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孤家子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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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孤家子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开发区城市化进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经管委研究,决定对孤家子村房屋予以征收。为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孤家子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孤家子村村址范围内所有房屋及其构筑物和附属物。

二、征收期限

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90日内。

三、征收部门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征收方式

孤家子村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牛头崖管理区办事处和秦皇岛开发区翼达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牛头崖管理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结算并建立房屋征收档案。

五、征收原则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要足额到位,由房屋征收办公室

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为孤家子片区棚户区改造返迁安置房,该房屋为16、17层小高层大产权砖混住宅。被征收人可以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户型方案进行选择;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实测为准;日照间距按《XX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执行;建筑质量、装修标准以返迁安置房设计图纸为准。

(三)违法建设、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违法用地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用地一律不予补偿。

(四)房屋征收应当先给予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后实施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五)已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及其构筑物和附属物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拆除。被征收人私自拆除的,应按其价值向房屋征收部门进行赔偿。对不予补偿的违法建设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超过期限仍未拆除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拆除。

(六)对于被征收人无法确定和被征收人无法联系的房屋,由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公证处进行保全证据,在被征收房屋拆除时与其他房屋一起拆除。

(七)被征收房屋面积、用途的认定以合法《房屋所有权证》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审批手续为准,合法房屋面积和合法用地面积不一致的,以面积大的作为房屋征收补偿面积。

六、征收与补偿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确定,由房屋征收部门按该价格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分两类执行:

1.选择房屋户型为通透户型的,按1:1.2的比例计算,即在认定的征收面积、奖励面积、优惠面积之和的基础上增加20%。

2.选择房屋户型为全阳户型的,按1:1.3的比例计算,即在认定的征收面积、奖励面积、优惠面积之和的基础上增加30%。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与被征收房屋面积不一致的,用面积接近(差值在10㎡以内)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差值10㎡以内的面积按2000元/㎡购买。每个合法宅基地购买10 ㎡优惠面积以外的,按照交房时市场评估价计算,最多购买不超过10 ㎡。

房屋征收范围内有合法产权或审批手续的其它房屋,按评估价格进行征收。

(三)被征收人按照抽取的顺序号依次选择户型,选择相同户型的以抓阄方式确定楼号,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公证处负

责监督。

(四)对于低收入家庭等特困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征收的住宅房屋面积不足30㎡的,按30 ㎡予以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1.该家庭户口在孤家子村,是村集体组织成员;

2.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等特困证明;

3.该家庭只有该房屋或该块宅基地,且由该家庭自住或自用。

(五)孤家子村具备分户条件的村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享受分户房(面积80 ㎡以内产权调换房屋)一套,其中面积60 ㎡以内的按680元/ ㎡购买; 面积60㎡--80 ㎡部分按1600元/ ㎡购买。

1.本人户口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且是村集体组织成员;

2.本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3.本人或配偶没有住房或宅基地,没享受过政策福利性住房(集资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

在具有房屋产权的直系亲属名下的家庭成员,按户均批准宅基地面积0.25亩(167㎡)综合计算,剩余面积未达到0.22亩(147 ㎡)可享受分户房,已批过宅基地的不算在内。

分户房置换高层办法如下:

1.房屋户型为通透户型的,按1:1.2的比例计算房屋面积,即增加20%房屋面积(房屋面积指村民已选分户房面积和孤家

子返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

2.房屋户型为全阳户型的,按1:1.3的比例计算房屋面积,即增加30%房屋面积。

3.分户房不享受购买10㎡(2000元/ ㎡)优惠价面积。

4.分户房不享受临时安置补助费。

5.分户房户型只可选择面积接近的户型。

(六)被征收房屋从事合法经营的(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纳税凭证等),房屋征收部门给予经营者合理补偿。

征收公益事业用房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征收市政设施的,产权单位只能选择货币补偿,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价值,房屋征收部门按该价值给予产权单位一次性货币补偿。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七)房屋征收涉及的构筑物和附属物,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实际情况评估确定其价值,房屋征收部门按该价格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八)房屋被征收的,给予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

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 临时安置期为三年,临时安置补助费每一年一结,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

