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中心区规划(完整版)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六约北片区龙塘片区更新单元
67
龙岗区横岗街道
松柏社区老街更新单元
新坡塘片区及新园路石化塑胶城更新
68
龙岗区横岗街道
单元
69
龙岗区横岗街道
保安片区更新单元
70
龙岗区葵涌街道
土洋社区沙鱼涌更新单元
申报拆除重 建用地面积
(公顷)
申报单位
4.07
深圳市东方四队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红星经济发展 4.31
51
宝安区西乡街道
华宝饲料厂片区更新单元
52
宝安区西乡街道
骏业工业区更新单元
53
宝安区西乡街道
臣田国际汽车城更新单元
54
宝安区新安街道
华联新安片区更新单元
55
龙岗区布吉街道
禾坑肚耕作口公交站更新单元
56
龙岗区布吉街道
惠康路与中元路路口片区更新单元
57
龙岗区大鹏街道
金沙湾酒店更新单元
58
龙岗区横岗街道
2.57
耀骏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46
宝安区沙井街道
德普电子物流配送中心片区更新单元
1.75
深圳市德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备注
序号
区位
城市更新单元名称
47
宝安区松岗街道
东方四队片区更新单元
48
宝安区松岗街道
红星村北片区更新单元
49
宝安区松岗街道
红星村南片区更新单元50宝安区松街道沙浦工业区片区更新单元
1.63
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
1.52 6.29 12.03 4.27 5.10 18.64
深圳市深圳酒店有限公司 深业泰富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九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向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荔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精彩案例] 深圳市福田区分区规划
![[精彩案例] 深圳市福田区分区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1155f42e453610661ed9f47d.png)
【案例】《深圳市福田区分区规划》(1998—2010)(2003年深圳市第十届优秀规划设计三等奖项目负责人:李晨主要参与人员:肖卫群、谭维宁、闫志杰、陈伟新、黄金协编单位: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深圳院■项目概况项目是在编制完成《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后,由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于1997年10月开始着手委托的。
本次分区规划主要以《中心区的开发建设与福田周边地域的协调发展研究》、《福田工业区调整与持续发展对策研究》、《福田区农村城市化地域改造发展对策研究》等三个专题研究报告为基础,重点落实、细化总体规划的目标内容,以更好地指导今后福田的规划建设管理,并为编制下层次法定图则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依据。
规划范围为福田区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78.8平方公里,其中深圳河改道形成的河套地区123.8公顷用地,纳入本次规划作为“发展备用地”进行统计。
规划编制时间:1997年11月~2001年4月■项目特点及创新1、研究内容构成及方案建构●现状分析:主报告(含土地利用、配套设施、绿化状况、生态环保、规划设计与管理、道路系统、市政配套设施现状分析)+用地专题+教育专题+工业区专题+新旧村专题●规划人口控制目标的确定:以计划下相对稳定增长的户籍人口为基数结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2010年福田区户籍与非户籍人口比进行确定。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根据福田区的结构布局,将福田区划分为6个片区,29个街坊6个特殊区。
本着“统一规划开发使用强度,形成主次分明的城市格局”的原则,针对片区各街坊提出了相应的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开发强度指标包括居住人口容量、毛容积率、总建筑量、绿地率等。
●土地利用规划:根据现状调研分析及专题报告研究的结论,在分区未来的发展中,土地利用将出现结构性转化,以工业用地向居住、商贸、G/IC几类用地的转化为主。
居住用地的增量较多和绿地的大幅度增加及进一步明确界定是本项目的两个显著特点。
●针对现状存在的各类问题(公共设施、道路系统、交通设施等方面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原则。
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七路路边停车泊位规划方案

南山区关口路、常兴路路边停车泊位规划信息表
序号 路段名称 所在泊位路段
片区 泊位数量 设置形式 泊位类型
1 关口路 南新路-南头花园中南苑 南头片区 13
平行式 全天
2 常兴路
桃花路-南头街
南头片区 17
平行式 全天
深圳市南山区深安路路边停车泊位规划方案
深安路(深云村段)北侧 设置36个平行式全天泊位
福保片区 91 福保片区 61
平行式 平行式
全天 全天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二路和梅东一路路边停车泊位规划方案
深安路北侧 设置36个平行式全天泊位
福田区梅坳二路、梅东一路路边停车泊位规划示意图
福田区梅坳二路、梅东一路路边停车泊位规划信息表
序号 路段名称 所在泊位路段
片区 泊位数量 设置形式 泊位类型
1 梅坳二路 梅坳八路-梅坳五路 梅林片区 18
1 上沙二路 福荣路-上沙商业大街 上下沙片区 23 2 金地十路 福荣路-金地一路 沙尾片区 14 3 金地七路 金地一路-福荣路 沙尾片区 20 4 金地一路 金地七路-新洲路 沙尾片区 13
平行式 全天 平行式 全天 平行式 全天 平行式 全天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二路路边停车泊位规划方案
深安路北侧 设置36个平行式全天泊位
