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合伙人制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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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讲_合伙企业概述、普通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财产和合伙人份额(1)

第18讲_合伙企业概述、普通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财产和合伙人份额(1)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0分。

题型主要涉及客观题,其中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2016年考核简答题、2020年考核综合题(3问)。

本章复习难度不大,需要在理解基础上加以总结与对比。

2021年考试中考生适当关注“合伙企业法”的主观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其中1套试卷)题型2018年2019年2020年单选4题4分4题4分3题3分多选2题4分2题4分1题2分判断1题1分1题1分1题1分简答——————综合————3问6分合计7题9分7题9分8题12分本章考点结构框架第一单元普通合伙企业【考点1】合伙企业概述(★)1.基本概念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外国企业或个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包括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合伙人责任承担类型人员责任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所有的合伙人”对“企业的所有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企业特殊债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企业债务,由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一般债务所有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应当对所有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对企业所有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连带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考点2】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人人数2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示】有限合伙企业人数:2人~50人自然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简称“三国一市”)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①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先看约定→一致同意)出资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用劳务出资【提示】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评估作价劳务出资: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其他方式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名称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考题1·判断题】某国有企业拟与张某、李某设立一家合伙企业,该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

2023年注册会计师之注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

2023年注册会计师之注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

2023年注册会计师之注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单选题(共40题)1、(2020年真题)达康公司是国内一家中成药品生产企业。

为了保障原材料的稳定供给与产品质量,自2015年以来投资建设了3个原料药材现代化种植基地,收购了2个原属于其他药品公司的药材种植企业,全面推进原料药材规范化绿色种植工程。

下列各项中,属于达康公司采用上述战略适用条件的是()。

A.中成药品产业增长潜力较大B.达康公司现有销售商的销售成本较高C.达康公司存在过剩的生产能力D.中成药品产业竞争较为激烈【答案】 A2、公司治理的核心是()。

A.优化资源配置B.降低代理成本C.科学决策D.权力制衡【答案】 C3、甲企业是美国一家航空公司,2000年公司制定了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拓展美国国内航线和欧洲航线的三年战略。

但2001年发生了“911”事件,导致该战略无法继续进行。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判断,该公司战略失效属于()。

A.早期失效B.偶然失效C.晚期失效D.中期失效【答案】 B4、一个企业组织成为反应型战略组织,其主要原因不包括()。

A.决策层没有明文表达企业战略B.管理层次中没有形成可适用于现有战略的组织结构C.只注重保持现有的战略与结构的关系,忽视了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D.缺乏良好的企业文化【答案】 D5、(2015年真题)W航空公司以“家庭式愉快,节俭而投入”的企业文化为基础,构建起U国航空业的竞争优势,竞争对手对其难以模仿。

W公司的竞争优势来源于()。

A.物理上独特的资源B.具有路径依赖性的资源C.具有因果含糊性的资源D.具有经济制约性的资源【答案】 C6、某公司管理层拟将该公司旗下的两家子公司合并以实现业务重组,这两家子公司的大部分员工面临工作环境改变甚至下岗的风险。

这些员工联合起来进行了坚决的抗争,致使公司管理层放弃了上述决定。

公司管理层对待和处理这场冲突的策略是()。

A.规避B.协作C.折中D.和解【答案】 D7、某计算机行业研究员发现,不同品牌的个人用计算机产品销量节节攀升,产品在技术和性能方面有较大差异,消费者能接受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内部合伙人制度及股权激励方案(珍藏版)

内部合伙人制度及股权激励方案(珍藏版)

内部合伙人制度及股权激励方案第1章总则1.1内部合伙人制度的目的第一条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

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1)实现本士咨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3)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1.2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第二条合伙人制度实施遵循以下原则:1)遁序渐进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4)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第三条本制度实施意在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不改变公司性质第2章XX事业计划与合伙人计划2.1XX未来三年事业计划第四条XX集团以为推进中国连锁企业发展已任,力图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连锁经营研究、培训、咨询顾问集团,为各参见《XX集团发展战略及五年规划》。