助费,返迁时结清剩余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月8元/㎡。因征收人责任致使过渡期限延长的,应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为:逾期6个月以内的增加25%;逾期7-12个月的增加50%;逾期13-24个月的增加75%;逾期25个月以上的增加100%。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临时安置期内,由房屋征收部门按开发区当期供热期限和供热费标准给予被征收人供热费补偿(月标准×月数×征收面积70%)。

(九)房屋被征收的,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费,选择货币补偿的,只给予一次搬迁补偿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给予两次搬迁补偿费。住宅房屋按8元/㎡的标准。

(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从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3家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并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确认。

房屋征收办公室作为委托人应与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支付其相关费用。

(十一)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对复核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十二)与被征收人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开发区管委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及时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补偿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开发区管委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履行

(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地点和面积、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期限等事项。

(二)被征收人要结清搬迁之前被征收房屋的电费、水费、燃气费、供暖费、通行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卫生费等费用,要处理好被征收房屋的出租、抵押、债务等问题。

(三)被征收人应当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八、奖励

(一)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范围内,未建二层及以上房屋,无违法建设或违法建设已自行拆除,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

交出房屋,经验收合格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征收房屋面积给予被征收人400元/㎡的奖励。

(二)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完毕交出房屋,经验收合格的,每个《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及合法批准手续奖励5㎡征收面积,并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1000元的奖励。

(三)产权调换房屋交房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搬入产权调换房屋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1000元的奖励。

(四)村民选取的返迁安置房屋,每套房配1个车位,车位购买费用由管委承担。

九、楼层差价问题

上三层、下三层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100元/ ㎡差价,中间层不补差价。

本小区高层住宅下房满足每套房配套1个下房,下房面积按原设计与各户绑定。被征收人需要按600元/㎡的价格购买。

十、其他

(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补充并报开发区管委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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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孤家子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开发区城市化进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经管委研究,决定对孤家子村房屋予以征收。为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孤家子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孤家子村村址范围内所有房屋及其构筑物和附属物。 二、征收期限 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90日内。 三、征收部门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征收方式 孤家子村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牛头崖管理区办事处和秦皇岛开发区翼达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牛头崖管理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结算并建立房屋征收档案。 五、征收原则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要足额到位,由房屋征收办公室

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为孤家子片区棚户区改造返迁安置房,该房屋为16、17层小高层大产权砖混住宅。被征收人可以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户型方案进行选择;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实测为准;日照间距按《XX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执行;建筑质量、装修标准以返迁安置房设计图纸为准。 (三)违法建设、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违法用地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用地一律不予补偿。 (四)房屋征收应当先给予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后实施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五)已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及其构筑物和附属物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拆除。被征收人私自拆除的,应按其价值向房屋征收部门进行赔偿。对不予补偿的违法建设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超过期限仍未拆除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拆除。 (六)对于被征收人无法确定和被征收人无法联系的房屋,由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公证处进行保全证据,在被征收房屋拆除时与其他房屋一起拆除。 (七)被征收房屋面积、用途的认定以合法《房屋所有权证》

包河区望湖街道王大郢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包河区望湖街道王大郢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2013-09-29 16:49:33)转载▼ 标签:王大郢王大郢社区王大郢拆迁拆迁政策邓茂柏分类:王大郢城中村改造 包河区望湖街道王大郢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为了妥善做好包河区望湖街道王大郢城中村改造项目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特制的本征收与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是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征收红线范围(详见附图) 二、适用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建房【2011】77号)、《合肥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合政【2012】70号)、《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合政办【2012】16号)、《合肥市被征收土地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合政秘【2012】207号)等相关文件。 三、安置地点、安置房建设标准 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原地块安置,安置房设计为高层建筑,其建

设大道普通商品房标准。 四、房屋面积和性质认可的依据 1对于依据等级的房屋,其权属、面积和用途的确认,一般以《房屋所有权证》(《合肥市直管公房租赁证》)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2房屋无有效证照,但在1986年底以前航拍图上有标注且产权归属明晰的,可以结合1986年底前最邻近年份的地形图确定房屋面积给与补偿;1986底前地形图无标准的,可以结合1986年后最邻近年份的地形图去的房屋面积给与补偿。 3不符合上述两条规定的房屋,以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等无效房屋一律自行拆除。 五、征收补偿与安置方式 征收补偿安置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安置相结合,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一)住宅产权调换 1、按照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 2、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3、被征收人在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基础上,每户可以申请增购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增购价格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2500元m2)计算。被征收人房屋面积增购后仍不足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可以按照建筑面积成本价增补至50平方米建筑面积;

