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联合大学 评选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国家助学金申请

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对工作能够从一而终.在担任班长和系学生会部长职务的过程中,起到班委带头模范作用.我尽力为同学们服务.从日常生活.学习.实践入手,制定班级部门管理条例.定期开展班委会议和部门会议,
一、学习方面: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在学习上我一直勤奋刻苦,虚心向周围的同学与老师请教。在大学这个学习环境相对宽松,课余生活丰富多彩的环境中,我并没有放松学业。而是有计划的坚持并不懈的学习专业知识和感兴趣的其它知识。我在专业课上的学习和实践毫不放松,认真学习课程知识,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专业成绩优秀,在学习中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好评。现已经顺利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并且四级成绩优秀。大三学年总成绩排在专业前五,综合排名更是专业第二,我还将一如既往的努力,我相信付出了就一定会有收获!
性格随和,团结同学,积极配合班主任和辅导员的各项工作,做好师生间的桥梁作用.努力做好各项后勤布署工作,定时定量深入同学的生活当中排忧解难,及时反映学生信息和心理困惑,及时发现解决,解决问题.
在班级,积极参与校.系里的各项活动,并参与积极策划组织各项活动,丰富同学们的第二课堂. <具体见活动浏览表>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王林文,系江西省新余高等专科学校人文科学系05级对外汉语班学生,现任班长. 系生活部部长以及林间文学社副社长.
籍贯在贵州省遵义县永乐镇花台村高坎组14号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共计四口人,哥哥就读于陕西科技学院。
做事先做人,人不立,事不成。在我大学生活中,我始终用一颗真诚的心,换来老师和同学的信任。 两年来,我遇到过不到困难,受过不少挫折,尽管如此,我们一直都乐观向上,不为眼前的困难所吓倒,相信我们的未来一定会很美好!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成长了许多。感谢老师以及我的同学一直以来对我在生活上的关心与照顾.我一直以一个积极乐观、坚强自立、自强奋进、热心奉献的精神状态生活着,一直以一个关心社会、参与公益、服务同学的大学生的标准要求自己,一直以一个严于律己、高度负责、勤俭朴素、艰苦奋斗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励志奖学金个人简介

北京联合大学关于2009-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简要介绍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报送材料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简要介绍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基本情况。
***,家住北京市***,2008年考入***大学生化学院。
家中有三口人,父母年长,长期在家待业,无固定收入。
父亲三年前查出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以及脑梗等绝症,随着年龄增长,体力大不如前,无能力承受体力劳动,家里日常生活开销基本全靠母亲外出打散工的一点收入维持。
父亲由于这些病症无法工作,却有一大笔的医疗支出。
加上学生本人上的是艺术专业的学,学费高昂,早年仅存的两万也早已支付学费,以致2010年学费属于借款完成交付。
母亲微薄的工资只能勉强维持医药和家庭日常开销,而学生本人则依靠学校补贴等支持大学期间的开销。
该学生在校两年多的时间,团结帮助同学,为同学尤其是舍友解决了很多生活及感情上的问题。
踊跃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比如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作为优秀的学生代表校方录制央视七套的采访、参加学校的“计算机大赛”并荣获三等奖、帮助社区做服务并获得好评和荣誉证书。
并且曾获08-09学年国家级励志奖学金、院级三等奖学金。
获09-10学年二等奖学金、助学金、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
并在二下学期顺利的通过了党课。
学习优异的同时还帮助全班同学更有效有针对性的复习备考,促进了老师和同学之间的交流,得到了全班同学的一致好评。
综合以上几个原因,顺利完成学业有困难,申请给予励志奖学金支持。
经北京联合大学审定,同意***学生初审获得2009-201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北京联合大学。
高等教育学-案例

《高等教育学》案例分析练习题案例一:近日,大学学生会在上公布了教师和学生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在学生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在“你希望从老师身上学到什么东西”的答案选项中,选择“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占了6 0.8 5%;机能学院大二的一位男生认为,大学教师是担当传递人类智慧、知识发展的角色,但是在社会发展多元化的今天,知识、技术都在频繁地更新换代,在这种前提下教师更重要的是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而不仅仅是知识。
