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合集下载

新《公司法》案例全篇

新《公司法》案例全篇

评议: 该案是发起人违反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程序而导致公司
不能设立的典型案例,股东因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申请公司 设立登记而要求退股,合理合法,发起人拒绝股东要求无法无据, 人民法院判决完全正确。
发起人在不同意股东要求退还股东的要求时提到法律规定“股东 不得抽回股本”,是《公司法》的明文规定。《公司法》第92条规 定除下述三种情形外,股东不可抽回股本:
公司法案例
案例一:出资形式 A、B、C三人经协商,准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 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 其中: A为公司提供厂房和设备,经评估作价25万元, B从银行借款20万元现金作为出资, C原为一家私营企业的家具厂厂长,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提出以管理能力出资,作价15万元。 A、B、C签订协议后,向工商局申请注册。
青花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为公司按期募足了股份,目前正在积 极筹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股东的要求不仅有违股金不可抽回的法 律规定,而且这一行为将直接导致公司因未按期募足资金而不能成 立,致发起人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不同意股东的要求。
双方几经协商未达成一致,诉至人民法院。
请问:如果你是法官,你是否经过审理,拿出“判决青花股份有 限公司的发起人按股东所缴股款加算银行利息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 予以一次性退还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之审理意见?
1. 未按期募足股份; 2. 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3. 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发起人如果满足了上述三种情形,认股人不得抽回所认缴的股份; 认股人只有在发起人未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时,才有权要求发起 人返还所认购的股份。
《公司法》规定的股本不可抽回,是公司制度的一大特征。公司的资产,是公 司完整性和正常运行的保证,也是全体股东基本利益的保证,而股本则是公司经 营的物质基础,是公司成立、生存、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同时还是公司对债权 人的债权最低担保额,是公司的信用标准,因发起人没有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公 司不能设立,股东认缴的股份失去了投资意义,股东要求发起人返还认缴股金的 要求是合理的。《公司法》第90条规定:“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 止日期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行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 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国电南瑞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国电南瑞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公告编号:临2020-039 债券代码:163577 债券简称:20南瑞01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15亿元(含19.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实施了上述现金管理事项,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先后购买了12.85亿元(已收回6.85亿元)、9亿元(已收回4亿元)、0.15亿元(已收回0.15亿元)、4.7亿元(已收回4.7亿元)结构性存款,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额度。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9年8月31日、2019年9月5日、2019年12月10日、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11日、2020年3月10日、2020年8月7日公告。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12.85亿元结构性存款中,2020年8月28日已到期收回8,000万元,收益金额为283.27万元。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上述收回本金及收益已归入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产品的情况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注: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

威 尔 泰: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1-08

威 尔 泰: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1-08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7日在上海市虹中路26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朱玉婷律师、朱锐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已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其作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该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公司召开本次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即2009年1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召集人和召开方式,说明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会议议题的具体内容亦已在同日公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予以充分披露。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证券简称 国电南瑞

证券简称 国电南瑞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证券代码:600406 公告编号:临2009-15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十二十二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公告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8月27日以会议通知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6名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肖世杰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会前充分沟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信用方式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原有贰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主要用于商业汇票承兑、保函、票据贴现、流动资金短期贷款等事项。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变更的预案。

因任期届满,徐从才先生、文晓明先生、吴明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董事会提名马龙龙先生、车捷先生、胡晓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一、二、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胡晓明先生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侯选人。

董事会对徐从才先生、文晓明先生、吴明礼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对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独立董事变更、提名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独立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符合有关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务。

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纪要时间:2014年10月29日上午9:00地点:钟山区大河镇四楼会议室主持人:陈敬松会议记录人:吴翰会议参加人员:孔令松、吴翰、周军、徐当能、李龙辉、廖先俊、殷仁俊、周珍龙、邵云芳、董万祥、颜加富、孔令久、施辉俊、李贵云。

会议内容:一、由孔令松提出董事会人员名单并议定通过六盘水阔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人员:孔令松、吴翰、周军、廖先俊、周珍龙、颜加富、李龙辉、董万祥、王安荣九名成员组成。

二、会议通过董事长(总经理)人选;参会人员共同推选孔令松六盘水阔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由陈敬松提出监事会人员名单:邵云芳、施辉俊、徐当能、殷仁俊、孔令久、李贵云组成六盘水阔盛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

四、议定通过监事会主席人选;监事会成员共同推举邵云芳作为六盘水阔盛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五、共同商议确定招聘公司综合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及薪酬,决定聘请孔令松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薪80000.00元人民币,全面负责公司业务项目、技术管理、财务管理等工种。

决定聘请张成强作为技术部门主任月薪6000.00元人民币,决定聘请王印娴作为公司会计,月薪2000.00元人民币;决定聘请郭敏作为公司出纳,月薪1200.00元人民币;会议决定未招满部门人员继续招聘。

