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概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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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概念创新

投融资概念创新

投融资概念的创新传统的投资、资金、资本、金融、融资和筹资等有关概念难以准确的描述经济现象。

近年来,虽然出现了“投融资”这一全新概念并在实际部门的使用频率较高,但学术界对于投融资概念的认同感却显得相对不足。

为此,我们对投融资概念的学术创新和实践意义等重大问题方面进行了专门和较为深入的探讨,并愿为进一步推广这一新概念尽微薄之力。

我们的主要观点与结论如下:(一)、投资概念与金融概念之间相互交叉重复。

现实中对投资的定义可大致归纳为如下三类:即宏观经济学(macroeconomics)中与消费相联系的投资概念;与固定资产相联系的基本建设投资概念;与股票、债券等相联系的金融资产投资概念。

金融的概念一般可理解为资金融通,也有视其为“货币流通的调节和信用活动的总称”。

其中,金融资产投资概念就集投资和金融概念于一身。

从融资方式角度看,虽存在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说法,但从内容上往往让人产生与其它概念重复交叉的感觉:第一,总体上看,间接金融与金融的定义近一些,而直接金融与投资,尤其是金融资产投资的定义近一些;第二,从间接金融的三方看,不可能全是“融资方”,按中文的理解和说法应该是:作为资金需求方的企业向银行借款是筹资,作为处在资金剩余方和资金不足方之间的中介机构即银行才是融资,而作为资金最终供应方的居民则是投资(符合在银行开设存款户头的投资定义);第三,从直接金融的各方看,也不可能全是融资方,实际情况是作为资金需求而发行有价证券的企业方是筹资,作为资金供应而购买有价证券的居民方是投资,作为不同于银行中介机构的券商充其量也只能视为起到融资的作用而已。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以下几点:一是金融概念比较总括和笼统,即如果对应筹资、融资、投资等各具相对内涵的概念,“金融”到底是什么就显得不那么清晰了。

二是金融与投资在概念上存在重合或交叉。

这是因为就实际资产的形成而言,投资概念是独立的。

但从金融资产角度看,就很难区别有价证券的投资与直接金融,开设存款户头的投资与间接金融的差异了。

投融资体制创新模式

投融资体制创新模式

投融资体制创新模式
投融资体制创新模式有很多,比如:
1.BOT模式。

BOT模式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
转让)的缩写,指项目所在地政府授予一家或几家私人企业所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权利,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所在地政府。

2.BTO模式。

BTO(Build-Transfer-Own),在项目设施建成后,由政
府先行偿还所投入的全部建设费用、取得项目设施所有权,然后按照事先约定由项目公司租赁经营一定年限。

3.BT模式。

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指政府通过合同约定,
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授予企业法人投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企业法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建设期满,政府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向企业法人协议收购的商业活动。

4.BOOT模式。

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
经营--转让,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创新的融资模式

创新的融资模式

创新的融资模式模式(即建设~经营~移交)是项目融资的诸多方式中的一种,在我国又被称作"特许权投融资方式。

下面店铺就为大家解开创新的融资模式,希望能帮到你。

创新的融资模式目前发达国家的企业融资主要有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

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

通过对英美模式、日本的主银行模式和德国全能银行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借鉴国外的做法,并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可以分两步走:一是近期过渡式的融资模式,即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的模式,二是未来目标融资模式,即证券融资与银行贷款并重、市场约束性强的多元化融资模式。

任何企业融资结构和融资方式的选择都是在一定的市场环境背景下进行的。

在特定的经济和金融市场环境中,单个企业选择的具体融资方式可能不同,但是大多数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却具有某种共性,即经常以某种融资方式为主,如以银行贷款筹资为主或以发行证券筹资为主,这就是企业融资的模式问题。

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不同特别是经济证券化程度不同,不同类型国家企业融资的模式是不同的。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目前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证券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55%以上;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银行贷款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80%以上①。

不过尽管日韩等东亚国家与德国的企业均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但东亚国家与德国在银企关系、企业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和市场约束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我们将对第二种融资模式再进行细分研究。

为此,下面我们将对这几种融资模式分别进行探讨,并力图找出一些可供我国企业融资得以借鉴的经验。

1 英美企业以证券为主导的融资模式1.1 英美企业融资的一般模式及其特点由于英美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资本市场非常发达,企业行为也已高度的市场化。

中国铁路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中国铁路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中国铁路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铁路交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铁路建设需求,铁路投融资面临着诸多挑战。