第五条XX咨询公司是XX集团总部核心业务单元,独立核算,自负营亏;围绕集团三年规划目标,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快速发展,内部合伙人计划是与XX咨询事业计划匹配的长期激励方式,为达成目标将过渡跨行业、跨专业矩阵式组织形式并形成长期合伙人制度,参见《XX咨询公司发展规划和未来组织结构过渡方案》。

2.2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第六条咨询业是一个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优秀员工是实现XX规划的保障,公司对鼓励员工向与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发展,并辅以技术指导和知识管理支持,员工可从业务、咨询、研究员等途径向合伙人生涯发展,如下表,详规参见《XX员工培养及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针对咨询业难做大、人才培养成本大、流动率高状况,公司将不懈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通过集合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XX“飞速发展、畅享成长,共创未来”。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修改)正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8月20日财政部令第89号公布根据2019年1月2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执业许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办理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工作,并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管理。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政策指导,营造公平的会计市场环境,引导和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实现有序发展。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推进网上政务,便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和变更备案。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规则。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系公众利益的其他特定业务,应当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接受财政部的监督。

合伙人会议制度

合伙人会议制度

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有权按照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决定本所一切重大事宜。

二、合伙人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个月一次,由主任或其指定的合伙人召集、主持,全体合伙人参加。

会议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召开,会议地点由主任确定。

三、主任应提前一周指派内勤将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内容发至各合伙人微信或邮箱,并电话或短信告知。

合伙人如果有婚、丧、出庭、市外出差可请假,需出具有效证明,如出庭通知书、传票、出差依据等。

四、合伙人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由会议记录者严格考勤。

五、开会时,与会合伙人应将手机调整到震动或静音,不得交头接耳,打断发言。

六、合伙人会议的职权:1.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2.批准本所主任提名的部门负责人,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增补;3.审议批准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4.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方案;5.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解散、分立、合并;6.决定律师事务所内设机构的设立和撤销;7.审议批准财务报表,讨论重大财务支出及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理,重大财务支出是指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8.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七、合伙人均有权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上述1-5项(重大事务)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其他事务由半数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

八、合伙人会议必须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每一个合伙人应予以签名。

九、纪律措施:1、合伙人无故缺席会议,每次从酬金中扣发200元。

2、合伙人开会时迟到、早退15分钟,每次从酬金中扣发50元。

3、由会议记录者将考勤表交主任签审后交出纳执行,由出纳从对应人员的账户中扣除。

十、2018年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2019年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2019年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04•【字号】•【施行日期】2019.09.04•【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正文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1994年4月29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4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第三章股份第四章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五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七章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与会计第九章变更、解散与清算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其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特区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组的股份合作公司设立、运营以及对其监督管理的活动。

前款所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行政村或者村民小组(自然村,下同)为基础组成的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条例设立,注册资本由社区集体所有财产折成等额股份并可以募集部分股份构成,股东以其享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按照章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但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用以抵偿债务。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产权改革、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监督、政策引导等各项措施,促进公司的发展和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经济转型升级。

第19讲_合伙事务执行和损益分配、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1)

第19讲_合伙事务执行和损益分配、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1)

【考点4】合伙事务执行和损益分配(★★★)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提示1】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提示2】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先看约定→一致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2016年简答题)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考题·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无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2020年)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D.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答案】B【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无论出资多少)同等权利对外代表权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作为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其委托的代表执行监督权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情况知情权(全体)合伙人有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异议权合伙人分別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事项执行撤销权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决议执行事务,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2)义务主体义务合伙事务执行人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全体合伙人①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法定禁止)②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除外(交易限制)【考题1·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杨某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杨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完整版)事业合伙人制度(2019)

(完整版)事业合伙人制度(2019)

