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定
提升电网项目前期工作效率管理办法

提升电网项目前期工作效率管理办法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迅速增加,电力行业发展依然遭遇供求矛盾的局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电力行业需要大力推进电网建设,加大电网投资力度,提高电网规模,增强电力供给能力。
但是电网建设的前期工作需要较长的周期和较大的经济投入,为了提高前期工作效率,降低建设成本,必须加强前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一、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要提高前期工作效率,必须确立明确的项目目标和任务。
项目目标是指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效益,任务是达成该目标的具体措施。
在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时,要注重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计划,兼顾质量、进度和成本等因素,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实施性。
二、合理规划前期工作步骤前期工作的步骤包括前期调查、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方案编制等环节。
合理规划工作步骤,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缩短工作周期和降低工作成本。
在规划前期工作的步骤时,要充分考虑现有资源的利用和节约,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的成本。
三、优化前期工作组织管理前期工作需要专业团队的协同配合,因此优化前期工作组织管理,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工作质量都至关重要。
要加强团队意识,分工明确,任务清晰明确。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工作难题,为电网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前期工作支持。
四、加强前期工作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前期工作效率,缩短工作周期、降低工作成本、提高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
要开展信息化建设,需要根据前期工作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划,配置相应的信息化设备和网络,建立完善的信息处理和管理系统,提高团队的信息协同和工作效率。
五、建立严格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可以提升前期工作效率和质量。
流程的设置要细致周全、流程要规范严谨、流程的监控要及时有效,确保前期工作流程规范有效地实施,减少重复性操作和节约用工。
管理制度要严格规范,操作要规范,管理层要严格监督。
总之,提升电网项目前期工作效率需要全面推进、综合协同和系统管理。
电厂总启动前规章制度

电厂总启动前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确保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生产设备和人员安全,做好电厂总启动工作,特制定本
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总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安排、设备检查、设备启动等环节。
三、人员安排
1. 电厂总启动前,应安排专门负责启动工作的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各岗位人员应按照工作任务分工,配合完成总启动工作。
3. 启动工作中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
四、设备检查
1. 电厂总启动前,应对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2. 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3. 燃料供应设备、冷却系统、通风系统等设备也需进行检查,确保无故障。
五、设备启动
1. 启动前应关闭所有设备的主电源,并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2. 按照专门的操作规程逐步启动各设备,确保逐级启动,避免同时启动造成电网波动。
3. 各设备启动后需进行运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责任制度
1. 启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需立即报告,并由相关人员迅速处理。
2. 启动工作结束后,需对启动过程进行总结,归纳经验教训,并进行讨论交流。
3. 对于违反启动规定的人员,应根据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七、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定期进行审查更新。
2. 凡涉及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为电厂总启动前规章制度,执行时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电厂启动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电厂生产安全。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的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造、扩建、维修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管理原则,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工程管理组织第四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专门的工程管理机构,明确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五条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工程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以便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和事故调查。
第七条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工程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第八条工程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竣工等各个环节,工程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管理。
第九条工程项目立项应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实施。
第十条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整理工程资料,做好工程交接工作,确保工程后期维护及运营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程管理监督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监督机制,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管理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工程管理监督机构应建立工程管理监督台账,详细记录工程项目的监督情况,以备查阅。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第五章工程管理责任第十八条工程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中应勇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和验收,及时整改工程问题。
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基建/2)111-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依法合规建设,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
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总结评价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设备、调控、财务、科技、营销、信通、档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及其他支撑性材料)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管理,形成项目前期工作成果移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二)基建管理部门参与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基建工程的工程设计、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竣工验收阶段的技术监督工作,负责与设备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设备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设备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协调基建部门开展工程设计、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竣工验收阶段技术监督,会同基建部门开展竣工验收阶段中设备交接验收的技术监督工作,参与工程设计审查、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电力基建项目前期及工程期间的有效管理策