传统的融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这种高强度的建设需求,因此,创新的铁路投融资模式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研究中国铁路投融资模式的创新,探讨可行的改进方案。

二、中国铁路投融资的现状分析1. 资金需求的增长趋势: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铁路建设的需求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

2. 传统融资模式的问题:传统的铁路投融资模式主要依靠领导资金和对铁路公司的贷款,但这种模式在资金来源和运作机制上存在不足。

三、国内外铁路投融资模式案例分析1. 美国铁路投融资模式案例分析:通过PPP(领导与私有部门合作伙伴关系)和BOT(建设-经营-移交)等模式,美国成功吸引了私人投资。

2. 韩国铁路投融资模式案例分析:韩国通过发行建设债券和吸引国际合作伙伴的投资,成功实现了铁路建设的融资目标。

3. 日本铁路投融资模式案例分析:日本采用了国际发债和私人投资等方式来解决铁路建设的资金问题。

四、中国铁路投融资模式创新的必要性1. 增加资金来源:创新铁路投融资模式可以吸引更多的私人投资和社会资本,降低领导负担。

2. 提高运作效率:创新的融资模式可以提高铁路建设和运营的效率,减少成本。

3. 推动铁路技术创新:新的融资模式可以为铁路技术创新提供更多的动力和机会。

五、中国铁路投融资模式创新的可行方案1. 引入PPP模式: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引入PPP模式可以吸引私人投资,分担领导的融资压力。

2. 发展建设债券市场:建设债券市场是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的重要手段,中国应积极发展这一市场。

3. 拓展国际合作:利用国际投融资平台,吸引国际资本和技术参与中国铁路建设。

六、中国铁路投融资模式创新的挑战与对策1. 风险管控:铁路投融资模式创新面临诸多风险,应加强监管和风险评估能力。

2. 完善法规体系: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为创新铁路投融资模式提供法律保障。

国有公办高职院校投融资体系的创新

国有公办高职院校投融资体系的创新

国有公办高职 院校
投 融资体 系的创 新
尹文秋 湖 南常德职业技术 学院经贸 系 4 0 10 0 5
这在 很大 程 度 上成 为制 约高等 发 展的
“ 颈 ” 瓶 。


有公办高职 院校大 多是从原有的 中专学校
合 并 升 格 而 来 ,相 对 而 言 , 投 入 不 足 , 办 学 条 件 比 较 差 ,办 学 机 制 以 及 人 才 培 养 的 规 模 、 结 构 、 质 量 还 不 能 适 应 经 济 社会 发 展 的 需 要 。 投 融 资 机 制 不 健全 , 资 金运 行 效 率 不 高 ,结 构 性 浪 费 已 成为 制 约 高职 院 校 健 康 发展 的 “ 颈 ” 保 持 高职 瓶 。要 院 校 健康 发 展 ,走 可 持 续 发 展 道 路 ,必 须 不 断 完善 公办 高 职 院 校 投 融 资 体 系 ,增 强 “ 血 ” 功 能 , 努 力 实 现 投 融 资 主 体 多无 造 化 、 资 金 筹措 市 场 化 ,建 立 健 全 以 政 府 引 导 、市 场 调 控 的投 融 资 体 系 , 成 多元 化 、 形 多渠 道 的 投 融 资 格 局 。
1 2、项 I管理责任缺失 ,资金运行 . l f 效 率 不 高 。 大 多 数 院 校 没 有 明 确 的 投 融
资 管 理 部 门 与 职 能 , 多 数 院 校 由 院 办 或 后 勤 部 门 对 外 签 订 项 I , 财 务 部 门 负 责 l f 资 金 划 拨 ,有 的 院 校 甚 至 凭 领 导 个 人 意
只借钱不考虑还贷造成大量资产流失甚至共识完善投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筹措资金已成为一种必然因而公办高职院校正不断转变观念理清新思路探索新路子解决新矛盾引入市场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并将其纳入法制轨道使其在决策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等各个环节做到科学透明以达到增进公平与效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科技创新投资可以采取股份制方式设立科技发展银行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包括高职院校科技企业的科技贷款构建由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多方参与的金融支持体系

关于加大投融资模式创新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

关于加大投融资模式创新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

关于加大投融资模式创新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摘要:一、背景及意义二、现状分析三、投融资模式创新策略四、政策建议与实施措施五、总结与展望正文: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农业现代化进程逐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

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投融资问题一直是制约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瓶颈。

为此,加大投融资模式创新,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状分析当前,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赖政府投入和政策性贷款。

