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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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总结(2篇)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总结(2篇)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总结一、背景介绍在我国农村地区,公益事业建设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我国决定在2024年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本文将对该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未来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试点目标和重点工作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财政奖补措施,发动村级组织和村民积极参与善后工作,提升农村公益事业的质量和效益。

试点工作的重点包括扶贫助困、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等方面。

三、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效在试点工作中,各地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扶贫助困模式。

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激发了村级组织和村民参与扶贫助困工作的积极性。

同时,各地也加大对扶贫助困项目的宣传力度,提升了项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在教育卫生方面,试点工作注重提升农村教育和卫生健康水平,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财政奖补的引入,使得农村教育和卫生事业能够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有效推进了乡村教育和卫生的发展。

环境保护是试点工作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通过财政奖补,各地得以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并通过奖补机制激发村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试点工作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农村环境的改善和村民环保意识的提高。

社会安全是试点工作的另一个重点领域。

通过财政奖补,加大对农村社会安全工作的投入,有效提升了农村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试点工作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农村犯罪率的下降和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在试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财政奖补的管理和使用仍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

其次,试点工作中对于具体项目的选择和实施还存在一定的主观性,需要更加科学和系统化。

另外,试点工作中缺乏对于村级组织和村民参与的激励机制,导致参与热情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采取一些改进措施和建议。

公益事业构建一事一议财政补贴方案(2篇)

公益事业构建一事一议财政补贴方案(2篇)

公益事业构建一事一议财政补贴方案一、引言近年来,公益事业发展迅猛,各类公益活动层出不穷,对社会福利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由于公益事业的特殊性,其运营成本较高,经济来源相对有限,因此需要政府的财政补贴,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一种财政补贴方案,帮助公益事业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实现更多社会福利的提升。

二、问题陈述由于公益事业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其运营成本较高,往往不能依靠自身的收益来维持运转。

因此,需要政府提供财政补贴,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并积极发展。

然而,目前的财政补贴方式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科学性和精确性,分配不公等。

因此,亟需改革现有的财政补贴方案,为公益事业提供更加合理和可持续的支持。

三、财政补贴方案的构建1.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为了保证财政补贴的科学性和精确性,应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机制,评估公益事业的需求和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

这包括制定公益事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评估专家团队,定期对公益项目进行评估和监测,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财政补贴规模。

2.确保财政补贴的公平性公益事业的财政补贴应确保公平性,避免偏向利益集团或少数人的现象。

为实现这一目标,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1)公开透明:将财政补贴的申请、审批、使用等环节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发生。

(2)多元参与:建立公益事业财政补贴的决策机制,吸引多方参与,包括政府、公益组织、企业和公众等,形成多方共治的格局。

(3)建立公正的评估标准:制定公正、科学的评估标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资金的分配公平合理。

3.打造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财政补贴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解决眼前的资金需求,更重要的是为公益事业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为达到这一目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培育社会企业: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公益事业,通过社会创业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2)建立社会捐赠体系: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事业,通过社会捐赠形式提供资金支持,创造更加广泛的公益合作格局。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最新】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最新】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农改〔201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按照国家和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定,各地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规划先行,有序推进。

科学制定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普惠与特惠等关系,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均衡、有序开展。

(二)先议后筹,先筹后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确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后,开展筹资筹劳,在农民筹资筹劳到位后给予奖补。

(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要符合实际,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建设规模及标准要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公开公示,阳光操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全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民主议事、筹资筹劳、招标议标等实行公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

县级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核批复、组织实施、资金的分配管理、督促检查;省级负责制订管理办法、对县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市级负责指导县级编制规划、对县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督促检查;乡镇负责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审核、实施验收、资金监管等。

第二章项目规划和申报审批第六条县级应结合本地城乡规划、美好乡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程序,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库,编制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或民主决策程序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对村民筹资筹劳的资金管理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国办发〔2007〕4号)规定执行。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级自筹资金为基础,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财政奖补。

村级自筹资金包括符合相关政策的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

第四条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一)省财政厅职责: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审核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组织分配及下达资金;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市县加强资金管理等。

(二)省农业农村厅职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和目标任务方案;指导地方组织项目实施;监督以工作任务落实为主的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数据统计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按规定实施部门绩效管理等。

第六条省以下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参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的分工,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落实部门工作责任。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项目实施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资金奖补范围与标准第七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为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或村民民主议事程序开展的、有村级自筹资金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重点支持农民反应强烈、需求迫切、受益直接的项目。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村级公
益事业建设工作已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而财政奖补则是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
具有激励村级组织积极推进公益事业建设、提高村民生产生活保障
水平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工作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奖补政策对象
本方案所规定的奖补政策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村级组织:
1. 注册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
2. 完成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任务的村级组织。

三、奖补资金来源
本方案所规定的奖补资金来源为省、市、县(市、区)财政专
项资金。

四、奖补标准
1. 奖补对象按照完成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任务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2. 优秀等级:完成的公益事业建设任务数量、质量均达到要求,被评为优秀的村级组织可获得10万元的奖金;。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浅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为破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难题而出台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自2009年试点以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解决了农民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村内民生项目,有效改善了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创新了政府支农体制机制,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了乡村治理结构,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

一、基本情况霍邱城关镇自2009年开始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2年底,全镇共有12个行政村共计申报了144个项目,经上级审批实施126个项目。

二、取得实效在村组走访,对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得到了大部分群众的认同和肯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是较大的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几年来,城关镇着力解决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受益面最广的村内道路硬化、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人畜饮水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共实施一事一议项目 126个,投入资金836万元,其中:自筹资金总额250万元(群众筹资193万元、村集体资金投入46万元、社会捐资11万元),申报财政奖补资金586万元。