六、通过六盘水阔盛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并整体学习了《章程》的有关内容。

六盘水阔盛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10月29日董事、监事会议纪要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地点:钟山区大河镇四楼会议室主持人:陈敬松会议记录人:吴翰会议参加人员:孔令松、吴翰、周军、徐当能、李龙辉、廖先俊、殷仁俊、周珍龙、邵云芳、董万祥、颜加富、孔令久、施辉俊、李贵云。

会议内容:一、讨论承接项目相关规定:决定承接伍拾万以上工程必须由董事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1、伍拾万以下的工程由两名以上董事商议决定。

2、所有项目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必须报监事会备案,3、监事会必须对项目的施工合同全过程和资金走向进行监管。

浪潮信息: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0-12-10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0年12月9日中国济南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为满足公司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打造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平台,本公司办公地址由济南市山大路224号搬迁到位于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雅路1036号的浪潮科技园,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将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224号邮政编码:250014”修改为:“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舜雅路1036号邮政编码:250101”。

以上章程修正案已在2010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公司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关联交易概述为满足公司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打造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平台,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或本公司)办公地址由济南市山大路224号搬迁到位于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雅路1036号的浪潮科技园(经十路以北,草山岭村以西,省军区用地以东,马山坡、菠萝山以南的区域),搬迁以后本公司位于济南市山大路224号的房产处于闲置状态。

本公司拟以43,588,433元的价格将位于济南市山大路224号的六处房产出售给山东浪潮数字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数字媒体),出售价格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出具的鲁正信评报字(2010)第0100号《资产评估报告》对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集团),浪潮集团持有本公司10,512.89万股,股权比例为48.90%。

浪潮数字媒体的实际控制人亦为浪潮集团,相关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此次向浪潮数字媒体出售房产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浪潮信息:XX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XXXX-12-10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0年12月9日中国济南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为满足公司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打造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平台,本公司办公地址由济南市山大路224号搬迁到位于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雅路1036号的浪潮科技园,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将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224号邮政编码:250014”修改为:“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舜雅路1036号邮政编码:250101”。

以上章程修正案已在2010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公司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关联交易概述为满足公司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打造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平台,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或本公司)办公地址由济南市山大路224号搬迁到位于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雅路1036号的浪潮科技园(经十路以北,草山岭村以西,省军区用地以东,马山坡、菠萝山以南的区域),搬迁以后本公司位于济南市山大路224号的房产处于闲置状态。

本公司拟以43,588,433元的价格将位于济南市山大路224号的六处房产出售给山东浪潮数字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数字媒体),出售价格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出具的鲁正信评报字(2010)第0100号《资产评估报告》对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集团),浪潮集团持有本公司10,512.89万股,股权比例为48.90%。

浪潮数字媒体的实际控制人亦为浪潮集团,相关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此次向浪潮数字媒体出售房产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南京中北: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7-10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苏永证字(2010)第42号致: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所接受贵公司的聘请,指派周峰律师和宋庚律师出席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对有关问题查阅了相关材料,进行了必要的的核查和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条的要求,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的真实性、合法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1、公司于2010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内容和议程等事项予以公告、通知。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9日上午在南京市通江路16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司公告一致。

经验证,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东,并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讨论事项,对提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2、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130,941,008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23%。

启明信息: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0-05-27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议案一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普通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股东推荐,提名委员会提名徐建一先生、尚兴中先生、郜德吉先生、付炳锋先生、吴建会先生、胡海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德昌先生、张屹山先生、安亚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都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考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请与会股东审议。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普通董事:徐建一,男,57岁,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历任中国一汽总调度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0年10月兼任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公司董事长;2003年7月兼一汽轿车股份公司副董事长。

2003年11月任吉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4年12月起先后担任吉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

2007年12月起任中国一汽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徐建一先生于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被聘为本公司董事;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被选举担任公司董事长至今。

徐建一先生目前兼任一汽解放、一汽财务、天津一汽丰田、一汽大众、一汽轿车董事长。

徐建一先生除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任职外,与本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尚兴中,男,58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历任中国一汽企管处科长,一汽—大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部经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中国一汽总经理助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证券代码:600406 公告编号:临2010-10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公告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会议时间
2010年5月18日上午9:30 二、会议会议会议地点地点地点
南京市紫金山庄(南京市环陵路18号) 三、会议议程会议议程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邀请的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
六、登记时间
2010年5月13日-14日
七、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其他事项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5)83092026传真:(025)83422355
3、联系人:方飞龙、章薇、高巍
4、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20号
邮编:210061
附件:授权委托书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代表参加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已看过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资料,对股东大会拟将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现授权该代表按本人的意愿予以表决并代为宣读。

序号序号 议 案案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议案一之1 选举肖世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一之2 选举吴维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一之3 选举闫华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一之4 选举奚国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一之5 选举冷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一之6 选举薛禹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一之7 选举姜洪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一之8 选举李忠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一之9 选举马龙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一之10 选举李心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一之11 选举车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一之12 选举胡晓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二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议案二之1 选举王彦亮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二之2 选举宋飞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二之3 选举曹铁男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二之4
选举孙德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如委托人对上述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件号: 身份证件号: 股东帐户号: 持股数: 授权日期: 有效期(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