尽管近年来政府投入不断加大,但仍然难以满足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需求。

此外,投融资机制不健全,金融资本参与度不高,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强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三、投融资模式创新策略1.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利用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2.金融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性贷款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低成本、长期性的资金支持。

3.土地政策创新:探索土地流转、抵押贷款等土地政策创新,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4.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地方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政策建议与实施措施1.完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融资政策导向。

2.加大财政投入:逐年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确保资金充足。

3.优化投融资环境: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融资门槛,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环境。

4.强化监管与评估:建立健全项目监管与评估机制,确保投融资效益。

五、总结与展望通过投融资模式创新,加大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将得到有力推动。

在未来,我国应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投融资的模式创新

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投融资的模式创新

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投融资的模式创新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投融资的模式创新。

新媒体平台的出现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投资机会,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和信息透明度。

本文将探讨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投融资的模式创新,并分析其优势和挑战。

一、新媒体平台的投融资模式创新1. 众筹平台众筹平台是一种通过互联网集合大量个人投资者的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的平台。

创业者可以在众筹平台上发布项目信息,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

投资者可以根据项目的风险和收益进行选择,投资金额也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进行确定。

众筹平台的优势在于可以快速筹集到资金,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

2. 社交媒体平台社交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等已经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和交流的重要渠道。

企业可以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品牌宣传和产品推广,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和参与。

同时,社交媒体平台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信息和交流机会,增加了投资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3. 互联网金融平台互联网金融平台如P2P网贷、股权众筹等已经成为了投融资的重要方式。

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借贷、融资等操作,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优势在于可以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投资机会,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和信息透明度。

二、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投融资的优势1. 融资渠道多样化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投融资可以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

企业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和效率。

2. 投资机会丰富新媒体平台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项目和风险收益。

投资者可以通过新媒体平台获取更多的投资信息和交流机会,提高投资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3. 信息传播快速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投融资可以快速传播信息,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和参与。

企业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品牌宣传和产品推广,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3年新型投融资建设模式

2023年新型投融资建设模式

2023年新型投融资建设模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投融资建设模式也在不断演进。

未来的2023年,我国将迎来一个全新的投融资建设模式,该模式将更加注重创新、可持续性和社会共享。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2023年新型投融资建设模式。

一、政府引导和民间资本合作在新型投融资建设模式下,政府将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政府将通过设立投融资基金和PPP项目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联合投资、合作开发和长期合作等形式,实现政府与民间资本的良性互动。

二、科技创新驱动投融资科技创新将成为2023年投融资建设的重要驱动力。

政府将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科技创新和投融资紧密结合。

同时,政府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好的环境。

三、金融创新与投融资模式创新结合在新型投融资建设模式下,金融创新与投融资模式创新将密切结合。

政府将推动金融体系改革,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基金,构建与新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体系。

同时,在投融资模式上,政府将探索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创新融资等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方式,鼓励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的发展。

四、可持续发展和绿色投融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投融资将成为2023年投融资建设模式的重要特征。

政府将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同时,政府将加强对绿色投融资的引导和监管,鼓励企业在绿色发展方向上进行投资,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投融资。

五、社会共享和风险分担新型投融资建设模式下,社会共享和风险分担将得到更好的体现。

政府将加强对社会力量的引导和监管,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投融资建设。

同时,政府将建立健全的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合理分配投资风险,鼓励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投融资建设,实现社会共享。

六、信息技术和数据驱动投融资信息技术和数据将成为新型投融资建设模式的重要支撑。

政府将加强对信息技术和数据的应用,推动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开放共享,为投资决策提供更全面、准确的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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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概念的创新
传统的投资、资金、资本、金融、融资和筹资等有关概念难以准确的描述经济现象。

近年来,虽然出现了“投融资”这一全新概念并在实际部门的使用频率较高,但学术界对于投融资概念的认同感却显得相对不足。

为此,我们对投融资概念的学术创新和实践意义等重大问题方面进行了专门和较为深入的探讨,并愿为进一步推广这一新概念尽微薄之力。

我们的主要观点与结论如下:
(一)、投资概念与金融概念之间相互交叉重复。

现实中对投资的定义可大致归纳为如下三类:即宏观经济学(macroeconomics)中与消费相联系的投资概念;与固定资产相联系的基本建设投资概念;与股票、债券等相联系的金融资产投资概念。

