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理赔基础知识概要
试题讲解: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

试题讲解: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一、人身保险理赔概述人身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身故或患病的情况下,向其支付保险金的一项服务。
人身保险理赔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于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来说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二、人身保险理赔流程人身保险理赔一般包括以下流程:1. 报案:被保险人或其亲属需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出险通知书、医疗证明等。
2. 鉴定定损:保险公司会派出专业人员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评估和鉴定,确定保险金的数额。
3. 理赔决定: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鉴定定损的结果,做出是否支付保险金的决定,并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4. 保险金支付:如果保险公司决定支付保险金,将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三、人身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在进行人身保险理赔时,被保险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提供真实材料: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如虚假报案可能导致理赔失败。
2. 遵守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赔条款等内容,以避免理赔纠纷。
3. 注意理赔时效: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以免超过理赔时效限制。
4. 保留相关证据: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以备理赔需要。
四、人身保险理赔的常见问题在人身保险理赔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包括:1. 理赔金额争议: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对理赔金额存在分歧,需要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
2. 理赔时效纠纷:被保险人未及时报案或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拒绝支付保险金。
3. 隐瞒事实纠纷: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理赔失败。
4. 理赔拖延问题: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拖延处理,导致被保险人权益受损。
以上是关于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顾问,以确保理赔顺利进行。
公共基础知识理赔基础知识概述

《理赔基础知识综合性概述》一、引言理赔是保险业务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了解理赔基础知识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从基本概念、核心理论、发展历程、重要实践以及未来趋势等方面对理赔基础知识进行全面的阐述与分析。
二、基本概念1. 理赔的定义理赔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给付的行为。
理赔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使其尽快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经济状况。
2. 理赔的基本原则(1)重合同、守信用原则:保险合同是理赔的依据,保险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保险人应主动与被保险人联系,迅速处理理赔申请,准确核定损失,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3)实事求是原则: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理赔,不得夸大或缩小损失,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
3. 理赔的流程(1)报案: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人报案,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信息。
(2)受理:保险人收到报案后,应及时受理,并对报案信息进行登记和审核。
(3)查勘定损:保险人应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核定损失情况。
查勘定损的内容包括事故原因、损失范围、损失程度等。
(4)审核理赔申请: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提交的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保险合同的有效性、索赔请求的合理性、损失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等。
(5)赔付:保险人在审核通过后,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并及时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
三、核心理论1. 风险理论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转移,即被保险人通过支付保险费,将自身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
理赔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风险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的行为,因此,风险理论是理赔的基础理论之一。
人保理赔基础知识精讲共75页

35、不要以为自己成功一次就可以了 ,也不 要以为 过去的 光荣可 以被永 远肯定 。
人保理赔基础知识精讲
31、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 穿。(名 言网) 32、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 的牢骚 ,这是 羊群中 的瘟疫 ,我不 能被它 传染。 我要尽 量避免 绝望, 辛勤耕 耘,忍 受苦楚 。我一 试再试 ,争取 每天的 成功, 避免以 失败收 常在别 人停滞 不前时 ,我继 续拼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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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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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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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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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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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基础常识培训

保险理赔基础常识培训什么是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导致损失时,依法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的过程。
保险理赔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之一。
保险理赔的基本步骤保险理赔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步骤:1.报案:被保险人在遭受保险事故后,需要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即进行报案。
通常可以通过电话、手机APP等方式进行报案。
2.立案:保险公司收到报案后,会进行立案。
立案是指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事故信息,确认该事故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是否需要进行理赔。
3.调查核实:保险公司对理赔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这是保险公司了解事故情况、核实损失金额以及判断责任归属的重要环节。
调查核实的方式包括现场勘查、询问相关当事人等。
4.索赔材料提交:被保险人需准备相关的索赔材料,包括保险单、有关证明材料、医疗费用明细等,并按要求提交给保险公司。
5.审核赔付:保险公司收到索赔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核对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等。
6.赔款支付: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将根据理赔金额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保险理赔的常见问题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1.报案延迟:被保险人在遭受保险事故后,应尽快报案。
如果报案过晚,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及时处理,并可能影响理赔的结果。
解决方法:被保险人应尽量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合理的解释和说明会有助于保险公司理解和处理。
2.索赔材料不齐全:在提交索赔材料时,如果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者材料不完整,往往会导致理赔进程延误或被拒绝。
解决方法:被保险人在提交索赔材料前,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要求,并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提交前可以和保险公司的理赔专员进行沟通,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理赔金额争议: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对于理赔金额可能会存在争议。
最新人保财险理赔员考试基础类大纲及答案

