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屠宰场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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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

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

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定点屠宰场负责人对该场的生产经营负有管理责任。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定点屠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3.定点屠宰场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

三、场地环境1.定点屠宰场周围要有明显的标识,标明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周围环境要保持整洁,无垃圾堆放及臭味扰民。

3.饲料、添加剂、药品等应按照规定放置,并保持整洁。

四、生产设备1.定点屠宰场的生产设备应得到相应的资质证明和定期检测。

2.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生产质量。

五、员工管理1.定点屠宰场应配备足够的员工,保证生产和检验的顺利进行。

2.员工应经过岗前培训和上岗培训,按规定操作生产设备,执行卫生和安全制度。

3.员工上岗时应佩戴工作证,并严格按规定着装。

六、生产流程1.定点屠宰场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的生产流程进行生产,绝对保证食品安全。

2.屠宰场负责人应有合格的内审员,负责生产流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操作规范。

七、食品安全1.定点屠宰场应经过食品安全认证,确保所生产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2.屠宰场每批产品应建立相应的销售记录,并对每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保证安全。

八、卫生管理1.生产车间和周边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对生产设备和操作台等进行清洁和消毒。

九、应急处理1.定点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2.员工应接受应急处理培训,了解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和方法。

十、记录报表1.定点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和报表,记录生产流程、质量监督和员工培训等相关信息。

2.定点屠宰场应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报表,并接受定期检查。

十一、经济责任1.对于违反生产流程、卫生标准、安全操作规定等行为,定点屠宰场应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模板

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模板

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1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定点屠宰场的运行,保障屠宰过程的卫生安全,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1.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和运营。

二、管理机构2.1定点屠宰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屠宰场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2屠宰场管理机构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屠宰和质量监管工作。

三、场地要求3.1定点屠宰场应位于风景区、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外的地方,远离水源和居民区域,确保屠宰过程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产生任何影响。

3.2屠宰场应具备相应的围栏和安全设施,保证屠宰过程的安全性。

四、设施设备4.1定点屠宰场应配置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屠宰设备和设施,如屠宰工具、冷冻设备、餐饮区域等。

4.2屠宰设备和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洁,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卫生安全。

五、屠宰操作规范5.1定点屠宰场应按照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屠宰操作,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标准。

5.2屠宰场工作人员应持有合法的屠宰证件,接受相关健康检查,并接受屠宰技能培训。

六、产品质量管理6.1定点屠宰场应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抽检,确保屠宰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6.2屠宰产品应具备合法合规的检疫证明,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6.3屠宰产品应按照规定的温度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确保产品的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七、卫生安全管理7.1定点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卫生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要求。

7.2屠宰场应保持场内的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7.3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和处理,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八、应急管理8.1定点屠宰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做好事件发生时的处置工作。

8.2屠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可能危害。

九、员工培训和管理9.1定点屠宰场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培养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卫生意识。

屠宰场管理制度模板(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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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管理制度模板一、屠宰厂厂长负责屠宰厂的食品安全工作,是本厂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经常____员工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出厂肉品品质。

三、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和检疫检验规程。

四、做好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厂肉品安全放心。

五、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厂的环境卫生。

七、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

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屠宰注水畜禽、病死畜禽。

八、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

定点屠宰厂____年____月____日屠宰厂检疫证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屠宰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和《____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物屠宰检疫实施同步检疫制度,检疫时,应根据屠宰规模和岗位需要,合理配备屠宰检疫人员。

第三条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及大中型动物屠宰检疫,应按头部检疫、内脏检疫、胴体检疫和实验室检疫等有关要求,设置检疫岗位;家禽等小型动物屠宰检疫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检疫岗位,并根据屠宰量配备检疫人员。

各检疫岗位应设置检疫牌,明确检疫内容。

第四条手工屠定点宰场,应按同步检疫要求,对屠宰后的动物进行集中吊挂,统一编号,由检疫人员逐头实施检疫。

第五条检疫人员检疫时,应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范进行操作,对应检部位不得遗漏。

第六条检疫人员实施检疫时,应按以____法进行:(一)视检。

观察胴体皮肤、肌肉、胸腹膜、脂肪、天然孔及各种脏器的色泽、形态、大小、____性状等是否正常;(二)触检。

借助检疫工具进行触压或用手进行触摸,判断____、器官的弹性和软硬度等是否正常;(三)剖检。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无害化处理。

