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处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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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在当今社会,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处理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作为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题的重要手段,受到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以期引起读者对这一重要议题的关注和思考。

一、背景1.1 生活垃圾问题的严峻性生活垃圾是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规模的扩大,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

垃圾处理不当会导致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人类健康受到威胁,因此寻找一种高效的处理方式势在必行。

1.2 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的必要性焚烧炉是一种常见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通过高温焚烧垃圾,将其转化为炉渣。

而炉渣资源化处理则是将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使其转化为再生资源。

这种处理方式不仅可以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还可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节约能源和减少排放。

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解决生活垃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现状2.1 国内外标准比较目前,关于炉渣资源化处理的技术标准,在国内外都已经有了一定的成熟和完善。

例如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上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和成果。

他们在标准的制定、技术的研发、设备的运用等方面都有着较为完善的体系和规范,为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2.2 国内标准的不足虽然我国在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上已经有了一些制定和应用,但在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我国在技术研发和设备应用上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引进力度。

相关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需要加强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当前国内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发展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三、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发展前景3.1 技术标准的逐步完善随着我国在环保领域建立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将会逐步完善和规范。

垃圾焚烧炉渣处理工艺

垃圾焚烧炉渣处理工艺

垃圾焚烧炉渣处理工艺垃圾焚烧炉渣处理是指对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进行合理化处理的工艺。

垃圾焚烧炉渣是指在垃圾焚烧过程中,由于垃圾中的无机物质(如金属、矿渣等)不能被燃烧,而在炉内产生的残渣。

垃圾焚烧炉渣处理是为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最大程度地回收利用资源。

垃圾焚烧炉渣处理工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炉渣收集:垃圾焚烧炉渣在焚烧过程中会被收集起来,通常通过机械装置将炉渣从焚烧炉中输送出来,然后进行收集和储存。

2. 炉渣分类:炉渣一般包括底灰、飞灰和过渡炉渣。

底灰是指在炉底直接产生的固体残渣,飞灰是指在炉腔内被燃烧后飞出的固体颗粒,过渡炉渣则是在炉内产生的其他固体残渣。

炉渣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后续的处理和利用。

3. 炉渣处理:根据不同类型的炉渣,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底灰通常经过磁选、破碎等工艺进行处理,以分离出其中的金属和其他可回收物质。

飞灰则可通过物理和化学方法进行处理,如沉降、过滤和固化等,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过渡炉渣则需要根据其成分特点进行相应的处理,如经过破碎、筛分等工艺,以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4. 炉渣资源化利用:经过处理后的炉渣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

底灰中的金属可以被回收利用,如铁、铝等。

飞灰中的有机物质和无机物质也可以进行分离和利用,如用于生产水泥、建材等。

过渡炉渣中的可回收物质也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

5. 炉渣处置: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炉渣,需要进行安全处置。

通常采用填埋、封存等方式,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垃圾焚烧炉渣处理工艺的目的是将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通过合理的炉渣处理工艺,可以最大程度地回收利用资源,降低对自然资源的需求。

同时,垃圾焚烧炉渣处理也是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垃圾焚烧炉渣处理工艺是对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进行合理化处理的过程。

通过炉渣收集、分类、处理和利用,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湿法处理工艺技术剖析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湿法处理工艺技术剖析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湿法处理工艺技术剖析发表时间:2017-06-30T11:28:12.403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3期作者:彭耀鑫[导读] 因此探索新型的焚烧炉渣湿法处理技术已是大势所趋。

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北京 100048摘要:目前我国的生活垃圾量已经远远超出人们预期想的数量,焚烧处理作为处理垃圾的一种有效手段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

生活垃圾焚烧将会产生大量的炉渣。

炉渣的及时稳定及处理依然成为保证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

目前在我国对炉渣的处理方式主要采用湿法处理方式,在水的大量冲击作用下以此来实现有价金属的回收,回收后的炉渣经过制备再生成砌块。

但是在处理仍存在许多的问题,其仍存在占地面积大、再生砌块一系列等其他问题。

因此探索新型的焚烧炉渣湿法处理技术已是大势所趋。

关键词:炉渣湿法处理工艺;存在的问题;技术流程引言:随着我国现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迅速大量增加,目前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已经超过了1.8亿。

因此大量的土地资源被占用,有效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循环无害的综合处理是城市居民和政府面临的非常紧急的问题。