除此之外,他还提到教师应该具备宽容、博大的胸怀,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教师本身具备的人格魅力和人文精神对学生的感召力也是不容忽视的。
在“你认为老师应该怎样吸引学生?”的答案选项中,选择“扬洒个性,兼顾应试"的占61.8%,在“你喜欢的上课气氛是怎样的”一题中,选择“自由发言的轻松形式"占68%有余。
外语学院的两位大三的女生也是这次评选活动的直接参与者。
她们说,渊博的学识是优秀教师的首选条件之一,其次是高度的责任感、注重与学生的平等交流等。
相比之下,她们似乎更在意教师扎实的学术功底,用她们自己的话来说:“只要能真正教给我们有用的东西,其它的我们都不太在乎,毕竟人都有自己的个性。
”参考答案:这一案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
角度一:高校的社会职能以及“大学"对于大学生的意义和价值高等学校发展到今天,已经不仅仅是培养专门的人才的场所,除此之外,它还负有发展科学、直接服务于社会等多项职能。
培养专门的人才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使命,也是高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工作的中心。
发展科学的职能体现在大学的科研活动上,而直接服务于社会是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大学自身发展的需要,其中包括教学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装备服务等。
上大学对于大学生来讲,不仅仅只是提高学历层次,更重要的是在这个人生的重要阶段学会做人,并获得将来在社会上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能力。
角度二:从大学生的需求来分析教师的素质这一材料也折射出大学生对于大学老师的需求呈现多样化和个性化。
《高等教育学》案例分析练习题

《高等教育学》案例分析练习题案例1:“你希望从老师身上学到什么东西?"近日,浙江大学学生会在网站上公布了教师和学生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在学生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在“你希望从老师身上学到什么东西”的答案选项中,选择“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占了60.85%;机能学院大二的一位男生认为,大学教师是担当传递人类智慧、知识发展的角色,但是在社会发展多元化的今天,知识、技术都在频繁地更新换代,在这种前提下教师更重要的是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而不仅仅是知识。
除此之外,他还提到教师应该具备宽容、博大的胸怀,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教师本身具备的人格魅力和人文精神对学生的感召力也是不容忽视的。
在“你认为老师应该怎样吸引学生?”的答案选项中,选择“扬洒个性,兼顾应试"的占61.8%,在“你喜欢的上课气氛是怎样的”一题中,选择“自由发言的轻松形式"占68%有余。
外语学院的两位大三的女生也是这次评选活动的直接参与者。
她们说,渊博的学识是优秀教师的首选条件之一,其次是高度的责任感、注重与学生的平等交流等。
相比之下,她们似乎更在意教师扎实的学术功底,用她们自己的话来说:“只要能真正教给我们有用的东西,其它的我们都不太在乎,毕竟人都有自己的个性。
”参考答案:这一案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
角度一:高校的社会职能以及“大学"对于大学生的意义和价值高等学校发展到今天,已经不仅仅是培养专门的人才的场所,除此之外,它还负有发展科学、直接服务于社会等多项职能。
培养专门的人才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使命,也是高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工作的中心。
发展科学的职能体现在大学的科研活动上,而直接服务于社会是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大学自身发展的需要,其中包括教学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装备服务等。
上大学对于大学生来讲,不仅仅只是提高学历层次,更重要的是在这个人生的重要阶段学会做人,并获得将来在社会上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能力。
角度二:从大学生的需求来分析教师的素质这一材料也折射出大学生对于大学老师的需求呈现多样化和个性化。
