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失误的成因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流标后反映出来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流标后反映出来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政府投资项目数量不断增加,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政府投资项目流标后反映出来的问题就备受关注。
流标问题一方面导致了浪费资源和金钱,另一方面也影响了项目的正常推进和实施。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有必要深入分析,并提出对策,以期更好地解决问题,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运作效率。
一、政府投资项目流标后的问题1. 资源浪费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流标后,已经投入的劳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都成为了白白的浪费。
特别是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浪费的资源更是惊人。
比如已经完成的工程设计、方案策划、招投标工作等,一旦项目流标,这些工作都要重新进行,这无疑增加了项目成本和周期。
2. 影响政府形象政府投资项目流标后,不免会引起社会上的质疑和批评,甚至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
一些公众和媒体常常会将流标解释为政府管理不善、项目运作不力等问题,从而损害政府形象和声誉。
这对政府方面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信任建立和维护的方式。
3. 影响项目正常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流标后,原本应该进行的建设和推进工作将受到一定的影响,项目进度将被推迟,甚至无法正常进行。
这就会导致一些项目未能按时建成投入使用,对于公众和相关部门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4. 投资者信心下降政府投资项目流标后,投资者通常会对该项目或者相关项目的投资前景产生怀疑,从而降低他们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信心。
这将对政府的后续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1. 完善项目前期调研和规划政府在启动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充分开展前期调研和规划工作,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这样可以降低项目流标的风险。
也可以减少项目设计和方案策划的次数,从而避免资源的浪费。
2. 加强政府和项目管理能力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项目立项、设计、招标、评审等环节的管理能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管理程序。
这样可以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的项目流标情况。
3. 完善招投标机制政府应当完善招投标机制,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招投标程序,以确保项目合理、公平地进行竞争,从而降低项目流标的可能性。
政府建设项目投资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政府建设项目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决算超预算现象比较突出。
政府建设项目投资应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三控制原则,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三超”现象普遍存在。
造成决算超预算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投资决策时间仓促,准备工作不充分。
投资决策是影响工程造价的最关键一环。
有些建设单位在投资决策阶段没有足够重视可行性研究,时间仓促,投入技术力量不足,前期的调研深度不够,没有把许多应列入的费用预计进去,以致造成投资估算不准确,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
二是勘测设计质量深度不够,设计变更多。
有些工程从投资决策立项到委托勘测设计阶段,时间较短,加上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深度不够,勘测设计单位急于赶任务,来不及对现场作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匆忙完成设计图,造成许多漏项。
施工中由此而发生许多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增加了额外投资。
三是招投标方法不当,管理不到位。
有的施工单位采用所谓不平衡报价法,先低价中标,然后设法通过中途变更实现其利润,增加工程造价,导致决算超预算。
四是部分项目因急于在某个重大节日或应对一些重要的检查等而形成一些赶工工程,由于受时间限制,正常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无法执行,再加上反复修改导致工程造价偏离正常水平。
五是政策层面对建设单位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现行政府投资体制下重大公共项目的投资者往往是政府,责任主体不明确、绩效评估体系不健全,导致花政府的钱大手大脚,责任心不强。
第二,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现象较普遍。
其主要表现为:(1)虚增工程量。
工程量是计算直接费的基础,从根本上决定着建筑工程造价。
目前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复计列、计算错误、变更减少部分未扣除、有意虚大等。
(2)高套预算定额。
预算定额是各地区或各行业确定完成单位合格建筑安装产品所需的人财物的数量标准。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高套定额和换算错误等。
(3)虚高材料价格。
如在装饰工程中,由于材料品种繁多,规格及产地复杂,往往施工单位容易在材料单价上做文章、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高估冒算。
当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近年来,各地十分重视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的建设,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等资源,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的改善,提高了城市的综合实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
但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决策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问题1、项目组织管理存在很多缺陷一是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从建设项目酝酿决定到开工建设以前进行的各项工作,是项目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主要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编制工程概预算、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等。
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府投资项目没有做深入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有的项目决策论证不充分,存在着盲目上马的问题,难免出现“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
二是项目施工管理不科学、不严谨。
一些建设单位急于开工,对投资额度、建设标准、设计要求、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科学与合理性缺乏论证和思考,施工过程中又不严格把关,有的项目边设计、边施工、边更改,甚至一改再改,结果导致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又超预算。
