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储存要求58401
血液的储存和运输管理办法

血液的储存和运输管理办法血液的储存和运输管理血液成分组成复杂,要想保持各种血液成分的活性不变或尽量减少其变化,就必须按各种血液成分的特点和要求,用专用贮血冷藏箱(库)分别按温度要求进行贮存和运输,以减慢其代谢速度、延长寿命、防止变质,保证临床使用有效和安全。
各血站和医院输血科或血库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合适的血液储存和运输设备。
一、血液储存和运输设备(一)贮血冷藏箱(库)贮血冷藏箱形状一般为圆柱体或长方体,以垂直式较好,箱体内要宽敞明亮,应有适当的照明设备和风扇。
内设3~4个隔离层,隔离架有固定式或转盘式。
每隔层均有一扇内门,以减少冷空气散发,保持温度均匀,节省电能。
隔层间要有一定距离,周围要留有一定空间以便空气回流,使箱内各处均匀快速降温。
箱体隔热性能、密封性能要好,以保持温度恒定。
(二)贮血冷藏箱1.温度要求贮血冷藏箱与一般家用冷藏箱不同,它对温度要求很严,即必须控制在2~6℃范围内,箱内温度上下层之间、前后之间温差不得超过2℃。
因此要求制冷机功率要大,冷风不能直接吹到血袋上,以免造成局部温度过低而产生溶血。
要有温度记录器,记录器温感探头必须置于带有一定介质的容器中,容器内实际温度与记录器记录温度之差要小于±l℃。
2.高低温及断电报警装置贮血冷藏箱必须有高低温和断电声响报警装置,一旦温度升高或降低超过温度要求,便自动报警。
报警器电源与冷藏箱不能共用同一电源,防止一旦停电不能报警,必须另设电源,最好用干电池。
对报警器应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其功能正常。
冷藏箱的报警温度应定于上限6℃和下限2℃。
当报警器温感探头的温度分别超过6℃和低于2℃时,报警器应发生报警。
3.温度记录系统温度记录曲线记录的温度与标准温度计测试的温度之差要小于±1℃,这样表明记录温度曲线是可靠的,否则要进行调整。
4.定期维护冷藏箱应设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保存。
质控部门要定期对温度、高低温报警和温度记录曲线进行监测。
最新:血液储存标准课件

病毒灭活血浆解冻后 保存与输注规定
解冻后的病毒灭活血浆应在2℃~ 6℃保存,且在24h内输注。
辐照血的保存
辐照全血或辐照红细胞成分的储存
01 辐照后的全血或红细胞成分应储存于2℃~6℃的环境中。
辐照血小板的储存条件
02 辐照后的血小板应储存于20℃~24℃的环境中,并连续轻缓振荡。
辐照血液的保存期
血小板及单采粒细胞保存
血小板储存条件
储存温度 20℃~24℃,并连续 轻缓振荡,储存时不能叠放。
血小板保存期
开放系统汇集后保存期为 6h,密 闭系统汇集后保存期为24h,且 不超过原最短保存期。
单采粒细胞保存期
保存期为 24h。
血浆的储存
新鲜冰冻血浆保存
新鲜冰冻血浆的储存温度
新鲜冰冻血浆的储存温度需≤-18℃ 。
血液储存设备配置
血液储存设施监控
血液储存设施应具备双路供电或应 急发电设备,并设有防火、防盗等 安全设施。
血液储存设备监控
血液储存设备应有可视温度显示和 报警装置,并有自动温度监测管理 系统进行24小时连续温度记录。
血液储存温度监控
血液储存设备的温度应至少每4小 时监测记录1次,且使用自动温度 监测管理系统时每日人工记录温 度2次。
保存期延长情况
01
血液储存设施要求
血液储存区应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 发电设备,空间需整洁、卫生且满 足防火、防盗等安全需求。
02
03
血液储存设备监控
血液储存设备应配备可视温度显示 及报警装置,并有自动温度监测管 理系统进行24h连续温度监测。
血液储存温度管理
无论人工还是自动温度监测,都应 至少每小时记录一次血液温度。
红细胞的保存
血液的贮存条件

血液的贮存条件血液的贮存条件是指人类或动物血液在采集后,需要在一定条件下储存保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与血液贮存条件相关的内容,该部分包含人体血液和血液制品两个方面的内容。
人体血液的贮存条件:1.温度控制:-进行全血贮存时的最佳温度为2°C到6°C,保持血液在该温度范围内,可以延长其保存时间。
-血浆保存在-30°C以下,使用时需解冻恢复到2°C到8°C的温度。
-血小板最好在20°C到24°C保存,超过24°C会缩短其保存时间。
2.防止血液凝固:-血液中含有抗凝剂,如肝素、柠檬酸和乙酸等,以防止血液在贮存过程中凝固。
-血液保存过程中需轻轻摇晃或定期改变血液袋的位置,以防止血液成分分离。
3.防止细菌感染:-采集血液时,需按照无菌操作,以减少细菌污染。
-血液袋要密封,以防止环境中的细菌进入。
-贮存血液的设施和设备要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4.防止氧化:-血液中含有抗氧化剂,如维生素C和葡萄糖等,可以防止血液成分受到氧化的影响。
-血浆和红细胞贮存时要避免光照,以减少氧化反应的发生。
血液制品的贮存条件:1.血浆制品:-血浆制品如新鲜冷冻血浆(Fresh Frozen Plasma, FFP)需在-30°C或更低的温度下保存,以保持血浆成分的活性和有效性。
-购买的冷冻血浆要密封,包装完好。
2.红细胞制品:-红细胞浓缩液在2°C到6°C保存,可持续存放35天。
红细胞贮存袋内需要加入适量的保护溶液,以保持红细胞的正常形态和功能。
-贮存的红细胞制品要定期检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3.血小板制品:-血小板制品需在20°C到24°C保存,最长保存时间为5天。
血小板制品不能遭受冷冻和过度振荡,以防止其失活。
总结起来,血液的贮存条件非常重要,它能够确保血液成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这包括温度控制、防止血液凝固、防止细菌感染和防止氧化等方面。
