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最新《护士条例》全文

最新《护士条例》全文发布时间:2015-09-12 编辑:1019 手机版核心内容:我国首部保护护士劳动者劳动权益的法规——《护士条例》的出台,为保障护士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筑起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让护士劳动者维权做到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条例》已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护士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业注册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第31页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条件(二)
2.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 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要求 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课 程学习,包含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 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对应学历证书 -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
学校
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
年5月12日施行
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第1页
主要内容
护士权利义务 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护士执业管理
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第2页
主要内容
一、概念
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护士是指受过护理专业教育,掌握护理、
病房管理知识与技术并含有一定卫生预防工作
能力卫生人员。护士管理方法所称护士是法律
-取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提 出意见和提议
-取得对应荣誉
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第6页
护士权利和义务-义务(一)
护士义务(条例第16条、第17条、第18条、 第19条)
-恪遵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 -发觉患者病情危急,应该马上通知医师;在
紧急情况下实施必要紧抢救护 -发觉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
护士权利(条例第12条、第13条、 第14条、第15条、第6条)
-获取工资酬劳、享受福利待遇、参 加社会保险
-取得与其所从事护理工作相适应卫 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
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第5页
护士权利和义务-权利(二)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参加专 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 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
本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已经取得 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 事护理活动人员,经执业地省级卫生主管 部门审核合格,换领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条例(2024修订)2024

引言概述:护士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法规,在保障护士权益、规范护士行为、维护医疗秩序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2024年修订的护士条例在充分倾听护士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医疗保健领域的发展和护理实践的需要,对原有条例进行了一系列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围绕护士条例(2024修订)的五个主要议题展开阐述,包括护士权益保障、护士职业发展、护理质量控制、护士培训与教育以及护理研究推广。
正文内容:一、护士权益保障1. 加强对护士工作环境的监管,保证工作场所安全卫生。
2. 完善护士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确保护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3. 统一护士工资标准,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4. 加强对护士职业责任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护士的职业认同感和工作满意度。
5. 鼓励护士参与决策和管理,形成多元化的护理治理机制。
二、护士职业发展1. 建立完善的护士职称评审和晋升制度,激励护士持续学习和提升专业能力。
2. 支持护士参与临床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护理实践水平。
3. 创造条件,鼓励护士创新护理模式和技术,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4. 加强护士职业发展规划和指导,为护士提供个人成长和职业晋升的机会。
5. 支持护士赴国外学习和交流,引进国际先进的护理理念和技术。
三、护理质量控制1. 强化护理质量评估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护理服务的安全和有效。
2. 推行护理质量指标和评价体系,促进护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 开展护理质量报告和专题研究,推动护理质量的不断提升。
5. 加强护士队伍的质量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护理实践的专业水平。
四、护士培训与教育1. 完善护士培训体系,加强基础护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 强化护理实践教学,提高护生的临床操作和技术能力。
3. 推动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理教育的专业化和国际化。
4. 鼓励护士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5. 加强护士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教育的师资力量和教育质量。
五、护理研究推广1. 支持护理研究的开展,促进护理实践的创新和改进。
护士条例解读

三、护士执业管理-护士执业记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 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 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 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 护士执业不良记录 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 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护士的权利(条例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 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01
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 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 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五、护士执业管理-衔接(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 职称、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 经执业地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合格, 换领护士 执业证书。
本条例施行前, 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应当按照卫生部 规定的实施步骤,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8年5 月12日起施行
十三条)
提高护理水平 符合护士配备标准: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
门规定发热护士配备标准(第二十条) 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 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加强护士管理 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 建立护理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处理投诉(第二十六条)
《护士条例》全文

《护士条例》全文引言概述:《护士条例》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和保障护士的职业行为和权益。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详细阐述《护士条例》的全文内容,包括护士的基本权益、职业行为规范、职业责任、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
正文内容:1. 护士的基本权益1.1 护士的人身权益1.1.1 保障护士的人身安全和健康1.1.2 禁止对护士进行虐待和歧视1.2 护士的劳动权益1.2.1 确保护士的工资和福利待遇1.2.2 保障护士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权益2. 职业行为规范2.1 护士的职业道德2.1.1 尊重患者的隐私和尊严2.1.2 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利益2.2 护士的职业责任2.2.1 提供安全、有效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2.2.2 积极参预医疗团队合作和沟通3. 职业责任3.1 护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1.1 持续学习和提升专业水平3.1.2 遵守护理实践的规范和标准3.2 护士的职业保密3.2.1 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3.2.2 禁止泄露医疗机密和患者隐私4. 职业发展4.1 护士的职业晋升和培训4.1.1 提供护士的职业晋升机会和发展路径4.1.2 支持护士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4.2 护士的职业发展指导4.2.1 提供职业规划和咨询服务4.2.2 支持护士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目标5. 监督管理5.1 护士的注册和执业许可5.1.1 设立护士注册和执业许可制度5.1.2 加强对护士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5.2 护士的违规行为处理5.2.1 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的护士进行相应处罚5.2.2 建立投诉和举报机制,保护患者权益总结:综上所述,《护士条例》全文详细规范了护士的基本权益、职业行为规范、职业责任、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
护士通过遵守该条例,可以保障自身权益,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实现职业发展,并接受监督管理,以维护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这部法规的出台对于提升护理行业的整体水平和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护士条例》全文

