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品房公摊面积与物权法的实施
商品房公摊面积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商品房已成为人们居住的主要形式。
然而,在购房过程中,公摊面积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公摊面积是指商品房共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电梯间、楼梯间、公共走廊等。
由于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不透明,购房者常常感到困惑。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商品房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及相关解读,以帮助购房者更好地了解和维权。
二、商品房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建筑物共用部分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共用走廊、楼梯、电梯间、卫生间、公共通道等。
”这为公摊面积的法律地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商品房套内墙体、柱、梁、板等围护结构所围成的空间面积;共用建筑面积是指商品房共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间、楼梯间、公共走廊、卫生间、大堂等。
”3.《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规定:“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方法、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面积和比例等信息。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房屋面积分摊缴纳,其中公摊建筑面积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缴纳。
”三、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1.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公摊面积,是指将商品房共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到每套商品房上。
计算公式为:公摊面积 = 共用建筑面积× 每套商品房建筑面积÷ 所有商品房建筑面积总和2.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公摊面积,是指将商品房共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到每套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上。
计算公式为:公摊面积 = 共用建筑面积× 每套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所有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总和四、商品房公摊面积的法律责任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公摊面积,并向购房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公摊面积信息。
论商品房公摊面积与物权法的实施

论商品房公摊面积与物权法的实施论商品房公摊面积与物权法的实施(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摘要:公摊面积的计算是商品房销售中最容易出现争议的问题,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更引发了公摊面积存废及其具体操作的广泛讨论。
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诸多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物权法的有效实施。
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给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
关键字:公摊面积,物权法,实施细则,普及度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正文: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涉及房屋产权问题的纠纷日渐增多。
尤其是实现住房商品化后,房屋产权呈现多元化,个人拥有住房产权越来越多,建筑物共有部分产权归属的矛盾和纠纷不断发生。
而《物权法》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的相关规定,再度引发了关于商品房销售中公摊面积的讨论。
越来越多的公摊面积的诸多争议已经严重影响了物权法的有效实施。
将相关法规修改细化,颁布行政法规级别的关于公摊面积相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并且采取制度变革保证物权法定分止争的立法宗旨,已经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确保物权法顺利实施的急切需要。
一、商品房公摊面积矛盾重重通常所说的建筑面积包含了房屋居住的可用面积、墙体柱体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
公摊面积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栋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此外,公用建筑面积不包括任何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面积,和作为人防工程技术地下室。
而在实践中,公摊面积成为了买房中最不透明的一项,由于公摊面积的计算等引发的问题却成为业主与开发商矛盾的焦点。
因为业主普遍对于公摊面积没有了解,缺乏独立的委托测算程序。
房产证记载的“公摊面积”多是由开发商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商测得的。
这就导致了测绘单位无需向业主负责,购房者没有知情权。
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公摊面积作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
我国法律对公摊面积的规定较为详细,本文将从公摊面积的定义、计算方法、使用范围、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公摊面积的定义公摊面积是指住宅小区内除业主专有部分之外,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公共部分面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摊面积包括以下部分:1. 建筑物的基础结构、外墙、屋顶、地面以及基础配套设施;2. 电梯、楼梯、走廊、过道等共用设施;3. 停车场、绿化地、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设施;4. 其他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设施。
三、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1. 按建筑面积计算:将建筑物内所有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之和,除以建筑物总面积,再乘以建筑物总面积。
2.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将建筑物内所有业主专有部分套内建筑面积之和,除以建筑物总面积,再乘以建筑物总面积。
3. 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根据实际情况,对建筑物内所有业主专有部分实际使用面积进行测量,计算出公摊面积。
四、公摊面积的使用范围公摊面积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包括物业管理人员的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设施等。
2. 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如停车场、绿化地、健身设施等。
3. 住宅小区的公共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安防监控系统等。
4. 住宅小区的公共活动场所:如休闲广场、儿童游乐场等。
5. 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幼儿园、学校、医院等。