事业合伙人制度(2019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名词释义 (4)第三章事业合伙人机制管理机构及职责 (5)第四章事业合伙人对象与基本资格 (6)(一)愿意与项目部利润共享、风险共担者; (6)(二)认同xx文化且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奋斗精神者; (6)(三)入职时间要求 (6)第五章身股与银股管理规则 (7)第一节身股银股管理规则 (7)第二节平台管理费、资金拆借成本及税金管理规则 (9)第六章项目级事业合伙人激励篇 (9)第一节身股 (9)第二节银股 (9)第七章分子公司级事业合伙人激励篇 (10)第一节身股 (10)第二节银股 (11)第八章事业部级合伙人激励篇 (11)第一节身股 (11)第二节银股 (12)第九章集团公司级事业合伙人激励篇 (12)第一节身股 (12)第二节银股 (12)第十章异动人员权益处理 (12)第十一章附则 (13)附件1《基准目标利润率》 (13)附件2《内部员工定向融资协议书—项目跟投版》 (13)附件3《项目基金合伙人投资协议书—X号基金版》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撬动员工“源动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组织绩效。

第二条为稳定员工,使企业内部形成良好人才梯队,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为培育一批具有“老板”意识的经营管理人员,以项目平台为载体,实现项目员工、集团中高层及公司共赢。

第四条让xx的奋斗者分享改革成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典范。

第五条本制度中有关出资实行自愿、限额、风险共担原则;同进,制度执行中遵守“公平、公正、保密”三原则。

第二章名词释义第六条利润率定义(一)公司基准目标利润率:指分/子公司、事业部及总部机关在扣除经营成本及管理费后固定的项目目标利润率;(二)项目实际结算利润率:是指项目部结算收入扣除各项成本、税费后的净利润率;(三)项目目标利润率:是指项目部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所列的目标考核净利润率。

第七条身股及银股定义“身股”又称为超额利润奖金,是指项目实际结算利润率>项目目标利润率时且项目投资年化回报率>18%时,项目股东会从超出目标利润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超额利润奖金分给项目团队和平台支持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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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合伙人制度(2019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名词释义 (4)第三章事业合伙人机制管理机构及职责 (5)第四章事业合伙人对象与基本资格 (6)(一)愿意与项目部利润共享、风险共担者; (6)(二)认同xx文化且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奋斗精神者; (6)(三)入职时间要求 (6)第五章身股与银股管理规则 (7)第一节身股银股管理规则 (7)第二节平台管理费、资金拆借成本及税金管理规则 (9)第六章项目级事业合伙人激励篇 (9)第一节身股 (9)第二节银股 (9)第七章分子公司级事业合伙人激励篇 (10)第一节身股 (10)第二节银股 (11)第八章事业部级合伙人激励篇 (11)第一节身股 (11)第二节银股 (12)第九章集团公司级事业合伙人激励篇 (12)第一节身股 (12)第二节银股 (12)第十章异动人员权益处理 (12)第十一章附则 (13)附件1《基准目标利润率》 (13)附件2《内部员工定向融资协议书—项目跟投版》 (13)附件3《项目基金合伙人投资协议书—X号基金版》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撬动员工“源动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组织绩效。

第二条为稳定员工,使企业内部形成良好人才梯队,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为培育一批具有“老板”意识的经营管理人员,以项目平台为载体,实现项目员工、集团中高层及公司共赢。

第四条让xx的奋斗者分享改革成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典范。

第五条本制度中有关出资实行自愿、限额、风险共担原则;同进,制度执行中遵守“公平、公正、保密”三原则。

第二章名词释义第六条利润率定义(一)公司基准目标利润率:指分/子公司、事业部及总部机关在扣除经营成本及管理费后固定的项目目标利润率;(二)项目实际结算利润率:是指项目部结算收入扣除各项成本、税费后的净利润率;(三)项目目标利润率:是指项目部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所列的目标考核净利润率。

第七条身股及银股定义“身股”又称为超额利润奖金,是指项目实际结算利润率>项目目标利润率时且项目投资年化回报率>18%时,项目股东会从超出目标利润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超额利润奖金分给项目团队和平台支持团队。

“银股”是指事业合伙人对项目出资,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的权益。

第八条投资收益率、年化回报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定义(一)投资收益率又称投资利润率(ROI),是指投资收益(税后)占投资成本的比例。

(二)年化回报率又称年化收益率,是指投资期限为一年所获得的收益率。

(三)净资产收益率又称股东权益报酬率或净资产利润率(ROE),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即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的百分比率。

