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程序
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

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1. 立项阶段•编制项目立项报告•获得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并签订意向意向协议•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批后开展相关工作2. 准备阶段•对土地进行评估和估价,确定出让价•编制土地出让公告,包括土地位置、用途、面积、出让条件等•提交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3. 挂牌公告阶段•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说明挂牌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土地交易中心,等待审核4. 投标登记阶段•感兴趣的投标人根据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报名表,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根据立项报告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可继续参与竞标的人员5. 开标与评标阶段•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公开拆封投标文件,出席人员签到并确认文件完整性•依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6. 中标公告阶段•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示中标人的名称、价格、租赁期限等•通知中标人到指定地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 合同签订与过户阶段•中标人到规定地点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过户8. 缴纳土地出让金阶段•中标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提交相应的银行汇款凭证和发票给土地使用权人核验9. 变更登记与证书发放阶段•提供必要的材料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土地交易流程以上为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该流程经过多个阶段的办理,涉及不同的文件和手续。
每个阶段都有特定的要求和程序,必须按照指定的流程进行办理,以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交易。
土地挂牌流程

关于我国土地挂牌出让流程的具体操作步骤的详细介绍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挂牌出让行为,作为土地出让方,应明确土地挂牌出让流程。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土地使用制度,土地挂牌出让流程大概需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1.拟订挂牌出让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规划部门共同拟订拟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地产市场承办)2.编制挂牌出让文件。
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挂牌出让公告、竞买规则、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竞买申请书、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
出让人应当根据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挂牌出让文件。
3.发布挂牌出让公告信息。
从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应当发布拟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挂牌的时间、地点,至少早于挂牌开始时间20天,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
4.出售挂牌文件。
组织竞买人到拟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勘查并答疑。
5.组织现场勘查。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所挂牌公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出让人确定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6.办理竞买申请。
需对竞买人提交的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如委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进行审查;竞买人还需提交不低于公告数额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
7.资格审查。
竞买人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申请截止时间内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申请,出让人应当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8.确定竞买人。
挂牌竞得人的确定是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日次日,按照挂牌文件规定确定是否成交,确定竞得人。
9.公告成交结果。
在挂牌活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应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体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10.签订出让合同。
这是土地挂牌出让流程的最后一个步骤:首先,签订成交确认书。
以挂牌方式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应当现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

招拍挂具体实施流程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招拍挂出让之前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挂牌:1、编制挂牌出让公告、方案、挂牌须知。
2、经县政府批准、县招拍挂领导小组集体会审通过后,在挂牌起始日前20日,根据土地状况和挂牌出让要求在网上发布挂牌公告。
3、竞买人报名,并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的,交付保证金;4、挂牌公告发布20日后的10的工作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5、挂牌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挂牌人与竞得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6、在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网公示挂牌结果,公示时间10天。
7、公示后竞得人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交付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8、编制出让审批单,出让红线图。
9、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
拍卖:1、编制拍卖出让公告、方案、拍卖须知。
2、经县政府、县招拍挂领导小组集体会审通过后,在拍卖起始日前20日,根据土地状况和拍卖出让要求在网上发布拍卖公告。
3、竞买人报名,并领取竞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
4、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递交竞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材料。
5、拍卖人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竞买资格证书和统一编号的应价牌,并由竞买人交付保证金,保证金按拟拍卖地块的区位和面积确定。
6、组织竞买人勘察拍卖地块现场,进行答疑。
7、拍卖人在公告的时间、地点按规定程序进行拍卖,拍卖人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8、在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网公示挂牌结果,公示时间10天。
9、公示后竞得人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交付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