五、公摊面积的权利义务1. 业主的权利:(1)了解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和使用情况;(2)对公摊面积的使用有知情权和监督权;(3)在物业管理中,有权参与对公摊面积使用的决策。
2. 业主的义务:(1)按照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包括公摊面积的使用费用;(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秩序;(3)在公摊面积的使用过程中,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与保护

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与保护在房地产行业中,公摊面积是指整个建筑物中共用的部分,如走道、门厅、电梯、楼梯间、公共绿地等。
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与保护是保障业主权益、维护良好住宅环境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探讨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保护措施和相关问题。
一、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中。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当明确公摊面积,并合理确定公摊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此外,购房合同中也应有明确的公摊面积描述,包括公摊面积占比和每户分摊的公摊面积。
二、公摊面积的保护措施1. 建筑设计合理性保障公摊面积的保护首先要从建筑设计入手。
开发商在设计建筑时,应充分考虑公摊面积的合理利用和分配。
合理的建筑设计可以保证公共区域的通行顺畅、人员流量合理分布,同时满足业主的生活需求。
2. 监管机构的参与相关的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力度,确保开发商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公摊面积。
监管机构可以对开发商的项目进行核实和抽查,确保公共区域的面积符合要求。
3. 业主权益的保护对于开发商提供的公摊面积有争议的情况,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公摊面积。
三、公摊面积的问题与解决方法1. 公摊面积计算的争议在实际操作中,公摊面积的计算可能存在争议。
为了避免争议,开发商应事先明确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并将其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中。
同时,监管机构也可以发布相关指导,明确公摊面积计算的标准,规范行业。
2. 公摊面积使用不合理的问题有些业主可能存在对公摊面积的不合理使用,如私自占用、改造公共区域等行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业主可以加强对公摊面积的监督和管理,形成业主自治的机制,避免公摊面积的滥用和损坏。
3. 公摊面积的维修和改造公摊面积的维修和改造通常由业主共同承担费用。
为了避免纠纷,业主可以在业主大会上通过决议,明确公摊面积的维修和改造责任和费用分摊方式。
公摊面积的法律法规与规范解读

公摊面积的法律法规与规范解读公摊面积是指在多层住宅、商业综合体等建筑中,由多个业主共同使用或供公众使用的场所或设施所占用的建筑面积,如走廊、大厅、电梯间等。
公摊面积的合理计算和利用是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建筑的正常使用和管理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对公摊面积的法律法规与规范进行解读。
一、相关法律法规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3年起施行,其中第十三条规定了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要求公摊面积的计算必须合理、公正、公平。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于2021年起施行,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对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计算与收费原则,要求公摊面积应当进行实测,并按照实测结果计算,禁止虚增公摊面积进行乱收费。
3.《建筑法》该法于1999年起施行,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公共建筑应设置公共通道、走廊、楼梯间、电梯间等公共活动空间,这些空间的面积计入公摊面积。
二、公摊面积的规范解读1. 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公摊面积的计算应该基于合理的原则,通常根据建筑设计方案和实测面积进行计算。
重要原则包括面积分摊原则、功能分区原则和实测原则,确保每个业主支付的公摊面积费用相对公平合理。
2. 公摊面积的合理利用公摊面积是为了提供共享的场所和设施,应合理利用起来。
开发商和物业管理方应设法确保公摊面积的功能有效发挥,例如合理规划布局、提供舒适的环境等,以提高业主的使用满意度。
3. 公摊面积的管理和维护对于公摊面积的管理和维护,应建立明确的责任分工和管理机制。
由物业公司或具体负责人负责维护公摊面积的清洁、安全等,保障公摊面积的正常使用。
同时,业主也应积极参与维护工作,如不随意堆放物品、不损坏公共设施等。
4. 公摊面积争议的解决如果业主对公摊面积计算存在争议,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申请重新计算或调解协商等,确保公摊面积计算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总结公摊面积是建筑物中共同使用或供公众使用的场所所占用的面积,其合理计算和利用对于维护业主权益、保障建筑的正常使用至关重要。
公摊面积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公摊面积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公摊面积作为房地产行业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多个业主共同使用的面积,如楼道、公用设施等。
公摊面积的管理涉及到经济利益分配、物业维护等问题,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公摊面积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对公摊面积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
一、《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是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基础法律法规之一,对于公摊面积的管理也有相应的规定。
根据该法,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向购房者明示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
同时,该法规定了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按照建筑面积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二、《小区共有部分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小区共有部分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于小区公摊面积的维修资金的管理提供了指导。
根据该办法,业主应当按照各自资产的比例共同承担小区公共部分维修资金的支出。
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了小区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和公共部分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等细节。
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于城市房地产的管理提供了具体的规定,也包括了公摊面积的管理。
根据该法,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提供商品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并且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该法还规定了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要求按照建筑面积的百分比计算。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一项政策,对于公摊面积的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该通知要求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明确标明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比例,并且不得私自增加公摊面积。