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实施方案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我院学生中的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评审范围及相关说明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范围是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申请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入学以来总绩点排名本专业前三名,每学期综合测评名列前茅,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方面特别突出;5、在上学期必修及限选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四、评审依据1、班主任组织开班会,各班推荐。
2、综合测评成绩。
3、绩点排名。
四、评审程序1、根据省下发文件精神及下拨名额,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各班上交申请的学生中确定学院人选。
每学期综合测评及学分绩点前五名的同学优先考虑。
2、学院成立了由副书记副院长为组长,学工办人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由副书记副院长裴东升为组长,团委、学工办人员于守武、李贺体、曹杰,各班班主任、各班班长、学生代表王思华、刘金亮等组成。
3、最终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获得由国家统一印制颁发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资助本院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评审范围及相关说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范围是在本院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申请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每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内前30%,对社会、学校、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5、在上学期必修及限选成绩无不及格现象;6、家庭经济困难,列入贫困生库,生活俭朴。
云南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云南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云南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云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和《云南师范大学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在各学院认真组织评选的基础上,经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共初评出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52名,省政府奖学金7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961名,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18名。
现将初评结果张榜公布,如有异议,请于10月28日前与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5911678)。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10月23日国家奖学金(52人)教管学院孔德柱陈雨霞胡雯静能环学院宋乔刚生科学院李艳闫俊梅李雪松数学学院贾文娇张素婷彭文婷外语学院金亚群董学敏范星星物电学院黎亚楠潘金银王大鑫体育学院刘禹张恒周敏化工学院纳敏张红梅经管学院陈丹萍常密密谭金秀赵建华史政学院仓睿陈正林沈聪燕文学院龚元妍杜茜严淑宏信息学院陈明生沈杰哲政学院吴登艳罗碧莹和智梅职教学院郭效丞何英辉柴红娇华文国语赵鹏飞吴忧陈维莲学院传媒学院王雪张若玉旅地学院任荣光刘清玲左文君艺术学院汤佳佳樊晓然晋家伸肖思沁王琦省政府奖学金(71人)教管学院王梦文陈红燕刘爽谭海艳能环学院朱洁娜邓春芳生科学院杨从举吴晨李娜数学学院朱佩珍陈倩王蕴萍高萌外语学院罗宇希杨雯张建菲槐媛媛物电学院王淑娟张选顺杨洪富张永跃体育学院杜泽美王伟俊陈红梅王丽娜化工学院魏艳郭敏杨建梅经管学院汪玲李悦董瑞云林晓丹杨文睿史政学院高旭段春羽张玲瑜文学院李云峰李欣晏芳马野信息学院李镇江余诗佳黄忠建哲政学院高娇沙晓芸赵朵丽周敏职教学院乔思瑜陈贝魏维安树杨艺梅段晓丹华文国语彭欢杨雪陶艳红张孟段应佳学院传媒学院李丽莎孙文杰吴迪旅地学院李君韩璐龚思思徐巧芝艺术学院王恩琴左宝牛玉婷李艺璇王韵寒杨婷国家励志奖学金(961人)教管学院郭婷黄新新胡鹏余霜鑫胡艺段利红赵佳丽马金枝杨楠詹云虹苏琳胡兴凤杨艳娇杨丽矣晓飞陈立丁咏春孙悦张丽萍邹小燕李慧玲杨红梅袁李兰史晓婷马丽谭阳梅吴雄张艳芳白蕊杨冬青茶宏翠苏彦芬范志刘娅苹李红彭圆圆高飞燕苏俊美崔晨胡育英李瑶张惠梅杨姣张娇高宇王林珍梁敏陈露胡燕张嫣能环学院田品董国俊彭竹夏思坤陈春燕朱妤婷崔红敖选赵秀英潘向川张文丽李娅男刘恋杨倪张继平张艳君贾梦涵曾锦杨淑娟郭任君何文萍李娟生科学院邓梦黄奕仁代媛乔焦周云奇杨忠芹赵德利孙淙南杨丽熊林涛李丹月赵思俊黄丽光唐梦益高建梅夏眴黄坤李应林陶雪梅杜江林王晓芸李银娥李慧敏杨曙关亚斌窦桢琦陈李梅娄建娣赵红梅李观燕文韵钱富明龚立新陶锦华杨贤英李开敬刘寅梅范娜唐梦灵王兴喜李顺昌张会如吴姣娇魏秀丽郑青霞常品珍黄升品数学学院杨新鹏赵孟娜罗天张林曹云霞刘晓旭段如甜高丙乾梁洪石云霞杨学娴杨云春闫玲朵玲红徐志志周梦玲邓伍丹孙雪斌黄雨虹赵云凤马艳娟王丽娜陆小凤付荣欢张蕾朱红桃张福艳高丹