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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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某某市建筑工程双优评选办法

(建筑工程管理)某某市建筑工程双优评选办法

(建筑工程管理)某某市建筑工程双优评选办法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促进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双优”样板工地)的评选工作,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粤建管字[2002]145号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称号,是我市建设行业授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先进的施工企业的地市级荣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门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工业设备安装工地及其它申报“双优”样板工地的专业工程施工工地。

第四条市“双优”样板工地每年评选俩次,由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组织。

评选活动接受江门市建设局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市建设局备案核准后公布。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江门市范围内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安装工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之上的房屋建筑和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之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及投资额度在300万元之上的工业设备安装等专业工程施工工地均可申报参评。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检查组对施工现场的每次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进行检查,评审的汇总评分和文明施工分项评分均在85分之上且每个工地检查评分不少于前三个阶段3次;工期超540天的检查评分不少于前三个阶段4次;(二)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论达到优良等级。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壹者不得申报参评:(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二)违法转包或挂靠承包的工程;(三)未按规定实行监理等的“五无”工程;(四)施工单位和“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配备不合要求的工程;(五)安全网、塔吊、井字架等未经有资质的安全设备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及未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安装而投入使用的工程;(六)层高大于4.5米未使用钢支模的;(七)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组评审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未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工程;(八)未采用钢管外墙脚手架及未按规程和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施工的工程;(九)不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十)曾发生过四级之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十壹)因生产安全问题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过的工程;(十二)下属各市(区)工程未申报属地市(区)“双优”样板工地的工程;(十三)未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壹用表》、申报资料不齐全、不正确,不合规定要求的工程;第四章申报资料第八条申报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应提交以下资料:(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汇总表及附电子表格(EXCEL格式)软盘各壹份;(二)《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壹式二份;(三)有关反映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部位现状的彩色照片8张;(四)安全资料封面及总目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及《建筑施工安全评价书》各壹份;(五)立项批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分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封面封底)、施工许可证、承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单位项目经理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工程所在地市(区)评定“双优”工地的文件或证书、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组论证审查文件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文件的复印件各壹份;第五章申报程序第九条申报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的申报程序:(壹)江门市直建筑施工企业向江门市建筑业协会进行申报,下属各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向所在地的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分会或办事处申报。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公布日期】2020.06.05•【字号】粤建协〔2020〕52号•【施行日期】2020.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名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建协〔2020〕40号)要求,我协会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活动。

对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和有关单位推荐参评的工程进行评审,经评审和公示,其中102项工程获得2020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现予以公布表彰(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质量强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效防治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推动企业树立精品意识,抓好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更多品牌工程,各市建筑业协会和施工企业应充分发挥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示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观摩学习活动,推广工程质量创优经验,鼓励企业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二、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创出更多的精品工程。

各施工企业应继续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三、我协会将对获得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称号的承建、参建、监理单位和建造师、项目总监颁发证书,并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网站和相关报刊公告表彰。

附件:2020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房屋建筑及专业工程)名单广东省建筑业协会2020年6月5日。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颂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完善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奖)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

省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优质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专业行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

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1-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民用建筑群体工程。

3.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缮工程,或具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工程。

江门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

江门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

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前言为促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总则第一条凡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适用本标准.第二条评价标准涵盖建筑业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等六类企业.第三条评价标准包含六类企业标准共五套企业标准表,分别为施工企业评价标准(A表),监理企业评价标准(B表),造价咨询企业评价标准(C表),招标代理企业评价标准(D表),勘察设计企业评价标准(E表).每套企业标准表根据评价内容分成两份子表格:1表为基本信用信息表和良好行为信息表、2表为不良行为信息表。

每份子表格包括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分数、分数有效期、评价依据、评价单位等内容。

第四条企业信用评价根据评价内容实行记分制.评价分数由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分、良好行为信息分和不良行为信息分组成,其中基本信用信息分包括基本信用初始分、基本信用经营分;良好行为信息分包括通报表扬、工程获奖、项目动态管理量化评分;不良行为信息分实行扣分制,扣分不封底。

第五条企业信用等级按企业信用评价分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总分排名前15%(含)的为A级;总分排名前15%-30%(含)的为B级;其余100分(含)以上的为C级;100分以下的为D级;有法律法规列为市场禁入行为的为E级(黑名单)。

第六条凡关于本标准信用评价分的应用,应当以当天凌晨一时公布的分数为准,随后无论出现何种情形,均不作调整。

第七条凡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均应按《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进行信用登记.第八条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定期对评价标准进行修正,确保评价标准公平、合理.345678910。

市双优评选办法

市双优评选办法

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双优”样板工地)的评选工作,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粤建管字[2002]145号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称号,是我市建设行业授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先进的施工企业的地市级荣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门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工业设备安装工地及其它申报“双优”样板工地的专业工程施工工地。