古尔图镇福利牛羊肉冷库屠宰场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一、屠宰加工企业应履行《动物防疫法》所规定的义务,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合作,对拟屠宰、拟加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以及拟调运、拟出售的动物产品执行申报检疫制度。

二、屠宰加工企业在开始屠宰加工前(具体时间需提前申报),应向所属区域的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当日屠宰加工数量、加工时间、动物(原料)来源、所需动物检疫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信息。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申请后,应在企业开始生产加工前到达现场,实施现场(临栏)检疫及屠宰加工过程检疫。

三、屠宰加工企业在调运、出售动物产品前(具体时间需提前申报)应向所属区域的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当日调运、出售动物产品的数量、种类、流向、调运(出售)时间等基本信息。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申请后,应在企业调运(出售)动物产品前到达现场,实施现场检疫。

四、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在屠宰加工企业预定的申报检疫时限内未能到场,屠宰加工企业可向其所属机构或上级领导机构提出投诉,但不得私自进行生产加工或调运(出售),否则将按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五、屠宰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动物产品或调运(出售)动物产品前,若未向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有权不对其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并可报由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动物卫生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后,应及时、完整地填写《屠宰加工企业动物产品检疫报检记录》,并携带至现场,经企业申报检疫人员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

古尔图镇福利牛羊肉冷库维修工、电工岗位责任制一、维修工和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相关作业。

二、负责对生产、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应熟悉车间生产流程及机械电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式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操作规程执行,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作用、懂构造)和“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家禽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

家禽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

家禽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篇一:畜禽屠宰总厂直属厂管理制度畜禽屠宰总厂直属厂管理制度一、厂长岗位工作职责1、负责屠宰厂的全面管理工作,是本厂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完善本厂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并落实责任人,保证全厂生产规范运行。

3、负责落实发展规划,保证硬件设施建设达到法定标准。

4、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5、积极配合驻厂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认真开展对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检疫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6、加强出厂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厂肉品安全放心。

7、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厂的环境卫生。

二、畜禽进厂验收制度1、驻厂检疫人员要认真做好畜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厂畜禽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按规定做好药物残留的抽检工作,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厂待宰。

2、应积极配合驻厂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加强对畜禽进厂的管理,认真开展畜禽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畜禽坚决不得进厂。

3、在检疫中发现有染疫的畜禽,应及进向兽医管理部门及屠宰厂报告并坚决制止屠宰、运输、上市。

责令并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

4、进厂畜禽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畜禽卸车后,对运输车辆应进行消毒后离厂。

5、检疫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疫检验台帐》,检疫证明逐日收齐并按月装订保存。

三、台账管理制度1、畜禽及畜禽肉品销售使用票据必须实行专人管理、领用登记、存根留存保管制度。

2、畜禽及畜禽肉品销售票据上应当载明购货人、销售数量及金额、畜禽经营者、销售时间、开票人、收款人等事项。

3、代宰畜禽原则参照经营生猪执行,严格无记录代宰畜禽行为。

定点屠宰分级管理制度

定点屠宰分级管理制度

定点屠宰分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定点屠宰的管理,提高屠宰作业的质量和效率,保障食品安全和居民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点屠宰分级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定点屠宰场所的管理与运营活动。

第三条定点屠宰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屠宰作业的安全、卫生和质量,保障屠宰过程中食品的安全性,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定点屠宰分级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因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职业等原因对定点屠宰进行歧视。

第五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定点屠宰场所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该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定点屠宰场所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注册和备案,定期接受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第七条定点屠宰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屠宰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八条定点屠宰场所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证书和资质,保证屠宰作业的规范和合理。

第九条定点屠宰场所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证员工和屠宰动物的安全。

第十条定点屠宰场所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可溯源。

第十一条定点屠宰场所应当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和纠纷。

第十二条定点屠宰场所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定点屠宰场所应当配备专业的屠宰设备和工具,确保屠宰作业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四条定点屠宰场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屠宰场所的清洁和卫生。

第十五条定点屠宰场所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屠宰和销售活动。

第十六条定点屠宰场所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分级管理第十七条定点屠宰场所根据规模大小、经营范围、资质条件、管理水平等因素,进行分级管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第十八条一级定点屠宰场所是指规模较大、设备完善、管理规范的屠宰场所,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九条二级定点屠宰场所是指规模适中、设备较全、管理较规范的屠宰场所,具有一定的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