第一部分基础类第一类保险基础知识一、风险概述1、风险的含义和分类答:分险分一般含义和特定含义,风险的一般含义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只要某一事件的发生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能性,该事件即存在着风险。
风险的特定含义:风险是指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2、可保风险的定义和要件答:可保风险的定义: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
要件:一、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三、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四、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五、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六、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3、风险的构成要素答:风险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的共同作用,决定性了风险的存在、发生和发展。
一般认为,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个要素构成。
4、风险的特征答:一、风险的不确定性:(1:风险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2、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3、产生结果的不确定性)二、风险的客观性。
三、风险的普遍性四、风险的社会性。
五、风险的可测定性六、风险有发生性。
5、风险管理的概念答:风险管理是一个组织或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及结果的决策过程,即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二、保险概述1、保险的定义和特征答:定义: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事件)发生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或赔偿或给付)的一种行为。
这一定义具有普遍性,既适用于相互保险、合作保险、也适用于商业保险。
另外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民事法律主体之间的合同行为;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和生活的“精巧稳定器”,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保险是经济单位转移风险的一种方法。
特征:1、保险自身的特征:互助性(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契约性(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契约行为,是五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咱契约安排,同意提供损失补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损失赔偿的另一方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经济性(保险是通过保险补偿或给付而实现的一种经济保障活动)、商品性(保险体现了了种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也是商品经济关系)、科学性(保险是一种科学处理风险的有效措施)。
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科目

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科目一、人身保险理赔概述人身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或给付保险金的一系列活动。
人身保险理赔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重要联系。
二、人身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1. 理赔申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需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疗费用收据、住院病历等。
2. 理赔资料审核: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会对提供的理赔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被保险人投保信息的真实性、保险事故的真实性等。
3. 现场勘察:在部分大额保险金或复杂的理赔案件中,保险公司可能会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以确定保险事故的真实情况。
4. 理赔决定:在审核完理赔资料和现场勘察后,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理赔决定。
如果决定支付保险金,则会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5. 保险金支付:保险公司根据理赔决定,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三、常见人身保险理赔类型1. 医疗保险理赔: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被保险人被确诊为重大疾病时,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通常要提供医疗证明、诊断报告等材料。
3.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伤害或死亡时,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理赔申请时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材料。
4. 养老保险理赔:被保险人达到退休年龄或符合提前领取条件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养老保险金。
5. 人寿保险理赔: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去世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人寿保险金。
通常要提供死亡证明、受益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四、人身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1. 保险合同约定:在理赔前,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了解保险公司对理赔的约定和要求。
2. 理赔申请时效: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理赔申请需在一定时间内提出,超过时效将可能导致理赔失败。
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科目

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科目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标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理赔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理赔是指在被保险事件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的过程。
在人身保险理赔中,有一些专业知识科目需要掌握和了解。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科目。
1.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约定,包括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内容。
理赔时,需要对保险合同的内容进行了解,以确定保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 理赔申请:理赔申请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的赔偿请求。
理赔申请应包括事故经过、损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以便保险公司进行核实和审核。
3. 索赔材料:索赔材料是理赔申请的必备文件,包括事故证明、医疗证明、身故证明等。
理赔时,需要提供完整的索赔材料,以便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4.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实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等。
理赔审核是保险公司保障资金安全和防止欺诈行为的重要环节。
5. 理赔决定:在理赔审核后,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作出理赔决定。
理赔决定可能是赔付全款、部分赔付或拒赔。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根据理赔决定提出异议或申请复核。
6. 现金价值: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间内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应支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
7. 赔付方式: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有多种赔付方式可供选择,包括一次性赔付、分期赔付、定期赔付等。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赔付方式。
8. 保险金税务处理:理赔涉及到保险金的支付,对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来说,需要了解相关的税务处理规定。
不同地区对保险金的税收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咨询专业人士或查阅相关法规。
保险理赔基础常识概要课件