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最新)

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加快X中心城市建设和发展,本着规范征收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宗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X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办法》和《X中心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该项目实际制定本征收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围 X街道董邦村,东至规划路,西至农田,南至山坡地,北至山坡地,上述四至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征收范围内未发现依法应予以特别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树木及其他设施。 二、征收部门 X市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X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X市X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电话:X 工作班组:X互诚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电话:X (经办签订协议单位)。 四、征收实施计划 (一)X年12月10日起,开展前期入户测量和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状况进行调查登记。 X年3月29日至X年4月28日拟定征收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通过论

证、修改并公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为30日。 (二)X年7月12日公告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公告5日内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若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则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随机选定。 (三)X年7月12日起,实施征收的基础工作: 1.召开动员会,讲解征收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被征收人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和有关权属材料(以下简称“两证”)。 3.组织房屋产权认定部门共同对“两证”不齐或房屋现状与“两证”登记的面积不符的房屋进行房屋合法产权认定。 4.受理自建房分户申请,对符合条件需分户的,提出分户申请, 报征收部门或片区改造指挥部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结果为 分户办理征收手续的依据。 5.合法产权认定工作完成后,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对象进行登记、汇总,上报预签订货币补偿协议。 6.片区改造指挥部将货币补偿签约的比例、数量及补偿资金需求 及时报送房屋征收部门。 7.根据各户被征收合法面积,由征收实施单位计算各征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制定各户补偿估价汇总表,并发给被征收人核对。 8.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区人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怎么写5篇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怎么写5篇 How to write the decision of housing expropriation com pensa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怎么写5篇 前言: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可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本文档根据决定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2、篇章2: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3、篇章3: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4、篇章4: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5、篇章5: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怎么写?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泰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章1: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征收人:xx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xx,职务:县长。 被征收人:郝xx。 被征收房屋编号:xx县xxxx乡区段002号。 房屋所在地:xxxx乡章京xx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xx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教育园区所涉及的房屋予以征收,并下发了关于《教育园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xxx年第1号)和《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为xxx年1月15日至1月25日。 被征收人郝xx在本征收范围内自建房屋9间,其中有照房1间,平房,面积为171㎡。无照房8间,分别为:平房面积为23.56㎡;平房面积为46.5㎡;平房面积为13.3㎡;平房面积为110.16㎡;平房面积为34.16㎡;平房面积为98.64㎡;平房面积为54.4㎡;平房面积为26.4㎡。附属物及房屋装饰装修包括:铁大门10.4㎡、厕所1个、电井2眼。 被征收人应于xxx年1月25日前自行搬迁。但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县政府为切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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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开管委办〔2014〕59号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函〔2014〕77号)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仿冒他人合法标识、油品掺杂掺假等

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达到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促进成品油市场秩序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未经许可,违规已建、在建成品油储油库和加油站(点)行为; (二)无证无照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三)假冒他人标识从事非法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四)销售假冒伪劣、掺杂掺假油品、变质油品的行为; (五)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储油库、加油站; (六)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 (七)未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计量不合格的加油站(点); (八)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九)未按规定购销散装汽油行为; (十)未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的水上加油船。 三、整治措施 (一)对违规建设的储油库、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必要措施,立即停止建设并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与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与补偿 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1 2 偿,宅基地占地面积按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 2、被征收房屋面积以调查摸底时情况为准。砖混房屋以外墙外围面积计算,小青瓦房屋按“人”字形房屋丈量面积计算。 3、货币补偿的程序。 数据采集。由征收人牵头,房屋被征收户参与,按相关标准丈量。如房屋被征收户拒绝参与的,可由征收人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进行测量并委托公证处公证员参与进行公证,并摄像存底。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逐一加以核实。核实无误后,以新核实的为准。 签订合同。与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房屋被征收户签订合同。 在房屋被征收户签订合同并腾空房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货币补偿费。 4、选择货币补偿后,符合农村宅基地建房条件的,农户可在规划区外自行选址,并报***人民政府按程序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迁建安置 按本方案的补偿标准对地面建构筑物作价进行补偿,根据原房占地面积在*****对被征收人迁建安置,由其自行进行建房。 1、宅基地面积确定。被征收房屋占地面积以丈量面积为准,按照征一还一原则进行安置。 迁建安置地基为132平方米/个,房屋被征收人可根据被征房屋占地面积,

