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版施工合同的比对归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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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建设工程的日益增多,施工合同作为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其内容和条款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新旧版本进行比较,分析其中的变化和影响。

一、合同分类根据施工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可以将其分为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两种类型。

总包合同是指工程项目发包者将全部工程任务交由承包方来完成,并由其负责整体工程的施工管理。

而分包合同则是将工程任务分解为多个分包任务,由不同的承包商完成。

在新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内容基本保持一致,仅在一些条款上存在轻微差异。

二、合同条款1. 工程范围和位置新版本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范围和位置的描述更加详细和准确。

不仅要说明具体的工程范围和位置,还要包括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交通等配套设施情况。

这些细节的描述更有利于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沟通和合作。

2. 工程价格和支付方式在新版本的合同中,工程价格和支付方式的条款更加明确和细致。

包括工程价款的总额,以及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

而旧版本的合同中,在这方面的条款相对简单和笼统。

明确的价格和支付方式有利于保障施工承包商的权益,以及防止双方因支付问题发生纠纷。

3. 工程期限和延期条款新版本的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期限和延期条款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不仅规定了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还对实施各个阶段的工作时间做出了计划。

而旧版本的合同中,只对工程期限做了简单的规定。

新版本合同的细节规定可以更好地保证工期的合理安排,减少工期延误的可能性。

4. 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新版本的合同中,对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的条款更加具体和严格。

明确了工程施工的各项标准、规范和验收标准,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而旧版本的合同中,这方面的条款相对简单。

明确的质量和验收标准对双方来说都是有益的,可以减少后期纠纷和争议。

5. 废料排放和环境保护新版本的合同中,对废料排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更加重视。

明确了施工承包方对废料的清理、处理和处置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新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比

新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比

新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工程的需求也随之增加。

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建设工程的基础性文件,在整个建设工程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变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在不断升级和完善。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比较新旧两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异同,探讨其特点和值得关注的地方。

一、合同结构1.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分为五部分,包括前言、甲方及乙方基本情况、施工内容及价格、履约保证金及履约期限、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等内容。

其中,前言部分主要对合同的签订目的、背景和甲方乙方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甲方及乙方基本情况部分主要包括了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施工内容及价格部分包括了工程项目的具体描述、施工周期和施工价格等具体内容;履约保证金及履约期限部分包括了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履约期限的约定;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部分包括了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的方式等内容。

2.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结构上与旧合同有所不同,一般分为八部分,包括合同背景、合同目的、双方基本情况、工程概况、施工内容及规格、履约保证金及履约期限、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内容。

其中,合同背景一般对合同签订的目的及背景进行简要介绍;合同目的一般对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和意图进行说明;双方基本情况一般包括了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工程概况部分主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了概要介绍;施工内容及规格部分包括了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描述、施工周期和施工规格等内容;履约保证金及履约期限部分包括了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履约期限的约定;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部分包括了违约责任的规定和争议解决的方式等内容。

二、合同内容1.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内容方面一般较为简单,主要包括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价格、履约保证金、履约期限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在价格方面,一般只是简单约定了施工价格,没有对价格的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进行详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规定了合同签订双方在工程施工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更新。

本文将对新旧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比较和分析,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新版合同的变化和优点。

二、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对于旧版合同,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了显著的特点:1. 法律适用范围更广新版合同在法律适用范围上做出了明确规定,不仅适用于我国国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同时也适用于对外承包工程以及境外工程。

这一变化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提供了更加规范和便捷的法律依据。

2. 合同条款更加详细和规范新版合同相对于旧版合同,在合同条款的编排上更加详尽和规范。

合同中增加了对工程质量、工程款支付、工期、索赔与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详细规定,使合同更加明确和具体。

3. 强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新版合同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

合同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这一变化体现了国家对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

4. 强化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新版合同进一步强化了合同的管理和风险控制要求。

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有效避免和控制工程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这一变化有利于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新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比下表为新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的对比:主要条款旧版合同新版合同法律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国内工程适用于国内工程、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工程工程质量没有具体规定明确规定了工程质量的要求和验收标准工程款支付没有具体规定详细规定了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条件工期没有具体规定规定了工程工期和延期的处理办法索赔与争议解决没有具体规定详细规定了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工程管理和风险控制没有具体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四、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优点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对于旧版合同,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 法律适用范围更广,适应了国际工程承包的需求。

施工合同范本新旧对比

施工合同范本新旧对比

施工合同范本新旧对比一、合同主体部分旧版合同中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基本信息描述较为常规,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而新版合同在这方面更加详细,增加了诸如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具体信息,以便于更便捷地进行沟通和款项往来。