血液保存

血液保存.发放.输注和报废制度贮存血制品应用专业的血库冰箱。
如果病房没有适于贮存血液的冰箱,血液应保存与血库中,知道开始输血。
血库人员应遵守以下程序:1、仅当需要取出或放入血液是才打开冰箱的门;2、血液的摆放要为冰箱内冷空气流通留有空间。
应将血液竖立放置与篮筐中或平放于货架上。
不应将其放置太紧密,以便于冷空气流通;3、除全血、红细胞和融化的新鲜冰冻血浆外,不要在冰箱内放置其他物品;4、不要将血小板浓缩液、单采血小板放在冰箱;发放血液制品,输血科工作人员配血合格后,通知病区护士取血,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程序:1、取血与法学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科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确认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2、学带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o 3、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与2-6C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4、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过期、报废血液制品管理制度临床上退回输血科的血液制品、过期及需要报损的血液制品,用剪刀把血袋毁型,血液制品倒入2000mg/L 有效氯溶液,血袋也置于2000 每个/L 有效氯溶液浸泡60min,在回收血袋登记本上记录血袋条形码,并注明病区或报损情况及签字。
退回血库的血液制品、过期及需要报损的血液制品均由输血科专人负责操作。
过期报损的血液制品需在专用登记本上记录情况,说明原因。
医院血液入库、贮存、发放制度

医院血液入库、贮存、发放制度为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五章及第六章有关规定并保证血液从入库到发出顺畅进行,确保血液质量和输血安全,制定本制度。
1血液的入库1.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血液外观、血袋密封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献血者姓名或条形码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有效期、血袋编号/条形码、贮存条件)等。
1.2血液验收合格并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确认。
2血液的贮存2.1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竖立放置于篮中或金属架上,在专用冰箱不同层内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血液的摆放要为冷空气的流通留有空间(不宜放置过于紧密)。
家用冰箱不宜用于贮血。
2.2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浓缩红细胞CPDA:35天。
少白细胞红细胞4±2℃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红细胞悬液4±2℃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洗涤红细胞4±2℃24小时内输注。
冰冻红细胞4±2℃解冻后24小时内输注。
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22±2℃24小时(普通袋)或5天(轻振荡、专用袋制备)。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同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
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22±2℃24小时内输注。
新鲜液体血浆4±2℃24小时内输注。
新鲜冰冻血浆-20℃以下一年。
普通冰冻血浆-20℃以下四年。
冷沉淀-20℃以下一年。
全血4±2℃(同浓缩红细胞)。
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2.3当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或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2.4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3血液的发放3.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持能够确认受血者身份的凭据(如已交费的记账单或填写完整的取血单或取血专用处方笺),并携带符合血液贮存要求的容器(如保温瓶或血液转运盒或取血箱)到输血科(库)取血。
血液储存要求标准的执行

执行标准总结—— 管理/执行的经验等
输血科严格执行《血液储存要求》的标 准,以前储存血液不标准易造成输血不 良反应的发生,现在输血发热不良反应 由以前的0.5%降低到现在的0.1%。由 于血液质量有了保障,大大提升了患者 家属和临床医生满意度,也杜绝了血液 浪费。
执行标准总结—— 管理/执行的经验等
05 PART FIVE
执行标准总结
执行标准总结—— 执行标准过程中的困难与对策
1 观念转变的慢,全员多次培训。 2 设备落后,医院积极帮助我科落实。 3 为了得到临床的认可,我们经常与临床沟通。
