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
公共权力悖论解释

一、公共权力的“悖论'公共权力指的是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经由全体公民的委托和授意,行使对整个社会事务实施公共管理的权力。
对公共权力的理解,我们应该把握它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共权力“公属”和“私掌”的分离,二是公共权力“善”的目的和“恶”的可能的矛盾。
恰恰是这两者,构成了公共权力的“悖论”。
从公共权力的来源看,在原始社会,公共权力即部落统一支配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权力大多是以不成文的风俗习惯来维持的。
那么,进入政治社会以后,这一情况发生了质的变化。
在专制政治的秩序下,其基本原则是主权在君,其理论基础是君权神授论,主张国家起源于神,认为专制君主的权力即公共权力来源于人类社会以外的外在力量而不是人类社会本身。
君主是替天行道,依照神意来治理国家,服从君主就是服从神意。
这种思想在中外政治思想中都存在。
在我国古代,君主就是天子,“天生民而立之君”,“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在古埃及,法老自称“太阳的儿子”,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王自称“月神的后裔”。
当然,最完备的神权论还是欧洲中世纪,神学家们系统地论证了君权神授论。
其基本主张是国家一切权力来源于神,宗教神学思想的集大成者托马斯·阿奎那就宣扬,“没有权柄不出于神。
”在现代民主政治的社会里,公共权力无论是名义上还是实质上都来源于人民权利的让渡。
在理论上深刻地表达这种“主权在民”思想的莫过于社会契约论。
格劳秀士认为,国家产生于社会的契约,人类建立国家的目的一方面在于谋求公正,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为了运用公众的力量,并征得公众的同意,保证每个人使用自己的财产。
”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保障个人的人身安全,让人们能过上和平安宁的社会生活。
所以,“国家是一群自由人为着享受公共的权利和剌益而结合起来的完善的团体。
”霍布斯认为,为了摆脱“自然状态”,寻求和平与安全,人们在理性的指引下共同约定,大家都放弃自己的全部权力并把它交给最高权威主权者,“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够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一点办到之后,像这样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称为国家,在拉丁文中称为城邦。
浅析政府的公利性与自利性

浅析政府的公利性与自利性摘要: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作为政府本身所固有的基本职能之一,体现了政府具有公利性的一面,更构成现代民主政府的本质属性。
但政府也有自身的利益即自利性,自利性是政府非本质的属性。
这种属性客观存在,并且有扩张的可能。
本文探讨了政府自利性的各种表现形式和主要特征,并提出界定政府合理自利的方法及控制政府不合理自利的若干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的公利性;政府的自利性;政府自利性扩张;政府自利性控制现代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者。
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它体现了公利性这一现代民主政府的本质属性。
离开了这种公利性,政府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与合法性。
但是,政府除了这种公利性、利他性以外,也无可置疑地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即政府除了为社会服务的公利性之外,还具有自利性。
政府的自利性是指政府除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本质属性之外,具有为自身组织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属性。
就我国而言,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不应存在任何属于自己的特殊利益。
从政府所代表的社会全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看,政府的确不存在自利性。
但是换一种角度来分析,政府本身是一种社会组织,这一组织也是由不同的公务员个体组成的,这些个体在中国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官僚”群体,他们本身也是“人民”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这一群体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特别是拥有对行政权力的直接行使权,他们构成了社会的精英阶层之一。
应正视政府及其组织人员(公务员)的自利性,并将其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和范围之内。
一、政府自利性的表现形式利益总是隶属于一定的主体,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利益。
政府本身有其自身的利益,政府各部门也各有其利益,而且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也有很大的区别。
政府行为和国家公务员的行为与其自身利益有密切关系。
这就是说,政府作为社会组织同样追求自身的良性发展,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是其成员的共同利益代表。
政府的公利性与政府的自利性

