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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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一、必备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3.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二级乙等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

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会使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1.评先评优(以被推荐者所获得荣誉最高的一项计分)(10分)(1)国家级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省、市劳动模范计10分,(2)省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8分,(3)市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县(市、区)劳模计7分,(4)区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6分,(5)国家、省、市、区级单项先进分别计7、6、5、4分。

2.教育教学效果与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20分)(1)教育教学评奖:如优质课、课件制作、教育教学案例、基本功竞赛;(3)所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奖;(4)所直接培养的学生具有特殊的创造才华,在科技活动、文学创作中取得显著成绩;(6)在体育、文娱汇演、竞赛中获奖的小项中:国家级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7分,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区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优秀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是指对在教学中有突出贡献、教学水平较高、师德师风良好的教师进行选拔和评价,旨在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小学骨干教师队伍。

第三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德才兼备、素质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条件包括:
1. 具备正规高等教育学历,具备小学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2.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教学评价良好;
3. 具备较高的师德师风,言行端正,为人师表;
4. 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教学改革实践经验;
5.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和喜爱。

第五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程序包括:
1. 评选条件公示:学校将评选条件在校园内公示一周,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
2. 提名推荐:学校组织教职工提名推荐骨干教师候选人,候选人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3. 初评:根据候选人的提名材料进行初步评定;
4. 确定候选人:根据初评选拔出若干候选人;
5. 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改革和科研成果等;
6. 公布评选结果:学校公布评选结果,并做出相应奖励和荣誉表彰。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条件,为骨干教师的教学和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2篇)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2篇)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引言骨干教师是一个学校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因此,在小学教育中,建立一套完善的骨干教师认定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包括认定条件、认定程序以及认定后的激励机制等。

第一章认定条件为了确保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需要明确一些认定条件。

骨干教师的认定条件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知识:骨干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熟练运用教学方法和教学工具,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2. 教学成果:骨干教师应有一定的教学成果,例如学生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教学过程中实施了创新性教学方法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3. 师德师风:骨干教师应秉持高尚的师德师风,对学生负责,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并积极与学生家长合作。

4. 教育教学研究:骨干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教育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教学实践中。

第二章认定程序骨干教师的认定程序应该是一种系统、科学、公平的评价过程,以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1. 提交申请:教师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提交骨干教师认定的申请。

2. 审核材料:学校教育局或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应负责审核骨干教师认定申请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专业证书、教学成果等。

3. 评审组成:学校应组建专门的骨干教师认定评审组,由学校领导、专家学者和其他骨干教师组成。

4. 评审标准:评审组根据认定条件,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审标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评审标准可以包括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学成果等方面。

5. 面试评估:对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人,评审组可组织面试评估。

面试内容可以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困难解决等。

6. 最终认定:评审组根据面试评估和申请人的材料,综合评议并给出最终的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应公示,并向申请人发放认定证书。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以下是针对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条例:
第一条:小学骨干教师是指在小学教育岗位上表现出色,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

第二条:评选小学骨干教师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正规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成果;
3.在学校教学工作中展现出杰出的教育教学能力;
4.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教育教学服务意识。

第三条:评选程序:
1.学校设立小学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学科教研组组长组成;
2.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选标准和评审流程;
3.评选材料包括教学工作总结、学生评价、同事评价、教学成果等;
4.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5.候选人进行面试或教学示范,并接受评委的评审;
6.评选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的小学骨干教师名单。

第四条:评选结果:
1.评选结果在学校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评选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3.被评选为小学骨干教师的教师享有一定的荣誉称号和教育教学研究、培训等方面的特殊待遇。

第五条:评选周期: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周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第六条:评选结果监督:
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工会可对评选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以上是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条例,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学校和地方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范本

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范本

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范本引言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而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骨干教师是一支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教师队伍。

为了进一步提升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骨干教师认定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对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进行详细规定。

一、定义和要求1. 小学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突出的业务水平、带动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2. 小学骨干教师认定的要求如下:(1)具备坚定正确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全面发展;(2)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3)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4)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5)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认定程序1. 提交申请(1)骨干教师认定由学校进行组织,教师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2)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

2. 自查自评(1)教师按照规定填写骨干教师认定的自查自评表;(2)自查自评表包括教学观点、教学能力、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内容。

3. 校级初审(1)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校级初审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和评价等。

4. 课堂观摩(1)骨干教师候选人需进行教学实际观摩;(2)观摩过程由学校骨干教师认定小组组织,以课堂观摩、教学案例分享等形式展开。

5. 专家评议(1)由专家评委对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评议;(2)评议内容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教学研究能力、师德师风等。

6. 组织表决(1)学校骨干教师认定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自查自评表、课堂观摩评价和专家评议结果进行综合评议;(2)小组成员进行评议表决,最终确定骨干教师认定名单。

三、认定结果和保障1. 认定结果(1)骨干教师认定结果将向全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认定结果分为优秀骨干教师和骨干教师两个级别。

2. 保障措施(1)优秀骨干教师将享有晋升、激励和待遇加薪等优惠政策;(2)骨干教师将得到学校领导的重点培养和支持,并优先安排参与研修、交流等教育教学活动。

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

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

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引言:教师队伍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校级骨干教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具有重要的带头示范作用。

为了更好地选拔和培养校级骨干教师,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

一、认定标准校级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如下:1.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水平高,学科知识扎实,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具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成果,经常获得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2.教务能力:具备较强的课程设计和教材开发能力,善于组织教研活动和教学研讨会,对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有一定的贡献。