第三章事业合伙人机制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九条事业合伙人委员会是xx集团合伙人机制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董事长为合伙人委员会主任,总裁为合伙人委员会副主任,承担以下职责:(一)确定合伙人机制原则和方向,提出总要求;(二)审查合伙人管理策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激励手段;(三)监督合伙人机制运行情况,确保合伙机制的公平、公正、保密;(四)审核事业合伙人分配、分红方案。

第十条董办作为公司事业合伙人委员会办公室系事业合伙人机制的设计与执行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设计合伙人机制并组织、督促开展合伙人机制的实施工作;(二)宣贯合伙人制度、政策并下发事业合伙人分配、分红方案;(三)组织相关部门制订合伙人配套管理制度;(四)组织合伙人机制、配套管理制度的培训;(五)提供合伙人机制相关咨询和支持;(六)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合伙人机制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与信息,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集团财务资产中心负责项目跟投、基金定投协议起草及身股、银股的权益的核算工作。

第四章事业合伙人对象与基本资格第十二条根据集团组织层级,结合岗位、人员对公司价值产生直接影响的程度,将事业合伙人分为三类。

(一)项目级事业合伙人:自营项目部班子成员(具体由二级单位根据项目性质、特定来定义)、骨干人员及表现优秀的人员;(二)分/子公司及事业部级事业(二级单位)合伙人:分/子公司及事业部高管、部门负责人、骨干人员及表现优秀的人员;(三)集团公司级事业合伙人:集团公司高管、部门负责人、骨干人员及表现优秀的人员。

第十三条事业合伙人基本资格(一)愿意与项目部利润共享、风险共担者;(二)认同xx文化且有良好的协作、奋斗精神者;(三)入职时间要求1、项目部人员(1)自营项目班子成员(具体由二级单位根据项目性质、特定来定义)在公司入职3个月(含)以上者。

(2)骨干人员指职级在M6/P5/A3(含)以上人且在公司工作6个月(含)以上。

2、分/子公司及事业部(二级单位)人员(1)分/子公司及事业部及总部机关人员必须在公司工作6个月(含)以上;(2)骨干人员指职级在M6/P5/A3(含)以上人且在公司工作6个月(含)以上;3、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人员(1)总部机关人员必须在公司工作6个月(含)以上;(2)骨干人员指职级在M6/P5/A3(含)以上人员;4、岗位职级详见《职位管理体系》相关规定。

5、表现优秀员工在岗位上表现优秀且在本公司工作6个月(含)以上的员工,具体人员由各单位自己内部评定。

第五章身股与银股管理规则第一节身股银股管理规则第十四条身股和银股分配顺序按照先分身股、后分配银股的顺序进行,以优先保障员工的利益。

第十五条事业合伙人委员会根据项目可预期利润及资金回笼情况,过程中批准提前预分配一部分身股或银股。

第十六条身股享受前提条件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必须≥18%且达到目标利润,否则,不能享受身股分配权益。

第十七条身股发放时间:“一项目一结算”且项目竣工结算后工程款项全部回笼。

第十八条根据事业合伙的类别不同,银股事业合伙分别采取项目跟投及基金定投两种方式;同时,二级单位自然人股东不能参与银股合伙人的项目跟投。

第十九条银股合伙人投资比例项目股东会向全体合伙人开放的投资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原则上20%,其中项目级事业合伙人占12%,分子公司级事业合伙人或事业部级事业合伙人占5%,集团级事业合伙人占3%,超过上限时,报事业合伙人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条合伙人投资限额项目股东会对各个合伙人开放投资最高、最低限额按“一项目一议”原则,由事业合伙人委员会决定;项目事业合伙人享有优先对项目跟投权利,其次是二级单位级(含分子公司及事业部事)业合伙人,最后是集团级事业合伙人;当项目跟投额度不能达标时,分子公司及事业部级事业合伙人优先,集团级事业合伙人次之。

第二十一条合伙投资期限自交付投资款项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公司收回本项目所有结算款项。

