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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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稽核内控方案

社保稽核内控方案

社保稽核内控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险领域的法规政策日益复杂,社保稽核成为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保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

社保稽核作为一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防范违规问题和风险。

因此,建立健全的社保稽核内控方案,实现稽核全流程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是保障稽核工作质量和有效性的必要手段,也是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

二、内控方案1.稽核目的社保稽核是指对社会保险缴费行为及相关申报材料、业务手续、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的一项全面审查、检测和评估活动。

该活动旨在发现和纠正因个别工作人员不当操作、制度漏洞等原因而可能导致的社保费用的虚假或滞纳缴纳的行为,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运转。

2.内控要求社保稽核内控方案要求建立标准化稽核流程,完善稽核指引和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及工作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业务培训,完善稽核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和预防社保费用误缴、漏缴和欠缴等问题,确保社保费用的真实、准确和及时缴纳。

3.内控措施社保稽核内控方案的主要措施如下:(1)完善稽核工作程序,制定稽核计划,明确稽核人员任务目标,建立相应的稽核流程、稽核时间表,做到稽核记录完备、真实、详尽。

(2)建立社保稽核指引和制度,明确稽核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要求,加强指引和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促进稽核人员执行指引和制度,提高稽核流程的标准化水平。

(3)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活动,全面提高社保稽核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和稽核能力,提升稽核质量和效率。

(4)加强稽核报告制度,建立相应稽核报告制度,确保稽核结果准确,有效反映社保费用情况和纠正情况,推进稽核工作的规范化和运作效率。

(5)建立稽核结果处理机制,对稽核结果进行逐一排查,及时纠正差错,加强稽核反馈工作,确保社保费用实现精细化管理和内部控制。

三、总结社保稽核内控方案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社保稽核的质量、效率与标准化水平,防范和纠正违规问题,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推进社会保险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社会保险稽核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监督机制,其业务流程十分严谨,涉及的步骤繁多。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险稽核业务的流程,并对其各个环节进行解析,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社会保险稽核的实施过程,进而加强对社会保险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1. 起草稽核计划社会保险稽核的第一步是起草稽核计划,包括稽核对象、稽核范围、稽核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内容。

稽核计划要求具体明确,确保能够全面细致地对社会保险业务进行检查。

2. 信息搜集稽核人员根据稽核计划,开始搜集相关信息。

这包括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缴费记录、医疗报销数据等。

信息的搜集是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基础,必须准确全面。

3. 数据分析搜集到信息后,稽核人员进行数据分析,以便了解社会保险业务的整体情况。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查明异常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判断。

4. 现场检查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稽核人员会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

现场检查是社会保险稽核的重要环节,能够直观地了解社会保险业务的运作情况。

5. 问题发现通过数据分析和现场检查,稽核人员会发现一些问题或异常情况。

这可能涉及保险费用的违规缴纳、医疗报销的虚假情况等。

问题的发现是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重点。

6. 调查核实对于发现的问题,稽核人员会展开调查核实工作,深入了解问题的原因和情况。

调查核实是确保社会保险稽核结果准确可靠的关键环节。

7. 结果报告在完成稽核工作后,稽核人员会撰写稽核报告,详细介绍稽核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稽核报告应该客观真实,提出合理的建议,为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8. 结果反馈最后,稽核人员将稽核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求其整改问题,并保证社会保险业务的规范运行。

结果反馈是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收尾环节,也是对稽核成果的验证。

通过以上流程的介绍可以看出,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是一个复杂而严密的检查过程,需要稽核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

社会保险基金稽核检查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稽核检查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稽核检查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稽核检查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稽核检查制度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费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检查以及对本中心相关业务股室保险基金收缴、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机关内部设置的稽核机构承办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第三条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人以及本中心相关股室都属于稽核范围。

第二章稽核内容第四条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年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情况。

第五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第六条缴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第七条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情况。

第八条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第九条参保单位向职工公布单位缴费及个人账户情况。

第十条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项目、支付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者与其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待遇有关条件有无变化,是否存在重复享受、冒领和骗取遗属补助费等行为。

第十二条上级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第三章稽核工作计划第十三条稽核检查机构按照下达的工作任务(稽核单位数、人数、内容、重点),根据上年度缴费基数汇总、分析,结合日常稽核、重点稽核、举报稽核的方式,从解决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入手,确定稽核对象,提交稽核工作计划(计划包括稽核的目的、范围、内容、人员分工、时间安排等),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章稽核程序和稽核办法第十四条实施稽核工作时,应提前三日将《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送达稽核对象,告知被稽核对象进行稽核的日期、内容、要求和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事项,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第十五条执行稽核公务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出示相关证件并说明身份。