金融的概念一般可理解为资金融通,也有视其为“货币流通的调节和信用活动的总称”。

其中,金融资产投资概念就集投资和金融概念于一身。

从融资方式角度看,虽存在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说法,但从内容上往往让人产生与其它概念重复交叉的感觉:第一,总体上看,间接金融与金融的定义近一些,而直接金融与投资,尤其是金融资产投资的定义近一些;第二,从间接金融的三方看,不可能全是“融资方”,按中文的理解和说法应该是:作为资金需求方的企业向银行借款是筹资,作为处在资金剩余方和资金不足方之间的中介机构即银行才是融资,而作为资金最终供应方的居民则是投资(符合在银行开设存款户头的投资定义);第三,从直接金融的各方看,也不可能全是融资方,实际情况是作为资金需求而发行有价证券的企业方是筹资,作为资金供应而购买有价证券的居民方是投资,作为不同于银行中介机构的券商充其量也只能视为起到融资的作用而已。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以下几点:一是金融概念比较总括和笼统,即如果对应筹资、融资、投资等各具相对内涵的概念,“金融”到底是什么就显得不那么清晰了。

二是金融与投资在概念上存在重合或交叉。

这是因为就实际资产的形成而言,投资概念是独立的。

但从金融资产角度看,就很难区别有价证券的投资与直接金融,开设存款户头的投资与间接金融的差异了。

三是投资与融资概念也有交叉。

这是因为如果以“为着预期收益而进行的投入”来定义投资的话,那本来作为融资概念出现的银行发放的贷款也符合这个定义,因为它可以说是“为获取利息收益而投放本金的活动”。

(二)、使用投融资概念的意义
投融资概念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既能函盖传统概念中各自的内容,又能在实际资产和金融资产的形成、筹资、融资与投资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从而以对相关现象的准确描述来面对在传统概念下难以解决的问题:适合对独立现象作分别或综合的描述,此为其一。

投融资=投资+融资,既可以包含传统的投资,又可以指传统的融资,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适合对现实经济中复合现象的描述,此为其二。

我们知道,七十年代出现的“滞胀”(Stagflation)概念,是对以往Stagnation(停滞)和Inflation(膨胀)两个独立现象合为一体的综合描述即一种新经济现象。

同样,如果将投资(Investment)和融资(Finance)合成为“投融资”(Invesnance)的话,那么这一概念也具有反映投资和金融两个独立现象的综合特征。

一种现象是“投资融资化”。

当前,投资领域中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是投资额大于资本金,其特定含义是两者之间的缺口不但来源于银行的贷款,而且这种以债权债务为内容的“非出资”形态成为投资额的主要部份。

这种对于企业而言是投资或者说是实际投资,而对于银行来说则是融资或者是金融资产形成的状况,无论使用投资还是金融概念似乎都不合适,非投融资概念莫属。

另一现象是“融资投资化”。

与居民在银行储蓄,银行运用储蓄向企业贷款,企业运用银行融资从事投资的各自独立行为相比,“融资投资化”则体现在有价证券的发行市场方面,表现为通过股票、可转换债券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债转股”行为。

例如,传统概念把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金融也可分为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

但在间接投资与直接融资的概念上,前者的“指购买股票、债券为对象的投资”的定义,与后者“指资金供应方向资金需求方直接提供资金而不需要中介环节的融资方式”的定义在内容上相同或相近。

因为二者的实现途径基本相同,即都包括股票和债券。

另外,从事上述两类活动的资金供应方和证券的购买方均为同一主体,即间接投资的投资者与直接融资的融资者为同一主体。

因此,间接投资就不仅仅是单纯的“投入”,直接融资也不是资金的简单“转移”。

这种“融资投资化”的现象,清楚地体现出投资与融资二者合一的特征,表明了两种方式相互兼容而并非独立存在。

适用于对我国体制演变的描述,此为其三。

从体制上理解,投融资概念的提出在我国更是一种崭新的经济运行机制。

这是因为,我国基本建设资金供应体制所经历的“拨款制”~“贷款制”~“多渠道并存制”的三阶段演变过程基本上可由投融资这一概念作出概括:即我国由“投资体制”开始,在此之后走向“融资体制”,至今又发展成为“投融资体制”。

(三)“投融资”概念来源与发展
我们初次从日文书刊上接触到“投融资”概念。

在此之后,又在日本对颇能体现日本金融、财政特色的“人为的低利政策”和“财政投融资”制度作过研究。

虽然难以确定我国使用投融资概念的具体时间,但正式见诸的是1993年“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国家文件。

因此,我们认为投融资概念可能是从日本引进的。

即使如此,这一概念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已经赋予了更为丰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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