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以此来达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难题。

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已经在各个企业广泛推广。

近几年呈现大幅度趋势。

生活垃圾焚烧后会产生大量的炉渣,随着国内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不断更新发展,炉渣的产生量也在迅猛的增加。

近年来,人们对炉渣进行简单的处理,选出其中有益的及其重要意义的金属进行回收再利用,然而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

目前焚烧炉渣在我国是属于没有毒性的一般废物,可直接进行填埋或作用加以利用。

但在一些国外的国家都必须经过固化或其他方法处理后才能填埋。

随着垃圾焚烧工艺在我国应用越来越广泛及过程控制的严格性,焚烧炉渣中重金属含量活性,但使用过程中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焚烧炉渣内重金属的含量活性和其过程中的环境安全性都应该得到足够的保障。

(完整版)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及处置技术

(完整版)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及处置技术

1、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1)炉渣的物理性能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是生活垃圾焚烧的副产物,包括炉排上残留的焚烧残渣和从炉排间掉落的颗粒物,呈黑褐色,原炉渣有刺激性气味,经过处理后气味减弱。

未经处理的焚烧炉渣主要由灰渣、碎玻璃和砖块、陶瓷碎片、木屑,以及少量碎布条、塑料、金属制品等物质组成。

碎玻璃、陶瓷碎片等主要来自于工程中的建筑垃圾,但只要其粒径大小不超过5mm,就不会影响炉渣多孔砖的整体性能。

金属制品主要来自于人们的生活用品,如易拉罐、钉子、铁罐等,并且其中的单质铁会氧化,产生锈蚀,影响砖的性能。

布条、塑料等物质是由于生活垃圾在焚烧过程中燃烧不够充分而未能去除。

炉渣中还含有极少量的有色金属,在公路基层应用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和碱反应产生H2而破坏路面,大颗粒金属可能会损坏施工设备,对施工的危害较大,应尽可能地除去;炉渣中的可燃物含量较低,5mm以上颗粒中的可燃物含量在0.06~1.34%。

可燃物的存在不利于资源化利用,如影响应用时路面的长期稳定性,影响无机结合料与炉渣的结合,而降低材料强度。

因此,该将这些物质尽量去除。

经过预处理的炉渣只含有少量的碎玻璃、砖块和陶瓷碎片,布条、塑料等有机物几乎全部去除。

由于炉渣主要物理组分质地坚硬,因而作为集料使用时能保证一定的强度。

(2)炉渣的含水率、热灼减率、堆积密度、吸水率由于水淬降温排渣作用,炉渣的含水率约为12.0%~18.9%,随着堆积时间、天气等因素上下波动;炉渣热灼减率反映垃圾的焚烧效果,一般较低,为1.57%~3.16%;炉渣堆积密度在1150kg/m3~1350kg/m3之间,吸水率为37%左右。

说明炉渣是一种多孔的轻质材料,强度不高。

(3)炉渣的粒径分布炉渣粒径分布较均匀,主要集中在2~50mm的范围内(占60.8%~7.68%),小于0.074mm的颗粒含量在0.06%~1.36%。

基本符合道路建材中集料的级配要求。

(4)炉渣化学成分预处理后的炉渣主要化学成分及含量为:硅35%~50%、钙7%~15%、铝3.5%~7.0%、铁3.0%~6.0%、钠2.5%~8.0%、钾1.3%~3.0%、磷0.7%~3.0%,不同地点、不同批次的炉渣主要化学组成接近,由此可认为预处理后的炉渣的化学成分相对比较稳定。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技术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技术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技术摘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是城镇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技术炉渣是生活垃圾焚烧的副产物,包括炉排上残留的焚烧残渣和从炉排间掉落的颗粒物。

若将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炉渣作为一般固体废弃物进入填埋场处置,则会增加对填埋库容的需求,且对环境、土壤存在一定的污染。

因此,炉渣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非常重要,也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的最后一公里。

一、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简介生活垃圾经过焚烧后,有机物基本焚烧完全,因生活垃圾中基本不含有重金属等物质,因此在对炉渣进行检测时,重金属都在规定限值内。

生活垃圾焚烧中关注度最高的二恶英,在温度850度以上可以得到完全分解,一般二恶英分解后在烟气净化系统中,烟气温度降低后有少量重新生成。

因此炉渣中不含有二恶英。

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无毒性。

(一)炉渣的成分(二)炉渣的处置和利用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出来的焚烧炉渣(生渣),含有砖瓦、未燃尽垃圾、废金属等大量的物质集料,无法直接综合利用。