凤曹凤唐桂香蔺左翠陈艳敏罗金斗马仲江刘冉宋刚张利橙李雪艳解延红段寒金杨周荣麟杨林平杨芳灵周浩李青松陶鑫唐明超贾孟孟陈恭润邓隆江唐凡寓刀建凤李成仙武洋洋俞静外语学院余海婷唐林李林丽张瑜刘映清陈俊秀范秋月王艳杨朝艳龚方丽罗娜王艳平李昕罗音李思霖施丽芳孔令媛赵吉霞杨滢芬杨蕊朱敏董晓红刘成凤蔺越罗蕊王凤徐甜甜陈佳媛胡腾飞阮春兰宋德群邓悦花艳双康弘王书屏张兴兰武孔英袁麒张忠凤郭玉玉孙秋白严镭杨巧平李燚方连会石蕊杨云花严丽娇段薇黄玲秦春平王婷杨美仙黄雁杨超燕杨芳王明珠尹涛王梅物电学院杨鹰倪红艳母斌续奇冲汤杰杨从锋陈燕燕李玲陈何超李佳文罗丹邱羽蔡和玲黄昌繁刘德归甘化国杨金万李树娟李希才字崇德杨欢宋芳王祥委杜静美杨国强马进平王静王翔杨润李巧玲岳宏伟李华富王浩吴丹赵艳婷张馨瑜刘娜罗朝斌郝玉君陈桃平李春燕李俊吴乾超王加鹏赵润年李琼胡润周华琼窦双团体育学院李祝甜杨跃菊刘昆焦彩和印鹏罗永强娄俊杨世友黄顺福王刚剑瞿祥省陈邦荣罗艳翠李治霖陆全芬姜云权施梦欢段乐罗文丽洪振兴王德杏吴少松刘金凤陈可丹朱丹丹曾国艳刘真璇杨熊超张春路罗云马鹤文张书杰廖俊杰赵欢苏志芬胡万香林园园李咸志施润蔡浩猛曾帅帅夏凉业永俊白艳芳何号陈姗姗李晓捷张燕杞濛赵嘉睿刘元猛杨美玲赵智威王红方聂恒岳化工学院温永平刁娅林李琼熊丽梅段俊蓉王勤陈跃超杨春琼吴玉萍白秀花徐飞云速小雨刘光姣陶映江业薇丽耿绍娟彭伟范浦漫吴焕曹慧杨爱美李银莹李成季李能丽方争荣刘伍宇苏莉武文红胡义考刘朝庆李成燕孟阳吴叶香陈云鹏任明丽郑贤丽迟宇前万银根杨碧娟杨明菊尹秀萍邹琳杨佛艳邓秀平经管学院欧阳清伟陈静涵崔红茶姜玉华蒋宣琴张福琴张莅黎陈美蓉马新宝曾维仙黄进洪解健跃李建香王永杰黄芹佐李天露李金娥王金花何粉张东梅叶小柳陈娇徐慧娟刘杰朱德秀盛天宇郁开云岩应满刘小媚许媛周迪朱玲玲尹冰洁郑艳君孟东波曹苑任定丽王珍爱李焕美李雪君张建婷尹文燕骆熙陈映霞王丽丽吕宇翔谭兆何陈瑞芳周元媛史瑢任正会杨建英万冬青解婵邓菊琼吕旭周学芳车东波高广飞董学礼刘雯娟成雪盈拉茸追玛李美旭魏云子郭亚辉史政学院吴李映罗书惠白小燕张艳丽谭密熊秋香郭丹杨永秋朱婷李江梅杨靖雯何菲菲陈云高乐华叶国欢张传娟张芝芝陈娅娜余俊颖龚芮杨志英贺伟马丽梅陈英尹国姣杨晓丽张仁秀杨慧芳罗玉英陈成金海瑞徐鑫昌张娜刘德萍段彦帆高乙群杨宏双张学赢杨勇贺德菲梁亚菲胡蕊马洪沙徐婧妍段子艳樊秀丽姚希仙文学院丁涛李金金向淑琴刘恋李诗白杨斌岳占响段晓静吴晓岚张月容李浩邹丽娟陈雪梅杨妍郑娅楠李穴峰周莎龙莎莎张艳梅陈丽仙杨春美刘佳常建争李学青米美琼金山许林李梦瑶阮淼淼白芳计娟王力冉李彦开刘美林王婵桂云美田武环吴玲玲卢晓倩苏有莲张仕龙汤越媚崔庆会陈蓉罗梅芳王馨翌凡克玉张天怡黄冬依巴菁邱瑞雪王自芬秦盼云段光润王宁李琦祁娜王萍信息学院普于航陈允珠唐曦妍付道丽彭正琼肖丽英邓荣黄金炳杨永苹杨军强朱红梅陈慧玉刘娇茶瑞东雷燕蓉王莲赵凤林付靖玲冯加方孔德毅席亚林伍微微张战春潘安宁李小朋王晓仙陈元祥彭兴阳王程磊游艳菊沈路秀王伟鲍桐王飘冯敏何静胡正琴浦珏施春蕾姜兴琼付小兵放茂荣刘梅刘义李平富哲政学院李绍仙陈蓉刘佳欣谭林杰文耀卿段凯烨梁晓露杨雁飞曾惟段生梅陶梅兰袁溪晨张晓元周道坤常有利方艳梅高旭芳刘敏张晓艳周权朱莉马宛儿段利炜李雅敏姚江萍杜航玉鲁桂莲熊志坤胡舰心陈蓉张雅洁袁菜琼杨应润陈玫黄文红黄雪黄娜董桂枝钱梅李燕贺传雯潘坤萍杨杰玉马力密徐敏慧欧伶俐高文园周梅梅刘姗李丽莉王康宇李顺云唐年李蓉许磊李超超职教学院陈路梅李双芹王正晞龚安如肖恒兴刘利荣孙平胡群余瑞娟王菁蒋弘卜尹俊熙凌瑞婕王菊梅柴玲杨嘉圆钟汝凤李芬张艳玄许三涛周平王梓晔常欢梁大飞周江黎杨天海潘瑞萍罗菲邓长庆胡秦铭李梅菊孙成何家伟刘淑华余婷李云鹏李仙钇马永仙曾天翠李银江谢函珂郭应芹张银棠熊义花胡雨张霞李超云袁虹杰张洁张云丽牟宏俐张思娅杨凤霞张翠萍岳秋菊金玲矣亚莉李瑜刘玉艳张凤清杨思娟夏永辉杨开华梁彩萍马国兰李亚华文国语杨素菁杜若伊杨喜娟吕珊罗正婷段裕萍徐丹学院赵莲王在敏朱兴舒姚海燕袁丽芳刘栩吟丁月坤李林波杨玉成许玲阳孔迪邱进蓉马文迪李慧明孙启超李锦梅刘印翠陶思琪杨春丽孙庭波虎燕秋董静马兵保春霞何元锐段丽萍尹红雪玉布嫩高露江涛严乔良张敏白纯李丹婷李超梅杨佳睿杨蕊桧丁晓梅杨红琼白秀兰陈洁龚谦楚刘灵桂李慧彭礼燕周一凡黃佑群穆玉娇凌静饶倩楠彭瑾汐杨家钰王思瑶崔强传媒学院马玮玮王瑞强庄梦君李璐辛姣姣郭浪栈沈宇李嘉睿陈诗涵李萌高安达王倩陈绍琪郑迪王星华徐思胡筱怡王鑫何敏祖航张润杉杨庆霖和蕾李成燕孙珩瑜郭炳辰廖巧蒋好著张明丽杨佳楠郑嘉嫄高兆琴乔茜马欣王紫燕臣熊浚亦李晓丹郭静李莎米丰刘璇旅地学院张江燕周凡力廖倩王崇应段彦芬廖君许云娜杨晓燕张林赵艺淞杨灿平李莉于海利李洪敏李万英郭汝军李天艳刘瑾吕檬王艳李平刘永梅张蓉李丹王娟刁冉郭雅萍陈礼玉刘坤朱叶莎肖茜成饶周柯彤刘艳慧段钰杉孙世万李瑞华阮雪玲兰银香李秋艳邓文佳安洪磊曹叶婷袁加芬邓召叶陈新波吴晓月邵本东陈文艳曹雨薇孙梦竹李娜娜谭玉涛陈静张蝶艺术学院徐江张娅萍蒋桂民杨容魏亚楠高亚云冯娜娜王亚娜张春兰杨继婷黄浩吴忠亮鲁效东董凯丽曹春洋杨双凤刀晓芳叶楚霞王君琳杨小丽周宇吴强李能记臧盈王登科常赵秀李志谷佳姗蔡文娇丁文圆杨贵仙贾曼莉王茹鹏周云云顾秀娜史凯丽张思良张亚南杨凯利刘卫龙王雅婷茶天泉顾进雪李武江王茹霞李春晓岳超陈丽刘梓璇何娟刘萍谢冬林井征佳李珊何胜婷高应斯程丹周翠唯许婷史瑞杰马万坤段娅娟张丹丹史国伟廖俊琴揭婧颖郭立清谢江敏王誉烨韩海涛张婷赵云央刘佳怡黄瑞李函宸田鑫绞凤玉杨姣王林博代晴张寒李松玲肖晓云舒继媛张思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18人)教管学院后永庆王思懿袁丽萍陈朝香李萌杨娟王文冬游梦柔吕启辰杨玲玲邹海娴能环学院杨敏张春霜郭贵琴秦云美杜亚楠生科学院彭婷张晓娇李小珍郭先燕赵桂刚张接义王压凤姜祥春余艳萍王海霞张莉数学学院李娅楠谭映虹易帆吕雨桧王敏雪字利竹顾光泽肖丽娟母江艳张丽春王家见许永德王艳外语学院李园徐国娅赵晓果杨文英郑丽娟高亚鹅樊艳方其丽胡艳芳饶菊徐晓倩祁晓艳欧阳晓另物电学院缪通保段明亚杨夕叶苏建梅刘贵丹张晓晓洪焕灼郭丽君郭助伦刘艳张瑛体育学院华艳玲周宏思顾雪莲李文果陈姝颖李传猛韩晋峰彭瑶杨丽芳李丽红杨国栋马玉杰王克健化工学院马雪梅孔令怀曲云峰杨亚丹赵锦芝徐素蕊杨雪微母福荣杨开明张海燕经管学院成益粼钱丽云杨海霞邓虹刘馨愉水丹陶红何娇代光宇张江评何关潮刘丹高歌侯俊男张祥史政学院陆阅陈仔佳金丽丽李仕娟郑春林蒋红权刘秀芬浦丽红苏梦佳徐雪云曾兰兰文学院彭闯张艳丽余伟陈凤徐哲歆张应林罗如玉宋欣盈王婷何青蔓李王东邵惠珍杨丽佳信息学院杨萍许腾丹邓丽君段婷婷王雪洋高欢戈云霞候翠莲冯云黎青楠哲政学院赵仲月董素梅李明衡李雪杨琼赵有思龚海月杜进蝶杨晓雨岑珑娇王维攀刘洋杜林职教学院王千常红梅马金敏赵芳李卫平李素芹熊跃史佳佳徐丹王文君李志仙袁明丽何天龙徐文龙华文国语陶凤刘学杨金廷叶张磊史庆仙熊云凤宋友春学院朱慧梅陶宇凡赵建蓉雷羽杨友青莫唯高婷传媒学院刘锐唐瑾何梦馨和春婷张恒付静萍张辰成唐芝艳李睿思旅地学院崔雯波李春良杨建波王贵华金小叶张花蔡莹普艳李鹏孙成聪王星田维俊杨璐艺术学院张娅芳彭雪娇安忆赵东森朱玉琴徐亚芳张发萍郭雯斐万芳许旭宫加新施鑫陈信武赵艳陈磊罗文莉徐元婷陈秋艳黄莉。