社会保险稽核流程

社会保险稽核流程

社会保险稽核流程
一、确定稽核对象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首先需要确定稽核对象。

这通常包括参保单位、个人以及相关业务经办人员。

稽核对象的确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以确保稽核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执行。

二、收集资料
在确定稽核对象后,应着手收集相关资料。

这些资料主要包括参保单位或个人的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收入证明、人员增减表等。

收集资料的过程应当严谨、细致,确保所获取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现场稽核
现场稽核是整个流程中的关键环节,主要任务是对参保单位或个人的实际状况进行实地核查。

在此过程中,稽核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参保单位或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工资收入状况等进行核实。

如有发现不符之处,应及时记录并上报。

四、问题反馈
现场稽核结束后,稽核人员应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参保单位或个人。

反馈内容应清晰明了,指出问题所在并给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同时,应告知参保单位或个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其了解和配合整改工作。

五、处理整改
针对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相应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应具体可行,并明确整改期限。

在整改期间,稽核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执行。

六、归档总结
最后,应将整个稽核过程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撰写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应对整个稽核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同时,应将总结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社保稽核内控实施方案

社保稽核内控实施方案

社保稽核内控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保稽核工作变得日益重要。

社保稽核是指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进行审查和核对,以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而社保稽核内控实施方案是企业内部建立的一套制度和流程,旨在规范和优化社保稽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稽核质量。

二、内控目标。

1. 确保社保费用的准确缴纳,杜绝漏缴、少缴、错缴等情况的发生。

2. 提高社保稽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和社保费用的风险。

3.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社保稽核工作中的风险和问题。

三、内控措施。

1. 建立完善的社保稽核制度和流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权限,规范操作步骤和处理流程。

2. 强化信息系统的支持,实现社保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3. 加强对社保稽核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稽核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 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自查和内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四、内控效果。

1. 社保费用的准确缴纳率明显提高,漏缴、少缴、错缴等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2. 社保稽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得到显著提升,节约了大量的人力资源和财务成本。

3. 内部控制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有效防范了社保稽核工作中的各类风险和问题。

五、结语。

社保稽核内控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和优化社保稽核工作,才能有效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赢局面。

希望各位同事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社保稽核内控实施方案,共同维护好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 政策依据及规章制度 四、 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问题

三、 政策依据及规章制度 四、 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问题

询其存款帐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 费的决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 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济南市社保局稽核处
5、企业误申报缴费基数退款稽核 6、企业缓缴滞纳金稽核 7、对欠费单位补缴能力稽核 (四)负责全市稽核数据统计、录入、补缴、以及稽核报表编制。 (五)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内审工作 1、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内审:退休费用支付、退休人员死亡补助 支付、遗属补助支付、缴费基数误申报退款支付; 2、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内审;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内审。 (六)配合相关处室追偿被冒领的社会保险待遇; (七)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 的追偿工作。 (八)负责对县(市)、区稽核业务监督指导工作 1、负责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指导、管理、监督以及 稽核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2、负责组织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社会保险稽核, 并对其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被稽核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1、被稽核年度社会保险申报表 2、代扣代缴明细表 3、在职职工花名册 4、工资发放明细表 5、被稽核年度财务总帐、应付工资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 记帐、费用明细帐等 6、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7、相关年度原始会计凭证
稽核处业务工作程序 第二部分 稽核业务工作程序
一、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程序
5、济劳社字(2007) 182号《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 征缴清欠工作的通知》
3、鲁劳社(2002)54号文 《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 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4、劳社险中心函(2006) 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有关问题的通知》

社保稽核流程

社保稽核流程

社保稽核流程社保稽核流程是指对企业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核对的过程。

社保稽核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环节,目的是确保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地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保障员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权益。

社保稽核的流程包含以下几个步骤:一、准备工作1.明确稽核目标:确定稽核的范围,例如某一特定月份或某一岗位的员工。

2.收集资料:准备并收集员工的薪资表、社保缴纳记录、社保卡信息、人员档案等相关资料。

二、分析数据1.对比薪资表和社保缴纳记录:核对薪资表上的工资、奖金、津贴等项目与社保缴纳记录是否一致。

2.检查社保卡信息:核对员工的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等是否正确,并与社保缴纳记录对应。

三、核对社保缴纳情况1.比对各项社保费用:核对企业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用是否与员工的工资情况相符。

2.确认社保缴纳履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时缴纳社保费用,确保缴纳的费用与法定标准一致。

四、处理异常情况1.发现问题:如发现薪资和社保缴纳记录不一致、员工信息有误、缴纳标准不符合法规等异常情况,记录下来。

2.整理问题清单: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包括问题的具体情况、责任归属和解决办法。

