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云台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
电商平台违规行为处罚电商平台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电商平台违规行为处罚电商平台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有哪些电商平台作为一个便捷的购物渠道,在现代社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平台上的违规行为也愈发频繁。
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秩序,电商平台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来制止和惩罚违规行为。
本文将探讨电商平台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1. 限制账号权限电商平台对于被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卖家,可以采取限制账号权限的处罚措施。
比如,暂停或取消卖家的上架、下架、修改商品信息的权限,以确保该卖家无法继续从事违规活动,并且能够遏制其违规行为对其他消费者造成的潜在危害。
2. 处罚金电商平台可以对违规行为的卖家进行处罚金的罚款。
处罚金的数额通常根据卖家的违规程度和影响力的大小而定。
这种处罚方式不仅可以惩罚卖家,还可以作为一种威慑,防止其他卖家重复违规。
3. 资质降级电商平台可以对频繁违规的卖家进行资质降级的处罚。
资质降级意味着该卖家的商家等级将被降低,享有的相关权益也会减少。
这种处罚不仅会给卖家带来经济损失,还会严重影响其在平台上的信誉和商誉。
4. 商品下架对于违规销售商品的卖家,电商平台可以直接下架其违规商品,以防止其进一步销售。
这种处罚措施可以有效地打击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维护市场的稳定。
5. 限制账号操作除了限制账号权限外,电商平台还可以限制违规行为卖家的其他操作。
比如,限制其评价、回复、发起售后服务等操作的权利,以减少其对其他用户和消费者带来的不良影响。
6. 合作中断对于严重违规的卖家,电商平台可以选择中断与其的合作关系。
这意味着平台将不再提供服务和支持给该卖家,彻底断绝了其在平台上的存在。
这是一种非常严厉的处罚措施,有力地惩罚了违规行为,并向其他卖家发出了明确的警示。
总结起来,电商平台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限制账号权限、处罚金、资质降级、商品下架、限制账号操作以及合作中断等。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经济、行政等方式来惩罚违规行为,维护电商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店铺惩罚方案

店铺惩罚方案店铺惩罚方案是一个针对商家的规章制度,用来惩罚店铺不遵守商家规定的行为。
主要是针对商家的违规行为,比如说发布虚假或者违禁商品,违反平台交易规则等。
这个规定对于商家来说是非常严肃的,一旦违反了规定,将被采取相应的措施惩罚,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 警告商家第一次违反规定通常会受到警告,这是平台给商家的第一个惩罚措施。
商家在收到警告后,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并且做好下一步工作。
如果商家不重视警告,并且还继续违规,那么商家将会进入到下一个阶段。
2. 罚款商家第二次违反规定通常会受到罚款的制裁。
罚款的方式通常是扣除商家在平台上的一部分保证金,并且这个罚款金额会根据具体的违规行为以及商家的经营情况进行确定。
商家在受到罚款后,需要及时整改自己的问题,并且将来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行为举止。
3. 下架商品如果商家违反规定的情况较为严重,平台有权利对商家的店铺进行下架商品的处理,这是商家的严重惩罚措施。
商品下架会使得商家无法进行交易,也会给商家的经营带来不良影响。
商家在被下架商品后,需要及时整改问题,并且通过自我反思来找出问题原因。
4. 关闭店铺如果商家的违规行为过于严重,或者商家多次违反规定,平台有权利对商家的店铺进行关闭。
关闭店铺是商家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之一,在店铺关闭后,商家将无法进行交易。
商家在关闭店铺之后,需要认真反思自己的经营行为,重新审视自己的经营理念,认真整改问题并重新开张。
总之,店铺惩罚方案是为了保障平台交易的公平和规范,也是对商家严肃的警告。
商家需要时刻保持对自己的管理,并且遵守平台交易规则,以确保自己的经营能够持续稳定发展。
商户违规处理规定

商户违规处理规定一、违规行为的界定商户违规行为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商户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或违背了商业道德的行为。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欺诈行为、商品质量问题、违规竞争等。
二、违规处理措施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商户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通知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商户将收到书面警告通知,提醒其注意违规行为对商业环境和消费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并督促其改正。
商户需在收到通知后的指定期限内积极整改。
2. 罚款处罚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商户将面临罚款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具体违规情节和损害程度而定,力求使商户对违规行为付出相应代价,并起到警示作用。
3. 资质暂停或吊销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经过多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商户,将暂停或吊销其相关资质。
这意味着商户将无法继续从事相关商业活动,以期对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迫使其改正违规行为。
4. 公示通告针对严重违规行为或违规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商户,相关信息将被公示通告。
公示通告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曝光、官方网站公告、通告栏发布等方式,向公众展示该商户的不诚信行为,警示其他商家和消费者提高警惕。
5. 法律追究对于涉嫌犯罪的商户,将会交由司法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类商户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徒刑等。
三、申诉与复审机制在商户受到违规处理措施后,如商户认为处理结果不公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释,可以进行申诉。
申诉应在指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
相关部门将会对申诉进行复审,并依法裁决是否改变原处理结果。
四、合作伙伴共同监督商户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需要各方共同监督和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商业协会、监管部门等。
