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4篇)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确保供电的安全、可靠和高效,维护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场所的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
第三条动力、照明配电箱是指提供电力给建筑物、场所内的动力设备和照明设备的配电箱,包括进线开关、断路器、熔断器、控制器等设备。
第四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责任人应当是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第五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要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六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应当与其他电气设备的管理相衔接,共同维护用电安全。
第七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管理体系,包括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故障处理、事故调查等方面。
第二章设备检查第八条动力、照明配电箱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具体周期由管理责任人确定。
第九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检查进线开关、断路器等开关设备的接触器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接触不良的情况;(二)检查熔断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是否需要更换;(三)检查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故障;(四)检查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线路是否整齐、清晰,是否存在松动、漏电等现象;(五)检查配电箱周围是否有杂物堆放,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检查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十一条动力、照明配电箱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和处理。
第三章维护保养第十二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包括定期清洁、润滑、检修等。
第十三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定期清洁应当包括清除灰尘、杂物,保持箱体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润滑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确保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检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功能和安全性。
第四章故障处理第十六条动力、照明配电箱发生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电缆、照明规范规定,临电安全管理

◎照明配电应单独设置,若与动力配电箱合用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并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
◎灯具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接零保护。
◎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应清晰,布线整齐,接头处用绝缘布包扎。
◎灯具离地高度室外>3m,室内>2.5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5m。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线路分色
◎总、分配电箱输出端宜采用压接和接线柱,开关箱输出端应采用ZM14-ZM13插座。
◎电焊机开关箱内应装二次空载降压和触电保护器。
▲二次空载降压和触电保护器
◎电箱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杂物,保持清洁。且不准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时,应将动力箱断电上锁。电箱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做好临时用电验收记录,项目部根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管理方案,安全用电措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有数值要求的做到数字量化反映。并做到请业主、总包、监理有要求时,应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请业主、总包、监理验收签字。
◎项目部要与施工班组和各分包施工队伍签好临时用电协议,目的:接受项目部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杜绝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
◎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大功率灯泡烘烤衣物以防电气失火。
4、电气防火措施规定
◎各电器设备及电线的主要部位应采取相应绝缘保护。
◎装设短路漏电保护装置,电线入箱应有显明分断点。
◎电器位置应尽量避免开易燃易物品,或采取相应可靠防火措施。
◎配电箱、开关箱四周严禁堆放杂物、易燃品,并应具有二人操作场地,且道路应保持畅通。使用中严禁设备超负荷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安全用电和有效能源管理而制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规定:
1. 设备安装与保护:配电箱应根据实际负荷情况和防护要求进行适当的安装和保护。
箱体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防护性能,以防止电击和火灾。
2. 设备标识与接线:配电箱应设置标识,清晰标明各开关、保险丝、插座等设备的用途和电源名称。
接线应符合规范要求,并保持良好的接触状态,以确保正常电力供应。
3. 防尘防潮:配电箱应防止尘土、水汽和潮湿物质进入,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4. 定期检查与维护:配电箱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对于损坏的设备或电源线路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5. 负荷控制与平衡:合理安排负荷,避免长时间高负荷运行。
对于超负荷运行的设备应及时处理,以防止设备损坏和火灾发生。
6. 紧急处理与应急演练:配电箱应设置紧急停电开关和紧急电源开关,并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以应对突发情况和降低风险。
7. 电能计量与监控:配电箱应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和监控设备,实时监测能耗情况,并进行能源管理和节能措施。
8. 布线规划与整理:合理布置电源线路,避免过长过细的线路,减少电能损耗和电压降低。
9. 环境保护与节能:配电箱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采取节能措施,如使用高效率电器设备和能源管理系统。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当地的电力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与执行。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四篇)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动力、照明配电箱是供电系统的重要部分,由供电企业承担运行、维护和管理职责。
供电企业应建立健全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巡检检修,对配电箱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条供电企业应制定配电箱的维护计划,定期检查配电箱的运行状态和用电负荷,并做好记录。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及时解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电气安全标准进行,供电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管理,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五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拆除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电工进行,保证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供电企业应对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维护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维护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他们具备正确的维护、操作配电箱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配电箱的安装和验收第七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经过供电企业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必须考虑到安全距离、通风条件、防火措施等因素,确保使用安全可靠。
第九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必须保证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必须进行试运行,检测其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安装人员在完成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后,应填写安装记录,并与供电企业进行验收。
供电企业应对配电箱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三章配电箱的巡视和维护第十二条供电企业应制定配电箱的巡视和维护计划,明确巡视人员的职责,确保配电箱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巡视人员应按照计划进行巡视,对配电箱的电器元件、接线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
第十四条巡视人员应定期对配电箱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配电箱、检查接线、紧固接线螺栓、检测地线、测试保护装置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电缆、照明规范规定,临电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电缆、照明规范规定,临电安全管理!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项目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
(凡地方有要求的,可以执行地方要求)■施工现场用电要求◎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
1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配置使用规范■配电箱◎一级总箱配置计量表、电流电压表、电源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漏电开关,接地接零排。
◎二级配电箱具备电源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断路器插座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绝缘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三级末端开关移动箱必须设置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30mA或15m动作时间0.1S)N排,PE排进出线卡,电器元件必须固定在绝缘板上。