3.催缴和补缴:对于缴纳不足或未缴纳的社保费用,要及时催缴和补缴,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影响。

4.制定改进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五、编制报告1.总结稽核结果:根据稽核的情况,编制一份详细的稽核结果报告,包括发现的问题、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等。

2.报告上报和反馈:将稽核结果报告上报给有关领导,并向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反馈报告内容。

六、监督跟进1.整改追踪: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定期复核:定期进行社保稽核的复核工作,确保稽核措施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以上是社保稽核的流程,通过稽核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员工社保缴纳方面的问题,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形象。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保险稽核业务在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险稽核是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过程,旨在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并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社会保险稽核的工作目标是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合法征缴、使用和管理,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稽核主要包括对社保缴费情况、社保用途、社保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核对。

下面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险稽核的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稽核的准备工作在进行社会保险稽核前,稽核人员需要对稽核目标明确,并制定具体的稽核计划。

稽核计划应包括稽核时间、地点、范围以及稽核方法和步骤等内容。

此外,稽核人员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社会保险制度的政策和要求,为稽核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社会保险稽核的实施过程1. 收集相关信息:稽核人员应当根据稽核计划,收集与稽核对象有关的各类信息资料,包括社保缴费记录、用途支出凭证、社保制度执行文件等。

这些信息将有助于稽核人员了解社保费征缴和使用的情况。

2. 实地核查:稽核人员需要实地核查稽核对象的社保档案和相关凭证。

他们会检查社保缴费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并核对人员名单和工资基数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同时,稽核人员还会核实社保费用的使用情况,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

3. 进行问询:在稽核过程中,稽核人员可能需要与稽核对象进行问询,要求他们提供相关的解释和说明。

问询的目的是澄清疑点、补充信息,确保稽核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4. 数据比对和分析:稽核人员会将收集到的数据与稽核对象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和分析。

他们会检查数据的一致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在分析阶段,稽核人员可能会发现一些异常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和调查。

5. 形成稽核报告:在完成数据比对和分析后,稽核人员将会根据稽核结果,形成稽核报告。

稽核报告是稽核工作的成果,内容应包括稽核目标、稽核方法和过程、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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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稽核
1、制定稽核计划: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结合本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要求,围绕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年度计划。

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的稽核建议及群众举报,制定稽核近期计划。

2、稽核准备:根据稽核工作计划,采取以下方式确定被稽核对象:1从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中随机抽取;2根据数据库信息异常情况确定;3根据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异地信函协查件等资料确定;4从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用工人数多的参保单位中抽取;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被稽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制定的稽核方案,明确稽核的重点、范围、时限,提出稽核的具体目标要求。

成立稽核小组,指定两到三名稽核员组成稽核小组。

3、稽核实施:
(1)下达稽核通知。

实施稽核3日前,向被稽核对象下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实施稽核的具体时间、
稽核小组人员的组成、稽核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名称及稽核时限,但有群众举报或者有根据认为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2)调查取证。

核对被稽核对象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材料内容,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证件是否有效,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按规定年检;核对被稽核对象申报的缴费月报人数与统计部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人数是否一致;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人数与职工花名册是否一致;查清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短期合同工(包括农民工、季节工)的参保情况,核实有无漏保人员;审核适用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是否正确;复算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是否与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相一致;查阅所需年度的企业职工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职工收入汇总表等,验证是否表表、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应付工资明细账、相关费用明细账,验证是否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原始会计凭证、现金流量纪录,验证帐证是否相符;核实缴费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审查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情况,核实是否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核查参保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评价其缴费能力。

(3)编制稽核工作底稿。

向被稽核对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和询问,了解有关情况,作出调查笔录;对与社会保险稽核有关的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并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人共同签名或签章。

根据稽核情况填写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纪录,编制稽核工作底稿,严格执行记录人、复核人双签有效制度。

4、稽核终结。

(1)稽核告知。

稽核小组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和稽核工作底稿,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集体研究讨论,拟定《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一式两份),对于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其稽核结果;发现被稽核对象存在违反法规行为的,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征求意见;《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必须由稽核组长及相关稽核人员签名;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被稽核对象应在接到《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5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2)业务专题会。

稽核小组要对被稽核对象就《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提出的意见及时召开业务专题会,依据稽核工作底稿以及被稽核对象提供的证据,确定稽核结论的内容。

(3)稽核结论。

稽核结论以《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形式出具;
视被稽核对象存在问题严重程度、有无违规、违纪情况,对存在违规事实的参保单位规定整改时间;
稽核结论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加盖公章后方可送达被稽核对象,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被稽核对象对稽核结论如有异议,自收到稽核结论1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稽核结论的执行,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5、提请行政处罚。