第二十二条投资回报计算投资回报=员工出资认购金额(含配股)÷项目总股本金×项目实际收益。

第二节平台管理费、资金拆借成本及税金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管理费征缴(一)分/子公司所属项目管理费由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各抽取项目完工结算工程款的1%作为管理费,管理费直接计入项目成本;(二)事业部所属项目管理费由集团公司抽取项目完工结算工程款的2%作为管理费,管理费直接计入项目成本。

第二十四条股本金外的资金拆借成本商务策划中确定投入资金预算(即股本金)外的资金拆借成本直接摊销进项目的整体成本中。

第二十五条税金处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章项目级事业合伙人激励篇第一节身股第二十六条身股基数:当项目实际结算利润率>项目目标利润率时,身股基数=(项目实际结算利润-项目目标利润)×60%;当项目实际结算利润率≤项目目标利润率时,身股基数为0。

第二十七条身股分配对象与比例项目负责人分配比例为分配基数的50%;如设置第二负责人时,按第一负责人30%,第二负责人20%比例分配。

项目部其他人员分配比例由各分/子公司、事业部根据项目部岗位人员分工、表现提出分配方案,报事业合伙人委员会批准。

第二节银股第二十八条分红权配送公司对项目班子成员在达到项目目标利润且年化收益率≥18%时,公司按1:配送分红权(即投资1股,配送股的分红权),具体详见附件2《项目内部员工定向融资协议项目部版(保底)》。

第二十九条银股结算时间项目结算款全部到位后的次月进行银股权益结算、分配。

第七章分子公司级事业合伙人激励篇第一节身股第三十条根据项目类别不同,集团对二级单位设置不同的公司基准利润率。

第三十一条根据集团品牌战略发展需要,经集团董事长同意的,个别项目基准利润率可按“一项目一议的原则”办理。

第三十二条身股基数项目部实际结算利润>项目部的目标利润公司>基准目标利润率时,身股基数={(项目部目标利润率-公司基准目标利润率)×结算合同额+(项目部实际结算利润率-项目部目标利润率)×结算合同额×40%}×50%。

公司基准目标利润率<项目实际结算利润≤项目部目标利润时,身股基数=(项目部实际结算利润率-公司基准目标利润率)×结算合同额×50% -上缴相关所得税金且剩余50%进入分/子公司股东。

项目实际结算利润≤公司基准目标利润率时,身股基数为0。

第二节银股第三十四条分/子公司事业合伙人实行基金定投方式由集团奖金管理部进行投资人,即采取N个项目(仅限于二级单位所管)打包,具体基金定投规则按附件3《项目内部员工定向融资协议--X号基金版》执行。

第三十五条银股结算时间N个项目累计,在结算款全部到位后的次月进行银股权益结算、分配。

第八章事业部级合伙人激励篇第一节身股第三十六条身股享受前提条件、分配时间和基数详见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

第二节银股第三十八条事业部级银股规则详见第三十四条和三十五条规定。

第九章集团公司级事业合伙人激励篇第一节身股第三十九条身股基数集团公司级事业合伙人身股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核算,N个项目累计。

第四十条分配对象、比例及权限1、事业部所属项目分配给总部机关人员的60%由事业部总经理提报方案,报事业合伙人委员会主任批准,另外40%由集团支配。

2、分子公司所属项目分配给总部机关人员的60%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提报方案,报事业合伙人委员会主任批准,另外40%由集团支配。

第二节银股第四十一条集团级事业合伙人之银股对象集团总部机关人员及紧密合作项目派驻人员。

第四十二条集团级事业合伙人以基金定投方式由集团资金管理部进行投资,按N个项目累计银股收益。

第十章异动人员权益处理第四十三条分/子公司所管项目部员工在分享身股期内离职的,该员工身股权益划归分/子公司股东所有;第四十四条事业部所管项目部员工在分享身股期内离职的,该员工身股权益划归集团公司所有。

第四十五条项目级事业合伙人在集团内部项目间调动时,其身股银股权益按以下方法计算:(项目结算利润×所在项目工作时间÷项目总体工期时间×60%)+(项目结算利润×员工工作期间产值÷项目总产值×40%)=员工作期间利润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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