执行标准总结—— 管理/执行的经验等
1 血制品都按照血型和日期摆放整齐,一目了然。 2 硬件更新后温度和湿度有明确的标识。 3 储血冰箱环境适宜,没有暴晒。 4 开冰箱门要迅速并及时关严。 5 储血冰箱定期消毒,定期做细菌培养。 6 做到合理用血。
血
)
浆 普通冰冻血浆(FP) 缺少不稳定的凝血因子Ⅴ和Ⅷ
冷沉淀
主要成分为Ⅷ因子、第Ⅻ因子 和少量纤维蛋白原
全血
保存温度 4±2℃ 4±2℃ 22±2℃
-20℃以下 -20℃以下 -20℃以下
4±2℃
保存期 ACD:21天,CPD:28天,
CDPA:35天 24小时内输注
24小时(普通袋)或5天(专用 袋制备)
血液储存要求标准
《血液储存要求》标准的执行
目录
01 执行标准背景 02 执行标准计划 03 执行标准过程 04 执行标准成效 05 执行标准总结
01 PART ONE
执行标准背景
执行标准背景——机构简介
输血科位于我院住院楼三楼,占地面积 140平方米,专职人员四人,均为主管技师。 我科拥有储血冰箱2台,储血浆冰柜1台,试 剂冰箱1台,强生离心机、孵育器、融浆机、 血小板恒温摆动保存箱等先进设备。
血液储存标准2023

血液储存标准2023:保障输血安全的关键一、引言血液是生命的源泉,对于许多病患来说,及时的输血可能是挽救生命的唯一途径。
然而,血液作为一种特殊的生物制品,其储存和运输过程需要严格的标准来保障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血液储存标准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及其对医疗行业的影响。
二、血液储存标准的重要性血液储存标准是一套规定血液如何储存、运输以及使用的准则,以确保血液的质量和安全性。
符合这些标准的血液制品可以有效地用于治疗和挽救生命,而违反这些标准可能导致血液制品的污染、变质甚至传播疾病,给病患带来严重的危害。
三、2023年血液储存标准的主要内容1. 储存温度和时间:2023年的血液储存标准规定,红细胞应在2-6℃的环境下储存,最长保存时间为42天;血浆和冷沉淀应在-20℃以下的环境储存,最长保存时间为5年;血小板应在20-24℃的环境下储存,最长保存时间为5天。
此外,储存设备需定期校准,以确保温度的准确性。
2. 血液包装:为确保血液制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2023年标准对血液包装材料提出了严格要求。
必须使用无菌、无毒性、无化学残留的材料进行包装,并在包装上明确标注血液的种类、来源、采集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3. 血液检测:在储存前,必须对血液进行全面的检测,包括疾病标志物、细菌、病毒等方面的检测,确保血液制品的安全性。
在储存过程中,还需定期对血液进行质量检测,以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
4. 血液追溯:为确保输血安全,2023年标准要求对血液制品进行全程追溯。
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血液的采集、检测、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迅速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血液储存标准对医疗行业的影响1. 提高输血安全性:通过严格执行血液储存标准,可以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从而有效地降低输血反应和疾病传播的风险,提高输血的安全性。
2. 优化医疗资源利用:符合标准的血液制品可以在保存期内有效使用,避免浪费。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血液储存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血液采集、储存、保管、输血等流程,确保血液采用和输血安全、有效和合法。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和血液采集和输血相关的人员,以及与血液储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1. 规范采集程序(1)开展血液采集工作必须具备医疗资质的医务人员。
在采集过程中,应确保必要的医疗设备齐全,并按照规范流程进行。
(2)采集前,应向供血者告知采集流程、器具使用、注意事项和取血量。
并要求供血者提供真实完整的病史信息和相关检查结果,以确保血液采集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在采集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采血次数和采血量,以保证供血者的健康,同时确保采集的血液质量和数量。
2. 规范储存流程(1)血液应储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储存设备内,具备必要的通风、消毒、防渗漏等设施。
(2)血液储存时应注意储存环境,防止外界潜在的病原体污染,控制储存温度和湿度,确保血液的质量和稳定性。
(3)在储存过程中,要确保血液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及时记录血液条码号、有效期、储存温度和位置等重要信息,并进行有规律的检查和更新。
3. 规范输血流程(1)在输血前应对受血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验,确保能够输血,同时对其相应病史和药物情况进行记录,以避免发生输血不良反应。
(2)输血前,检查血袋标签、血型、交叉配血等信息,确保输出的血液质量和正确性。