政府的公利性与政府的自利性提要: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作为政府本身所固有的基本职能之一,体现了政府具有公利性的一面,更构成现代民主政府的本质属性。
但政府也有自身的利益即自利性,自利性是政府非本质的属性。
这种属性客观存在,并且有扩张的可能。
本文探讨了政府自利性的各种表现形式和主要特征,并提出界定政府合理自利的方法及控制政府不合理自利的若干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的公利性;政府的自利性;政府自利性扩张;政府自利性控制现代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者。
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这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它体现了公利性这一现代民主政府的本质属性[1]。
离开了这种公利性,政府从根本上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与合法性。
但是,政府除了这种公利性、利他性以外,也无可置疑地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即政府除了为社会服务的公利性之外,还具有自利性。
政府的自利性是指政府除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本质属性之外,具有为自身组织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属性。
就我国而言,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不应存在任何属于自己的特殊利益。
从政府所代表的社会全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看,政府的确不存在自利性。
但是换一种角度来分析,政府本身是一种社会组织.这一组织也是由不同的公务员个体组成的,这些个体在中国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官僚”群体,他们本身也是“人民”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这一群体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特别是拥有对行政权力的直接行使权,他们构成了社会的精英阶层之一。
应正视政府及其组织人员的自利性,并将其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和范围内。
一、政府自利性的表现形式利益总是隶属于一定的主体,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利益。
“政府本身有其自身的利益,政府各部门也各有其利益,而且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也有很大的区别。
政府行为和国家公务员的行为与其自身利益有密切关系。
”这就是说,政府作为社会组织同样追求自身的良性发展,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是其成员的共同利益代表。
领导干部如何面对新媒体时代

领导干部如何面对新媒体时代作者:齐冬梅来源:学习时报字数:3472新媒体的出现及新媒体不断增长的社会影响力,极大增强了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而且成为公众参政议政、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
媒体的民主化与新型公共领域的形成,大大提高了公众参政议政、进行公共权力监督的意识与能力,对原有执政环境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领导干部必须适应媒体发展的新形势。
一、新媒体对执政环境产生了重要影响要面对新的执政环境的问题,提高与媒体沟通的能力,不能是单纯地提高新闻发布、舆情引导、应对记者的能力,而是要真正地转变政府职能。
1.政府决策方式面临着挑战。
新媒体为民意诉求提供了重要的表达和交流平台,并由此聚合成强大的舆论力量,对政府决策进行干预。
民意由此获得了话语权,使得民意在政府决策中得到体现。
新媒体民主意志所凸现出的强大决策干预力,将决策民主化推上一个新的进程,政府决策面临着由单纯的精英式决策向与公民协商共同进行决策的模式转化。
2.社会监督能力加强。
新媒体使社会监督更加直接、便捷、广泛和深入,极大提高了社会对于公共权力监督的能力。
一方面,新媒体极大地丰富和加快了公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和速度,人们能够迅速地在第一时间获得各种来自于一线的新闻信息,可以更多、更快地了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所作所为,而新媒体便捷的互动交流性,极大地提高了公民要求公平、公正,以及保障自身权利不受侵犯的民主意识,增强了对于公共权力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性与自觉性。
另一方面,新媒体的公众舆论自我议程设置功能,使政府不作为行为、权力滥用行为以及政府职能的“缺位”、“越位”、“错位”等现象,聚集并放大为强大的社会舆论,给政府施加压力,促使政府进行追究和处理。
3.政务公开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享有知情权是公众参与决策和对公共权力监督的前提条件,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与社会监督能力的提高,政务公开、透明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和迫切的要求。
但公众认同的政务公开并不是政府官本位地对相关政府文件、政府部门组织分工及职能等的简单公布,而是要求政府必须本着履行服务型政府职责的态度,主动与公众进行沟通与对话,将政府公共权力运行的过程和各项决策(包括:政府公共服务的投入情况、公共服务的实施情况,公共服务的经济指标、效率指标和效益指标等)进行公开;对关乎公众利益、涉及公平正义的政府活动,以方便公众获取和解读的方式和形式向社会公开,供公众评议和监督。
浅析卢梭关于政府权力起源的思想及现实意义