某公司为其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在工作中发 生意外导致伤残,经过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按照伤残等级 进行了相应的赔付。
财产保险理赔案例
案例一
某企业为其价值昂贵的生产线购买了 财产保险,后因自然灾害导致生产线 严重受损,保险公司对该企业进行了 全额赔付。
案例二
某车主为其汽车购买了车损险,不料 发生车祸导致车辆严重损坏,经过保 险公司定损后,车主获得了相应的赔 偿。
准备齐全理赔资料是前提
客户在申请理赔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理赔资料。客户应了解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并确保资料 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有缺失或错误,可能导致理赔申请被拒绝或延误。
提示:在申请理赔前,仔细核对所需资料,如有缺失或错误,及时补充或更正。如有疑问, 向保险公司咨询。
理赔金额问题
1
了解理赔金额计算方法是保障
财产保险理赔
涉及财产损失和相关责任的保险合同的理赔处理。
财产保险理赔涵盖了各类财产损失,如房屋、车辆、货物等。理赔过程需要核实损失情况、责任归属和保险合同条款,以确 定赔偿责任和金额。同时,财产保险理赔还涉及定损和修复等具体操作。
责任保险理赔
涉及因侵权行为导致的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的理赔处理。
责任保险理赔主要处理因侵权行为导致的赔偿责任,如产品责任、公众责任、雇主责任等。理赔过程 中需要核实侵权事实、责任归属和保险合同条款,以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同时,责任保险理赔还涉 及追偿等操作。
保险理赔基础常识概 要课件
目录
• 保险理赔概述 • 保险理赔流程 • 保险理赔类型 • 保险理赔常见问题 • 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 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CHAPTER 01
保险理赔概述
保险理赔的定义
保险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保险人根 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核查、理算和赔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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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 保险利益
----含义: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 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必要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形式 1. 现有利益 2. 预期利益 3. 责任利益 4. 合同利益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损失补偿的方式 2、第一危险方式 3、限额赔偿方式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例:某企业将一栋办公楼投保了财产保险 综合险,保额为 100 万元,(实际为 200万元),出险时重置价值为 200万 元,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 10 万元, 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假如是家庭财 产保险怎样(室内财产)?
理赔基础知识
2010.5
考试内容
• • • • • 财产保险的概念与性质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的数理基础 财产保险合同 理赔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
——财产保险的概念与性质——
• 财产保险的概念:财产保险是指以各 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 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起源 于共同海损分摊制度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近因原则
近因:近因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 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它直接 导致保险标的损失,是促使损失结果发 生的最有效的或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但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它不一定是最接 近损失结果的原因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基本含义: 第一:若造成保险标的受损的近因属于保险 责任范围,则被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若造成保险标的近因属于责任免除, 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若保险标的受损的近因兼有保险责任 和责任免除,则分不同情况处理。
——理赔管理规章制度——
车险核赔省集中 业务范围: 1、盗抢险案件、自燃险案件、全车损失事 故案件全部提交省级分公司集中核赔。 2、出险超过规定时限未核赔的案件全部提 交省级分公司集中核赔。 3、对于一定金额以上的赔案、高风险客户 的赔案、以及其他应当加强管控的赔案。
——理赔管理规章制度——
非车险理赔省集中 (一)财产险、工程险 1、集中核赔案件财产险、工程险案件数量占比不低于 10%(测算时应剔除个别特大案的影响),对地市分 公司授权金额企财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工程险不超 过20万元 2、重要节点集中控制案件(1)未决估损调整 (2)预 付赔款案件 (3)公估人、专家聘请 3、全流程集中处理案件(1)重大赔案(2)所有利润 损失险和工程延误险赔案 (3)所有境外项目赔案
最大诚信原则 • 具体内容:如实告知、保证、弃权与禁 止反言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如实告知: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告知 (2)保险人告知 告知方式 (1)询问式告知:我国保险法规定 (2)习惯法告知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告知违反构成要件 一. 这种事实是重要事实 二.未告知、误告、隐瞒或欺诈的事实存 在
——财产保险的数理基础——
■财产保险的数理基础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概念:未决赔款准备金也称赔 款准备金,是在会计年度决算以前发生保险事 故但尚未决定赔付或应付而未付的赔款,因而 需要从当年的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准备金,它 是保险公司在会计年度决算时,为该会计年度 已发生保险事故应付而未付赔款所提存的一种 资金淮备
——财产保险的概念与性质——
广义:非人身保险业务 狭义:各种财产损失保险
——财产保险的概念与性质——
• 财产保险的内涵 自然属性:为物质财产和经济利益 提供保险保障 社会属性:保险标的必须能够用货 币衡量其价值
• 财产保险的业务体系