各方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违规情况,帮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权益。
五、违规行为预防与教育为了减少商户违规行为的发生,相关部门将会加强对商户的宣传教育工作。
苏宁云台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

苏宁云台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苏宁云台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促进商家的规范化经营,保障买家的合法权益,维护苏宁云台的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苏宁云台服务协议》、《商家管理规范总则》等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类型第二条违规行为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
第三条严重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破坏苏宁云台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之外的违规行为。
第一节严重违规行为第五条提供虚假资质提供虚假资质,是指商家向苏宁易购提供伪造、篡改或者经过技术处理模糊、隐藏了重要信息的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品牌授权、产品质量认证、专利证书)的行为。
提供虚假资质,情节较轻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第六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是商家指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苏宁易购有权强制下架或删除商家所发布的假冒、盗版商品;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商标权、着作权人及买家权益,对涉嫌该情形的商家,苏宁易购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立即予以店铺屏蔽。
本条所称“假冒商品”,是指商家所售商品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产地或其他商业标识,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产地或其他商业标识非常类似,容易误导买家将其认定为他人商品。
本条所称“盗版商品”,是指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电子书、音像作品和软件。
第七条出售劣质商品出售劣质商品,是指商家出售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添加违禁成份,或有毒、有害含量超标的商品。
出售劣质商品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苏宁易购有权下架或删除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宁易购有权立即对涉嫌出售劣质商品的店铺予以屏蔽。
苏宁云台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

在商品类、店铺装修区或苏宁云台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苏宁易购有权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
(3)发布重复/规避信息
使用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苏宁易购有权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
(4)发布错误描述信息
在商品类页面发布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情节轻微未构成虚假经营或描述不符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若在店铺装修区页面或活动页面发布的,情节轻微未构成虚假经营或描述不符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八分:
第三十条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商家所使用的宣传推广内容,涉及侵害他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的行为。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每次扣两分;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商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同时苏宁易购有权对商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5)商品宣称具备某项专利但实际不具备或具备专利但未公示专利号或虽公示专利号但实际错误的;
(6)其他侵害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等权利的。
第六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
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是商家指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次扣九十六分。苏宁易购有权强制下架或删除商家所发布的假冒、盗版商品;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人及买家权益,对涉嫌该情形的商家,苏宁易购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立即予以店铺屏蔽。
本条所称“假冒商品”,是指商家所售商品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产地或其他商业标识,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产地或其他商业标识非常类似,容易误导买家将其认定为他人商品。
第八条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
商户日常违规处理办法

违规事项
处罚范围
1、未依港澳广场报到手续办理入/离职者。
50元
2、未依指定进、退场路线进出,未持员工卡进入商场者(在进出卖场只可走员工通道和乘坐员工通道电梯)。
50元-200元
3、晨会或重要会议未到、迟到或早退,会议内容不交接、未执行者。
50元-200元
4、开店前商铺背景音乐不得开启,或开店后背景音乐不可过大。
50元-100元
5、未依规定迎送宾客者且迎送宾不准时、倚靠、使用手机等。
50元-200元
6、未准时开、闭店营业。
100元-200元
7、未准时(10:10之前)上报店内业绩,错报、误报、恶意谎报。
50-200元
8、在店内聊天、嬉笑打闹、会客待友,吸烟,吃东西及处理私人事务者。
50元-200元
9、店铺内橱窗、海报未达到美观要求、logo灯、灯箱未及时开启。
200元-500
26、商铺未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的。
200元
27、未对所属商铺内消防设施进行保养保洁检查的。
50元-100元
28、下发的相关整改通知单未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完毕。
100元-500元
29、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且拒签罚单。
双倍处罚-劝退