二、工程概况旧版合同对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等基本情况有明确规定,但新版合同进一步细化了工程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内容,使得工程的具体特征更加清晰明确,有利于避免后期因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三、工期条款旧版合同对工期的起始时间、竣工时间等有大致规定,但新版合同在工期的顺延条件方面做出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界定,如明确了因不可抗力、发包方原因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具体情形及相应的处理方式,保障了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四、价款与支付旧版合同中价款的确定方式相对简单,新版合同则增加了对价款调整的相关规定,如因材料价格波动、政策变化等导致价款变动的情况及调整原则,使价款的确定更加科学合理,减少了双方在价款方面的争议。

在支付条款上,新版合同强调了支付的时间节点、支付比例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等,进一步规范了款项的支付流程。

五、质量与验收旧版合同对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程序有一定规定,但新版合同更加注重质量的过程控制,增加了对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环节的详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同时,新版合同明确了质量缺陷的责任划分和修复期限,保障了工程的质量品质。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旧版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较为笼统,新版合同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具体细分和明确,如发包方在提供施工条件、协助协调等方面的义务,承包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责任,使得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清晰明确,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

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旧版合同中对于争议解决的方式规定较为单一,新版合同增加了多种争议解决途径的选择,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并明确了各自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为双方提供了更多解决争议的选择和保障。

通过新旧对比可以看出,新版施工合同范本在诸多方面进行了完善和细化,更加注重合同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规范建筑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旧版施工合同的比对归纳解读

新旧版施工合同的比对归纳解读

对新旧版施工合同的比对归纳解读(一)99版施工合同涉及发包人的主要期限条款(二)99版施工合同涉及承包人的主要期限条款(三)、2013版施工合同涉及发包人需支付合理利润的13处情形注:上述第1至第7项主张合理利润可以理解,或因为存在工程变更需要另行计价,且利润属于计价范畴;或因为存在逾期可得利润损失情形。

但第8至第13项缺乏计价依据和法律依据。

但笔者认为,既然通用条款中有约定,且难以量化,故建议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对上述13项利润做一个细化,或采取统一量化标准。

对本合同通用条款项下的承包人可得的每项利润固定量化为合同结算总价/合同签约价的%,与索赔无涉,可累加,但上限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合同签约价的%。

(四)、2013版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不作为默示条款(8处)注:竣工付款证书:属于13版合同新增概念,13版合同中对此无定义,自己理解:属于发包人审价完毕后签发的关于竣工后的工程款结算证书,可能不包括质保金(但已经不重要了)。

(五)、2013版施工合同涉及发包人的不作为默示条款(13处)(六)、监理人不作为默示条款(9处)⑴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4.3);⑵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隐蔽工程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5.3.2);⑶因紧急情况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未在接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7.8.4);⑷监理人逾期(14天内)发出书面指示的,视为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使用替代品(8.7.2);⑸监理人未按照约定参加试验的,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承认该试验结果(9.3.2);⑹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7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2.3.3、12.3.4);⑺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自行验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13.1.2);⑻监理人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自试车结束满24小时后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13.3.1);⑼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车,未能在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13.3.1);(七)、承包人需要向监理人提交文件的规定(共53条)发现图纸错误(1.6.2)、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1.6.3)、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1.6.4)、发现化石、文物(1.9)、紧急情况下必要措施的采取(3.2.2)、更换项目经理(3.3.3)、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报告(3.3.1)、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或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报告(3.3.2)、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3.3.4)、分包合同(3.5.2)、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3.5.3)、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5.2.2)、对材料、工程设备、工程部位及施工工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5.2.2)、试验样品、试验报告等(5.2.2)、隐蔽工程检查(5.3.2)、特别安全生产事项防护措施、方案(6.1.3)、发生事故(6.1.8)、施工组织设计(7.1.2)、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7.2.2)、开工报审表(7.3.1)、发现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7.4.1)、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及合理措施(7.6)、克服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7.7)、复工指示(7.8.2)、紧急情况下暂停施工(7.8.4)、持续暂停施工(7.8.6)、提前竣工建议书(7.9.1)、提前竣工指示异议(7.9.1)、通知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场(8.1)、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8.3.2)、报送样品及申报单(8.6.1)、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通知(8.7.2)、承包人设备核查及更换(8.8.1)、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及进场计划表(9.1.2)、试验人员名单及其岗位、资格证明资料(9.1.3)、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9.3.1)、工艺试验措施计划(9.4)、变更指示的回复(不能执行、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10.3.3)、变更估价申请(10.4.2)、合理化建议及影响(10.5)、暂估价项目招标方案、招标文件(10.7.1)、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书面申请(10.7.2)、计日工工作的报表和有关凭证(10.9)、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及附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12.3.3、12.3.4)、支付(估算)分解表(12.4.6)、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通知(13.1.2)、竣工验收报告(13.2.2)、组织试车通知(13.3.1)、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14.1)、不可抗力及中间报告、最终报告(17.2)、变更保险合同(工伤保险除外)(18.7)、索赔意向通知书、正式索赔报告、最终索赔报告及证明材料(19.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重要文件,在中国建设工程领域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在不断演变和更新。