评奖通知

关于评选12—13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及12—13学年有关奖项的通知各系学工办: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及其他年度有关评优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全院2010—2012级学生二、评定的项目及要求(一)优秀学生奖1、奖励的等级、奖励标准和比例优秀学生奖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级。
特等奖每人每年发给奖学金10000元,一等奖每人每年发给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发给奖学金3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发给奖学金1500元。
优秀学生奖人数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20%。
德育成绩名列前30%为优秀学生奖获得者。
特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0.4%,一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1.2%,二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3%,获奖学生中排位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之后者为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获得者。
2、奖励条件(1)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评奖期内学分绩达75分,体育成绩达70分;(3)特等奖:在评奖学期内学分绩达92分,单科考试成绩达86分;(4)一等奖:在评奖学期内学分绩达88分,单科考试成绩达80分;(5)二等奖:在评奖学期内学分绩达82分,单科考试成绩达75分;(6)三等奖:在评奖学期内学分绩达75分,单科考试成绩达70分;(7)符合评选比例。
(二)学习进步奖:在一学期内,在班内学分绩排名较上一学期提升12位的学生或在同年级同专业学分绩排名提升20位者,可获学习进步奖,奖励100元。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学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含通报批评);(2)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学习成绩优良,一学年内获得两次优秀学生奖且学分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5%以内;(3)一学年内体育成绩均在75分以上;(4)德育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以内;同等条件下,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参加科技活动获奖者优先考虑。
家庭经济情况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工部[2013]58号各二级学院、各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学校推行国家助学贷款、评定国家奖助学金、实施临时困难补助、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1、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2013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认定等级和比例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A级)、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B级)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C级)。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按在校生5%认定,其他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超过在校生的25%。
三、认定程序1、有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标准,向所在学院或书院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新生和首次参加认定的学生需要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