10、编制出让审批单,出让红线图。
11、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招标:1、编制招标出让公告、方案、招标须知。
2、经县政府、县招拍挂领导小组集体会审通过后,在招标起始日前20日,根据土地状况和招标出让要求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人报名并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4、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领取空白标书及有关招标文件,并交付保证金,保证金按招标地块的区位和面积确定。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流程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流程一、交易名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二、交易程序:索取文件资料→申请报名(交履约保证金)→审核报名资格并落实履约保证金→报价→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申请提交资料:1、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如有委托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四、挂牌程序:1、从挂牌出让之日起,市场公布出让地块最低交易价;2、挂牌出让采取竞买人用计算机报价的方式进行。
竞买报价并在报价单上签字。
3、竞买人按照规定的加价幅度进行报价,要求只能大于或等于加价幅度。
允许同一竞买人按照最低加价幅度多次报价;4、在规定挂牌出让截止时,只要有竞买人,报价等于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是最高报价者,交易完成;5、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报价方法:1、计算机自动显示竞买人代码、地块编号和当前所报价格;2、输入程序为:竞买人代码+竞买人密码+地块编号+报价。
其中竞买人代码为:在提交申请时所获得的两位阿拉伯数字;竞买人密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在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可随时自行修改密码);地块编号为:预编号;报价:在当前显示价格的基础上,按最低加价幅度的要求进行报价,若高于最低加价幅度时,须以壹万元的整数倍加价。
3、依次将上述四项输入计算机,报价完成;4、计算机一次只确认一个所报价格,若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价相同,计算机只确认最先报价者。
5、计算机不予确认的报价:(1)竞买人所报价格低于最低加价幅度;(2)竞买人所报价格虽高于最低加价幅度,但未以壹万元的整数倍加价;(3)竞买人所报人格低于最低交易价;(4)竞买人所报价格低于目前最高报价。
6、有效报价:竞买人将本次的报价输入计算机后,并对报价单签字认可的即为有效报价。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详细).doc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详细)1、国土局发布拟挂牌地块信息;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保证金为竞买底价的10%-20%.3、竞买人竞得后,按照合同要求缴纳拆迁款,国土局负责拆迁;4、拆迁完毕,缴纳土地出让金;5、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注:对于联合竞买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办到所有联合竞买人名下,对于该快土地的开发,在不违犯政府对该地块整体规划的情况下,由联合竞买人自行协议决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程序l、拟订招标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规划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2、报批报市政府批准招标出让方案;3、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出让公告、投标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中标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
4、成立评标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名单保密。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开始前至少20日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资格的办法;(4)索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5)招标时间、地点、投标方式;(6)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式;(7)履约保证金;(8)其他事项。
6、申请投标人报名并索取拍卖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投标事宜的决议(附全体董事签字)及董事会签署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7、对报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资格。
(地产市场负责)8、投标、开标具体程序:(1)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2)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1. 概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挂牌方式出让给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者的一种市场化交易方式。
挂牌流程是指挂牌出让整个过程中需要进行的一系列操作和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
2. 流程步骤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2.1 提出挂牌申请土地使用者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申请。
申请表格通常需要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土地用途、面积等内容。
2.2 审核挂牌申请相关部门会对挂牌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审查土地使用者的资质、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划、面积是否符合要求等。
审核结果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公布。
2.3 挂牌公告审核通过的挂牌申请会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通常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基本信息、挂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2.4 报名登记土地使用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挂牌报名登记。
报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经营计划等。
2.5 资格审查相关部门会对报名登记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审查申请人资质、经济实力、拟实施的项目等。
审查结果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公布。
2.6 竞价或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参与竞价或招标。
竞价时需要申请人提交竞价保证金,招标需要提交投标文件。
竞价或招标结果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公布。
2.7 中标公示竞价或招标结束后,相关部门会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通常包括中标单位的基本信息、中标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2.8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需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合同。
合同内容通常包括土地使用权期限、使用方式、费用等。
2.9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标单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10 领取土地使用证中标单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土地使用证,成为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持有者。
