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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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员工上班规章制度(5篇)

药店员工上班规章制度(5篇)

药店员工上班规章制度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管理,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二、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

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语气平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

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三、收银时要站立微笑服务,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你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

短款当时赔付。

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

2药房员工规章制度为了能让药店工作顺利开展,让各位员工工作更开心,使大家在竞争中不断进步,取得更大的回报,特此作出以下规定。

1、上班制度:上班提前____分钟到位,休息需要提前一天通知,一天不能有____个员工休息。

经药店负责人同意调配后方好决定,如果假期已休息完,非特别情况才能请假。

员工详细上班时间由负责人另有安排。

2、销售制度:见到顾客要问好,保持微笑状态,声音要清晰、爽朗、多问多关心顾客,引导式销售。

对药物品种数量、存放、剂量用法、成份、价格记得清楚,要搭配药品销售,真正为顾客着想再造效益工作。

对待每一位顾客要关心、热情、大方、买多药或买少药要同等对待,每月达到药店所定销量。

每个月有负责人总结一次销售存在问题,专业知识抽查,做出相应对策。

3、礼仪礼貌制度:见到顾客要问好如:早晨、您好、老板、靓姐、靓姨、靓仔、靓女、阿公、阿婆、我有什么帮到你、慢走、慢慢看、拜拜。

平时穿着一定要整洁、雅观,精神保持良好状态,工作一定要积极向上保持兴奋热情,在销售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耐心、反应能力快。

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范文三篇)

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范文三篇)

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范文三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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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工作,提高药房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房,包括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和特殊药品药房等。

第三条药房是医院的配药中心,负责调配、存储、销售和管理医院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四条药房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患者,合理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二)保障用药安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三)合理调配药品,避免过度使用或浪费;(四)定期清理药品,确保库存药品的有效性;(五)保护患者隐私,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六)负责教育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药品知识;(七)遵循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药房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倒卖药品、私自拆封药品等,发现上述行为将立即予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案。

第二章药房人员管理第六条药房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药学或医学知识,且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或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七条药房应当配备足够的药师、药剂师、药士和药房技术员。

其中,药师和药剂师必须由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药房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并遵守工作纪律。

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药房人员应当维护个人形象,穿着整洁,不得戴有大型饰品、化妆或抽烟等。

第十条药房人员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药房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条例,不得私自调配药品或出售药品。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药房工作平台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制度进行,禁止非法采购药品。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应当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别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五条药品出售应当按照患者的需求和医生的开具处方进行,严禁销售未经医生开具或过期的药品。

第十六条药品出售应当将相关信息记录在药品销售系统中,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患者信息等,以备查账和追溯。

第四章用药教育第十七条药房人员应当熟悉常见药品的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及时向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服务。

药房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药房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药房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一、药房工作制度(一)药品采购制度1、药房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经过药剂科主任审核,并报医院相关领导批准。

2、采购药品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

3、采购人员应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4、购进药品应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有效期等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二)药品储存制度1、药房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用途等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药品储存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常温库温度为 0-30℃,阴凉库温度不超过 20℃,冷库温度为 2-10℃,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75%之间。

3、对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建立专用账册。

4、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药品调配制度1、调配药品必须凭医师处方,严格按照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程序进行操作。

2、处方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用药合理性,对不合理处方应及时与医师沟通,进行修改或重新开具。

3、调配药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准确称量,避免差错。

4、调配完成后,应由核对人员进行核对,确保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准确无误。

5、发药时应向患者详细交代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四)药品发放制度1、药品发放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

2、发放药品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发放,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登记患者身份证号、病历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信息,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

药房管理制度6篇

药房管理制度6篇

药房管理制度6篇药房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规范处方调配人员的行为,保证处方调配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1、83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2条。

3、《处方管理法》。

4、本院有关管理制度。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调配人员。

四、责任:处方调配人员对本职责的实施负责。

五、工作内容: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在药房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3、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必须离开时,应经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人员代班。

4、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换班和无故缺席,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学专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处方管理制度。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对处方查对的内容为: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7、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联系。

对新增药品和紧缺药品,应主动、及时地通知临床科室并介绍新药和代用品,为临床提供用药咨询;做好医师合理用药的参谋,注意及时地纠正临床用药中的不合理现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做到优质服务。

8、工作时着清洁工作衣,挂牌服务,下班前应做好药品补充和清洁卫生工作。

9、工作时间不会客、聊天和做私事。

10、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医学专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当面点清,填写好交班簿,否则接班同志可以拒绝接班。