新建整修水塘25个236亩;整修水渠12条10.6公里;涵闸配套8座;兴建排(灌)站5座;新建桥梁6座。

新建水泥路36条12公里;新建砂石路6条14公里。

铺设自来水管9620米。

整修下水道12.5公里。

通过实施项目,村容村貌和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面貌焕然一新,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2.是有效的遏制增加农民负担的乱收费行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农民筹资的项目、金额、标准都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根据上级政策集体讨论决定,完全由农民自已当家作主,对未经讨论投票表决而任意向农民摊派、集资或收费,无从生根,这样就从制度上有效的遏制增加农民负担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02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

202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

202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工作流程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工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立项申报: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的负责人或村级组织提出项目建设需求,并编制项目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预计投资金额、项目计划、预期成效等。

2. 项目审核:村级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项目申请材料,对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

3. 项目论证:对初步筛选出的项目进行论证,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评估,确定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4. 项目评审:将论证通过的项目提交给村级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分和评审,综合各方面评价确定项目的获奖资格。

5. 财政奖补申请:村级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确认获奖项目,并协助项目负责人或村级组织编制财政奖补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计划书、财务预算、资金需求等。

6. 资金拨付: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申请材料和获奖情况,确定奖补资金的拨付方案和金额,并通过财政渠道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指定账户。

7. 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或村级组织根据项目计划和预算,按照拨付的奖补资金进行项目实施,包括采购设备、施工建设、人员培训等。

8. 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相关部门或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项目的合规性和预期成果是否达到要求。

9. 资金追踪和使用情况报告:项目负责人或村级组织需要对项目的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并按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使用情况。

以上为一般的工作流程,具体的流程和细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项目而有所差异。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561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省、设区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计划编制,管理、使用上级下达的奖补资金及本县预算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第四条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增加奖补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积极投入、社会力量捐资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奖补原则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三)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三章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第六条奖补对象。

村级组织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和程序开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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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广泛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进一步建全完善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质量,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行政村、经批准有条件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居委会(“村改居”)。

三、建设内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指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主要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路灯亮化等,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跨村和农民房前屋后的项目不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四、目标任务
通过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各镇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广泛宣传发动,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成群众支持和满意的民心工程。

五、奖补标准
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普惠制,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万元以内,财政奖补按项目决算审计数的7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奖补。

农民筹资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不得超过15元。

六、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按照“先规划、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奖补程序进行。

各项工作要按照《X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一)项目申报和批复
1.村级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群众需求,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后,由村委会按规定的内容填报项目申报表,附议事会议记录、公示照片、项目预算、项目设计图、原貌照片等材料上报镇政府。

项目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建设内容应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范围。

拟建项目要符合实施条件,量力而行,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镇级审核:上报的项目应在三年滚动项目库中选取。

由镇政府组织财政分局、农经等部门,依照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对各村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在村级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同时行文上报。

3.区级审批:由区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上报的项目和筹资筹劳方案可行性进行复审。

对投资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将组织相关部门实地察看。

同时,按照年度各级财政奖补资金规模和项目竞争立项要求,结合历年各镇村在项目实施中,对项目和资金管理、质量监督、资料报送、项目管护等情况,对项目进行择优立项。

对拟批准项目进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审批下达实施计划。

(二)项目实施管理
按照“区财政局组织、各镇负责日常管理和验收、村委会负责实施”的要求实施。

各村要根据批准项目的建设内容、地点及规模开展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变更、调整项目。

1.村民自筹资金筹集。

村民自筹资金原则上于项目开工前缴入各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

村集体资金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可作为村民集资。

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全体村民的70%。

2.公开招投标。

严格按照《X市市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X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招投标。

3.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各镇要派出指导组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由村两委、村民代表、村质量监督小组以及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
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以及因质量问题出现村民上访等情况,将取消项目财政奖补资格。

4.项目决算审计。

已完工项目经村、镇两级验收后,要督促施工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决算。

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书面审计报告。

5.项目建后管护。

项目完工后,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谁养护”的原则,要及时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

积极探索有利于村级公益设施运行维护的新机制,可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不断提高项目使用率和管护水平。

6.项目档案管理。

按照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实行“一项一档”管理。

要及时收集村民议事记录、筹资方案和清册、项目申报审批、项目预决算、施工合同、公开公示、设计方案、施工前中后图片、检查验收资料、管护协议以及资金拨付凭证等相关原始资料,并在12月底汇总上报归档。

(三)奖补资金兑付与管理
区财政局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项目完工验收后,凭项目决算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将各级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各镇一事一议专户,镇财政分局按照报账制的规定转账支付给施工单位,同时按照工程质量保证要求扣留审计价款5%的质保金。

各村一事一议项目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时间安排
各镇于7月15日前必须完成项目申报,并附各村一事一议项目申报表,7月底前完成审批工作。

各镇要根据批复的实施计划,尽快组织开工建设,确保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全区11月底前完成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奖补资金的拨付、项目资料装订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要高度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负责人具体协调抓好落实,要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项目规划。

各镇村要结合乡村振兴规划,科学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优先考虑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在此基础上,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区级审批的程序,认真编制三年(X年-X年)实施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分年度实施。

9月20日前,各镇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三年实施计划行文上报区财政局。

(三)严明工作纪律。

各镇对辖区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总责。

要严格按照政策办事、按程序操作,对项目推进不力,项目质量差,资料报送缓慢,发生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行政村,下一年度不得申报一事一议项目,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大力宣传引导。

各镇要充分运用会议、宣传栏、标语、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提高群众对一事一议工作的知晓率。

从事一事一议工作的人员要积极向报刊媒体和区财政局投稿,努力宣传全区一事一议工作实施情况和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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