3. 注意事项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提前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申请符合要求。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doc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doc
一、前期准备
1.土地审查:申请人需根据所拟拍挂地块的用途、规模、位置、容积率等因素,撰写土地用途开发建设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2.评估:评估机构对拍卖出让的土地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公告:发出土地拍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土地位置、面积、容积率、用途、报价方式、拍卖时间等。
二、报名竞买
1.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书》。
2.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所拍土地总价的10%。
3.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对所有参与竞买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参与竞拍。
三、竞买活动
1.竞价:在确定竞价起始价和加价幅度后,开始竞价活动,竞买最高价的申请人中标。
2.确认竞价结果:竞价结束后,相关部门确认竞价结果,公布中标申请人姓名、报价等信息。
四、签署合同
1.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方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缴纳土地款:中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土地款。
3.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中标申请人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开始规划建设。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及流程图

(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一)政府批复;(二)挂牌出让申请;(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五)国有土地使用证;(六)其他所需资料。
三、办理程序(一)、前期工作1、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2、市测绘队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3、市城市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4、市土地房产评估所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5、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招标拍卖领导小组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审定;6、市土地房产交易所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1)挂牌公告;(2)竞买须知;(3)宗地图;(4)《竞买申请书》;(5)《报价单》;(6)《成交确认书》;(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其他资料。
(二)操作程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土房管局)委托市土地房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组织挂牌出让工作。
交易所在交易大厅挂牌,具体操作如下:1、交易所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从化电视台和交易所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脑、局网站发布;2、在公告期内,交易所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履约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6、交易所工作人员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9、在交易所大厅电子显示屏和局互联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10、市国土房管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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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程序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净地挂牌出让所需材料
□1、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挂牌书面申请函
□2、土地使用权人挂牌书面申请报告或同意挂牌出让的书面意见
□3、规划用途净地价格评估报告
(涉及补偿的还需提供现状[发证]用途地价评估报告,或在规划用途净地价格评估报告中一并
评估现状[发证]用途地价)
□4、现有地面建筑物、附着物拆迁统计资料及拆迁补偿成本概算,或房产评估报告(需经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盖章认可)
□5、经地籍科审核的土地勘测图及权属界定
(四周权属界线的调整和确认[与红线图不一致时,应及时告知规划部门],规划范围内的单位
用地权属界线及面积)
□6、规划条件及规划红线图
□7、土地来源证明
(1)经耕保科审核的新增建设用地提供省政府征收土地批复、征收报件及征收补偿公告
(2)存量土地提供原土地使用证或地籍科认可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8、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交地承诺(规范格式)
□9、涉及职工安置的,需提供经区政府确认的职工安置方案及安置费用概算
□10、如有抵押,需偿还贷款收回土地使用证,或者银行出具同意挂牌上市的书面意见
□11、如有法院查封记录(有效期内),需有法院解封通知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区政府或管委会公章。
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所需资料
□1、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挂牌书面申请函(存量土地需收回原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
□2、土地来源证明
(1)经耕保科审核的新增建设用地提供省政府征收土地批复、征收报件及征收补偿公告
(2)存量土地提供原土地使用证或地籍科认可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3、发改委项目立项材料
□4、环保局环保意见
□5、市城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规划红线图
□6、土地勘测图
□7、地价评估报告
□8、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交地承诺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区政府或管委会公章。
棚户区挂牌出让所需材料
□1、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挂牌书面申请函
□2、棚户区内单位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挂牌出让的书面意见
□3、规划用途净地价格评估报告
□4、棚户区内单位用地拟净地挂牌的,需提供经区政府确认的企业拆迁安置成本概算和区政府交地承诺;拟毛地挂牌的需收回原土地使用证或单位出具同意土地挂牌的书面意见。
□5、棚户区地面建筑物、附着物拆迁统计资料及拆迁补偿成本概算(需经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盖章认可)
□6、经地籍科审核的土地勘测图及权属界定
(四周权属界线的调整和确认[与红线图不一致时,应及时告知规划部门],规划范围内的单位
用地权属界线及面积)
□7、规划条件及规划红线图(出现出让范围和拆迁范围不一致的,规划部门应标注拆迁范围线)
□8、涉及职工安置的,需提供经区政府确认的职工安置方案及安置费用概算
□9、如有抵押,需偿还贷款收回土地使用证,或者银行出具同意挂牌上市的书面意见
□10、如有法院查封记录(有效期内),需有法院解封通知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区政府或管委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