■开关箱配置使用规范◎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段分层面配电。
分配电箱距离不大于30m。
开关箱用于控制固定式设备水平距离不大于3m。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电箱宜分别设置。
若合置在同一个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应分路设置。
▲三级动力箱◎开关应由三级电箱配电。
配电箱的总回路和分路必须装有明显断开点。
◎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否则应作相应防护处理。
电箱设在位置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准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电箱内线路安装◎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源开关、电器安装应牢固,不得歪斜松动。
连接导线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位。
安装板上必须分别配置专用保护接零的端子板,每个接线桩≯2根线。
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箱中导线进出线口应在箱体下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成防水弯。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设备设施安全要求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设备设施安全要求1 环境条件1.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配电箱(柜、板)应符合GB 50058的相关规定。
1.2 粉尘、潮湿或露天、腐蚀性环境中的配电箱(柜、板)应符合GB 4208的相关规定。
1.3 金属占有系数大及高温环境的配电箱(柜、板)应选择防护式,且用金属材料制作。
1.4 配电箱(柜、板)的设置应通风、防尘、防飞溅、防雨水、防油污、防小动物。
2 安装2.1 箱柜电源侧应有可靠的隔离电器分隔总路,操动机构应可靠分断或合闸电路;各个电气单元绝缘良好、接头无外露,并排列整齐、安装牢固,设有良好的外壳防护装置。
2.2 具有2个回路及以上的配电箱板应设总刀闸及分路刀闸;每一分路应接一台电气设备,并按容量选择刀闸或断路器;照明、动力合一的配电箱应分设刀闸或开关。
2.3 室内落地式的箱柜底面应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固定式配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1.4m~1.6m。
2.4 箱(柜、板)前方(或下方)1.2m的范围内应无障碍物;当工艺布置有困难时,照明箱可减至0.8m。
2.5 箱(柜)关闭严密;进出线弯曲半径应符合本标准4.2.35.4.3的规定,出线应受到保护,严禁承受外力;线路压接紧固、不得扭接、松动。
2.6 箱(柜、板)上应无飞线,无积尘、无油污、无烧损、箱(柜)内无杂物。
3 PE线与N线3.1 箱(柜、板)内PE与N应从主干PE接地系统网路和N排(线)分别引入或引出,接至电器安装板上时必须分设PE线端子排和N线端子排;N线端子排必须对地绝缘;金属安装板及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PE线端子板做可靠的电气连接。
3.2 PE线和N线应压实,不得有松脱、损伤现象,PE 线连接应符合相关规定。
3.3 PE线和N线应采用压接,压接时,严禁“一钉多根线”。
3.4 N与PE分开后,不允许再合并;N线对地绝缘;N 与PE应标识正确、明晰。
(L-PE)3.5 N线对地绝缘,严禁单相设备采用“一相一地”的接线方式。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范文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工作,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电网的正常供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力、照明配电箱是指供电设备与用电设备之间的接线箱或开关箱。
第三条养老院、办公楼、商场等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动力、照明配电箱,确保用电安全和供电正常。
第四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单位应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维护和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隐患的及时排除。
第六条动力、照明配电箱应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可靠。
第二章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和使用第七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电力安全标准,按照电力设计和供电需求进行合理布置。
第八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电工证书,具有一定的电力知识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开关须装置在有明显标识的位置,且应易于操作和触摸。
其电线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电力标准,保证电流正常传输。
第十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配电线路须按照规定进行正确安装和接线,确保电流分配均衡和电压稳定。
第十一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证设备外观整洁,线路畅通,电缆接头牢固可靠。
第十二条室外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须注意防水、防潮、防雷击等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寿命的延长。
第十三条对于老化严重或出现故障的动力、照明配电箱,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力设备维护档案,记录每次巡查、维修情况及处理结果,并保存至少3年。
第十五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系统,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供电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六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使用单位应确保设备周围通风良好,避免杂物堆放和火源接近,以防火灾和设备损坏。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根据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对配电箱的管理有以下要求:1. 配电箱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地供电。
2. 配电箱应设置在干燥、通风、易于操作、检修和维护的场所,远离易燃易爆、湿度较高的区域,以及有腐蚀性气体或化学物质的地方。
3. 配电箱应具备标识清晰、线路明确的特点,每个电路的开关、控制、测量元件应合理布置,方便操作和查看。
4. 配电箱的所有进出线应采用防火、防水、防腐蚀等措施,保证线路连接可靠、接触良好,电源负荷能够平衡。
5. 配电箱应安装过温、过载、短路等保护装置,以确保电路的安全运行。
各种保护装置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6. 配电箱内的设备和线路应定期清洁,防止积尘、杂物的累积,避免引发火灾和电气故障。
7. 配电箱内的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保障配电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8. 配电箱内的开关和插座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防止因老化、损坏等原因引发电路故障或人身伤害。
9. 配电箱应通过专用电缆进行接地,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防止触电和电击事故的发生。
10. 在进行配电箱维修、改装、扩建等工作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
11. 配电箱设备的更新和更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先进性。
12. 配电箱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配电设备,确保其安全运行。
13. 配电箱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维护计划,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14. 配电箱的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包括设备信息、检修记录、事故处理等内容,便于追溯和查阅。
15. 配电箱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了解最新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技能素质。
总之,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对于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至关重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
1) 工作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 配电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或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5) 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6)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7)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
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8)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9) 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
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重0.5mm。
10)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1) 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12)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
斜和松动。
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13)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14)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
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5) 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6) 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17) 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著除外)。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18) 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9) 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0) 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21) 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22) 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23) 配电箱内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24)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