定点屠宰工作制度

定点屠宰工作制度

定点屠宰工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加强动物卫生监管、保障公共健康和动物福利,对生猪等牲畜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定点屠宰的定义、意义、我国的政策法规、屠宰检疫流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定点屠宰的定义和意义定点屠宰是指国家根据动物防疫、公共健康、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等要求,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专门的屠宰场(点),对生猪等牲畜实行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的管理方式。

定点屠宰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意义:1. 保障公共健康:定点屠宰可以有效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 提高屠宰加工水平:定点屠宰有利于提高屠宰工艺和肉品质量,提升我国肉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 促进环境保护:集中屠宰可以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废弃物处理成本。

4. 关爱动物福利:定点屠宰有助于提高动物福利,减少动物痛苦。

二、我国定点屠宰的政策法规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

这些法规为定点屠宰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三、屠宰检疫流程定点屠宰的检疫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申报检疫:养殖户在生猪出栏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

2. 产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申报的生猪进行产地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3. 运输检疫:在生猪运输过程中,应当携带《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对生猪进行运输检疫。

4. 屠宰检疫:生猪到达屠宰场后,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对生猪进行屠宰检疫,包括查证、验物、感官检查等。

5. 检疫合格:生猪经过屠宰检疫合格后,方可进行屠宰加工。

四、定点屠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非法屠宰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地区非法屠宰现象仍然严重,导致疫病传播和食品安全问题。

2. 屠宰设施不完善:部分屠宰场(点)设施简陋,不符合动物福利和卫生要求。

3. 检疫监管不到位:部分地区动物卫生监督力量薄弱,检疫监管不到位。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定点屠宰场(厂)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动物入场及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1. 动物在进入定点屠宰场(厂)时,必须持有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并须经驻场(厂)检疫人员查证验物。

只有证物相符者方可准入场,并应详细记录。

2. 对于证物不符、无有效检疫合格证明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应立即隔离至观察圈,并进行为期三日的重新检疫。

检疫合格的动物方可进行屠宰,不合格者则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动物屠宰后,须经驻场(厂)检疫人员进行宰后检疫。

只有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经检疫人员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场。

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详细记录产品流向。

二、检疫制度1. 屠宰动物前,业主或货主应向驻场(厂)检疫员提前申报检疫,申报时间应至少提前若干小时。

2. 只有经检疫合格的动物方可屠宰。

对于伤残等需急宰的动物,应经驻场(厂)检疫员检查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3. 禁止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

4. 生猪屠宰后,应对头、蹄、内脏和旋毛虫进行检验。

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经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场。

牛羊等动物屠宰后,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宰后检疫。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旨在加强动物检疫工作管理,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

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申报点、检疫范围和检疫对象。

二、以下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一) 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至少提前若干天申报检疫。

(二) 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产品、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至少提前若干天申报检疫。

(三)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在起运前若干天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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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01、屠宰场场长岗位工作职责 (2)02、屠宰工岗位职责 (3)03、肉品品质检验员工作职责 (4)04、屠宰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5)05、生猪进场验收制度 (6)06、生猪肉品销售管理制度 (7)07、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8)08、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 (9)09、屠宰场卫生消毒工作制度 (10)10、屠宰场证章管理制度 (11)11、定点屠宰场检疫程序图解 (12)12、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 (13)屠宰场场长岗位工作职责一、负责屠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是本场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制定完善本单位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场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并落实责任人,保证全场生产规范运行。

三、负责落实屠宰场发展规划,保证硬件设施建设达到法定标准,并检查督促相关制度规范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台帐,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配合驻场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加强对生猪进场的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猪源不得进场。

及时协调规范处理检疫检验中出现的问题。

六、加强出场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场肉品安全放心。

七、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场的环境卫生。

八、及时主动解决好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内安全稳定。

屠宰工岗位职责一、屠宰工必须按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操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带工作帽,并做到勤换、勤洗、勤消毒。

二、屠宰工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无人畜共患的传染性疾病。

三、屠宰生猪必须凭准宰证方可屠宰,并按《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范》等屠宰加工工艺流程操作。

四、生猪刺杀放血不得刺破心脏,不得使猪呛膈、淤血。

掌握浸烫温度和时间,脱毛干净,开膛净腔不得刺破内脏,在屠宰过程中生猪产品不得落地。

五、屠宰过程中发现所宰生猪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检疫检验人员及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报告,并协同处理。