深安路北侧 设置36个平行式全天泊位
盐田区北山道辅道路边停车泊位规划示意图
盐田区北山道辅道路边停车泊位规划信息表
序号 路段名称 所在泊位路段
片区 泊位数量 设置形式 泊位类型
1 北山道辅道 华大基因段 后方陆域片区 12
平行式 全天
11
平行式
全天
两侧
深圳市福田区金花路和红花路路边停车泊位规划方案
福田区政府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福田区政府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接收和使用,根据《深圳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政府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以下简称社区配套物业)指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为社区或公众提供专项公共服务的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产权归政府的居委会、社康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托老中心、警务室、文体活动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公厕、垃圾站以及市场、停车场、商业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福田辖区内商业、办公、住宅等商品房,各类政策性住房以及城市更新等项目的社区配套物业。
第四条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物业管理中心)代表区政府对福田辖区内社区配套物业的规划、建设、接收和使用行使建议权、监督权,并统一接收、登记及调配使用。
第二章规划第五条社区配套物业的配置应根据中心城区未来发展需求,以城市规划为指引,以街道和社区为单元,综合考虑政策要求、区位条件、功能定位、布局现状和市场开发等情况统筹规划,使辖区内政府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配置达到布局合理、标准统一、规模充足、功能完善、产权清晰、效能集约的目标。
第六条新开工用地项目方案审批阶段,须征求物业管理中心对社区配套物业规划设计的意见,程序如下:(一)开发建设单位须在规划国土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持社区配套物业的项目规划及图纸征求物业管理中心意见。
(二)经审核同意的,物业管理中心向规划国土部门出具《审核同意意见函》并抄送开发建设单位;审核有异议的,退回开发建设单位修改、完善设计方案;修改方案仍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物业管理中心向规划国土部门出具《审核异议函》并抄送开发建设单位。
第七条城市更新项目方案审批阶段,须征求物业管理中心对社区配套物业规划设计的意见,程序如下:(一)根据规划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要求,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社区配套物业规划设计方案,并书面征求物业管理中心意见。
深圳福田区建设项目含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深圳福⽥区建设项⽬含临时⽤地⼟地复垦⽅案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地利⽤现状明确;2)损毁⼟地的分析预测科学;3)⼟地复垦⽬标、任务和利⽤⽅向合理,措施可⾏;4)⼟地复垦费⽤测算合理,预存与使⽤计划清晰并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5)⼟地复垦计划安排科学、保障措施可⾏;6)⼟地复垦⽅案已经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建议。
⼆、办理材料加盖申请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及电⼦⽂件加盖申请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及三、办理流程⽹上办理流程1.⽹上申请。
申请⼈访问、登录⼴东省⽹上办事⼤厅深圳分厅,选择申请办理事项,根据预审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相关电⼦材料、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等,申请⼈在确认信息准确⽆误后,提交申请。
2.⽹上预审。
收到预审申请2个⼯作⽇(或规定时限)内完成⽹上预审,符合预审条件的,通过预审;不符合预审条件的,应当列明理由,不予通过预审;预审结果通过全市统⼀申办受理平台告知申请⼈。
⽹上预审通过后,申请⼈可凭⾝份证明和相关纸质材料向综合窗⼝报件。
30个⾃然⽇内未办理报件的,预审结果作废。
⽹上预审未通过的,申请⼈可在补正相关材料后再次提交预审或直接到现场报件。
3.受理。
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向综合窗⼝报件,综合窗⼝受理⼈员预审结果及提交材料实施受理,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将相关信息录⼊全市统⼀申办受理平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列明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补正材料的,应当书⾯⼀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情况。
对于提供⽹上全流程办理的,⽹上预审通过后转⼊⽹上受理,申请⼈可⽆需到综合窗⼝提交材料,受理信息通过全市统⼀申办受理平台告知申请⼈。
4.申请材料交接。
综合窗⼝将报件材料转交市规划国⼟委。
下午5:00前接收的材料当天转交,下午5:00后接收的材料于第⼆个⼯作⽇上午10:00前转交,并办理交接⼿续。
5.审查。
受理后,审查⼈员对材料进⾏审查,在20个⼯作⽇内作出审查决定。
关于《福田区下沙社区改造专项规划(调整)》草案的公示

