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模版(3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是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定义3.1 竣工验收:指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阶段,通过验收过程对工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和确认的活动。
3.2 验收委员会:指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专门机构,由相关部门、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
四、竣工验收程序4.1 准备阶段4.1.1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即将竣工前,组织相关人员编制《竣工验收方案》,明确竣工验收的目标、范围、程序和所需资料等。
4.1.2 建设单位应邀请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并组织召开验收委员会筹备会议,确定验收方案和组成验收委员会的人员名单。
4.1.3 建设单位应通知业主和承包方参加竣工验收活动,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2 验收准备阶段4.2.1 建设单位应邀请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前的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项目达到验收的标准。
4.2.2 建设单位应准备完备的竣工验收资料,并将其按要求提供给验收委员会成员。
4.3 验收过程4.3.1 验收委员会成员应按照任务分工,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和资料审核,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4.3.2 验收委员会成员应及时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建议和要求。
4.3.3 验收委员会成员应根据竣工验收方案的要求,进行工程相关设备的功能检测和性能测试,确保工程设备正常运行。
4.4 验收结果4.4.1 验收委员会根据验收过程中的检查和评估结果,综合分析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以及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4.4.2 验收委员会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改进措施等。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建设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竣工验收管理原则:科学、严谨、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竣工验收管理任务:建设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竣工验收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竣工验收准备阶段第六条竣工验收计划: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工程竣工验收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七条竣工验收文件准备: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准备完善的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
第八条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文件备案,并如实向相关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第三章竣工验收过程第九条竣工验收组织:建设单位应组织建设、监理等相关人员参与竣工验收过程。
第十条竣工验收程序: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包括现场勘查、检测、检验等。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结论:建设单位根据验收结果,出具竣工验收结论,同时将结论告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竣工验收结果处理第十二条合格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使用。
第十三条不合格验收:若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并进行复验,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追踪管理:建设单位应对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追踪管理,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建设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二)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1、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⑴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目的本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活动,确保其顺利进行,确保验收质量,保证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竣工验收阶段的责任分工、授权和待完成任务等方面做到明确。
1.2 依据本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如下:(1)国家法律法规;(2)行业标准和规范;(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4)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涉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人员的活动。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活动第三条竣工验收范围3.1 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审查、现场验收和试运行。
3.2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审查是指对工程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核。
3.3 现场验收是指对工程建设单位所建工程的验收活动,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内容的验证和检查。
3.4 试运行是指对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试运行,主要目的是验证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是否达到了规定要求,是否具有使用功能。
第四条竣工验收时间节点4.1 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节点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4.2 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的前30天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4.3 工程竣工验收由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审查第五条审查内容5.1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审查应包括竣工验收申请书、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通知书等内容。
5.2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所涉及的各项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审查程序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审查程序如下:(1)根据竣工验收文件,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文件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2)将竣工验收文件移交给验收小组负责人,由验收小组负责人汇总审核结果,并编制审核意见;(3)将审核意见移交给建设单位,发布相关通知。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后, 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技术和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规范的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包括以下内容:
1.验收组织与人员: 确定验收组织机构, 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参与验收。
2.验收准备: 在竣工前, 建设单位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完善设计文件、调试设备、验收所需的仪器设备、材料等。
3.验收办法和标准: 制定科学、合理的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 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确定相应的验收指标和要求。
4.验收程序: 明确各项验收程序和流程, 包括申请验收、准备验收资料、召开验收会议、实地查验、验收报告的编制等。
5.验收资料管理: 收集、整理并归档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
6.验收监督与监察:建立相应的监督与监察机制, 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客观和规范进行。
7.验收结果的处理:根据验收结果,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结算、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整改或返工。
8.验收记录和报告:编制验收记录和报告,记录验收过程、结果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报告并保存。
以上内容仅为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 具体实施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二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与依据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保障工程安全可靠,并防止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1.2 依据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建设单位进行的各类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与要求1. 程序1.1 申报验收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审查验收申请相关主管部门接收建设单位的申请后,进行审查,核实资料是否完整,并要求建设单位补充必要的材料。
1.3 现场勘察与检查审查完申请资料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
1.4 听证会如有必要,相关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听证会,听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意见和观点,进一步核实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1.5 出具验收意见根据现场勘察、检查和听证会的结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意见,并通知建设单位。
