合要求20 氯化物(以Cl计)(mg/L)250≤ 20 不符合要求21 氟化物(以F计)(mg/L) 1.0≤0.05 符合要求22 硝酸盐(以NO3计)(mg/L)20≤0.3 符合要求23 氰化物(以CN计)(mg/L)0.3≤0.002 符合要求24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450≤不得检出符合要求25 挥发性酚(以苯酚计)(mg/L)不得检出不得检出符合要求26 总硬度(以碳酸钙计)(mg/L)1000≤1000符合要求27 总大肠菌群(MPN/100mL)60≤不得检出符合要求28 粪大肠菌群(MPN/100mL)2≤不得检出符合要求29 溶解性总固体(mg/L)以下空白1000 符合要求30 氯仿(ug/L)以下空白60 符合要求31 四氧化碳(ug/L)以下空白2 符合要求这份生活饮用水检测检验报告是针对商标5L生活饮用水的。

生活饮用水(管网末梢水)检测报告

生活饮用水(管网末梢水)检测报告

生活饮用水(管网末梢水)检测报告
共页第页
样品名称: 受检单位: 委托方:
(盖章)
年月日
报告编号:
共页第页
检测报告说明一、本检测报告经
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检测报告多页时加盖骑缝章生效。

三、本检测报告涂改、增删无效。

四、送检时,本检测报告只对送检样品负责。

五、本检测报告及检测机构名称不得用于产品标签、广告、商品宣传和评优
等。

六、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复制检测报告无效(完整复制除外)。

七、对本检测报告有异议时应在检测合同规定时限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XX水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检测报告
共6页第3页
检测编号:。

GB19298-2014纯净水成品检验报告 (2)

GB19298-2014纯净水成品检验报告 (2)
XXXXXXXX公司
成品检验报告
NO: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数量:
生产日期:检验日期:抽样数量:
检验依据: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报告日期:
感官指标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检测结果
单项结论
1
色度(度)
≤5
2
浑浊度(NTU)
≤1
3
滋味、气味
无异味、异嗅
4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微Βιβλιοθήκη 物指标序号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检验结果
单项结论
1
铜绿假单胞(CFU/250mL)
n=5,c=0,m=0
2
大肠菌群
(CFU/mL)
n=5,c=0,m=0
理化指标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检验结果
单项结论
1
净含量()
平均值≥标示值
2
电导率
(μS/cm)
≤10
3
PH值
5.0~7.0
检验结论:□合格
□不合格
批准:检验:

GB19298-纯净水成品检验报告.62

GB19298-纯净水成品检验报告.62
状 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微 生 物 指 标
序号
检验工程
标准要求
检验结果
单项结论
1
铜绿假单胞〔CFU/250mL〕
n=5,c=0,m=0
2
大肠菌群
〔CFU/mL〕
n=5,c=0,m=0
理 化 指 标
序号
检验工程
标准要求
检验结果
单项结论
1
净含量〔 〕
平均值≥标示值
2
电导率
〔μS/cm〕
≤10
3
PH值
检验结论:□合格
□不合格
检验:
XXXXXXXX公司
成品检验报告
NO: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数量:
生产日期: 检验日期: 抽样数量:
检验依据:GB19298-2021?食品平安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报告日期:
感 官 指 标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序号
检验工程
标准要求
检测结果
单项结论
1
色 度〔度〕
≤5
2
浑浊度〔NTU〕
≤1
3
滋味、气味
无异味、异嗅
4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二○○一年九月一日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②特殊情况下包括水源限制等情况。

③CFU为菌落形成单位。

④放射性指标规定数值不是限值,而是参考水平。

放射性指标超过表1中所规定的数值时,必须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以决定能否饮用。

4.2.2 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2。

表2 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表2 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续)
注:①三卤甲烷包括氯仿、溴仿、二溴一氯甲烷和一溴二氯甲烷共四种化合物。

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5.1 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5.1.1 只经过加氯消毒即供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每100毫升水样中总大肠菌群MPN值不应超过200;经过净化处理及加氯消毒后供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每100毫升水样中总大肠菌群MPN值不应超过2000。

5.1.2 必须按第4.2节表1的规定,对水源水进行全部项目的
测定和评价。

5.1.3 水源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经净化处理后,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表1的规定。

5.1.4 水源水的毒理学指标,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2节表1的规定。

5.1.5 水源水的放射性指标,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2节表1的规定。

5.1.6 当水源水中可能含有本规范4.2节表1所列之外的有害物质时,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所需增加的检测项目,凡列入4.2节表2及附录A中的有害物质限值,应符合其相应规定(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经净化处理后需符合相关规定)。

在此列表之外的有害物质限值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5.1.7 水源水中耗氧量不应超过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不应超过3mg/L。

5.1.8 饮水型氟中毒流行区应选用含氟化物量适宜的水源。

当无合适的水源而不得不采用高氟化物的水源时,应采取除氟措施,降低饮用水中氟化物含量。

5.1.9 当水源水碘化物含量低于10ug/L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补碘措施,防止发生碘缺乏病。

5.2 当水质不符合5.1节和附录A中的规定时,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

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
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应符合规定,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6 水质监测
6.1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的规定。

6.2 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并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的水质也应定期检验。

6.3 采样点的选择和监测
检验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在水源、出厂水和居民经常用水点采样。

城市集中式供水管网水的水质检验采样点数,一般应按供水人口每两万人设一个采样点计算。

供水人口超过一百万时,按上述比例计算出的采样点数可酌量减少。

人口在二十万以下时,应酌量增加。

在全部采样点中应有一定的点数,选在水质易受污染的地点和管网系统陈旧部分等处。

每一采样点,每月采样检验应不少于两次,细菌学指标、浑浊度和肉眼可见物为必检项目。

其它指标可根据当地水质情况和需要选定。

对水源水、出厂水和部分有代表性的管网末梢水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常规检验项目的全分析。

对于非常规检验项
目,可根据当地水质情况和存在问题,在必要时具体确定检验项目和频率。

当检测指标超出本规范第4.2节中的规定时,应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检测频率。

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在选择水源时或水源情况有改变时,应测定常规检测项目的全部指标。

具体采样点的选择,应由供水单位与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确定。

出厂水必须每天测定一次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浑浊度和肉眼可见物,并适当增加游离余氯的测定频率。

自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的采样点数、采样频率和检验项目,按上述规定执行。

6.4 选择水源时的水质鉴定,应检测本规范第4.2节表1中规定的项目及该水源可能受某种成分污染的有关项目。

6.5 卫生行政部门应对水源水、出厂水和居民经常用水点进行定期监测,并应作出水质评价。

7 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8 本规范自二○○一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附录A 饮用水源水中有害物质的限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