电力基建项目前期及工程期间的有效管理策电力基建项目是一个十分复杂和庞大的工程,它需要涉及到许多环节和部门的协同配合,如果在前期和工程期间管理不当,就有可能会导致工程不顺利,甚至出现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
对于电力基建项目来说,前期和工程期间的有效管理策略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前期规划、资源调配、风险管理和沟通协调等方面探讨电力基建项目前期及工程期间的有效管理策略。
一、前期规划1. 召开规划会议在电力基建项目启动之初,首先要召开规划会议,邀请项目各方参与者一起讨论并制定项目的整体规划和目标。
通过这样的规划会议,可以达成一致的意见,明确项目的方向和目标,并且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2. 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在规划会议之后,需要对项目进行详细的计划制定,包括时间计划、资源计划、成本计划等。
在制定项目计划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风险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和预案。
3. 确定项目管理团队在前期规划阶段,需要确定项目管理团队,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资源调配1.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对于电力基建项目来说,人力资源是非常重要的资源之一。
在工程期间,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项目的各项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2. 充分利用技术装备在电力基建项目中,技术装备也是非常重要的资源。
在工程期间,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装备,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项目质量。
3. 优化资源配置在工程期间,可能会出现资源短缺或者资源浪费的问题。
需要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风险管理1. 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在电力基建项目中,各种风险都可能会对项目造成影响。
需要制定详细的风险管理计划,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 加强安全管理在电力基建项目中,安全事故可能会对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需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
2023年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2023年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第一章总则为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推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电网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供电安全和电网运行稳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当前和未来的基建需求,制定本通则。
第二章基建规划和管理原则第一节基建规划1. 国家电网公司将制定全面的基建规划,包括电网扩建、升级改造、设备更新等内容。
2. 基建规划应充分考虑清洁能源发展需求、电力需求增长趋势、现有电网运行状况和技术发展等因素。
3. 基建规划应与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相衔接,加强与能源部门的协调与合作。
第二节基建管理1. 国家电网公司应建立科学、高效的基建管理机制。
2. 基建项目应按照科学规划、精细管理的原则进行,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3. 基建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和资产安全。
第三章基建项目管理第一节项目前期管理1. 国家电网公司应充分调研和评估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2. 基建项目前期管理应包括项目立项、规划编制、初步设计和招投标等环节。
第二节项目实施管理1. 基建项目实施前,国家电网公司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工期和责任分工。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3. 基建项目实施期间,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难题。
第三节项目验收管理1. 基建项目完成后,国家电网公司应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实际需求。
2. 项目验收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基建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1. 国家电网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基建工程质量。
2.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管理文件、质量控制流程和质量培训等内容。
第二节质量控制1. 基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国家电网公司应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环节。
2. 质量控制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电力建设是一项涉及安全和施工的重要工作,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需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
2.项目前期准备:施工单位在项目启动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
3.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起安全通道、应急通道和安全防护设施。
同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
4.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满足施工要求。
5.临时用电: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合理设置临时用电线路,确保用电安全可靠。
6.施工材料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从合法渠道采购和使用电力建设所需的施工材料。
7.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必须按照所制定的工艺流程和施工方案进行,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8.环境保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开展施工作业,确保施工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9.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培养文明施工的意识,减少噪音、扬尘和震动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0.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电力建设的安全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可控。
以上是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一些规定,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验收和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提高电力建设的安全和施工水平。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为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和电力项目核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电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满足发展需要,国电集团公司将原《电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为《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并经集团公司2005年第12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于11月9日以国电集计[2005]419号文予以印发,要求系统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提出,本办法所称电源建设项目是指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其他新能源发电等新建、扩建和限上技术改造项目。
本办法所称电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电源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开始,到电源建设项目批复开工之间的全部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如下主要内容:1.电源建设项目规划制定及规划调整。
2.电源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具体为电源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工作、初步设计等。
3.申请国家项目核准工作,具体为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电源建设项目投资意向、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起草、签订工作,以及电源建设项目公司成立前的筹备、登记注册等工作。