浅析卢梭关于政府权力起源的思想及现实意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最具革命性的部分是明确阐明了国家权利和政府权力起源于人民。
他认为国家和政府存在的前提是人民,国家权利和政府权力都源于人民,因此国家和政府都必须服务于人民,平等保护并发展人民权利。
一、卢梭政府权力起源思想的背景1、卢梭政府权力起源思想的社会背景卢梭生活于18 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时期,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继承和吸收了17世纪荷兰、英国资产阶级的政治思想理论,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体系。
他们以此为武器,对封建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和封建的君权神授论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们以人性论解释人们行为的动因,用建立在人性论基础上的自然法理论,去解释社会和国家的起源与目的。
他们对人类社会的未来充满乐观的态度,并为实现资产阶级的政治理想作了积极的理论探索和制度设计。
18 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这种政治环境和文化氛围,为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产生奠定了的客观的社会基础。
2、卢梭政府权力起源思想的实践背景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思想先驱者在深入探索社会起源、公民原始权利和法律原则的基础上,批判了当时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结构,他们从理性出发,积极汲取自然法中的法则来取代统治当时社会的传统习惯。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国家是人们契约或同意的结果,代表国家的政府行使一切权力的目的是保护那些缔结契约的人们。
卢梭同意霍布斯的主权统治论,但他不同意人民必须在被统治或无限制自由中进行选择的观点,而积极主张人类可以通过构建政治社会,既自己统治自己,又享受最大的自由。
在这一点上,卢梭主张人民是一切权利和权力的所有者,国家的形成和政府的组建都源于人民追求自由的意愿。
二、卢梭政府权力起源思想的内容1、国家权利源于个人权利的转让卢梭把“自然状态”作为逻辑起点,假定在自然条件的阻碍下,人类凭借个人的能力已无法生存,必须结合在一起才能克服生存的阻力。
在结合的瞬间,人民也就将天赋的自由转化成政治条件下的自由,将自然条件下的权利转让给共同利益体,形成共同的国家权利,让自由与权利在政治社会中得以承认、确定以及受到保护。
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21世纪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目标

收稿 日期 :2 o —O 一 l o2 7 0
社会 利益而存 在 ,因此 ,它必须为促 进社 会 的发展 和进 步服
・
7 ・ 3
维普资讯
20 0 2年 第 6期
管 理 型政 府 向 服务 型政 府 转 变
务 ,为社会 日益增 长 的物 质和 文 化需 求服 务 ,而不 是 相反 。 法 。
管理 者的位置 ,而不是服务 者的角色 ,因此 ,2 世纪 以服务 社会共 同利益服务 的组织 ,随着 社会 的发展 ,它 日益脱 离并 1 为方 向的 中国政府 职能选择将 成为一 种必需 和必 然 ,政 府将 凌驾于社会 之上 ,但这 种服务性 质不 可能改 变 ,只不过 是服 按照企 业化 的方式 努力为公 民、国家 、社会 主 义服务 ,并 自 务的对象不 同而 已 ,政府 最根本 的职能 仍然 是服 务职能 ,政 觉把 “ 效率 ” 和 “ 效益 ”作 为 自身 服务 水 平 的 内在评 判 尺 府 作为众 多社 会组织 中的一种 ,也是 为社会 需要 而存在 ,为 度 ,把 “ 民满意不满 意” 作为外在 的评判尺度 。 人
环境正义_政府弘扬正义美德的新领域

第10卷第3期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 o.l10N o.3 2009年6月J OURNA L O F BE I H UA UN I V ERS I TY(So cia l Sciences)Jun.2009环境正义:政府弘扬正义美德的新领域密佳音(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130012)摘要:正义作为古往今来人类在社会活动中孜孜以求的真谛及坚定不移捍卫的崇高理想,不仅为思想家所推崇,而且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环境领域亦然如此。
对环境利益的 分配 失衡和环境责任的 分摊 不公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社会贫困和环境危机,深刻地触及到环境伦理价值的核心 环境正义。
当环境问题危机四伏,公众的环境权受到不公正对待,而市场却对环境问题束手无策之时,作为正义代言人的政府应以其绝对优势来捍卫环境正义,践行其永恒的政治理想。
关键词:环境;环境正义;政府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101(2009)03-0033-04一、对环境问题的正义追问何为正义?事情得以公正处理,即为正义。
正义的最佳脚注应为 应当应分 。
当人们得到其所应然之待遇,即被视为实现了正义。
因此,从分配意义上解读正义方为最精准的理解方式。
正如罗尔斯所言,正义是 所有的社会基本善 自由与机会、收入与财富及自尊的基础 都应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有利于最不利者 。
[1]正义作为古往今来人类在社会活动中孜孜以求探索的真谛及坚定不移捍卫的崇高理想,不仅为思想家所推崇,而且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环境领域亦然如此。
正义之所以为环境领域所必需,是因为人们在物质匮乏的条件下缺乏足够的仁爱精神。
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人类集体的行动,而正义是集体行动的前提,同时,环境资源又是有限的,任何人都无法改变,人类有必要对人口和经济的发展进行控制,而限制谁的自由和发展则关系到正义问题,环境问题的公共性和环境资源的有限性凸显了正义的分量。
论卢梭关于国家权利和政府权力的起源及其现实意义