关于《福田区下沙社区改造专项规划(调整)》草案的公示福田区下沙社区改造专项规划(调整)项目被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2010年度实施计划》,现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2年第46次技术会议审议并获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试行〈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告》(深规土[2010]70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规划区位于福田区西南端滨海的上沙下沙片区,北临滨河路。
拆除用地范围总面积共计54811.7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43470.0平方米,该项目原改造专项规划已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0年第3次会议审批并获原则通过,本次改造专项规划(调整)主要调整如下:项目办公建筑面积由94000平方米调整为137000平方米,并增加10000平方米时尚创意学院(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03-01地块限高调整为280米,保障性住房比例必须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暂行规定》配建,建筑面积为5610平方米,03-03地块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其余规划指标和要求按原批复(深规土函[2010]2710)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指标如下: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37750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64500平方米、酒店30000平方米(含时尚创意学院10000平方米)、办公137000平方米、商务公寓49000平方米、住宅935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561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另可建地下商业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规划展厅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一楼2.福田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地址:福田区新沙路国防大厦七楼3.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60号4. 项目现场地址:福田区下沙片区滨河大道与东涌路交汇处5.深圳市沙头下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田区滨河大道下沙博物馆三楼建设部6.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三、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2年9月18日至2012年10月17日止。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摘要)2010-09-29 深圳新闻网深圳新闻网讯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市规划国土委对国务院批复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于今日公布新一轮总规。
专家表示,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各项建设发展的综合部署,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指导城市建设的根本性蓝图。
在特区进入第二个发展的30周之际,本轮总规充分体现了以全球视野谋划城市发展的规划理念,承担了在全国率先探寻城市转型路径的重要使命。
它的公布,必将以城市转型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土地的高效利用,加快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步伐,引领国家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对深圳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本轮深圳市城市总规从编制到完成,打破了以往的专家规划或精英规划的工作模式,实现了全社会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是一个开放的规划。
深圳市委市政府对此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非常重视,采取了“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由市领导亲自担任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组长,协调决策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全市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政府部门有43个,直接承担编制任务的国内外科研机构有21家;举行了不同阶层和界别的公众咨询数十次,收集到的有效公众意见近10万份。
规划草案完成后,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深入全面的公开展示,全市共设立7个主展点并在300个社区进行公告,同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吸引观展人数逾十万人。
规划编制过程中,还就相关问题分别与香港、广州、东莞、惠州等周边地区和城市进行了充分沟通。
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之际,国务院批复《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国务院批复深圳城市总规之后,市规划国土委依据国务院的批复精神,对总规进行了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