(3)输血过程中要根据受血者情况调整输血速度和量,并密切观察输血反应,在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输血完成后,应及时记录输血信息,记录输血时间、输血人员、输血量和反应情况,以便及时追踪和应对任何不适或反应。
4. 规范血液品控(1)对血液采集、储存、输血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
(2)建立足够的检验与评估机制,确保血液能够实现有效的监管和控制,及时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规范血液品控程序,建立血液安全质量控制标准,保证血液的质量和安全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S 399-2012 血液储存要求
日期:2013年5月27日 15:5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4.1.7为推荐性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上海市血液中心、福建省血液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力行、孟忠华、钱开诚、衣梅、郭永建、王鸿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血液的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血站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储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203 输血医学常用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WS/T 2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储存设备 storage device 用于血液储存的仪器或装置。
3.2 保存期 storage period
血液在适宜条件下适合人体输注的最长储存期限。
3.3 隔离 quarantine
将不合格、待检、质检、报废等血液与合格血液区分,并储存于特定区域,置以清晰的提示标识(计算机信息和实物),杜绝实物与实物之间、实物与信息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的混淆。
3.4 密闭系统 closed system
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其内容物在分离、分装等处置过程中与系统外部环境完全阻隔。
无菌导管连接仪将数个密闭系统经无菌高频热合成新的系统,并经检查连接无误后,该新的系统仍为密闭系统。
3.5 开放系统 open system
密闭系统在血液分离等处置过程中被开放、暴露于局部100级洁净度的环境后再行密闭的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
3.6 冰冻血浆 frozen plasma
采用物理的方法在全血的有效期内,将血浆分离出并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从新鲜冰冻血浆中分离出冷沉淀凝血因子后将剩余部分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新鲜冰冻血浆一年保存期满后的血浆。
4 血液储存设施
4.1 血液存放区
4.1.1 血液存放区连续储存血液≥24 h时,应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备。
4.1.2 血液存放区的空间应满足整洁、卫生和隔离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盗、防鼠等安全设施。
4.1.3 血液存放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光源。
4.1.4 血液存放区应分别设置待检测血液隔离存放区、合格血液存放区和报废血液隔离存放区,标识清晰、明确。
4.1.5 血液和血液成分应储存于专用的血液储存设备。
4.1.6 血液储存设备应有可视温度显示,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
4.1.7 监控血液储存设备的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有24 h连续温度监测电子记录。
4.2 血液储存温度的监控
4.2.1 血液储存设备使用人工监控时,应至少每4h监测记录温度1次。
4.2.2 血液储存设备使用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时,应至少每日人工记录温度2次,2次记录间隔8h以上。
4.2.3 血液储存设备的温度监控记录至少应保存到血液发出后1年,以保证可追溯性。
5 全血与去白细胞全血
5.1 全血
5.1.1 储存温度:2℃~6℃。
5.1.2 保存期:含ACD-B、CPD血液保存液的全血保存期为21 d;含CPDA-1(含腺嘌呤)血液保存液的全血保存期35 d。
使用其他血液保存液时,按其说明书规定的保存期执行。
5.2 去白细胞全血
5.2.1 储存温度:2℃~6℃。
5.2.2 保存期:同5.1.2。
5.2.3 去白细胞全血应在血液采集后48 h内去除白细胞。
6 红细胞
6.1 浓缩红细胞
6.1.1 储存温度:2℃~6℃。
6.1.2 保存期:同5.1.2。
6.2 去白细胞浓缩红细胞 6.2.1 储存温度:2℃~6℃。
6.2.2 保存期:同5.1.2。
6.3 悬浮红细胞
6.3.1 储存温度:2℃~6℃。
6.3.2 保存期:红细胞保存液为ACD-B、CPD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21 d。