1.6 完成验收手续建设单位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完成验收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2. 要求2.1 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竣工时符合验收标准。
2.2 工程安全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设施到位,避免事故发生,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2.3 验收资料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整理和归档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确保备案齐全和可查。
三、责任与权利1. 建设单位的责任与权利1.1 责任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和整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承担相应责任。
1.2 权利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公正、公平地进行审查和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流程,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合同等规定,对工程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
第四条竣工验收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公正、公开、公平、客观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竣工验收组织,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竣工验收组织应当包括验收领导小组、验收评委会、验收工作组等部门。
第七条竣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督验收过程。
第八条竣工验收评委会由专家组成,负责对工程进行评审和决策。
第九条竣工验收工作组由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
第十条竣工验收组织应当具有独立性、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竣工验收程序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程序包括前期准备、方案确认、过程检查、验收评审、结果确定等阶段。
第十二条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当准备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完成验收组织的建立和人员选拔。
第十三条方案确认阶段,施工单位应当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向验收组织提交工程竣工报告、资料、设计图纸等。
第十四条过程检查阶段,验收组织应当对工程的施工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验收评审阶段,验收组织应当召开评审会议,对工程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第十六条结果确定阶段,验收组织应当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工程的竣工验收结果,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
第四章竣工验收内容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质量、技术规范、安全标准、设计要求等方面。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验收应当对工程的结构、装饰、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定。
第十九条技术规范验收应当对工程的施工工艺、质量控制、验收标准等方面进行评审。
第二十条安全标准验收应当对工程的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一条设计要求验收应当对工程的设计合理性、施工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和判定。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例(5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加强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二)审查接受: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进行审查,确定竣工验收的接受条件和验收标准。
(三)现场勘察:有关部门派遣验收组进行现场勘察,对工程的完工质量进行检查。
(四)验收报告:验收组根据勘察结果,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意见。
(五)验收决定:有关部门根据验收报告和意见,作出验收决定。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参加现场勘察和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工程质量:包括工程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质量情况。
(二)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等方面的情况。
(三)环境保护:包括周边环境的保护、噪音控制、废水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四)竣工图纸:包括竣工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方面的情况。
(五)合同履行:包括工程进度、质量保证、合同履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符合要求。
第四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和处理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一)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符合要求,并且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不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不符合要求,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及时整改不合格的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工作。
3.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交付给业主使用。
4.本制度的执行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监理人员、业主代表等。
二、竣工验收程序1.竣工验收申请工程建设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施工完成情况、验收检测报告等。
2.组织验收人员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组织相应的验收人员,包括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质量检测人员等。
3.验收准备工作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现场、整理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4.现场验收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核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情况,填写验收报告。
5.评定结果根据验收报告的内容和相关标准,评定工程的合格性,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决策。
如工程质量不达标,应要求承包方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6.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工程项目经过验收合格后,应由竣工验收人员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可以交付使用。
三、工程交付管理1.交付准备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的交付准备工作,包括整理交付文件、制作交付图纸、编制交付报告等。
2.交付程序交付程序包括签订交付协议、办理交接手续、组织交付现场会议等。
交付协议应明确交付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由项目经理和业主代表共同签署。
3.交付验收项目经理应带领相关人员进行交付现场的验收工作,核对交付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交付的内容与合同约定一致。
4.交付完毕一切交接手续和验收工作完毕后,项目经理应将交付情况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并将交付相关文件归档存档。
四、违约责任1.如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
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
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7、对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和拆除的验收,各业务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负责验收本单位所负责的项目。
如:运输系统、通风系统、皮带机头峒室、油脂库、配件库、接地极、绞车地锚、水窝、顺槽、切眼的高与宽、收尾质量、通道的高与宽、设备完好状况等,都必须符合安装、拆除要求。
对存在的问题有对应业务部门监督及时落实处理,以保证安装和拆除安全高效。
8、巷道掘进竣工验收后,巷道维护、抽水、洒水灭尘等工作由采区负责;工作面安装竣工后,安装区要恢复到安装前的质量标准。
三、验收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设计要求、《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及评分标准》。
四、验收工作要求
1、专业对口科室根据验收纪要填写竣工验收单,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施工队组限期整改,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2、整改后达到验收标准的,牵头科室负责填写验收报告,并下达书面通知,施工队组接书面通知后,方可转到下一工作地点。
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但不得影响安全使用;如影响安全使用,施工队组要限期立即整改。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验收,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硐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
4、对于准备巷道、回采巷道的维护和支护材料的回收,一律作为单项工程对其验收,施工单位接受巷道维修和材料回收任务后,及时编制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生产科在每月衔接会时,具体安排,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由生产科考核,调度结算,对于不符合设计的,生产科必须严格把关,不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