AbstractThere is int ense controversy on Rousseau’s political philosophy all the time. Some scholars insist on Rousseau's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as a link of cause and effect, which leads to totalitarianism, some scholars argue that Rousseau is a republican, some even sticks on criticising his specific concept and idea, but all of them have the same opinion on one point: Rousseau’s political philosophy illuminated the People’s Sovereignty and Democracy most profoundly and maturely, and it is the origin of the State’s right and the Government’s power that laid a sturdy rationale for his theory. Rousseau's On the Origin and Foundation of Inequality and the Social Contract starts with “Man is born free and equal" ,and natural state is the starting point, it traces back to man's first "social contract" ,which holds that the basis for the existence of the State and the Government is the people, Nation's right origins from the people's rights and the people transfer their power to the Government, so the aim of the Nation's rights and the Government's power is to ensure the people's freedom and equality. The general view holds that Montesquieu's “power constraints of power ” is the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the separation of the power in modern politics, and there is no checks and balances in Rousseau's theory which led to the tyranny of democracy .In fact, Rousseau goes much further. Rousseau has clearly defined the people's legislative power, and the Government's power is only a tool and instrument to administrate law and maintain people's freedom, and finally people trial the legitimacy of the Government, that is rights-restricting-power in original sense. What he stresses is the indivisible of the sovereignty of the people but not the Government's enforce power. Rousseau sticks restricting the power of the Government with the rights of the citizens, this is precisely adapted to the needs of modern democratic development, in addition to law as the primary constraints on the G overnment’s power, the rise and developm ent of civil society representatives the people’s rights as another carrier, the civilian’s rights restrict the power of the G overnment makes up the shortage of the “power constraints of power ” within the Government, which started 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democratic political system. Rousseau’s theory has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the contemporary Government to ensure the people’s rights and promote democrocy.Key Words: Rousseau;the Origin of the State’s Right;the Origin of the Government’s Power;the People’s Right; Democracy.目录第1章引言:卢梭关于国家权利和政府权力起源思想综述 (1)第2章专制废墟上的自由传承 (4)2.1 一个非常的年代:激变的法国和固执的专制者 (4)2.2 一个非常的智者: 自由的卢梭与冷静的思想者 (5)2.3 一次非常的思考: 社会契约论的大成者 (6)第3章国家权利和政府权力的起源 (8)3.1 国家权利起源于人民的自然权利 (8)3.1.1自然状态下的人拥有自然权利 (8)3.1.2专制社会下人丧失了自然权利 (10)3.1.3 人民转让自然权利成立国家 (12)3.1.4国家的一切权利来源于人民自然权利的转让 (14)3.2 政府权力起源于主权者的委托 (15)3.2.1公意是至高无上的人民意志 (16)3.2.2 主权者创制政府执行按公意制定的法律 (17)3.2.3 政府权力膨胀及蜕化的趋势 (18)3.3 小结 (19)第4章影响和当代价值 (22)4.1 对近现代西方社会的意义和影响 (22)4.2对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借鉴意义 (23)参考文献 (27)致谢 (28)附录 (29)第1章引言:卢梭关于国家权利和政府权力起源思想综述卢梭是一个特立独行、充满矛盾的天才式人物:他是18世纪法国启蒙文学四大家之一,却是自学成才的平民出身;荣誉的得来非他所愿亦非他所想,却因此遭受终身迫害和流亡;社会给他冠以思想家、文学家、教育家和政治学家的名号,但他却偏偏酷爱自然,逃避社会的枷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服务行政
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
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
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
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
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
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
同时,各组织之间也
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
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
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
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
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
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
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
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
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
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
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
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
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
这首先是因
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
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
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
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
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
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
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二、政府该为谁服务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
1.为公民服务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
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
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
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
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
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
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
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
2.为国家服务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
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
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
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
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
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
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
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
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
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
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
3.为社会服务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
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
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
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
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所以,国家要为社会服务。
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