五、《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对公摊面积的管理也有相应的规定。
根据该条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使用维修资金,其中包括公摊维修资金。
该条例还规定了公摊面积使用的范围和方式等细则。
解读《物权法》中公共面积使用权属问题

解读《物权法》中公共面积使用权属问题《物权法》中关于公共面积使用权属问题的规定主要包括公共设施使用权、公共物品使用权以及车位使用权等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居民的共同利益,并明确了居民对公共面积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首先,物权法规定了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属。
公共设施一般指的是小区内的公共场所、道路、绿化带、游乐场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公共设施属于共有财产,由物业管理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
居民可以享有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但需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定使用,不得损害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以及造成其他居民的困扰。
其次,物权法明确了对公共物品的使用权属。
公共物品包括电梯、楼道、门禁等为共有财产,属于小区的公共资源。
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在使用公共物品时应注意维护和保护公共物品的完好,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公共物品的损坏。
物权法还规定了对公共物品的维修、保养和更新等管理责任和义务。
此外,物权法还对车位使用权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车位属于专有财产,业主拥有车位使用权。
业主可以对自己名下的车位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但物权法也规定了车位使用权的限制条件,包括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风俗以及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等。
综上所述,《物权法》中对公共面积使用权属问题的规定主要包括公共设施使用权、公共物品使用权以及车位使用权等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居民的正当权益,维护公共利益。
居民在享有公共面积使用权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共面积的正常使用和秩序。
物权法的出台为公共面积使用权属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解决和预防相关纠纷,增进社区和谐稳定的发展。
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解读

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解读公摊面积是指在特定的建筑物或房屋中,由多个业主共同使用的一些区域或设施所占用的面积。
在房地产买卖、物业管理以及业主权益保护等方面,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并结合司法实践进行解读。
一、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房屋所有权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摊面积属于共有部分,应当由共有人按照份额使用。
因此,业主对于公摊面积并无所有权,只能按照约定或者管理规约进行使用。
2.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对公摊面积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其中,公摊面积应当包括各层之间的公共走廊、楼梯间、电梯井、消防通道等,计入每套商品房的总面积。
3. 物权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百一十九条规定,法院在审理建筑物区分共有和私有部分的纠纷时,应当根据公摊面积所占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各自的份额。
二、司法实践解读在公摊面积的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读,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以下为一些司法实践案例的解读:1. 公摊面积的计算在具体房地产项目中,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可能有所差异。
根据司法实践,一般会考虑到公共走廊、楼梯间、电梯井、消防通道等区域的面积,但对于其他设施的计算方法可能存在争议。
因此,法院会根据合同约定、规划许可证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解释。
2. 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管理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公摊面积的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管理常常引发纠纷。
法院通常会倾向于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依法确定公摊面积的使用方式,比如委托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或者业主共同组织管理等,并对相应的义务和权益进行明确规定。
3. 公摊面积的纠纷解决当公摊面积引发纠纷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根据司法实践,法院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并给予相应的赔偿或调整协议,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商品房公摊面积与物权法的实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摘要:公摊面积的计算是商品房销售中最容易出现争议的问题,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更引发了公摊面积存废及其具体操作的广泛讨论。
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诸多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物权法的有效实施。
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给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
关键字:公摊面积,物权法,实施细则,普及度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正文:
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涉及房屋产权问题的纠纷日渐增多。
尤其是实现住房商品化后,房屋产权呈现多元化,个人拥有住房产权越来越多,建筑物共有部分产权归属的矛盾和纠纷不断发生。
而《物权法》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的相关规定,再度引发了关于商品房销售中公摊面积的讨论。
越来越多的公摊面积的诸多争议已经严重影响了物权法的有效实施。
将相关法规修改细化,颁布行政法规级别的关于公摊面积相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并且采取制度变革保证物权法定分止争的立法宗旨,已经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确保物权法顺利实施的急切需要。
一、商品房公摊面积矛盾重重
通常所说的建筑面积包含了房屋居住的可用面积、墙体柱体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
公摊面积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栋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此外,公用建筑面积不包括任何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面积,和作为人防工程技术地下室。