2、班级(或年级)评议小组依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多渠道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的实际生活情况,讨论提出本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步名单和困难等级,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学院或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3、学院或书院认定工作组将审核认定结果在本学院或书院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汇总《潍坊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统计表》(附件3),上报学校认定工作组。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或书院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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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冀财教[2007]55号《河北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教[2007]52号《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教[2007]53号《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校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本学期学生属于哪个学院,该生就在该学院参评):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在册学生。
第二条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第三条评选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排
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是达到前30%的学生,如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
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第四条相关事项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五条评定程序各单位经年级推荐、单位领导审核、公示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报的候选人情况进
行综合评定、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经学校通过后统一上报省主管部门。
第六条评选要求各单位成立评选小组,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细致、规范、科学的评选程序和方法。
如有上报不真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人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内推荐资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学生范围为全日制本专科在籍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二条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第三条评选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第四条相关事项无论哪个学年,考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没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同学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本年度内有违纪记录,受到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无参评资格。
第五条评定程序评选过程为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年级推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在该单位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报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经学校通过后统一上报省主管部门。
第六条评选要求各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选小组,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自己单位的实
际情况,制定更加细致、规范、科学的评选程序和方法。
如有上报不真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人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内推荐资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国家助学金的参评范围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单位按学生人数的30%掌握,即10%特困生与20%贫困生均可参评。
第二条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根据文件规定,国家助学金按三个档次发放,即3000元、2000元、4000元。
(务必保证获得2000元与4000元的学生人数相同。
分本年秋季和次年春季两次发放第一次实际发放的金额分别为每人1500元、2000元、1000元三种。
各单位在名额和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可结合本该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按三个档次进行评选。
第三条评选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第四条评选过程为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该单位内保存备案),年级推荐、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报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经学校通过后统一上报省主管部门。
第五条评选要求各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选小组,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细致、规范、科学的评选程序和方法。
如有上报不真
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人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内推荐资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本年度内有违纪记录,受到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无参评资格。
四、评选附则
第一条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人选必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评选工作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下午17点。
第三条评选过程中,对于候选人的推荐与确定必须结合综合测评成绩,均在年度的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评选。
国家助学金评选可适当参考学生的其他表现。
第四条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国家奖学金获申请审批表》(见附件),请同学务必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要求认真特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参评各类奖助学金学生的个人申请表留存本单位内备查,不需上报。
各单位于9月27日下午4点之前上报纸质的以下表格:《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备案表》一式一份纸质材料以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上报纸质材料对应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myzzzx@(建设路校区)、zzzx@(校本部)。
统一使用Excel2003或Word2003格式,A4纸,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
注:以上内容涉及到的表格请使用附件中提供的版本,表格中所有涉及签字的内容必须手写(该手写的字样禁止复印或打印)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3725196;2597240。
附件:
1、评选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表要求
4、xxxx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xxxx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xxxx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
注:注意表格中填写内容的格式,数字必须是文本格式,入学年月必须是‘2012年xx月’的格式,填写专业名称必须规范(禁止
填写简称)等。
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奖学金通知
抄报:存档:2份
抄送: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发印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