——财产保险的概念与性质——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火灾保险 第三层次 企业火灾保险 家庭财产险 机动车辆险 船舶保险 航空保险 货物运输险 建安工程险 科技工程险 农作物保险 林木保险 畜禽保险 水产养殖险 场所责任险 承包人责任险 承运人责任险 第四层次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等 普通家财险,还本家财险等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船舶全损险,一切险等 飞机机身险,旅客责任险等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等 航天保险、核电站保险等 水稻、玉米、烤烟保险等 森林保险、果树保险等 养猪、牛、马、养鸡保险等 对虾、养鱼、育珠保险等 宾馆、展览馆、车库责任险等 建筑工程承包人责任险等 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等 各种产品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险、各种附加险等 医生、会计师、律师责任险 短期出口信用险等 履约保证险、产品质量保证险等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代位求偿的条件 1. 保险标的所遭受的风险必须是属于保险责任范 围 2. 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 3. 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 4. 保险人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 5. 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限度内行使代位求偿权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代位求偿的适用范围 只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
运输保险
工程保险 种植业保险 农业保险 养殖业保险
公众责任险 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 职业责任险 信用保险 保证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
——财产保险的概念与性质——
财产保险的理论分类
• 实施方式 :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 保险价值的确定分式 :定值保险和不定值 保险 • 保险保障范围不同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 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 保险标的的性质 :积极型财产保险,消极 型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解: (1)赔款= 10万×(100万/ 200万)=5万
家庭财产保险怎样? (2) 赔款= 10万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代位求偿原则 • 代位求偿的含义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 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 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被 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被保险人 在代第三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后,取代被保 险人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
核损核赔中心的组织架构:核损核赔中心是 理赔管理部/理赔中心的二级机构,是省 级分公司理赔管控的操作平台,在核赔 核损中心下设置车险核损组、车险核赔 组、非车险理赔组、车险报价组、医疗 审核组、车险理算组、综合组等。
——理赔管理规章制度——
省集中的范围: 1、95518 2、车险核损 3、车险核价 4、车险核赔 5、非车险理赔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损失补偿的限制 1. 损失补偿以实际损失为限 2. 损失补偿以保险金额为限 3. 损失补偿以保险利益为限 4. 损失补偿以保险价值为限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损失补偿的方式 1. 比例赔偿方式 A、不定值保险:保险赔偿额=保险财产实际 损失额× 保险保障程度 保险保障程度=保额/保险价值×100% B、定值保险:保险赔偿额=保险金额×损失 程度 损失程度=保险财产的受损价值/保险财产的 完好价值× 100%
——理赔管理规章制度——
集中规则的测算 非车险:原则上要求各险种经集中核赔处理 的案件赔款金额占比不低于该险种全部 赔款的80%
——理赔管理规章制度——
车险核损省集中业务范围:车险中超规定权限案 件、赔付率较高险种案件和省内通赔超规定权 限案件、使用自定义车型或自定义配件/工时 规定金额以上案件 车险核价省集中业务范围:全部涉及换件费用案 件的核价,核价省集中的形式包括对省级分公 司已维护了本地化价格配件的自动核价和超过 上述条件的任务由省级分公司集中人工核价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告知违反的后果: (1ຫໍສະໝຸດ 投保人违反的后果 (2)保险人违反的后果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 种事项作为或不作为、存在或不存在的 允诺。包括: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弃权:是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明示或默示 的形式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 权利 禁止反言: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既然已 放弃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 而后便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该种权利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含义: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事 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金 在各保险人之间分摊,赔偿金额不得超 过实际损失金额,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 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1,比例责任制 2,独立责任制 3,顺序责任制
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 (一)根据合同订立时是否确定保险价值: 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 (二)按照保险责任范围:特定风险合同、 综合风险合同 (三)根据保险合同保障标的的变动情况: 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 动式保险合同和预约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 *自然终止 *因履约导致终止 *因解除导致终止 财产保险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财产保险合 同法律效力不复存在
——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 1. 合同主体不合格 2.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性有瑕疵 3. 客体不合法 4. 内容不合法 5. 形式不合法
——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无效 确认: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法律确认 后果:保险合同不存在法律约束力
——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近因原则的确定 1. 损失由单一原因所致 2. 损失由多种原因所致 (1)多种原因同时发生导致损失 (2)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导致损失 (3)多种原因间断发生导致损失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 含义:是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 保险人处得到的赔偿正好填补被保险人 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 损失
6、医疗审核 7、直接理赔费用审核 8、间接理赔费用审核 9、关键环节管控 10、理算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