如果进行填埋,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而且会对周边环境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炉渣中含有少量金属物质,铁、铜、铝、金银等占比约为4%左右,提取出金属后,剩余炉渣破碎水洗后,可制成和机制砂性能类似的建材,称为环保砂。

可用于路基水稳层,制砖等。

从而实现炉渣的百分百利用,非常符合循环经济理念。

(三)炉渣产品炉渣在进行综合处理后,主要产品为大块铁、铁粉、玻璃、铜、铝、金银、环保砂。

大块铁在除锈后,可直接进入熔炉重新利用;铁粉的主要成分为四氧化三铁和三氧化二铁,可做为铁矿石替代材料。

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方案及安全管理方案

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方案及安全管理方案

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方案及安全管理方案1. 引言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的发展,生活垃圾的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提出了一种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方案及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旨在实现垃圾焚烧发电的可持续发展。

2. 资源化利用方案2.1 炉渣分离与分类根据不同物理和化学性质,将炉渣经过分离与分类,分为可回收物、有机物和无机物。

可回收物可用于再利用,有机物可进行堆肥处理,无机物可用于道路建设等。

2.2 炉渣再利用将可回收物进行再利用,例如砖瓦制造、金属回收等。

通过合理的工艺和技术手段,将炉渣转化为有用的资源,降低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2.3 有机物堆肥处理将有机物进行堆肥处理,通过控制温度、湿度和通风等条件,加速有机物的分解,产生有机肥料。

有机肥料可以用于农业生产,提高土壤质量,减少化肥的使用。

2.4 无机物应用于道路建设经过处理后,无机物可以作为道路建设的原料,提高道路的强度和稳定性。

同时,减少了对自然石料的需求,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

3. 安全管理方案3.1 炉渣质量监控建立炉渣质量监控体系,对炉渣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达到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监控项目包括重金属含量、有害物质浓度等,以确保炉渣的安全利用。

3.2 排放监测与治理设立排放监测设备,监测炉渣焚烧过程中的气体排放情况,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对超标排放进行治理,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3.3 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处置步骤,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突发情况。

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和周围居民的安全。

3.4 宣传与培训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方案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其中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

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确保资源化利用方案的顺利实施。

4. 结论本文提出的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方案及安全管理方案,旨在实现垃圾焚烧发电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概述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概述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概述填埋、堆肥向焚烧的转移,已经是全世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在土地紧张、人口众多的城市地区,焚烧几乎成为不二选择。

譬如在欧盟出台的《废弃物管理指令》中,规定了废弃物管理的一个梯次架构,即填埋、焚烧、再生、再利用、预防。

填埋作为固废管理的托底方案,防止废弃物的产生成为第一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焚烧并未被归入再生环节,表明了对城市生活垃圾作为矿物资源和材料资源内蕴价值的挖掘,优先于其作为潜在能源的挖掘。

同时也说明,如果我们对焚烧产物,如炉渣和飞灰,不加以有效地再生利用,焚烧的意义就大打折扣。

城市生活垃圾真正的工业化焚烧,出现在一百多年前的英国曼彻斯特与德国汉堡,而焚烧炉渣资源化从一开始就伴随着生活垃圾焚烧的出现而产生。

这种资源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用磁铁从炉渣中分离铁质金属,二是将炉渣用作道路材料或填埋场覆土。

这样一种粗放的资源化模式,百年来进步不大。

而与此同时,焚烧热效率的提升、热能利用、焚烧尾气处理,以及在中国比较典型的垃圾渗沥液处理,在技术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不过,近十几年来,炉渣资源化已经发生了深刻改变,这种改变主要体现在炉渣产生、加工与应用三个环节。

炉渣排放中,水淬一直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研究发现,水淬对炉渣中以铁、铝为代表的金属减值严重,也极大影响了湿炉渣的后续金属提取。

于是,以瑞士焚烧厂为代表,包括日本若干家焚烧厂在内,近年来陆续采纳了干法排渣技术,金属的品质与回收率都得到了极大提升,这是一直作为焚烧技术变革的被动参与者的炉渣,变身为焚烧技术的主动影响者的历史节点,是炉渣的资源属性被充分认识的深刻体现。