每户可选择一个宅基地,原房占地面积与所选地基面积超出部分按200元/平方米补差。原房占地面积与所选地基面积不足部分按34元/平方米补差。 2、迁建安置宅基地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3、安置对象认定。以独立建房的单栋房屋为迁建安置户基数,一栋房屋住有几户人的,以一个户头计算,以该栋房屋土地使用证权 3 利人或委托人名义安置。 4、征收人负责办理建房所需的土地使用证等必要证件,其它办证费及建房规费由被征收人自行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5、迁建安置程序: 数据采集。由征收人牵头,房屋被征收户参与,按相关标准丈量。如房屋被征收户拒绝参与的,可由征收人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进行测量并委托公证处公证员参与进行公证,并摄像存底。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区改造51#地块一期房屋征收 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道东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拟对道东棚户区改造51#地块一期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等依法进行征收。为使征收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统一征收补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一期地块四至:油库铁路专用线以北,康居苑南区以东,淮河东路以南,沱河路西侧行洪沟以西用地范围内(不含清真寺和租赁站个人用地)。具体征收区域详见征收界限图。 二、征收机关 ***市***区人民政府 三、委托征收实施单位 **市**区**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自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签约期限分为三个时间段(包含节假日)。 第一时间段: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 第二时间段: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 第三时间段: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 五、补偿标准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属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估算。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价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六、房屋价值评估 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七、被征收房屋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结构、用途和面积由征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在宅基地权属明确的前提下,被征收房屋面积和用途按以下原则进行认定: (一)房屋面积 1、被征收房屋有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的,按有效权属证明、有效建房批准手续记载的面积结合实际丈量认定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2、被征收房屋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无有效建房批准手续的,但2000年3月航拍图上有标注的房屋,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可结合实际丈量认定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3、被征收房屋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无有效建房批准手续的,且2000年3月航拍图上无标注,但在2008年5月航拍图上有标注的房屋,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一层可按100%、二层(含二层)以上可按30%认定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4、被征收房屋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无有效建房批准手续的,且2008年5月航拍图上无标注的房屋,不予补偿安置。 (二)房屋用途 1、有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载明用途的,按载明的用途进行认定; 2、沿街底层房屋(住改商),确属历史形成,2008年5月1日以前连续经营至今且航拍图上有标注,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的,沿街

市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

市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市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更好地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体现依据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的原则,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调整如下: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标准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一。 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区位补偿款标准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二。 三、住宅房屋拆迁搬家费、自行过渡费和提前搬家奖励费等补偿标准 1、搬家费: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2元,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2、自行过渡费: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6元,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过渡期超过两年的,超过两年部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8元计算,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800元的补足至800元。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但不申购安置房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过渡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自拆迁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每平方米350元标准计算搬家奖励,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自第31日起至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奖励金额以第30日的搬家奖励费金额为基数逐日扣减:第31日至第40日每日等额递减5%,第41日至第45日每日等额递减10%。 四、房屋装修单项补偿费,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以及拆迁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拆移补偿费标准 1、房屋装修单项补偿费标准调整见附表三。

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10号令)