30、未做到“三关一清一闭”的
200元-500元
200元-500元
20、商品退换时商铺未依据消法“三包”规定及时处理解决,引起顾客投诉。
50元-200元
21、因态度问题造成服务性投诉。
50元-200元
22、不服从防火管理之指挥者。
200元-500元
23、偷盗、私藏顾客及公共财物者。
开除
24、店铺员工违规积分者。
网络平台商品销售违规处理措施方案汇编

网络平台商品销售违规处理措施方案汇编第一章:总则 (3)1.1 网络平台商品销售违规处理概述 (3)1.2 违规处理的目的和原则 (3)1.2.1 违规处理的目的 (3)1.2.2 违规处理的原则 (3)第二章:违规行为分类及认定 (3)2.1 违规行为分类 (4)2.2 违规行为认定标准 (4)2.3 违规行为处理流程 (4)第三章:违规商品信息处理 (5)3.1 违规商品信息监测 (5)3.2 违规商品信息处理措施 (5)3.3 违规商品信息处理流程 (6)第四章:违规商家处理 (6)4.1 违规商家处罚措施 (6)4.2 违规商家处罚流程 (6)4.3 违规商家整改要求 (7)第五章:消费者权益保护 (7)5.1 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7)5.2 消费者权益保护流程 (7)5.3 消费者投诉处理 (8)第六章:违规处理协作与沟通 (8)6.1 平台内部协作 (8)6.1.1 职责划分 (8)6.1.2 信息共享 (8)6.1.3 联合行动 (9)6.2 平台与外部机构协作 (9)6.2.1 部门协作 (9)6.2.2 行业协会协作 (9)6.2.3 第三方机构协作 (9)6.3 违规处理信息沟通 (9)6.3.1 内部信息沟通 (9)6.3.2 与用户沟通 (9)6.3.3 与外部机构沟通 (10)第七章:违规处理技术支持 (10)7.1 技术监测手段 (10)7.1.1 卫星遥感技术 (10)7.1.2 高空摄像技术 (10)7.1.3 人工智能技术 (10)7.2 技术防控措施 (10)7.2.1 数据分析预测 (10)7.2.2 实时监控与预警 (10)7.2.3 技术培训与宣传 (11)7.3 技术支持团队 (11)7.3.1 技术研发与创新 (11)7.3.2 技术培训与指导 (11)7.3.3 技术维护与升级 (11)7.3.4 技术合作与交流 (11)第八章:违规处理法律法规依据 (11)8.1 法律法规概述 (11)8.2 法律法规适用 (12)8.3 法律法规执行 (12)第九章:违规处理案例分析 (13)9.1 典型违规案例 (13)9.2 案例处理经验总结 (13)9.3 案例警示作用 (14)第十章:违规处理培训与宣传 (14)10.1 员工培训 (14)10.1.1 培训内容 (14)10.1.2 培训方式 (15)10.2 消费者宣传 (15)10.2.1 宣传内容 (15)10.2.2 宣传方式 (15)10.3 培训与宣传效果评估 (15)10.3.1 评估指标 (15)10.3.2 评估方法 (16)第十一章:违规处理监督与评估 (16)11.1 监督机制 (16)11.1.1 组织结构 (16)11.1.2 监督方式 (16)11.1.3 监督频率 (16)11.1.4 监督结果处理 (16)11.2 评估指标体系 (16)11.2.1 评估指标选取 (17)11.2.2 评估方法 (17)11.2.3 评估周期 (17)11.3 监督与评估结果运用 (17)11.3.1 改进工作 (17)11.3.2 考核依据 (17)11.3.3 奖惩机制 (17)11.3.4 持续改进 (17)第十二章:违规处理应急预案 (17)12.1 应急预案制定 (17)12.2 应急预案演练 (18)12.3 应急预案实施与改进 (18)第一章:总则1.1 网络平台商品销售违规处理概述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平台已成为商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苏宁云台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商家管理规范总则

商家管理规范总则本规范由苏宁云台运营方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适用于所有苏宁云台商家和服务商。
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构建苏宁云台开放、透明、诚信、尽责的经营环境,提升苏宁云台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口碑,树立电商行业新标杆,保障买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宁云台服务协议》,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在《苏宁云台服务协议》及其相关协议(下统称“服务协议”)的基础上,对苏宁云台商家基本义务和责任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属于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商家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苏宁易购有权针对特定交易形式、交易环节或商品品类等,在本规范基础上制定下位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信息公告、规则中心文档、商家后台通知、帮助中心文档、行业标准)。
下位规则属于本规范的组成部分,与本规范具有同等效力。
若下位规则与本规范存在冲突,优先适用下位规则;若下位规则之间存在冲突,优先适用发布在后的规则。
第四条本规范遵循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苏宁云台商家在规则适用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以苏宁易购结合相关凭证认定的事实为基础,严格依照服务协议、本规范(包括下位规则)执行。
若届时尚无具体规定,苏宁易购有权参照服务协议和本规范(包括下位规则)酌情处理。
苏宁易购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苏宁易购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变更本规范或制定新的规范、规定,并在苏宁易购网站、苏宁云台或商家管理后台等渠道公布。
若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或新增,应立即停止使用苏宁云台提供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并及时通知苏宁易购;商家在变更或新增的规范生效后,依然继续使用苏宁云台提供的相关产品及服务的,视为商家同意遵守变更后或新增的规范。
第二章定义第七条苏宁易购,即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苏宁云台的运营方;苏宁易购网站,即域名为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苏宁云台,即苏宁开放平台,域名为S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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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云台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促进商家的规范化经营,保障买家的合法权益,维护苏宁云台的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苏宁云台服务协议》、《商家管理规范总则》等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类型第二条违规行为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
第三条严重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破坏苏宁云台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之外的违规行为。