在炉渣加工技术上,从代尔夫特大学研发的ADR炉渣撞击分离技术,到涡电流技术的性能改进与包括Magnus涡电流和湿式涡电流在内的新型涡电流技术的开发,到磁密度分离技术的商业化,到德国目前仍在优化中的基于高压电脉冲的选择性破碎技术,乃至美国仍在开发中的有色金属高速识别的X射线荧光谱分选技术,可以说,近十几年来炉渣加工技术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不只给炉渣资源回收、质量提升以机遇,也惠及其他固废的处理。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口数量的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传统的填埋和焚烧处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要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变得尤为重要。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旨在规范和引导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处理过程,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环境污染,实现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

它是指导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企业开展业务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提升技术水平,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环保标准:制定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首要考虑的是其对环境的影响。

应当明确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废气、废水和废渣的处理方式和限值要求。

2. 资源化利用标准: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可回收和可利用的物质,如有机物质、金属、玻璃等。

在制定技术标准时,要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资源化利用,推动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3. 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应当明确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设备的选择、运行参数、能耗控制、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确保焚烧处理过程安全高效。

针对以上方面,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可以从以下方面展开讨论:1. 垃圾分类技术:生活垃圾中包含有机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等不同成分,采用垃圾分类技术可以有效减少焚烧炉渣的数量,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资源化处理。

2. 燃烧技术:生活垃圾焚烧炉的设计和运行参数对于炉渣的质量和数量有着直接的影响。

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能够提高能量利用率,并减少炉渣的产生。

3. 炉渣处理技术:对焚烧炉渣进行资源化处理,可以从中提取金属、玻璃等可回收物质,也可以通过特定的技术将有机物质转化为能源或肥料,减少垃圾填埋量,实现循环利用。

个人观点和理解: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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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1)炉渣的物理性能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是生活垃圾焚烧的副产物,包括炉排上残留的焚烧残渣和从炉排间掉落的颗粒物,呈黑褐色,原炉渣有刺激性气味,经过处理后气味减弱。

未经处理的焚烧炉渣主要由灰渣、碎玻璃和砖块、陶瓷碎片、木屑,以及少量碎布条、塑料、金属制品等物质组成。

碎玻璃、陶瓷碎片等主要来自于工程中的建筑垃圾,但只要其粒径大小不超过5mm,就不会影响炉渣多孔砖的整体性能。

金属制品主要来自于人们的生活用品,如易拉罐、钉子、铁罐等,并且其中的单质铁会氧化,产生锈蚀,影响砖的性能。

布条、塑料等物质是由于生活垃圾在焚烧过程中燃烧不够充分而未能去除。

炉渣中还含有极少量的有色金属,在公路基层应用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和碱反应产生H2而破坏路面,大颗粒金属可能会损坏施工设备,对施工的危害较大,应尽可能地除去;炉渣中的可燃物含量较低,5mm以上颗粒中的可燃物含量在0.06~1.34%。

可燃物的存在不利于资源化利用,如影响应用时路面的长期稳定性,影响无机结合料与炉渣的结合,而降低材料强度。

因此,该将这些物质尽量去除。

经过预处理的炉渣只含有少量的碎玻璃、砖块和陶瓷碎片,布条、塑料等有机物几乎全部去除。

由于炉渣主要物理组分质地坚硬,因而作为集料使用时能保证一定的强度。

(2)炉渣的含水率、热灼减率、堆积密度、吸水率由于水淬降温排渣作用,炉渣的含水率约为12.0%~18.9%,随着堆积时间、天气等因素上下波动;炉渣热灼减率反映垃圾的焚烧效果,一般较低,为1.57%~3.16%;炉渣堆积密度在1150kg/m3~1350kg/m3之间,吸水率为37%左右。

说明炉渣是一种多孔的轻质材料,强度不高。

(3)炉渣的粒径分布炉渣粒径分布较均匀,主要集中在2~50mm的范围内(占60.8%~7.68%),小于0.074mm的颗粒含量在0.06%~1.36%。

基本符合道路建材中集料的级配要求。

(4)炉渣化学成分预处理后的炉渣主要化学成分及含量为:硅35%~50%、钙7%~15%、铝3.5%~7.0%、铁3.0%~6.0%、钠2.5%~8.0%、钾1.3%~3.0%、磷0.7%~3.0%,不同地点、不同批次的炉渣主要化学组成接近,由此可认为预处理后的炉渣的化学成分相对比较稳定。