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人民政府委托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武陵区、鼎城区、津市市和各县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确有需要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直接征收。 第四条市房地产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各区县市房管局或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为房屋征收部门。 住建、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公安、城管、物价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组织应当依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协助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市可设立房屋征收实施机构。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和可承担征收补偿具体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基层组织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对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征收补偿方案拟定、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征收成本核算等工作予以监督。 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七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八条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项目建设筹备单位或项目建设业主到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房屋征收申请书; (二)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批文或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材料; (三)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城乡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证明材料和划定的项目规划蓝线图; (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材料;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项目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或调整计划的材料。 第九条房屋征收范围应在规划部门划定的项目规划蓝线范围内。 规划部门划定项目蓝线时原则上不得分割现有房屋实际占用地块。在旧城区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的,规划部门在划定项目规划蓝线时,应将项目周边已规划为道路、绿化等公益建设用地的地块或无法另独立规划建设的地块一并纳入。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在收到房屋征收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对于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项目,应当将房屋征收范围予以公布。 房屋征收部门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成新、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9最新版本)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新版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 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 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 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 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XX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XX县城市总体规划,结合3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XX县3号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征收,征收范围:创业路以北、101省道以西、三八河以东的合围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征收部门 房屋征收部门为XX县住建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城关镇,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三、征收签约期限 房屋征收签约期限以XX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为准。 四、征收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附属物的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除个人商业门面以外的非住宅类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不予产权调换。

个人商业门面(含“住改营”)按沿城市主次街道的第一层、第一自然间予以确认安置面积。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根据被征收房屋现状,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结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投票、抽签等随机方式决定。被征收人对经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做出评估结果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蚌埠市房地产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住宅类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按被征收房屋核定面积1﹕1.05的比例提供安置房,并且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与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互补差价。对被征收房屋价值高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结算差价;对被征收房屋价值低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由被征收人向房屋征收部门结算差价,被征收人付差价款的30%。 3.个人商业门面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门面房核定面积1:0.85互不找补差价安置;或按被征收门面房核定面积1:1互补差价安置,以用于安置门面房市场评估价与被征收门面房评估价互补差价。被征收门面房价值高于安置门面房评估价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结算差价;被征收门面房评估价低于安置门面房评估价的,由被征收人向房屋征收部门结算差价,被征收人付差价的60%。 4.在产权调换安置中,实际安置房屋面积超出应安置房屋面积10%(含10%)以内的部分,按安置房建设中标价结算,超出10%以上的部分按市场销售价结算。

关于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关于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隆政发〔2011〕XX号 各相关单位: XX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XX项目征收决定》(隆政发〔2011〕XX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XX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XX。 三、房屋征收部门:XX房地产管理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五、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至2011年X月XX日。 六、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应当按照《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标准实施房屋征收。 七、被征收人按照《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以按规定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八、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按照《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并在规定搬迁期限内将房屋搬迁腾空移交给房屋征收部门。 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XX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XX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二○一一年X月XX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征收公告 XX 2011年X月XX日印发 (共印XX份) 附件: 《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更好的改善XX基础设施,提高本地区的人居环境,根据XX有关开展XX工程建设,按照XX专项规划,XX结合实际,决定在XX,经XX 房屋征收办公室充分调研、论证,制定了《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征收补偿方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XX省人民政府关于XX的实施意见》; 3、XX省XX厅《关于XX指导意见》; 4、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XX规划; 7、XX专项规划。 二、征收部门 XX房产局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X年确定的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X 县人民政府委托,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 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年限 本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一年,从X年10月10日至X年10月9

日。 (三)项目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至太姒路东侧,西至城关小学西墙,北至文化路,南至X东西街。 (四)项目拆迁量 本项目拆迁总户数为491户(套),房屋拆迁总面积137629平方米,拆迁总占地115.8亩;涉及拆迁范围为X。(以上数据为初步摸底调查情况,实际面积、户数待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件,以实际勘测的户数、面积为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 本项目拆迁安置方式全部为纯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3.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抵押; 4.抢栽各种花木。 (七)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接到征收部门的通知,应当停止办理征收区域内所有房产、土地、工商、税务、户籍等涉及增加补偿费用的有关手续。 (八)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教师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公告.doc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教师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公告 现将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小学语文: 甘月美秦璇马颖董冰刘璐高紫怡王聪睿刘名一赵丹洁陈忱张坤秀孙甜宇郭俊书黄岩李思琪顾莎蒋欣妍李淑英韩俞泽杨晨韩茜王誉王希蕊王盼屈晗陈艺宁杨芳谢慧男张丹田舒婷安荟羽田琚楠王晶晶陈皓梁雪松刘圆圆侯雅昕李国瑾赵欣刘云琦常亚男陈明媚张羽桐董英莹林秀文邓玉敏贺月李艳芳李梦馨赵月宋雅新李一丹苏可心李春苓郭秀丽樊苗刘畅常艺唐远远何婷婷史月欣李茜许诗函吴金梅吕伟伟祖炳烨刘丽新郭卫宇武楠楠乔千千周子靖赵玥郭红梅张家姿陆明张欣 小学数学: 袁美王敏红宣飞杜月曹胜楠雷晓梅李嘉慧李喜凤李思莹王雅娟郭冉高洁张壁影张立雯吴丹李璐赵天晴高艳平