对拒不履行《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也不提出复查申请的被稽核对象,拟定《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6、稽核跟踪。

稽核人员随时跟踪稽核结论及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提醒被稽核对象执行时间,查询、核对、落实执行情况。

7、资料管理。

一项稽核工作完结,稽核人员将稽核文书、取证材料、工作底稿等稽核资料,整理成册,分类或单独立卷,专人保存,年底整理移交档案室归入社会保险稽核档案。

8、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

查出漏报单位,需要到征缴处大厅缴费。

劳动监察大队对提请行政处罚的单位依法处
罚。

二、保险待遇冒领追偿稽核
1、稽核条件: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处室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领取资格存在疑义,认为有稽核必要的;受理举报内容涉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领取资格和冒领问题的;稽核部门通过内部业务稽核认为有必要进行稽核的。

2、认定程序: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处室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领取资格存在疑义,认为有稽核必要的,填写《稽核建议书》(附相关资料),提交单位稽核处室;稽核处室收到《稽核建议书》及附件后,即时办理;稽核人员可以电话方式向被稽核人下达稽核通知或不必通知直接稽核;调查取证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调查取证方法;
稽核工作结束后,稽核组即时作出稽核结论,提报单位领导并通报提交处室;
稽核结论只作为参考依据内部反馈,不以法定稽核文书形式送达被稽核人。

3、冒领追偿:对存在冒领社会保险待遇事实的被稽核人,稽核处室向其直接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在《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规定时间内,被稽核人仍不改正的,稽核处室填写《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行政执法措施,追缴被冒领的社会保险待遇;资料管
理: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管理内容。

4、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

退管处提取待遇认领人相关数据;冒领人从财务处办理退款。

三、配合行政执法稽核
1、稽核条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涉及社会保险事项,认为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处室予以配合的行政执法案件。

2、配合程序: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或转来相关资料,经单位负责人批示后,稽核工作人员进行配合前的准备工作;2、下达稽核通知与调查取证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
3、配合行政执法稽核所作出的稽核结论只作为参考依据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内部反馈,不以法定稽核文书形式送达被稽核人;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反馈的稽核结论进行研究后认为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监督整改的,书面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被稽核人下达法定稽核结论,限期要求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3、资料管理: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管理内容。

4、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专项监察。

四、受理社会保险举报稽核
1、受理举报登记: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八条规定,稽核部门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登记表,接待来电、来函、登门举报,对符合受理范围内的举报事由进行登记,将举报事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法、被举报人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后,告知举报人受理。

2、自受理举报之日7日内立案,进行调查处理。

3、就受理举报事项进行稽核(同社会保险稽核基本程序)。

4、办理要求:(1)一般应于30日内结案;(2)在调查处理举报事项过程中应为举报人保密。

5、反馈:稽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稽核结论及结论执行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并听取、记录举报人意见。

6、资料管理:一项举报事项处理完结,将《受理举报登记表》、稽核文书、取证材料、工作底稿等各项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成册,单独立卷,专人保存,年底整理移交档案室归入社会保险稽核档案。

7、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被举报单位,需要到征缴处大厅办理补缴业务。

五、内部稽核
1、稽核通知:由分管主任签发,提前向被稽核人送达《稽核通知书》,并取得文书送达回证,内容应列明稽核事
项、应提供的备查材料及附件、稽核人员、稽核时间。

2、调查取证
(1)对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专项稽核的调查取证。

观察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经办人是否按照政策规定和规范的操作程序依法征缴;抽查其辖内统筹单位职工缴费一览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月报表、社会保险费收支凭证、结算凭证金额是否一致;审核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是否齐全、参保时间、保费计算、转移金额是否正确;审核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记载是否及时、准确;查阅基金银行存款明细账,审核社会保险费的收支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列入财政专户管理;查阅有关的原始会计凭证、基金现金明细账、银行存款明细账等,审核社会保险费收支结算是否及时、准确;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分录、会计科目应用是否正确;
(2)对同级各职能处室实施内部稽核的调查取证。

按照各项业务流程的经办要求及审核资料内容进行取证,并依据各项业务经办要求及风险控制标准进行核对;
(3)稽核人员按照一定比率随机抽取被稽核事项业务资料,并填写《调阅资料清单》,被稽核人留存一份;
(4)已归档的资料由稽核人员凭《稽核通知书》存根直接调阅,稽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照《调阅资料清单》退回调阅资料;
(5)稽核人员可复印抽取的资料作为稽核工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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