第四条市“双优”样板工地每年评选两次,由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组织。

评选活动接受江门市建设局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市建设局备案核准后公布。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江门市范围内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安装工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及投资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等专业工程施工工地均可申报参评。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检查组对施工现场的每次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进行检查,评审的汇总评分和文明施工分项评分均在85分以上且每个工地检查评分不少于前三个阶段3次;工期超540天的检查评分不少于前三个阶段4次;(二)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论达到优良等级。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参评:(一)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二)违法转包或挂靠承包的工程;(三)未按规定实行监理等的“五无”工程;(四)施工单位和“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配备不合要求的工程;(五)安全网、塔吊、井字架等未经有资质的安全设备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及未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安装而投入使用的工程;(六)层高大于4.5米未使用钢支模的;(七)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组评审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未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工程;(八)未采用钢管外墙脚手架及未按规程和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施工的工程;(九)不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十)曾发生过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十一)因生产安全问题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过的工程;(十二)下属各市(区)工程未申报属地市(区)“双优”样板工地的工程;(十三)未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申报资料不齐全、不正确,不合规定要求的工程;第四章申报资料第八条申报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汇总表及附电子表格(EXCEL格式)软盘各一份;(二)《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一式二份;(三)有关反映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部位现状的彩色照片8张;(四)安全资料封面及总目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及《建筑施工安全评价书》各一份;(五)立项批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分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封面封底)、施工许可证、承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单位项目经理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工程所在地市(区)评定“双优”工地的文件或证书、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组论证审查文件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第五章申报程序第九条申报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的申报程序:(一)江门市直建筑施工企业向江门市建筑业协会进行申报,下属各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向所在地的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分会或办事处申报。

市建筑优质工程奖简介

市建筑优质工程奖简介

市建筑优质工程奖简介
市建筑优质工程奖是对在建筑领域内具有显著贡献的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的一个荣誉称号。

该奖项的设立旨在推动和鼓励建筑行业的发展,提升建筑质量和水平。

市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评估,包括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设计方案、施工管理等。

评选过程中,专业评审团将对参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技术评估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获奖项目。

获得市建筑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将享有一定的荣誉和声誉,同时也可以为建筑企业提供市场竞争和业务拓展的优势。

此外,该奖项还为建筑行业树立了一种标杆,提供了一个学习和借鉴的榜样,推动了整个建筑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市建筑优质工程奖的设立和评选活动,不仅对建筑行业具有积极意义,也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通过表彰优秀的建筑项目,可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时间:2014-03-27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

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

第三条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荣誉称号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或省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部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

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建工程。

某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

某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

某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某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优质建设工程的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所有建设工程的质量评选。

第三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的目的是表彰和推广优秀的建设工程,倡导创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理念,并引领行业变革和升级。

第四条优质建设工程奖设立五个类别,分别为: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环保工程。

第五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市质量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建筑工程的评选条件包括:设计方案技术创新、施工质量管理、建筑外观和内部装饰、工期保障等。

第七条道路桥梁工程的评选条件包括:设计方案的技术先进性、施工工艺的创新性、道路交通的便利性、结构安全等。

第八条市政公用工程的评选条件包括: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施工工艺的先进性、管网的通畅性、环境适应性等。

第九条园林绿化工程的评选条件包括:设计方案的美观性、植被的生态性、园林设施的实用性、养护管理的可持续性等。

第十条环保工程的评选条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科学性、环境保护设施的先进性、治理效果的显著性、环境管理的持续性等。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十一条优质建设工程奖设立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周期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二条评选工作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初评由市质量监督局组织实施,由专家评审组和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组成。

第十四条终评由市质量监督局组织实施,由专家评审组和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组成。

第十五条评选结果将在奖励大会上公布并颁发奖杯、奖状等证书。

第四章评选权益第十六条获得优质建设工程奖的单位或个人将获得以下权益:(一)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二)在相关行业媒体或宣传平台上进行宣传;(三)在相关行业的会议和研讨会上发表演讲或交流经验。

第十七条获得优质建设工程奖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保持其领先地位和行业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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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申 报 表
(承建单位适用)
工程名称(全称)
承建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号
参建单位一(盖章)
参建单位二(盖章)
参建单位三(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申报日期:年月日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编制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工程规模)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层数
开工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备案时间
预算造价
结算造价
获区(市)级建设工程优质奖(优良样板工程)时间
是否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获奖时间








验收评定的单位工程
数量
幢数
面积
开展活动情况及建筑业项新技术应用情况(可另附页)
建筑节能贯标情况(可另附页)

















建设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专业部门质量监督站)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下属市(区)分会(办事处)推荐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市建筑业协会初审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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