5.取得各级政府有关批文及银行贷款承诺函所进行的工作。
《办法》提出,集团公司分公司、全资、直属和控股公司负责电源建设项目前期的资料收集和分析研究工作,并负责将有关资料和成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电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入一定阶段后,根据需要经集团公司同意后可设立项目筹建机构。
集团公司各分公司负责各有关地区的中长期电力市场预测和分析工作,受集团公司委托负责有关电源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提出本区域电源项目规划建议,对已成立筹建机构的项目,负责指导、督促工作,同时负责与当地政府部门、电网公司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参与推荐筹建机构人员的工作;参与或受集团公司委托负责电源建设项目投资意向、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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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电力行业相关规程规范以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为规范公司电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电力行业相关规程规范以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投资建设的所有发电项目,包括水电(含抽水蓄能)、火电、风电及煤电联营项目等。
三、工作原则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总体部署,项目前期工作由公司本着统一规划、统一决策、计划管理、分工协作、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
(这地方有点脱节为保证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领导班子会为最高决策机构,总部各职能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依据职责开展有关工作
四、项目前期工作内容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根据电力发展规划,从获取项目开发权开始,经过项目选址、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到初步设计和落实项目开工条件,以及上报开工报告为止的全部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公司电力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电网公司沟通,使项目进入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
(二)取得电源项目的控股开发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签署项目开发协议。
(三)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有关专项报告工作。
(四)组织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有关专项报告上报和审查工作。
(五)组织编写并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开工报告),跟踪催批工作。
(六)配合国家认可的工程咨询机构开展对项目的评估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公司计划发展部门是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前期工作管理中主要负有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年度前期工作计划以及前期费用计划的制订;指导、协调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制订、实施区域、专业发展战略。
2.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编制区域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落实。
2.牵头组织从取得项目开发权、项目进入规划到项目核准批复的前期工作。
3.负责全面协调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各项目核准申请向国家综合管理部门的上报工作,并牵头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
4.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各项目市场、效益等综合指标进行论证,编写项目立项申请,统一向集团公司申报立项。
5.负责各单位前期工作成果的审查及其收口完善,以及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达批复文件。
6. 负责指导各子公司项目前期合同的谈判工作,牵头组织各单位项目前期合同的审核及会签工作。
7.负责协调总部有关部门审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前期费用计划,并下达批复文件
8.负责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筹备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牵头组织审核《合资协议》、《合同》、《章程》。
1.牵头组织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年度前期工作计划以及前期费用计划的制订。
2.牵头组织从取得项目开发权、项目进入规划到项目核准批复的前期工作。
3.负责项目前期工作任务的委托。
4.负责组织项目设计招评标工作。
5.负责组织和委托前期工作成果的审查,以及取得批复文件。
6.负责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的审查、上报和催批工作;出具投资意向承诺,协助办理贷款等融资意向书和协议文件。
7.组织起草合资公司《合资协议》、《合同》、《章程》及谈判工作,并协助完成项目公司的组建工作。
(二)区域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是公司项目前期的具体实施机构,在前期工作中主要负有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寻找(投标)开发电源项目,取得电源项目开发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协调,签订开发协议,落实开发权有关事宜。
2.负责在前期阶段落实项目投资方,出具投资意向承诺;负责项目合资协议或合同的签署。
3.组织起草合资公司《合资协议》、《合同》、《章程》及谈判工作,并协助完成项目公司的组建工作。
4.负责向公司计划发展部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包括市场、效益、项目周期及资金预算等信息。
5.负责组织和委托项目前期有关支持性文件的委托编制、报告审查以及取得批复文件。
6.负责项目前期合同的谈判工作,牵头组织项目设计招评标工作。
7.负责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的审查、上报和催批工作;出具投资意向承诺,协助办理贷款等融资意向书和协议文件。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调配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人员。
(三)公司安全生产营运部门负责市场分析预测的指导,协助签订购售电、并网等有关意向书和协议书。
(四)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落实项目资本金来源,签订贷款、融资等有关意向书和协议文件、前期费用拨付和财务监督工作。
(五)公司工程部门负责组织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内审工作。
会同计划发展部门、安全生产运营部门等确定主要设计原则、主机技术条件和工程概算等。
(六)企管法律部门负责指导和审查《合资协议》、《合同》、《章程》,负责谈判中的法律咨询工作等。
六、前期费用来源与使用
(一)公司计划发展部门根据年度前期工作计划制定前期费用计划,审核批复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前期费用计划,并纳入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预算方案。
(二)由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的前期项目,前期费用要独立核算,前期费用计划按半年或一年向公司计划发展部门提出建议,由计划发展部门统一报公司核准后下达。
(三)计划发展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要结合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公司下达的前期费用计划严格控制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按月及全年将前期费使用情况及前期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公司计划发展部门。
七、前期资料管理
(一)前期设计各阶段的设计资料及有关文件要作好整理归档,确保项目前期档案的完整性。
(二)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前的有关设计资料、文件,应由公司计划发展部门负责保管;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外借、外传;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后,由各公司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前期工作档案。
(三)厂址选择、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建设外部条件的意向性文件和协议、合同;正式承诺文件、审查会议纪要、备忘录、意见,评估报告和核准批复文件等,应分门别类完整存档,便于平时查阅。
(四)所有项目的前期工作资料和成果均为公司的投资权益,向有关团体等提供的资料应是能够公开的。
项目公司在利用外资项目对外提供有关可能涉及国家安全、企业安全等资料时,应按照有关保密和涉外工作的要求,报公司审定。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