红细胞保存液为CPDA-l或MAP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35 d。
红细胞
保存液为0.9%氯化钠溶液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24 h。
使用其他血液
保存液时,按其说明书规定的保存期执行。
6.4 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
6.4.1 储存温度:2℃~6℃。
6.4.2 保存期:同6.3.2。
6.5 洗涤红细胞
6.5.1 储存温度:2℃~6℃。
6.5.2 保存期:添加液为0. 9%氯化钠溶液的洗涤红细胞保存期为24 h。
在密闭系统中洗涤且最后以红细胞保存液混悬,洗涤红细胞保存期与洗涤前的红细胞悬液相同。
6.6 冰冻红细胞
6.6.1 储存温度:含20%甘油的冰冻红细胞在-120℃以下储存,含40%
甘油的冰冻红细胞在-65℃以下储存。
6.6.2 保存期:自采血之日起10年。
6.7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
6.7.1 储存温度:2℃~6℃。
6.7.2 保存期:添加液为0. 9%氯化钠溶液的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保存期为24 h。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在保存期内宜尽早使用。
6.8 保存期特殊情况
红细胞成分分离时,若密闭系统变为开放系统,保存期24 h,且宜尽早使用。
采集血液的血袋[单(多)联塑料血袋]在采集血液后,其有效期与所储存的血液相同。
7 血小板
7.1 浓缩血小板
7.1.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1.2 保存期:储存于普通血袋时保存期24 h。
储存于血小板专用血袋时保存期5d。
当密闭系统变为开放系统,保存期6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当数个浓缩血小板汇集到同一个血袋,须保持可追溯性,汇集后保存期6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当无专用血小板保存设备进行持续轻缓振摇时,保存期24 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7.2 去白细胞浓缩血小板
7.2.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2.2 保存期:同7.1.2。
7.3 单采血小板
7.3.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井持续轻缓振摇。
7.3.2 保存期:同7.1.2。
7.4 去白细胞单采血小板
7.4.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4.2 保存期:同7.1.2。
7.5 少血浆血小板
7.5.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5.2 保存期:保存期24 h。
7.6 洗涤血小板
7.6.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6.2 保存期:悬浮于0. 9%氯化钠溶液后保存期24 h。
8 粒细胞
8.1 储存温度:20℃~24℃。
8.2 保存期:保存期24 h,应辐照后使用,且宜尽早使用。
9 血浆
9.1 新鲜冰冻血浆
9.1.1 储存温度:低于-18℃
9.1.2 保存期:自血液采集之日起1年。
9.1.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9.2 单采新鲜冰冻血浆 9.2.1 储存温度:低于-18℃。
9.2.2 保存期:同9.1.2。
9.2.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9.3 冰冻血浆
9.3.1 储存温度:低于-18℃。
9.3.2 保存期:自血液采集之日起4年。
9.3.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9.4 病毒灭活新鲜冰冻血浆(使用亚甲蓝-光化学法灭活病毒)
9.4.1 储存温度:低于-18℃。
9.4.2 保存期:同9.1.2。
9.4.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9.5 病毒灭活冰冻血浆(使用亚甲蓝一光化学法灭活病毒)
9.5.1 储存温度:低于-18℃。
9.5.2 保存期:同9.3.2。
9.5.3 解冻后2℃~6℃保存、应24h内输注。
9.6 冷沉淀凝血因子
9.6.1 储存温度:低于-18℃。
9.6.2 保存期:自血液采集之日起1年。
9.6.3 解冻后宜尽早输注。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解冻并在开放系统混合后应4h内输注。
10 辐照血
10.1 辐照全血或辐照红细胞成分
10.1.1 储存温度:2℃~6℃。
10.1.2 保存期:全血和红细胞应在采集后14 d内辐照,辐照后保存期14 d。
10.2 辐照血小板
10.2.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10.2.2 保存期:辐照后保存期同7.1.2,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10.3 辐照粒细胞
10.3.1储存条件:20℃~24℃。
10.3.2 保存期:同8.2,且不超过原保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