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药房主任请示汇报。

药房管理制度2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1. 工作时间安排1.1 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00。

1.2 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1.3 部分特殊情况下,根据医院的安排可能需要加班或调动工作时间。

2. 休假制度2.1 全年年假共计15天,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上级申请休假,并获得批准。

2.2 员工请假不得超过3天的情况下,需提前两天向上级提交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2.3 节假日和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工作职责与要求1. 工作职责1.1 准确、及时地完成医生开具的药品配药工作。

1.2 确保药品的存储、验收和出库工作符合药店管理规范。

1.3 负责药品库存的管理和药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1.4 配合医院其他部门的工作,如质控部门的药品采购和药品检验等工作。

2. 工作要求2.1 具备丰富的药品知识和药学专业知识,熟悉药物的配方和剂量。

2.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医生、护士等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地协作。

2.3 必须持有有效的医药执业资格证书,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流程与规范1. 严格执行药品发放流程1.1 接受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后,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药品清单。

1.2 根据处方单上的要求,准确配药,遵循药品配方和剂量。

1.3 配药完成后,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并根据药房的相关规定进行签名和盖章。

1.4 将配好的药品交付给患者或护士,并及时进行记录。

2. 维护药品的库存和质量管理2.1 定期检查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库存并进行记录。

2.2 药品的采购及时更新,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3 药品的存储按要求分类保存,并保持药房的整洁和卫生。

3. 配合质控部门的工作3.1 配合质控部门进行药品的采购及验收工作。

3.2 配合质控部门进行药品的检验和质量监测。

3.3 配合质控部门进行药品的库存管理和异常处理。

药店员工上班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药店员工上班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药店员工上班规章制度范文一、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1. 工作时间- 本药店按照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规定进行排班。

- 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6点,中午12点至1点为午休时间。

2. 考勤管理- 准时上班是对员工的基本要求,迟到或早退的员工一经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的员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辞退。

- 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上级经理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如需长期请假,需提前3天向上级经理请假。

二、工作规范1. 仪容仪表- 员工上班时需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干净整洁,穿戴工牌,确保仪容仪表整齐。

- 发型整洁,不得染发、烫发或采用夸张的发型,男员工须留短发,女员工须束发或整齐梳理。

- 不得佩戴与药店业务无关的饰品,如耳环、项链等。

2. 工作纪律- 员工需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非有紧急情况需要请假。

- 在工作期间,员工应遵循工作纪律,不得使用手机、上网、娱乐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以免影响工作效率。

- 员工与顾客及同事之间需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态度,不得使用粗言秽语或发生争执。

3. 服务质量- 对顾客的服务需热情、耐心、礼貌,及时解答顾客的问题,并确保提供正确的药品和咨询。

- 在工作中,员工需严格遵循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 员工需保密顾客的个人信息,绝不泄露,不得滥用顾客信息。

三、安全与卫生管理1. 安全意识- 员工需始终保持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和维护药店设备和器材,确保安全操作。

- 发现有潜在安全隐患或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顾客的安全。

2. 卫生管理- 员工需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和垃圾清理,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

- 工作台、操作台、器械等必须保持干净、整齐,并按要求进行消毒。

- 所有药品必须严格遵守质量控制和储存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 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的员工将被记黄牌警告,连续3次警告将降薪处理,并进行公示。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执行,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二)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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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工作制度导读:规章制度药房工作制度【篇一:药房工作制度】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

二。

在处方配方前对其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

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

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必须按照处方要求单独另包和声明清楚。

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必须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

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必须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必须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篇二:人民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5、含有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品每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品存放有特殊标签标识。

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

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醉药品柜等。

【篇三:医院药房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一、人员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阴凉、冷藏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六、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1、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西药房工作制度】一、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的处方调配发药。

二、收方后应核对处方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剂量、服用方法、配伍禁忌、医生签字等,确认无误后方能调配。

三、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调配。

四、如因治疗需要而超过剂量用药,医师应在超剂量处签字,以示负责,否则药房工作人员可拒绝调配。

五、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六、调配含有毒药与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的处方时应遵照毒性、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七、配方时如属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八、处方调配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九、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十、医保用药与非医保用药应分别摆放,并有明显标示。

十一、科室内要整洁,药品、物品放置有序。

十二、进行差错、事故登记。

中药房工作制度:一、收方后详细审查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等方能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改后再进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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