(5)炉渣矿物组成对预处理后的炉渣取样进行X衍射,X衍射结果显示,炉渣的主要矿物为石英(Quartz)、钙长石(Anorthite)、斜方沸石(Gismondine),其他的矿物峰比较弱,含量很少。

各矿物衍射峰均比较尖锐,说明结晶程度较高,且石英、钙长石、斜方沸石的水化活性都不高,据此初步判断炉渣的活性不高。

炉渣表面很粗糙,呈不规则角状,孔隙率较高,孔隙直径也比较大。

炉渣部分位置晶体生长良好,要为棒状、针状和粒状晶体,但是发育不是很均匀,可能是因为焚烧过程中温度和空气分布不均,停留时间不同以及炉渣组分复杂的缘故。

(6)炉渣的轻漂物含量炉渣的轻漂物含量进过测试,炉渣轻漂物含量为0.1%~0.2%,满足GB/T25032-2010《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中轻漂物含量不大于0.2%的技术要求。

以轻漂物含量高的炉渣为原料生产的制品,其质量必然受到负面影响,因为这些轻漂物不仅增加了需水量,造成了更多空隙,还影响界面的粘结力。

轻漂物含量与发电厂煅烧制度以及炉渣预处理工艺有关。

(7)炉渣毒性浸出炉渣的有害物质浸出(铅、镍、镉、铬、砷、汞、氰化物)含量远低于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安全浓度限量标准值,可认为炉渣不属于有毒废物。

(8)炉渣的放射性对炉渣进行放射性检测,其检测结果为:内照射指数IRa在0.30~0.39之间,外照射指数Ir在0.63~0.68之间。

参照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的要求,当材料的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均小于1.0时,可用于民用、公用建筑的主体结构。

(9)炉渣二恶英含量参照HJ77.3-2008《固体废物二恶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随机抽取炉渣进行检测,二恶英总含量为1.706×10ng/kg,远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对二恶英含量3.0×103ng/kg 的要求。

2、污泥焚烧底灰的理化性质及再利用技术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的王少波等人通过对两种不同的污泥焚烧底灰的粒径、抗剪、压缩固结性、渗透性以及重金属含量等理化性质进行了研究,并将其与原生污泥性质进行对比,分析焚烧处理对污泥理化性质的影响,并进一步根据焚烧底灰性质,探索其再利用途径。

结果表明污泥焚烧底灰属于砂土,且抗剪强度较污泥焚烧前有明显增大,可达76.23~80.03kPa,金属含量有所超标,但重金属浸出量均小于相应标准限定值,可进行路基材料、CO2 捕集、填海造陆等再利用。

所用的原生污泥、污泥加煤焚烧底灰、污泥不加煤焚烧底灰的样品来源如下。

(1)原生污泥,为上海某污水处理厂污泥经105℃烘干后的产物;(2)污泥加煤焚烧底灰(以下简称为加煤底灰),为未烘干的原生污泥与矿化垃圾筛上物、木屑、M1脱水剂、煤粉以100∶10∶5∶5∶20(w/w)混合后在20℃下自然风干5d,然后制成的污泥燃料经900℃焚烧1h后产生的残余物;(3)污泥不加煤底灰(以下简称为不加煤底灰),同(2),只是在污泥燃料配比中取消了煤粉的添加。

其中,原生污泥稍有气味,颜色近似于土黄色;而加煤底灰和不加煤底灰则均由粉状物和烧结物组成,无明显气味,底灰中烧结物质地坚硬,并呈疏松多孔的状态;粉状物则较为疏松,渗透性好,类似于砂土。

加煤底灰颜色较黑,而不加煤底灰颜色偏黄。

(1)粒径分布加煤底灰粒径大于2mm的颗粒比率为36.%,而不加煤底灰的为25%,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和《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关于土的分类规定可知,两种底灰均属于砂土中的砾砂。

(2)抗剪强度加煤底灰和不加煤底灰的抗剪强度明显高于原生污泥,在垂直压力为50kPa 的情况下,原生污泥的抗剪强度仅为39.4,而加煤底灰和不加煤底灰的抗剪强度则分别达80.3和76.3kPa。