第一节严重违规行为第五条提供虚假资质提供虚假资质,是指商家向苏宁易购提供伪造、篡改或者经过技术处理模糊、隐藏了重要信息的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品牌授权、产品质量认证、专利证书)的行为。
提供虚假资质,情节较轻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第六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是商家指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苏宁易购有权强制下架或删除商家所发布的假冒、盗版商品;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人及买家权益,对涉嫌该情形的商家,苏宁易购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立即予以店铺屏蔽。
本条所称“假冒商品”,是指商家所售商品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产地或其他商业标识,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产地或其他商业标识非常类似,容易误导买家将其认定为他人商品。
本条所称“盗版商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电子书、音像作品和软件。
第七条出售劣质商品出售劣质商品,是指商家出售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添加违禁成份,或有毒、有害含量超标的商品。
出售劣质商品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苏宁易购有权下架或删除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宁易购有权立即对涉嫌出售劣质商品的店铺予以屏蔽。
第八条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商家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苏宁易购有权下架或删除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苏宁易购有权立即对涉嫌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店铺进行屏蔽。
第九条假冒材质成份假冒材质成份,指商家出售的商品毫无(或几乎没有)页面宣传所称的成份,或者和页面宣称的成份严重不符。
假冒材质成份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第十条发布违禁信息发布违禁信息,是指商家发布《苏宁云台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附件中构成严重违规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
发布违禁信息的,依据《苏宁云台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扰乱市场秩序扰乱市场秩序,是指商家通过不正当手段,刻意规避法律规定、协议约定、平台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或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扰乱苏宁易购网站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扰乱市场秩序的,每次扣四十八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第十二条虚假交易虚假交易,是指商家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者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干扰或妨害苏宁易购信用记录秩序的行为。
虚假交易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四至九十六分不等,同时苏宁易购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以及虚假交易中产生的店铺评分与评价给予删除处理。
第十三条无货空挂无货空挂,是指订单成交后,商家以库存不足为由拒绝发货,给苏宁易购和顾客体验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无货空挂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十四条价格虚高价格虚高,是指入驻苏宁云台的商家,如果在其他平台也有经营,所经营的同型号商品价格高于其他平台的行为。
价格虚高的,视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四至四十八分不等。
第十五条 SKU不足SKU不足,是指入驻苏宁云台的商家,如果在其他平台有经营,在苏宁云台所经营的商品SKU数量少于其他平台同一品类商品SKU数量。
SKU不足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十六条宣传其他销售渠道宣传其他销售渠道,是指商家在商品或店铺页面发布除苏宁易购网站之外的其他销售渠道信息,或在给买家发送的在线客服聊天信息、评价回复、短信信息、邮件、物流包裹及商品包装中包含、附带除苏宁易购网站之外的其他销售渠道信息的行为。
宣传其他销售渠道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每次扣四至二十四分不等。
第十七条骗取他人财物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获取他人财物,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骗取他人财物的,每次扣九十六分;苏宁易购有权删除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
对前述财物遭侵害的受害方,苏宁易购有权基于现有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易付宝公司实施易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店铺监管、限制网站登录、限制苏宁易购在线客服系统登录等。
第十八条盗用他人账户盗用他人账户,是指商家盗用他人苏宁易购网站、苏宁云台或易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相关信息、财产权的行为。
盗用他人账户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第十九条泄露他人信息泄露他人信息,是指未经买家及苏宁易购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泄露他人信息的,首次扣十二分,再次及以上,每次扣二十四分;同时苏宁易购有权删除商家所泄露的他人隐私的信息。
第二十条不配合平台管理不配合平台管理,是指商家在日常经营中不配合苏宁易购管理,甚至发生骚扰、辱骂、殴打、恐吓苏宁易购工作人员,恶意散播攻击苏宁易购或其关联公司的消息等情形。
对于不配合平台管理的商家,苏宁易购将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四至九十六分不等,同时苏宁易购有权视情况对不配合平台管理的商家采取公示警告、商品下架、限制发布商品、店铺屏蔽等违规处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不正当谋利不正当谋利,是指商家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苏宁易购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和商业机会等),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1)不正当谋利的商家,无论是否获得利益,原则上每次扣九十六分,苏宁易购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该商家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不得参加苏宁易购网站营销活动。
