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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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保健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保健食品生产管理第五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生产保健食品。

第六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三章保健食品经营管理第九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经营保健食品。

第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保健食品经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保健食品的合法来源、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无合法来源、无合格证明、标识不清或者过期、变质的保健食品。

第四章保健食品使用管理第十三条保健食品使用者应当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合理选择和使用保健食品。

第十四条保健食品使用者不得将保健食品作为治疗疾病的产品使用。

第十五条保健食品使用者发现保健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时,应当及时向保健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反馈。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保健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进行抽样检验,检验费用由被抽样检验者承担。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出库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出库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出库制度一、出库管理的基本要求1.出库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保健食品的准确出库,并对出库产品进行记录和追溯管理。

2.出库管理遵循一票制,确保每一次出库都有详细的出库记录。

3.出库管理按照批次原则进行,确保不同批次的保健食品能够被正确出库。

4.出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审核制度,确保出库的产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5.出库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具备出库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二、出库管理的程序与要求1.出库前,出库人员必须核对出库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批次,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2.出库产品必须进行开箱验货,确保产品包装完好无损,没有泄漏、变质等问题。

3.出库产品必须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确保有库存的产品优先出库。

4.出库人员必须在出库单上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并签字确认。

5.出库人员在出库单上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不得出现遗漏、错误等情况。

7.出库人员必须对出库产品进行计数和验货,确保出库数量与出库单的记录一致。

三、出库记录与追溯管理1.所有的出库记录必须详细、真实、完整,包括出库单、开箱验货记录、产品封装记录等。

2.出库记录必须妥善保存,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3.出库记录必须具备可追溯性,可以通过出库单上的信息追溯到具体的出库批次和出库人员。

4.出库记录必须与库存管理系统进行实时同步,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出库记录必须与销售记录进行比对,确保出库产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出库管理制度必须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出库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出库人员的培训与管理1.出库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包括保健食品的知识、操作流程、出库规范等。

2.出库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考核和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出库操作的准确性、出库记录的完整性等。

3.出库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不得有贪污、盗窃等违法违规行为。

4.出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任何与公司利益相关的信息。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序言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或补充人体营养素的食品,是维持人体健康的重要补充品。

然而,随着保健食品市场的不断扩大,一些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的产品也层出不穷,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制定一套完善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和分类1. 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或补充人体营养素的食品,主要用于维持人体健康,而非治疗疾病。

2. 分类:保健食品可分为以下几类:a. 营养补充类:主要补充人体所需的各类营养素,如维生素、矿物质等。

b. 功能调节类:主要调节人体的生理功能,如养血、滋阴等。

c. 特殊功效类:具有特定功效的保健食品,如降血压、降血糖等。

二、保健食品的生产与销售管理1. 生产管理:a. 生产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需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b. 生产条件:生产企业应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车间、设备,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与安全。

c. 原料管理:企业应检验购进的原料,保证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建立原料进货、库存、使用的记录制度。

d. 生产过程管理:企业应制定相应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保证生产过程的规范与安全,建立相关的记录制度。

e. 检验与检测:企业应建立自己的检验与检测实验室,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保留样品以备复查。

2. 销售管理:a. 销售许可:销售保健食品的企业需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b. 标签和包装:企业应对产品的标签和包装进行合法合规的设计和制作,标明产品的名称、成分、功效等信息。

c. 销售途径:保健食品的销售可以通过网络、专卖店、超市等多种渠道进行,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d. 说明书和广告:企业应对产品的说明书和广告进行合法合规的设计和制作,明确产品的功能、用途、用法等信息。

三、保健食品的质量控制1. 质量标准:制定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生活习惯等因素进行制定。

2023年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篇)

2023年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篇)

2023年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篇)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

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为了加强对入库保健食品和库存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入库时必须检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库进货票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规范药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药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精神类疾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药店应设立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果。

2. 保健食品进货管理(1)药店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保健食品,索取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2)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真实、完整,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3.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1)药店应设置专用的保健食品储存区域,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

(2)保健食品应按照品种、规格、批号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3)定期检查保健食品储存条件,确保符合要求。

4.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1)药店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夸大产品功效。

(2)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告知消费者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3)药店应设立专柜或专间销售保健食品,确保销售环境整洁、卫生。

5. 保健食品退换货管理(1)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后,如因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药店应予以受理。

(2)退换货时,药店应核实产品信息,确认产品未开封、未过期、未损坏。

(3)退换货后,药店应将不合格产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6.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药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药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健食品一、卫生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因此,全体员工必须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保健食品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为了确保保健食品的卫生安全,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

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保健食品三、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保健食品四、保健食品销售制度保健食品销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保健食品。

从业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向消费者介绍保健食品的成分、功效、适用人群等,不得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保健食品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保健食品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监督实施。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监督管理能力。

保健食品六、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保健食品企业应当建立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核,留存相关票据,确保保健食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保健食品七、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保健食品企业在购进保健食品时,应当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应当对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保健食品八、保健食品储存制度保健食品企业应当建立保健食品储存制度,确保保健食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出库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出库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出库制度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健食品出库原则1. 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 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 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

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 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 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保健食品拼箱;5.2、拼箱后的保健食品应加封,并在封口处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品种、批号、规格、数量等信息;5.3、拼箱后的保健食品应单独放置,不得与其他品种的保健食品混合放置。

二、保健食品出库流程1. 销售人员根据销售订单填写销售单,注明购货单位、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加盖财务章。

2. 保管人员根据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确保销售单上的信息与微机中的库存信息一致。

3. 保管人员按照销售单上的信息取出保健食品,并进行包装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无损。

4. 复核人员对取出的保健食品进行复核,核对销售单上的信息与实物是否一致,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

5. 复核人员将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的保健食品交给销售人员,由销售人员负责将保健食品发往购货单位。

6. 销售人员将保健食品发往购货单位后,及时在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并将销售单交回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保健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保健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保健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一、引言为进一步加强保健品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1. 保健食品生产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按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

(2)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的原产地和质量,确保原材料的可追溯性。

(3)保健食品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

2.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建立健全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等制度。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产品合格。

(3)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无批准证明文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按照要求储存保健食品,确保产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2)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材料应经过企业内部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3)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应明确标注“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

4. 保健食品追溯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记录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信息。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配合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追溯,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定期对追溯体系进行维护、升级,提高追溯效率。

5. 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主动收集、报告不良反应信息。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对不良反应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向相关部门报告严重不良反应信息,并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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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索证索票制度2、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3、储存制度4、出库制度5、不合格品管理制度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7、卫生管理制度8、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9、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一、索证索票制度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

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

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

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二、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及保健食品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凭业务部门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

4 、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 、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4.2 、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4.3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4.5 、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

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健品有效期在1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6个月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

并按规定的程序做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8、验收员要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9、验收员负责从微机上进行质量确认。

用自己的密码进入微机系统,输入相关信息。

并做好自己密码的保密工作。

10、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有效。

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为了加强对入库保健食品和库存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入库时必须检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库进货票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

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仓库养护员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质及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做好保健食品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通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

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五、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规定,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复核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

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六、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健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职工质量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会同质管部负责公司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2、员工质量教育培训要有年初总体计划,计划要交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每一次培训还要有具体的培训安排,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公司应随时调整培训计划。

3、公司对验收、养护人员要加强培训,且每年的培训按规定不少于16学时。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5、保健食品安全培训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发放学习材料自学、集中授课、外出专业培训、接受上级药监部门的培训等;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

6、培训内容要包括《中国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列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各项制度、职责等。

7、新招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再次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为本公司正式职工。

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8、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训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办公室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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