本文将对传统施工合同和新型施工合同进行对比,旨在探讨其在合同条款、风险分担等方面的差异和优势。

1. 传统施工合同的特点传统施工合同通常采用固定的合同条款和标准化的格式,其主要特点如下:•模板化:传统施工合同通常使用固定的合同模板,合同各项条款几乎是固定不变的,对于特殊情况缺乏灵活性。

•规范性: 传统施工合同的合同条款较为规范,涵盖了参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可能存在冗余和不够精准的问题。

•风险集中:传统施工合同通常将施工风险主要承担在承包商身上,业主的责任较小。

2. 新型施工合同的特点随着建设工程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改革,新型施工合同逐渐应运而生。

新型施工合同相对于传统施工合同有以下特点:•灵活性:新型施工合同更加灵活,合同条款可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进行调整,更能满足各方的需求。

•专业化:与传统施工合同相比,新型合同多由专业团队制定,更加注重细节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风险分散:新型施工合同更注重事故风险的分散,通过风险评估和合同条款的明确,合理分担各方责任。

3. 新旧合同的对比3.1 合同条款传统施工合同的合同条款通常比较固定,且使用范围较广,对于特殊情况可能难以适用。

而新型施工合同更加注重针对具体项目的特点进行条款的制定,以满足各方的需求和特殊要求。

3.2 风险分担传统施工合同中,施工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业主风险较小。

而新型施工合同更加注重风险的分散和合理分担,通过风险评估和合同条款的明确,以减少各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和纠纷。

3.3 违约与索赔传统施工合同通常通过罚款和赔偿的方式来追究责任,而新型施工合同更加注重通过合同条款的明确,以及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来规避违约和索赔的风险。

3.4 合同变更和解决纠纷传统施工合同在合同变更和解决纠纷方面较为繁琐,涉及时间和成本的消耗。

新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比较

新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比较

新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比较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日益发展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增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规范施工双方行为的重要文件,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从而形成了新旧两种版本的施工合同。

本文将从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方面对新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比较。

一、合同主体1. 新版合同:新版合同在合同主体方面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同时,新版合同还引入了项目经理这一角色,明确了项目经理在项目中的地位和责任。

2. 旧版合同:旧版合同对合同主体的规定较为简单,主要区分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益和义务,对项目经理的角色和职责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合同内容1. 新版合同:新版合同在合同内容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内容。

新版合同还明确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程序,以及违约责任和相关争议的解决方式。

2. 旧版合同:旧版合同对合同内容的规定较为笼统,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规定不够具体,且在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缺乏明确的程序和规定。

三、合同履行1. 新版合同:新版合同对合同履行方面的规定更为详细,明确了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新版合同还对工程款的支付、工期延误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完善。

2. 旧版合同:旧版合同在合同履行方面的规定较为简单,对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规定不够具体。

四、违约责任1. 新版合同:新版合同对违约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违约行为的认定和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此外,新版合同还增加了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赔偿范围的规定。

2. 旧版合同:旧版合同对违约责任的规定较为简单,对违约行为的认定和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规定不够明确。

新旧施工合同范本比较

新旧施工合同范本比较

新旧施工合同范本比较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工程的范围、价格、工期、质量标准等重要条款。

随着时间的推移,施工合同范本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本文将对新旧施工合同范本进行比较,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它们之间的差异。

一、新版范本的特点1. 更加注重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新版范本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甲乙双方的利益,尽可能地平衡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合同更加公平合理。

2. 增加了合同的可操作性新版范本对合同条款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增加了一些具体的操作指南和示范文本,使合同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3. 强化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新版范本增加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条款,明确了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加强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4. 完善了合同的风险管理新版范本增加了一些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完善了合同的风险管理,降低了甲乙双方的风险。

二、新版范本与旧版范本的主要差异1. 合同条款的变化新版范本对合同条款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工程变更、索赔、保险等,同时对一些旧的条款进行了简化和调整。

2. 合同价格的形成机制新版范本采用了更加市场化的合同价格形成机制,允许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价格的调整方式和条件,更好地反映了市场供求关系和工程成本的变化。