对更改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也没有相应的责任。
三是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投资、建设与管理混为一体,行政行为直接融入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常见到政府直接组织项目建设,行政权力过度集中,在工程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招投标等关键环节上缺乏应有的监督制约机制,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结果导致项目投资工期较长,工程质量难于保证,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2、建设单位财务管理较薄弱,资金管理混乱由于大多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为临时抽调组合而成,也有部分项目临时委托相关单位代管,相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加上存在短期行为意识,致使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资金管理难免出现混乱局面。
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有的项目资金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都有该项目的资金,但该项目到底应花多少钱、已用了多少钱、实际付给了施工方多少钱,谁也说不清楚,且项目一旦完工,连一套完整的资料都无法搜集。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对策的思考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对策的思考2023-10-26•引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防范对策•案例分析目•结论与展望录01引言政府投资项目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政府投资项目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拉动经济增长、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研究背景与意义管理问题导致的风险与挑战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具有复杂性、高风险性等特点,管理不善可能导致项目失败、资源浪费、腐败等问题,给国家或地区带来经济损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研究意义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旨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降低风险,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项目决策、实施、监管等环节中的漏洞与不足,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具体的防范对策。
研究内容采用文献综述、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首先,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总结当前研究的成果与不足;其次,结合实际案例,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最后,通过问卷调查获取一线管理人员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为防范对策的提出提供参考。
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与方法02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总结词不规范、不严谨、漏洞多详细描述一些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过程不规范,往往缺乏科学严谨的评估和审查机制,导致一些项目存在明显的漏洞和不合理性。
例如,一些项目可能存在超预算、重复建设或不符合国家政策等问题,但仍然能够通过审批。
项目立项审批不规范总结词资金使用不规范、缺乏监管详细描述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不严格,导致资金使用不规范、浪费和挪用现象较为普遍。
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些项目可能存在贪污腐败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资金管理不严格总结词暗箱操作、不公平竞争详细描述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透明、暗箱操作等问题,导致一些企业或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合同,而其他优秀的企业或个人则无法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问题所在与对策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问题所在与对策建议一、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投建管用综合症”。
即:政府管理、投资主体、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含糊不清、造成“管理交叉”与“管理真空”并存。
缺乏从决策论证、建设实施、资金拨付、后期评估的全过程管理,由此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1、决策机制不完善。
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方式主要是,主要领导说了算,善于争取多要点,形象工程突破程序加紧干,资金不足普撒“胡椒面”(意指多渠道筹资)。
这样的决策方式,缺乏综合、长远和战略的规划考虑,难以做到正确把握投资机会、全面进行项目比选、科学论证可行方案,造成投资重点不突出,综合效益难显现。
建区以来,我区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主要由区委、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决定,责成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按照招投标手续选择建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竣工后由行业主管单位组织验收,质量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
这种方式比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管理方式有所进步,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譬如:缺乏强有力的风险约束机制,一定程度上存在“三边工程”,项目超概算、工程超工期现象时有发生等等。
如:人民医院、艺体馆、城区污水处理厂都存在变更设计、超出概算、延长工期等情况,尤其是污水处理厂建设三年来,至今未发挥效益……。
2、投资主体缺位,管理主体模糊。
一般的竞争性领域的投资项目,其投资主体十分明确,而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其资金来源姓“公”,其投资主体看似明确,实质上是投资主体缺位。
比较典型的做法是政府责成行业主管部门或是项目使用单位临时组建“指挥部”或是“筹建办”一类的非法人机构负责建设,由于项目单位不承担筹措和运作资金的责任,靠吃财政投资的“大锅饭”,使项目投资规模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给政府财政性投资的总盘子平衡和计划安排带来很大难度。
而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上又表现为“各自为政,多头管理”,“各负其责”又“不知谁最后负责”,实质上是管理主体模糊。
譬如城区雨、污管道的建设就存在建设、管理、使用单位各自为政的现象,造成目前城区雨、污管网未能全面贯通,有些地方甚至于出现堵塞严重、窨井盖被窃等现象。