由在相似的含水率条件下,原生污泥的凝聚力和内摩擦角分别仅为17.19kPa和24°,而加煤底灰和不加煤底灰的凝聚力和内摩擦角则比原生污泥有明显增大,分别达到43.93kPa、35.97°和42.98kPa、33.76°,因此相应的施工允许坡度也分别提高到了29.17°和27.21°,由此可知污泥经焚烧处理后,抗剪性质较原生污泥能有明显增强。

(3)渗透系数渗透系数是根据100kPa固结压力下的渗透时间而得到。

渗透系数由大到小的顺序为不加煤底灰>原生污泥>加煤底灰。

由此可知不加煤底灰最为疏松,透水效果较高;而加煤底灰的颗粒更为致密,颗粒间的空隙更小,从而透水性较差。

(4)压缩固结性质压缩系数、压缩模量Es及压缩指数Cc可作为反映试样的压缩性大小的指标,利用这3种指标表征土样的可压缩性。

在100~200kPa压力变化下,不加煤底灰和加煤底灰近似于中压缩土,而原生污泥则趋近于高压缩土。

即污泥经焚烧处理后,压缩固结性质会较原生污泥有所降低。

(5)重金属含量原生污泥的重金属含量明显高于加煤底灰和不加煤底灰,且相对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三级标准,即能够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原生污泥的重金属浓度除As外,Zn、Cd、Ni、Cr、Cu均严重超标,其中Zn、Cd超标最为严重,超标率分别为392.6%和300%,而Ni、Cr、Cu则分别超标9%、62.7%和47.3%。

原生污泥在燃烧过程中,底灰和烟气间发生了重金属的分配,部分重金属转移至烟气中,但由于原生污泥重金属本底值较高,故底灰类物质中的重金属含量普遍未达到土壤环境质量三级标准的要求。

Zn、Cd、Cr、Cu均超标,其中加煤底灰和不加煤底灰的Zn分别超标270.2%和284.4%、Cd均超标200%。

Cr和Cu 则较为接近标准值,其中加煤底灰Cr超标8.33%,而Cu未超标,不加煤底灰的Cr和Cu则分别超标20.7%和9.5%。

(6)重金属浸出量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的相关标准方法测定,可知各试样重金属浸出浓度均小于鉴别标准值。

因此仅就重金属浸出毒性来讲,不加煤底灰、加煤底灰、原生污泥均不属于危险废物。

(7)污泥焚烧底灰的再利用途径对于污泥焚烧底灰的再利用途径传统的方法主要是用作建材,如制砖、作为水泥原料和路基等。

近年来,亦有报道利用垃圾焚烧底灰捕集酸性气体,如利用垃圾焚烧底灰作为填料吸收CO2气体,吸收量可达到12.5L/kg(干基底灰),且达到吸附平衡后,底灰pH可由11.8降至8.2,Pb、Cr、Cd的浸出浓度明显降低。

分析其用作路基土以及CO2捕集材料的可行性。

根据污泥焚烧底灰的理化性质及《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中对于路基土的相关标准可知:(1)加煤底灰粒径大于2mm的颗粒比率为36.5%,而不加煤底灰的为25%,属于砂土中的砾砂,为理想的路基材料;(2)不加煤底灰的渗透性较好,达到2.7×10-5cm/s,十分适用于冰冻地区的路基和浸水部分的路堤等,加煤底灰的渗透性虽差,排水性能不好,但亦可用于干旱地区的路基及路堤等;(3)不加煤底灰及加煤底灰的凝聚力及内摩擦角均较大,允许坡度分别达到了29.7°和27.12°,远大于泥土的允许坡度,符合标准中最大边坡倾角的要求。

因此,加煤和不加煤底灰理论上可以用作路床土和边坡等路基材料。

然而,对于确定底灰适用的具体路基类型,则需对污泥焚烧底灰进行进一步的填料最小强度CBR的测试。

污泥焚烧底灰与垃圾焚烧底灰具有类似的性质,如呈碱性,pH接近11,有利于CO2等酸性气体的吸收;结构疏松,具备多孔性,有助于CO2的吸收转化。

因此,利用污泥焚烧底灰吸收CO2等酸性气体可能与利用垃圾焚烧底灰具有类似结果。

而且与垃圾焚烧底灰相比,污泥焚烧底灰的重金属含量较少,这使得经过吸收CO2后,污泥底灰重金属的浸出性可能会更低,从而有利于扩大污泥焚烧底灰的利用范围,达到以废治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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