《护士条例》全文引言概述:《护士条例》是我国针对护士职业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法律法规,对于提高护士职业水平、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护士条例》的全文进行解读,从不同方面介绍其内容和要点。
一、护士的基本条件和权益保障:1.1 护士的基本条件:《护士条例》规定了从事护士工作的基本条件,包括具备相应的护理学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1.2 护士的权益保障:《护士条例》对护士的权益保障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护士的劳动权益、职业发展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等方面。
其中,对于护士的工资、休假、培训等方面的权益进行了具体规定。
1.3 护士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护士条例》对护士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要求护士在工作中要秉持职业操守,保护患者的权益,严守职业秘密等。
二、护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2.1 护理工作的组织:《护士条例》明确了护理工作的组织原则和要求,包括合理配置护理人员、建立科学的护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等。
2.2 护理工作的管理:《护士条例》对护理工作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包括护理质量管理、护理安全管理和护理负责制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提高护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3 护理工作的评价与监督:《护士条例》规定了护理工作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包括建立护理质量评价制度、加强护理质量监督和开展护理事故调查等,以确保护理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三、护理技术和护理服务:3.1 护理技术的要求:《护士条例》对护理技术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护理操作的规范、护理技术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面,旨在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3.2 护理服务的内容:《护士条例》明确了护理服务的内容,包括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康复护理等方面,旨在提供全面的护理服务,满足患者的需求。
3.3 护理质量的监控与提升:《护士条例》规定了护理质量的监控和提升机制,包括建立护理质量评估制度、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和开展护理研究等,以提高护理质量和效果。
最新《护士条例》全文
最新《护士条例》全文发布时间:2015-09-12 编辑:1019 手机版核心内容:我国首部保护护士劳动者劳动权益得法规——《护士条例》得出台,为保障护士劳动者得合法权益筑起了强有力得法律保证,让护士劳动者维权做到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条例》已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护士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得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与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就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得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得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得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得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得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得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得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得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得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业注册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得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得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得健康标准。
护士条例学习总结
护士条例学习总结一、引言护士条例是规范护士职业行为和职业道德的重要法规,对于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总结护士条例的学习内容,深入理解其中的要求和规定,并对其对护士职业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
二、护士条例的学习内容1. 护士职业道德护士条例要求护士要坚守职业道德,包括保持职业操守、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安全等。
护士应当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 护理技术与安全护士条例要求护士具备扎实的护理技术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护理操作和技术手段,确保患者的安全与舒适。
护士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保持专业素养,提高护理质量。
3. 护理记录与信息管理护士条例要求护士要认真、准确地记录患者的护理过程和护理效果,确保护理记录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护士还需要合理使用信息化技术,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4. 护理研究与创新护士条例鼓励护士积极参与护理研究和创新实践,提高护理质量和水平。
护士应当关注最新的护理理论和技术,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5. 护理管理与团队合作护士条例要求护士具备良好的护理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护理工作。
护士应当积极参与护理质量评估和质量改进工作,与团队成员密切合作,共同提升护理服务水平。
三、护士条例对护士职业发展的影响1. 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护士条例的学习使护士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从而提高了护理服务的质量。
护士在工作中能够更加关注患者的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护理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
2. 保障患者权益护士条例的学习使护士更加重视患者的权益和隐私保护,加强了患者与护士之间的信任关系。
护士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尊重患者的意愿和决策,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
3. 规范护理行为护士条例的学习使护士更加熟悉和遵守护理规范,规范了护理行为。
最新《护士条例》全文
最新《护士条例》全文引言概述:最新《护士条例》是中国政府颁布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规范和加强护士的职业行为和权益保护。
这项条例对护士的资格要求、职责范围、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提升护士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正文内容:一、护士的资格要求1.1 护士必须具备专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护士职业。
1.2 护士应具备相关医学、护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1.3 护士应具备一定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和权益。
二、护士的职责范围2.1 护士应按照医疗机构规定,完成护理记录、护理评估、护理计划等工作。
2.2 护士应协助医生进行医疗操作,保障患者安全和健康。
2.3 护士应积极参与医疗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健康意识和素养。
三、护士的权利义务3.1 护士有权享受与其职业身份相适应的工资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
3.2 护士有义务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
3.3 护士有义务继续学习提升专业水平,不断提高自身护理技能和服务质量。
四、护士的处罚措施4.1 对违反护士条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执业资格等。
4.2 对严重违法乱纪的护士,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医疗秩序和患者安全。
4.3 对于虐待患者、泄露患者隐私等严重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
五、护士的发展前景5.1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护士将成为医疗团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5.2 护士的职业前景广阔,有望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待遇。
5.3 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护士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
结语:通过对最新《护士条例》的全文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护士的职业要求和职责范围,加强护士队伍的管理和规范,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希望广大护士同仁能够认真遵守相关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护士条例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护士条例一、引言护士作为医疗团队中不可或者缺的一员,承担着重要的医疗服务和病患护理工作。
为了保障护士的权益和确保其履行职责,制定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护士条例》。
本文将详细介绍护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条例的内容。
二、护士的权利1. 权利保障护士享有平等、自由从事护理工作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他们有权获得公平的待遇、职业发展机会和培训资源。
2. 安全保障护士有权要求提供安全、洁净、卫生的工作环境,以确保自身和病患的安全。
他们有权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护理设备和器材,以及获得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3. 职业发展护士有权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技能。
他们应当获得公平的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路径。
4. 个人隐私保护护士有权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和机密信息。