浅析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已成为当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泰和县纪委监察局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情况的调研,发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制度建设及执行过程中的漏洞和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不断的改革实践,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正逐步走向制度化轨道,管理规范性逐步增强,投资效率明显提高。
但由于原有投资管理体制、机制的制约,以及监督方式、力度等方面的不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还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前期评估论证工作不充分。
项目建设实施中往往出现更改建设标的、变更建设内容、增加建设投资等现象,大多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深度不够有直接关系。
项目单位为争取到政府投资,把主要精力放在取得立项这一环节上;设计单位在项目报告编制过程中对内容的研究和论证不够,细节把握不准,导致报告深度不符合要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决策环节把关不严,部分建设目标不清、技术方案论证不严、投资测算不合标准的项目经过形式上的审查评估便批复通过。
随着项目的建设实施,又发现当初考虑不周的地方,边建设边增加内容,当然也不排除个别领导为了个人私利变着花样逃避监管,项目到手千方百计扩大投资规模,有时甚至附属工程都做,造成极大浪费。
二是项目审批机制不完善。
当前在项目审批上自成体系,缺乏一个统一而又明确的审批权限的界定和审批程序的要求,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协调约束机制乏力,导致一个项目由多个单位进行审批,多头安排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不仅容易造成审批上的随意性,影响政府投资决定的正确性,迫使有些部门为了争取项目把大量精力放在“跑项目”上,也容易形成监管上的盲区,不利于对政府投资进行有效管理,甚至产生腐败行为。
三是约束机制不健全。
其一,投资责任约束制度不完善。
由于目前还没有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有些单位和部门实施项目建设不进行科学论证,一些投资决策者按照自己的价值取向,盲目进行大量投资,导致投资规模失控、投资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发生。
浅析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原因分析及对策

浅析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原因分析及对策近年来,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数量逐年大幅增加,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在一些政府投资建设公共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已大大改善了马尾区的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但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情况仍普遍存在,虽然各级各部门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规范了投资项目及资金管理,但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已成为一种顽疾。
究其原因,除了物价波动、政策调整、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各阶段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是其重要原因。
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不仅会增加政府投资支出,造成损失浪费,而且会降低政府投资效益,影响政府形象。
因此超概算问题亟待解决,笔者现结合审计实践,分析存在超概预算、超计划投资问题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改善建议。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超概算问题主要表现形式1.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
有的建设单位在未经项目审批单位报批,有的不能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设计、施工,而是随意增加建筑面积,先斩后奏。
如:某建设项目在原项目附属设施和配套工程上,加大建设配套用房的面积3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1536平方米,约增投资1500万元。
2.自行提高建设标准。
一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法人单位,对原概算中的建设标准人为提高。
如某项目夜景灯光原概算90万元,现提升档次后,造价为450万元左右,约增概算360万元。
3.建设期限拖延,增加成本。
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原概算要求建设期限被长期拖延,建设期限为一年的项目拖延至两年或更长才能完成,增加了建设项目的投资成本和建设费用。
4.现场签证失实。
现场签证中存在无中生有、价量不实问题,有些是由于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工作能力低等原因造成,有些是有关项目管理人员不坚持原则等原因造成,此类现象在隐蔽工程及临时工程的部位特别突出。
5.改变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部分项目在建设中临时改变资金来源渠道,由无偿投入变为有偿资金投入,增加利息等费用使投资增加。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是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投资项目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生事业的改善。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政府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投资项目不断增加,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难度也不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没有请相关专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可行性研究,考虑不够全面,造成项目决策走过场、流于形式,导致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暂定项目较多,经常出现缺项漏项情况,为日后工程变更留下了隐患,甚至有些项目已经竣工,前期建设手续尚未完成;有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脱离项目立项内容,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档次,项目超概算投资现象比较普遍,投资概算对造价的控制失去意义。
(一)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不规范。
从我们近年来审计的情况看,有的项目存在不按上级审批部门的批复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现象。
有的项目存在设计图纸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展施工招投标,导致实际施工内容与招投标内容差异较大;有的项目存在不按时与施工方签订合同、不按合同内容施工等问题。
(三)速设单位监管力度不够。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承担着重要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具有主导作用。
现在很多单位存在将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全部交由监理单位负责,未能及时、全面掌握施工过程及施工内容的真实性,导致不能有效监督施工单位履行职责,造成建设项目监管缺失。
(四)工程监理履行职责不到位。