六、加工工具、用具等器件,必须有专人保管,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按规定存放。

肉品品质检验员工作职责一、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品质检验员负责肉品及其产品的检验工作,肉品品质检验必须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

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对肉品检验的部位、方法和处理办法必须严格按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三、肉品品质检验的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劣质肉品(含种公、母猪及晚阉猪),坚决制止上市,并监督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场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五、如实做好检验登记工作,在检验合格的肉品上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对检验结果及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负责。

屠宰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一、屠宰场场长负责屠宰场的食品安全工作,是本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江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责任人,保证全场生产规范运行,保证出场肉品品质。

三、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检疫检验规程,加强对生猪入场的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猪源不得入场。

四、严格出场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场肉品安全放心。

五、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召回的肉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场的环境卫生。

七、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没有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不得入场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不出场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屠宰公(母)种猪、注水猪、病死猪,不屠宰明知有化学物质残留等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猪。

八、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

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检部门处理。

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能部门及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生猪进场验收制度一、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没有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不得进场。

二、驻场检疫人员要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进场生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按规定做好“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的抽检工作,检查无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场待宰。

三、屠宰场积极配合驻场检疫人员做好检疫检验工作;加强对生猪入场的管理,不合格猪源不得进场;认真开展生猪肉品品质检验工作。

四、驻场检疫人员在检疫中发现有染疫的生猪,应及时向上级兽医管理部门及屠宰场报告,坚决制止屠宰、上市、出售、运输。

责令并监督屠宰场(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卸猪车辆必须经消毒后,方可离场。

六、驻场检疫人员、屠宰场检验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生猪进场前检测台帐》和《生猪进场登记台账》,检疫检验证明逐日收齐,按月装订。

生猪肉品销售管理制度一、屠宰场应严格生猪及猪肉销售使用票据的管理,所有生猪及猪肉销售使用票据必须实行专人管理,领用登记、存根留存保管制度。

二、生猪及猪肉销售票据上应当载明购货人、销售数量及金额、生猪经营者、销售时间、开票人、收款人等事项。

三、代宰生猪销售原则参照屠宰场自营生猪销售执行,严禁无记录代宰生猪、销售生猪行为。

四、开票员应及时准确填写《生猪肉品销售台帐》,屠宰场按时上报每日屠宰及销售数据,《生猪肉品销售台帐》按月装订,妥善保管。

五、屠宰场生猪屠宰、销售数据应定期同检疫检验数据核对,并保持一致。

六、生猪及肉品销售使用票据的存根及台帐的保管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一、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场生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检查无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场待宰。

二、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三、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肉品安全控制。

四、严格执行《生猪肉品销售管理制度》,对猪肉销售过程进行控制。

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从生猪入场、屠宰加工到销售全过程的猪肉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的资料台帐记录体系。

六、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一、严格按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及相关规定,对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劣质肉品(含种公、母猪及晚阉猪),坚决制止出场、上市,并监督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在检验合格的肉品上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对检验结果及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负责。

三、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召回的肉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对不合格肉品的受害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召回的肉品进行化验,分析原因,对造成不合格肉品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屠宰场卫生消毒工作制度一、有卫生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二、必须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责任落实到人。

三、有必要的冲洗和消毒设备,按规定及时冲洗、消毒,并有15—30日的消毒药品库存。

四、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卸猪车辆必须经消毒后,方可离场。

五、屠宰车间应备防蝇、防蚊、防鼠设备,不得使用药物灭害。

六、屠宰加工场地和屠宰工具做到每日宰前、宰后各消毒一次。

七、屠宰或检疫检验过程中,如所用工具(刀、钩等)触及带病菌的屠体或病变组织时应将工具彻底消毒后再继续使用。

八、保持场内清洁卫生,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

九、发生疫情时的消毒,按相关疫情处理规定执行。

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污水处理,严禁污水直接外排。

屠宰场证章管理制度一、屠宰场证章是指生猪定点标志牌、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证等。

二、坚持“一厂一牌”,定点屠宰场标志牌应悬挂在企业门前显著位置。

三、实行一猪两证两印。

出场生猪必须动物防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齐全。

四、生猪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凭证屠宰和检验。

五、加强证章使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不得伪造、涂改、买卖、租用、转借证章。

验讫印章要保持清洁,保证正常使用。

发现印章有损坏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屠宰场证章必须齐全有效,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

定点屠宰场检疫程序图解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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