3.教风师德: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情操,爱岗敬业,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学生德育教育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带头作用。

4.教学研究和成果:善于开展教学研究,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和教改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学术影响力。

二、认定程序1.初评:学校成立由教学副校长、年级组长、科任老师组成的认定小组。

认定小组依据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成绩,对资格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初步评定。

2.资料提交:符合条件的教师需准备认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展示、教学反思等,向认定小组递交。

3.综合评定:认定小组依据教师的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初步认定名单。

4.公示:初步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受到质疑的教师可向认定小组提出申诉,认定小组对申诉进行审核。

5.最终认定:认定小组根据申诉情况重新评定,经过讨论决定最终认定名单,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6.认定结果通知:学校将认定结果通知每位教师,并在学校网站、校园通告栏等处公布。

三、认定周期和频率1.认定周期: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即2024年为本次认定周期。

2.认定频率: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确保认定名单的及时更新。

结语:通过制定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旨在选拔出学校优秀的骨干教师,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更好的教育典范。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一、引言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小学教师作为孩子最早的知识传授者和榜样,其重要性不可忽视。

为了激励和奖励小学骨干教师,在他们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教育教学质量方面进行评定和评选是非常必要的。

二、评选标准1. 专业知识:小学骨干教师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深入了解小学阶段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学习特点,具备学科专业的知识储备,并能灵活运用于实际教学中。

2. 教学技能:小学骨干教师应拥有出色的教学技能,包括教学方法多样化、授课内容简明易懂、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

并且能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差异性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

3. 教育教学质量:小学骨干教师应当具备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建立良好的班级管理和教学秩序,能够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

同时,他们还应该注重对学生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4. 与学生的关系:小学骨干教师应取得与学生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并与学生建立亲近的师生关系。

他们还应具备一定的情感教育能力,能够关照学生的情感需求,引导学生走上正确的成长道路。

5. 与家长的关系:小学骨干教师应与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与家长共同合作,形成良好的家校合作氛围。

他们还应具备耐心与细心,积极回应家长的关切与建议,实现师生家庭三方的有效互动。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教师团队可以提名具备骨干教师潜质并符合评选标准的教师候选人。

当候选人获得多次提名后,进入评选事宜。

2. 自荐阶段:符合评选标准的教师也可以自荐参与评选。

他们需要提交有关个人简历和教学成果等资料供评委参考。

3. 评审阶段:教师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标准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估。

评审委员会成员将仔细研究每位候选人的个人资料,考虑其在教育教学领域的突出表现以及对学生的影响力。

4. 公示阶段:通过评审的候选人名单将在学校内部和公众场所进行公示,以便更多的人了解候选人的优秀之处,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二) 教育、 教学能 力和效

(5)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在同类学校班级中领先。 (6)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体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汇演、汇展、 竞赛中获县二等奖或体育运动会前6 名及以上奖项 1 次。 (7)在市级及以上有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 1篇。 (8)参加教育部门、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论文、案例或课题评比,获县二等奖及以上 1 次。 (9)应邀在县级教学研究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或讲座1 次。
(10)受聘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 1 次。
(11)主持或执笔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12)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评比、教科研活动中获奖。
(13)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 1 次。
(14)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上公开课或示范课 1 次。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课程
论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会使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具备申报学科骨干教师条件的应在近五年中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三项:
附பைடு நூலகம் 6
—2—
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任教学科
授课班级
联系电话 办公室
家庭
出生年月 教龄
学校类别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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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石镇中心学校教师继续教育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一、必备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3.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二级乙等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

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会使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
1.评先评优(以被推荐者所获得荣誉最高的一项计分)(10分)(1)国家级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省、市劳动模范计10分,
(2)省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8分,
(3)市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县(市、区)劳模计7分,
(4)区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6分,
(5)国家、省、市、区级单项先进分别计7、6、5、4分。

2.教育教学效果与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20分)
(1)教育教学评奖:如优质课、课件制作、教育教学案例、基本功竞赛;(3)所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奖;(4)所直接培养的学生具有特殊的创造才华,在科技活动、文学创作中取得显著成绩;(6)在体育、文娱汇演、竞赛中获奖的小项中:
国家级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7分,
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
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
区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2)教学效果评奖:在中心学校统考中第一名奖10分;第二名奖8分;第三名奖6分;第四名奖4分
3.教研科研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17)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在会议上作专题报告;(3)受聘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4)主持课题研究并结题。

国家级(核心期刊)的计8分,省级6分,市级5分,区级4分
(5)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获奖
国家级一等9分、二等8分、三等7
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
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
区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4.参与教师教育工作(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13)
(1)所直接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
国家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
省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区级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

(2)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3)执教示范课
国家级计6分,省级5分,市级4分,
(注:以上每一小项均统计1项成果,不重复计分)
注:校级领导参加评选必须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工作量不少于同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三分之一,其他各项评定标准与专任教师相同。

1.《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
2.荣誉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6.现任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
7.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8.学分证明、进修证书复印件
9.年度考核优秀材料复印件
10.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11.教科研成果证书复印件
12.参与教师教育工作证明复印件
13.需要收集的其他材料
注:1.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教科研成果证书、参与教师教育工作证明均只要选取最高等级的一份即可。

2.上述材料复印件均由学校与原始材料核对后盖印
茅石镇中心学校教师继续教育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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