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护士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5. 工作时间和休假护士有权享受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他们有权要求合理的轮班安排,以确保工作负荷的合理分配。
三、护士的义务1. 专业责任护士应当始终以病患的利益为重,保持专业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
他们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护理伦理准则,确保提供安全、有效的护理服务。
2. 护理技能护士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护理技能和知识水平,以适应医疗科技的发展和病患需求的变化。
他们应当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保持专业素质。
3. 病患关心护士应当尊重病患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提供温暖、关心的护理服务。
他们应当与病患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积极倾听病患的需求和意见。
4. 工作合作护士应当积极与医疗团队和其他相关人员合作,共同完成医疗任务和护理工作。
他们应当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效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5. 保密义务护士应当严守医疗机构的保密制度,保护病患的隐私和机密信息。
他们不得私自泄露病患的个人信息,确保病患的权益不受侵犯。
四、护士条例的内容《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护士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原则和宗旨;2.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3.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的实施机制和监督机构;4.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和责任追究;5.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障和救济途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条件(三)
-专业:护理、助产(课程要求) -学历:中专、大专、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制:3年以上全日制 -临床实习:教学医院或者综合医院;8
个月以上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条件(执业资格; 没有毕业后实习(试用期)限制 考试合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 -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
紧急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
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或报告
护士权利和义务-义务(二)
-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 私
-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突发事件中服从卫生部门或者所在医 疗卫生机构的安排
查,调查处理投诉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责的法律责任1
• 低于护士配备标准、使用不符合规定人 员从事护士工作
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 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卫生部规定的护士配 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 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 业活动;对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情节严重 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 护士的权利义务 •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 护士执业管理
护士条例
• 《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 次常务会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
• 一、概述
(一)护士的概念
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 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 生技术人员。 。
1922年国际护士大会在日内瓦召开,正式 接纳中华护士会为第十一个成员国。
• (二)护士、护理立法的意义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 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 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护士权利和义务-权利(一)
• 护士权利(条例第12条、第13条、 第14条、第15条、第6条)
-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 加社会保险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条件(四)
4. 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影响护理工作方面的疾病: -传染病方面 -精神疾病方面 -色盲、听力障碍 -身体其他功能障碍
• 不予注册的情形:
• ①服刑期间。 • ②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 ③违反护士管理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 ④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二、护士执业注册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 活动,是完成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 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条件(二)
2.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 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 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 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 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
• 保证护士权利的实施 -提供卫生防护用品,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 保健措施 -执行工资、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给予津贴 • 提高护理水平 -符合护士配备标准 -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
士接受培训
医疗卫生机构职责(二)
• 加强护士管理 -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
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 -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
护士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
• 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 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 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
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医疗卫生机构职责(一 )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延续
六、护士执业注册的延续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变更
五、护士执业注册的变更 变更的情形-变更执业地点 变更的申请机构-拟执业地的省级卫生主管部门 变更的通报-省级卫生主管部门之间 注意:护士变更执业注册是依申请的行为,其启动
权在护士。护士在执业注册地点有变化时,应当 主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报告。 如果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卫生行政部门对聘用 护士的医疗卫生机构将依照本条例第28条的规定 给予处罚。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申请期限
三、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期限 • 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
提出
• 逾期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符合卫生部 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 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机构
四、护士执业注册机构 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卫生主管部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 情况,制定具体的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方式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责的法律责任2
• 未保证护士权利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 处罚;对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处分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责的法律责任3
• 未制定、实施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 证护士接受培训的、未履行护士管理 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告
护士执业管理-执业条件
一、护士执业条件 • 进行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 护士执业注册制度是《护士条例》确定的
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 护士经执业注册后取得的护士执业证书,
是护士从事护理活动唯一合法的法律文书。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条件(一)
-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 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
护士权利和义务-权利(二)
-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参加专业 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 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
-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提出 意见和建议
-获得相应荣誉
护士权利和义务-义务(一)
• 护士义务(条例第16条、第17条、第18条、 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