部分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监理却没有实行,有的监理责任意识不强,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有的工程变更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全,甚至弄虚作假,违规签证,给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提供了可趁之机;有的只对工程量进行签证,未对价格进行确认,有些签证不及时,没有现场签证,而是事后补签,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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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失误的成因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效率低下,尽管改革不断深化,但低效率问题一直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由于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责、权、利划分不清楚,有关的监管体系也没有能够完善起来,造成政府投资工程的业主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管,再加上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实施单位又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形成了业主行为不规范的现象严重。
因此,要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必须深入研究政府投资失误原因,找出解决问题对策,这也是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失误原因;对策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
随着我国财政实力的增强和执政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获得快速发展。
虽然我国政府通过制度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成功建设,但实践中暴露出的许多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
一、决策机制不科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
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是指决定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向、建设规模、投资时机、项目和方案比选等重大问题的规范和程序,这对投资项目的效益和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对于企业投资主体,政府的审批或核准与调控可以说是外在的压力和监督,政府可以从中监督和引导。
而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来说,政府既是投资主体又是调控主体,相当于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双重角色很容易导致测评
形式化,内容不公开,回避相悖意见,缺乏有效监督。
这种缺乏有效的监督是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失误的首要原因。
二、风险预警系统弱化,“三超”现象严重,缺乏理性分析
很多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徒有其名,没有把可行性研究作为决策的重要工具,甚至“先上车后补票”,项目都开始建设了,可行性研究才虚编出来。
其次,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缺乏科学的长期发展规划,缺乏切实有效的项目后评价。
不仅如此,政府投资项目“三超”工程较多。
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工程已成为政府投资项目的标志之一。
上述情况就是决策缺乏理论分析的具体表现,也是造成决策失误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政绩考核功利化,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不力
目前,地方政府的政绩还主要以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直观的量化指标来衡量。
地方政府为体现任期政绩,官员对投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过于热心,反而对投资项目到底能为地方、为人民群众增加多少利益不够关心。
这种增加投资具有政绩上的高效率和责任上的低风险(效益远远大于成本),很自然成为地方政府追求的目标。
不仅如此,政府投资项目周期比较长,在其负面影响显现时,可能已经是下一届政府,和自己毫无关系。
就算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或者造成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投资者要么对此绝口不提,要么把责任推托到集体决策上。
因为缺乏对决策人的约束,一旦项目失败,政府官员没有具体的责任,更谈不上受到行政处分和法律的制裁。
这种政绩考核导向会加大决策失误几率,而缺乏切实
有效的责任约束和惩罚措施也是项目决策失误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针对政府投资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对策:
1.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强化为民办事意识
政府决策部门亟待建立法定程序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规范、合理和决策的可行性、效益性,提高决策水平,防止投、融资风险。
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投、融资方案的风险评估机制。
进行权力的适当分解,使决策程节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由此形成决策权力运行的链式机制。
建立不可行性研究机制和后评价机制,设立垂直的、独立的后评价机构;坚持后评价的独立性、有用性、可信性和透明性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和评价程序;研究和完善后评价的理论和方法体系等。
2.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任追究制
完善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监督管理需要从强化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两方面入手。
其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并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决策严重失误者在追究岗位责任的同时要追究其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在经营自主权不断扩大的情况下造成决策失误的问题。
切实维护和保证国家和经济单位的利益。
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政府投资的范围;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的程序及各个环节相应的责任;政府投资项目的执法权限及依据;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
的主体、对象及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如何建立项目审批官员终身负责制;如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建设;如何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执行效率等。
对一个国家来说,政府投资项目往往具有全局性的意义,决策一旦失误,造成的影响无疑是巨大和深远的,政府也将为此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和社会代价。
另外,建立科学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强调政府投资项目理性决策,实现决策程序的规范化等,对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都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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