3. 合同工期的管理新版范本加强了对合同工期的管理,明确了工期的计算方法和延误的责任承担,同时增加了一些工期延误的应对措施,如赶工费用、工期顺延等。

4. 工程质量的控制新版范本增加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条款,明确了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加强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范本还规定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和使用方式,以保障工程质量。

5. 合同的风险管理新版范本增加了一些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完善了合同的风险管理,降低了甲乙双方的风险。

同时,范本还规定了风险转移的条件和方式,以保障双方的利益。

三、新版范本的优势1. 提高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新版范本更加注重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通过增加一些新的条款和调整一些旧的条款,使合同更加公平合理,减少了甲乙双方之间的纠纷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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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旧版施工合同的比对归纳解读(一)99版施工合同涉及发包人的主要期限条款
(二)99版施工合同涉及承包人的主要期限条款
(三)、2013版施工合同涉及发包人需支付合理利润的13处情形
注:上述第1至第7项主张合理利润可以理解,或因为存在工程
变更需要另行计价,且利润属于计价范畴;或因为存在逾期可得利润损失情形。

但第8至第13项缺乏计价依据和法律依据。

但笔者认为,既然通用条款中有约定,且难以量化,故建议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对上述13项利润做一个细化,或采取统一量化标准。

对本合同通用条款项下的承包人可得的每项利润固定量化为合同结算总价/合同签约价的%,与索赔无涉,可累加,但上限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合同签约价的%。

(四)、2013版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不作为默示条款(8处)
注:竣工付款证书:属于13版合同新增概念,13版合同中对此无定义,自己理解:属于发包人审价完毕后签发的关于竣工后的工程款结算证书,可能不包括质保金(但已经不重要了)。

(五)、2013版施工合同涉及发包人的不作为默示条款(13
处)
(六)、监理人不作为默示条款(9处)
⑴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4.3);
⑵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隐蔽工程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5.3.2);
⑶因紧急情况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未在接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7.8.4);
⑷监理人逾期(14天内)发出书面指示的,视为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使用替代品(8.7.2);
⑸监理人未按照约定参加试验的,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承认该试验结果(9.3.2);
⑹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7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2.3.3、12.3.4);
⑺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自行验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13.1.2);
⑻监理人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自试车结束满24小时后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13.3.1);
⑼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车,未能在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13.3.1);
(七)、承包人需要向监理人提交文件的规定(共53条)
发现图纸错误(1.6.2)、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1.6.3)、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1.6.4)、发现化石、文物(1.9)、紧急情况下必要措施的采取(3.2.2)、更换项目经理(3.3.3)、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报告(3.3.1)、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或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报告(3.3.2)、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3.3.4)、分包合同(3.5.2)、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3.5.3)、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5.2.2)、对材料、工程设备、工程部位及施工工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5.2.2)、试验样品、试验报告等(5.2.2)、隐蔽工程检查(5.3.2)、特别安全生产事项防护措施、方案(6.1.3)、发生事故(6.1.8)、施工组织设计(7.1.2)、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7.2.2)、开工报审表(7.3.1)、发现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7.4.1)、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及合理措施(7.6)、克服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7.7)、
复工指示(7.8.2)、紧急情况下暂停施工(7.8.4)、持续暂停施工(7.8.6)、提前竣工建议书(7.9.1)、提前竣工指示异议(7.9.1)、通知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场(8.1)、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8.3.2)、报送样品及申报单(8.6.1)、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通知(8.7.2)、承包人设备核查及更换(8.8.1)、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及进场计划表(9.1.2)、试验人员名单及其岗位、资格证明资料(9.1.3)、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9.3.1)、工艺试验措施计划(9.4)、变更指示的回复(不能执行、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10.3.3)、变更估价申请(10.4.2)、合理化建议及影响(10.5)、暂估价项目招标方案、招标文件(10.7.1)、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书面申请(10.7.2)、计日工工作的报表和有关凭证(10.9)、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及附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12.3.3、12.3.4)、支付(估算)分解表(12.4.6)、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通知(13.1.2)、竣工验收报告(13.2.2)、组织试车通知(13.3.1)、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14.1)、不可抗力及中间报告、最终报告(17.2)、变更保险合同(工伤保险除外)(18.7)、索赔意向通知书、正式索赔报告、最终索赔报告及证明材料(19.1)。

(八)、发包人需要向监理人提交文件的规定
监理指示(4.3)、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书面资料(7.4.1)、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7.8.1)、提前竣工指示(7.9.1)、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书面指示(8.7.2)、变更指示(10.2、10.3.1)、暂列金额的使用(10.8)、计日工工作实施(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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