郭瑞许翔邸艳琳李月葛贝贝白雪莹马志向鹿畅任文静张曼潘琳马云婷赵雅楠邓丽莹李蕴琦李凤鑫王馨汪杰聂秋婷杨梦杰邸文正任紫薇 小学英语: 陈洁琼王芳芳赵俊吕悦李素艳李琪沈欣慧冯红岩马云婷 小学思品: 任爽悦王丽茁黄柳笛倪琳彭湘玉王亚静小学体育: 孙乐孙阔茆可赵志盈相里梦鸽尹林韩旭张振岳杨斯淋李元方安亚平冯雨晴付强罗宏伟秦宝龙刘晓丽杨畅毕雪健叶程杰崔雨浓任旭楠谭宇停陈潮田宏艳徐建东孟繁杰陈俊 小学科学: 陈晨石珊张延杰刘艳萍王茜常璐闫菲张议丹杨林燕李佳靓毛兰兰邱超杨双李路辉王宇曦侯雅薇刘雅婷殷立王心雨谢美琦贲月颖贾媛媛孔祥雨张译文初中语文: 邓涛敏陈丽青郭艳盼林雪孙丽静薛飞

张菲菲穆瑞娟张翠红张婧一胡冉冉郭晴孟祥钰伦伟陈巧倪潇高敏朱洛婷陈鑫刘小静申艳梅杨家月姜伟阳刘畅宿鑫鑫纪坤炎卢雪龙 初中数学: 王宾宾陆春明贾会卿王思宇张晶陈思彤李如凡何博雅周爽高岩张子健魏婷张雪晴 初中英语: 朱旭杨雨孙亚楠王爱红张文卉彭颖金鑫朱彦颖毛宝珍张雪媛王婧祎王婉婷张文杰刘雅婷阚李晓张梦张翠伟王丽媛杨新月杨学远张婧楠周彧庞悦刘娜初中政治: 董金金曾晖贾雪梅郭羽尤雪清李彤彤谭鑫龙魏秀英袁道静 初中历史: 张楠马喜悦陈新桐王晶晶李晶张梦璐崔美玲潘孟丹白俊娇史常余魏武路胡瑾初中地理: 蒋东旭刘颖任千金齐建马俪纯王美玲初中生物:

XXX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XXX项目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结合三里屯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征收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第二条征收范围:XX路以西,XX路以东,规划XX大道以北,XX大道以南。 第三条房屋的补偿安置办法: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范围内单位或集体的土地及房产、附属物等,由市政府统一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货币补偿 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二、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时,应选择与被征收房屋面积相近的安置房屋,且须在集中安置房源范围内按相关规定挑选安置房屋。安置房屋可选楼层为建筑一层以上房屋(1-2层为商业用房时在3层以上选房)。安置房屋设计户型分别为90-140平方米左右,实际户型和面积以市规划局、房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 (一)、单家独院征收补偿办法:

1、只建一层的按1:1置换,即一平方换一平方。有条件盖二层但因规划控制没让盖的,按一层房屋建筑面积(不含简易房)另照顾20%。 2、已盖房二层以上者,一层按1:1置换,二层按50%或60%置换(A、水电门窗齐全,内外皆粉刷,按60%置换;B、水电门窗不齐全的按50%置换),三层及以上部分和地下室按评估基准价予以货币补偿。 3、凡是与主房不相连或紧贴并低于主房的储藏间、厨房、卫生间、单独门楼等,只能货币补偿,不能产权调换。 4、选择产权调换的,土地一律不作补偿。 5、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面积相差部分的结算 (1)多要: 超过应享受面积10㎡以内部分,按优惠价1680元/㎡结算; 超过应享受面积11-20㎡以内部分,按优惠价1980元/㎡结算; 超过应享受面积21-30㎡以内部分,按优惠价2680元/㎡结算; 超过31㎡以上,按市场价3800元/㎡结算; (2)少要:少要部分按1680元/㎡退款。 (二)、单元式住宅楼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1、单元式楼房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货币补偿办法执行。 2、单元式楼房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原房屋面积一平方米换一平方米安置房屋,并按原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补缴以下相应差价。 (1)、关于土地出让金的规定 原住宅楼房均在单位集体土地上建设(大多为旧房),大部分未履行土地出让手续(个别履行出让手续的,原出让面积比实际占地面积小),本次改造时要将这部分房屋变更为大产权房,在置换新安置房时由被征收人按

2020年最新拆迁补偿标准-2020征拆补偿标准

2020年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年最新拆迁补偿标准,希望能帮助到您! 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20xx年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等告诉你们20xx年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吧! 20xx年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全文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

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征地过程中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管理,维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办法》(常政发[2004]183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的拆迁补偿和安置(以下简称征地拆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地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征地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征地拆迁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让地,不得阻挠、妨碍征地拆迁的实施。 第二章征地拆迁管理 第四条征地拆迁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用地单位向市国土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依法报经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 (二)被征地拆迁人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 (三)市国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征地所在地予以公告; (四)征地拆迁实施单位会同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调

查和评估,公示被征地拆迁人的房屋面积、评估价格、安置人口、补偿金额等情况; (五)征地拆迁人与被征地拆迁人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协议,并按协议进行补偿安置,拆迁补偿和安置结果应当在拆迁区域内进行公示; (六)实施房屋拆除。 第五条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协议应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第六条征地拆迁当事人对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权利人依法申请裁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市国土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市国土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征地拆迁范围确定后,市国土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被征地拆迁所在地的规划、建设、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下列相关手续: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四)房屋转让、抵押、出租; (五)以拆迁房屋为注册地址的工商营业执照; (六)户口迁入、分户(因婚迁、出生、军人转退、大中专学生毕业、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符合户口迁移政策的除外)。 书面通知应当载明征地拆迁范围和暂停期限。需停办的事项,应当在拆迁区域内进行公告;在暂停办理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上述相关活动。 第八条征地拆迁中拆除违法建筑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 2017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开发区管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开发区严格按市人代会批复的财政预算,围绕全年收支目标任务,统筹调度强化监管,以旬保月抓收入增收,多措并举促支出均衡,全力做好收支预算执行工作,有力促进了开发区经济社会事业的稳步发展。现就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收支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6月份,开发区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4.87亿元,占全年目标的52.28%,比上年增长4.47%,增收1.06亿元。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完成10.6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3%,减收0.21亿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1%,增收1.56亿元。 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4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5.62%,比上年同期可比口径(因2017年市对县区实行新

体制,上年同期数据已调整为新体制口径,下同)增长 10.85%,增收1.12亿元。其中:国税系统完成4.2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42.41%,比上年同期减收1.07亿元,下降20.18%;地税系统完成4.9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8.32%,比上年同期增收1.14亿元,增长30.1%;财政系统收入完成2.2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6.74%,比上年同期增收1.05 亿元,增长85.46%。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9亿元,占预算的24.02%,比上年同期减收0.76亿元,下降27.64%。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7亿元,占预算的44%,比上年增长36.58%。 (二)财政支出情况 1-6月份,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0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44.16%,为调整预算的42.27%,比上年同期增支0.17亿元,增长1.8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亿元,占预算的35.15%,增长33.6%;公共安全支出0.4亿元,占预算的38.31%,降低1.3%;教育支出0.94亿元,占预算的44.18%,降低12.9%;科学技术支出0.7亿元,占预算的84.38%,增长19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6亿元,占预算的36.58%,降低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1亿元,占预算的30.78%,增长8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55亿元,占预算的42.29%,增长56.9%;节能环保支出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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