而在实践中,公摊面积成为了买房中最不透明的一项,由于公摊面积的计算等引发的问题却成为业主与开发商矛盾的焦点。
因为业主普遍对于公摊面积没有了解,缺乏独立的委托测算程序。
房产证记载的“公摊面积”多是由开发商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商测得的。
这就导致了测绘单位无需向业主负责,购房者没有知情权。
北京市就曾经出现过对同一套房屋不同的测绘单位得出的结果误差超过了50%的案例。
这种房屋测量信息的不对称使业主对于测量项目不熟悉、界定不明、权属不清、使用范围不明晰,也使得具体的公摊内容和面积缺乏权威性和公信力。
而一些房地产商以公摊面积为工具对消费者进行欺诈,利用格式合同条款误导欺骗消费者,设置免责条款,使房屋面积缩水业主利益受损。
2004年,北京市二中院以此能够下发了147份判决,要求北京方庄的方安苑小区开发商90日内向业主提交房屋实测面积数据及公摊明细说明。
有些不良开发商将人防地下室和车库等专有部分作为共有面积分摊给业主。
在高额的房价下,公摊面积往往成为开发商最常用的“面积陷阱”,这些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二、商品房公摊面积的争议
为了更好的实现《物权法》所赋予的“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简化购房程序,维护买房人的合法权益,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强烈。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当天,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公示相配套的测绘办法《关于建(构)筑物房地产测绘中贯彻实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其在全国首次提出小区共有建筑面积不再分摊到户,即取消了现有房产证上的“公摊面积”的说法,以后市民买楼只看套内面积。
2008年1月的政协甘肃省十届一次会议上,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也在相关提案中建议,现有房屋面积中的“公摊面积”有违《物权法》精神,应该取消,并建议房屋面积测量交给业主委托测量。
笔者认为,《物权法》并没有对房屋各部分的产权性质给出明确的界定,其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公摊面积是否真的有违《物权法》的精神,是否应该取消还值得商榷。
首先,设置公摊面积符合法律对于按份共有形式的规定。
《物权法》虽然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但这并不排斥对共有建筑面积进一步分摊到户的做法,从《民法通则》到《物权法》都是将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方式的。
《物权法》第九十三、九十四条规定:“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因而,房屋公摊面积可以看作是一种按份共有形式。
第二,有关法规已经明确了公摊面积的合法地位。
2002年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察部颁布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套内建筑面积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也规定,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
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002年实施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还针对因开发商多算分摊公共使用面积而引起的纠纷制定出了计算标准,并规定必须由房产测绘单位对房产实施测绘。
第三,没有公摊面积,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将以其他形式转嫁。
业主作为房地产销售环节的最末段顾客,房地产开发的各项成本及利润都最后从业主获得。
即使取消公摊面积,这一部分的开发成本也将以其他形式转嫁给消费者,同时还会造成公用部位产权不明晰,甚至出现“业主掏钱产权属于开发商”的现象。
这种后果相对于公摊部分所产生的纠纷更不利于业主权益的保护。
第四,公摊面积牵涉到多方多重利益。
调查显示,目前一些新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超过了20%,有的甚至达到了25%。
公摊面积的确定不仅关系到业主买房的成本和物业费的计算,还关系到公用维修资金的缴纳和业主的相关收益。
此外,物业管理用房是否占用了公摊面积、共有车位的利益问题也与之紧密相关。
三、应有公摊面积配套行政法规
《物权法》关于私有产权的诸多界定是纲领性的,而由公摊面积引发的重重矛盾则凸显出了与之配套的法律的滞后性。
保证物权法能够更好的落到实处,关键是将物权法的规定细化,制定针对公摊面积问题的专项行政法规,从而实现各方权益的平衡。
首先,所谓“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其实际范围到底有多大,是否能够涵盖小区内所有公共部分似乎没有明晰。
业主对自己居住的房屋及小区基本状况享有知情权,对产权面积、公共分摊等情况有详细了解,才更有助于保障业主实际利益,对开发商实行有效监督,并在购房时做出理性判断和选择。
其次,对于公摊面积纠纷的解决和处罚没有统一的标准。
对于开发商利用分摊面积欺诈业主的做法,也难单纯依靠取消公摊面积记录防范和杜绝,而更应当通过细化并公示相关公摊内容及计量方式来解决,同时需要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在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以及擅自租售共用部位牟利等行为。
第三,对于物权法中产权模糊的部位,只有进一步细化才具有可操作性。
例如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该条款只是赋予了业主优先使用权,但是建筑区划内的车位产权主体不明确。
这也导致了开发商在销售中将车位算入公摊面积,而在实际中享有车位的产权和收益的不公平现象。
四、几点建议
公摊面积是否合理,无疑是规范商品房买卖过程当中关系到市场经济中的公平、公正的问题。
确保物权法的实施,其它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随之变化。
此外,公摊面积相关制度的变革也是保证物权法实施的重要因素。
在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到位的前提下,处于弱势群体一方的业主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保证的,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能否最终趋向于一致,笔者还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增加的处理方式。
2001年正式启用的新版格式合同第五条只规定了建筑面积出现误差时的处理方式,而没有规定公摊面积出现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因为有些情况下,建筑面积没有变化或变化幅度在正负3%之内,套内建筑面积不变或变小,但公摊面积却增加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按新版格式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并未违约,但实际上购房者的套内建筑面积与总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变小了,也就是说购房者的利益被侵害了。
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在公摊面积增加超过一定幅度时,买房人有权退房或公摊面积增加部分买受人不承担房价款。
同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一个公认的测量机构对结果重新进行测量。
第二,应该赋予业主独立的委托测算资格。
测量机构由政府严格监管,既可以接受开发商、政府的委托,也可以接受购房者个人的委托。
如果测量结果误差超过允许的范围,测量机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建立公摊面积公示制度。
政府主管监督审核开发商对公摊面积数据的公示,责令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之前,出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测算的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总的公摊面积及应分摊的每一部位的详细公摊数值,并公布测算数据的测算人、负责人、负责机构。
物权法旨在通过对我国现实经济生活物权种类和内容进行明确的界定,加强对物权的确认和保护,从而定分止争,协调物权关系。
妥善处理公摊面积的问题,不仅有利于保证有关各方的利益,更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物权法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