(2)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苏宁易购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它店铺亦应在收到苏宁易购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苏宁易购将对相关店铺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完毕。
(3)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商家有如实主动申报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苏宁易购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
(4)自对商家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苏宁易购将限制该商家店铺或其关联店铺参加苏宁易购网站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5)商家向苏宁易购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二十四分。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当谋利行为:①商家为苏宁工作人员的,每次扣九十六分;②商家为苏宁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苏宁工作人员未依据“阳光公约”规定进行如实申报的,每次扣四十八分;若有利用苏宁易购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第二十二条拖欠苏宁贷款拖欠苏宁贷款,是指商家自苏宁易购或其关联公司申请并获得苏宁贷款,到期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经苏宁易购或其关联公司自催或委外催收仍未归还的行为。
拖欠苏宁贷款的,每次扣九十六分,该商家符合特定条件的关联店铺永久不得参加苏宁易购网站营销活动。
第二十三条质检严重违规质检严重违规,是指商品质检不合格内容涉及产品核心功能及相关参数的,视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
质检严重违规的,可以参考适用《苏宁云台商家商品抽检管理规范》,每次扣除商家四十八分或者九十六分。
第二节一般违规行为第二十四条不当注册不当注册,是指商家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苏宁易购网站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苏宁易购网站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苏宁云台运营秩序的行为。
不当注册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对于涉嫌不当注册的商家,苏宁易购将视情节采取公示警告、身份验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登录苏宁易购在线客服系统、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违规处理措施。
第二十五条提供虚假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是指商家向苏宁易购提供的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虚假无效的情形。
提供虚假信息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第二十六条出售不合格商品出售不合格商品,是指商家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商品,或者出售不具备商品使用性能的商品,尚不构成严重违规行为中“出售劣质商品”的情形。
出售不合格商品,标签标识不合格的,每次扣四分;成分、性能等不合格的,每次扣8分;《苏宁云台商家商品抽检管理规范》中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七条滥发信息滥发信息,是指商家未按法律规定、服务协议、平台规则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发布禁售信息发布《苏宁云台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附件中构成一般违规的商品或信息的,具体依该规范执行。
(2)发布广告信息在商品类、店铺装修区或苏宁云台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苏宁易购有权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
(3)发布重复/规避信息使用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苏宁易购有权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
(4)发布错误描述信息在商品类页面发布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情节轻微未构成虚假经营或描述不符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若在店铺装修区页面或活动页面发布的,情节轻微未构成虚假经营或描述不符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八分:(5)商家发布除以上滥发信息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或《苏宁云台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的,苏宁易购可以对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或删除处理。
第二十八条发布非约定商品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商家通过苏宁云台发布或出售未经苏宁易购允许的品牌或类目商品的行为。
商家发布非约定商品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扣除四到四十八分不等,同时苏宁易购对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处理。
第二十九条描述不符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苏宁易购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的商品详情页面、商家在线客服等渠道中的商品描述不相符(包括商家夸大宣传),或商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1)商家对商品材质、成分、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首次违规,每次扣十二分,再次及以上违规,每次扣二十四分,同时苏宁易购有权删除该描述不符商品;(2)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每次扣十二分,同时苏宁易购有权下架该描述不符商品;(3)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的,每次扣四分;(4)被抽查的商品出现描述不符情形,情节特别轻微的,只删除商品信息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