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制度分类述评
汇率制度解释

汇率制度解释一、什么是汇率制度汇率制度是指一国或地区确定和管理其货币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货币之间的兑换比例和汇率走势的制度和机制。
汇率制度的目的是引导和稳定外汇市场,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和平稳运行。
二、汇率制度的分类1. 固定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将本国货币的汇率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固定兑换比率,并通过政府的干预来维持汇率的稳定。
其中,最为典型和常见的形式是单一货币制度,即一国强制性采用其他国家的货币。
2. 浮动汇率制度:浮动汇率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基于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本国货币与其他国家货币之间的兑换比例。
国家或地区的央行通常会干预市场,通过买卖外汇来影响本国货币的供给和需求,以达到汇率的稳定。
3. 债券与汇率制度:债券与汇率制度是一种相对较新的制度模式,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债券市场的参与者来影响本国货币的汇率。
这种制度允许债券买入者通过购买债券来影响本国货币的供给和需求,从而改变汇率。
三、汇率制度的优缺点1. 固定汇率制度的优点:- 稳定性:固定汇率制度可以稳定外汇市场,减少汇率波动对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干扰。
- 预测性:固定汇率制度使得企业和个人可以更好地预测和规划他们的国际交易和投资活动。
- 市场影响力:固定汇率制度使得政府可以通过外汇储备的管理来更好地影响和控制本国货币的供给和需求。
2. 固定汇率制度的缺点:- 缺乏弹性:固定汇率制度可能导致汇率不能灵活地适应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从而导致经济调整的难度增加。
- 外部冲击:固定汇率制度使得国家或地区对外部冲击的抵御能力减弱,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时期。
- 调控限制:固定汇率制度可能限制了政府在货币政策方面的调控能力,对经济进行适时干预的空间变小。
3. 浮动汇率制度的优点:- 灵活性:浮动汇率制度能够让汇率更加灵活地反应市场供求关系和宏观经济条件的变化。
- 抗风险能力:浮动汇率制度能够提高国家或地区对外部冲击的抗风险能力,减少金融风险的传导。
汇率制度分类

汇率制度分类汇率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对外汇的管理和调控体系。
根据国家对外汇市场的干预程度和汇率的浮动性,汇率制度可以分为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两类。
固定汇率制度是指国家将本币与其他货币按照一定的比例固定汇率进行兑换,并且通过政府的干预来维持汇率的稳定。
根据政府的干预程度,固定汇率制度可以进一步分为金本位制、货币联盟制和无资本流动制。
金本位制是指国家将本币直接与黄金或其他稳定的货币固定汇率兑换,比如美元。
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往往会保持一定的黄金储备以支撑货币的稳定。
金本位制的优点是能够稳定汇率并保持货币的价值稳定,但是由于黄金供应受到限制,有可能导致货币供应的不灵活性和经济发展的不稳定。
货币联盟制是指几个国家达成一致,将本币固定汇率兑换。
例如,欧元区就是一种货币联盟制,各成员国的货币都与欧元固定汇率兑换。
货币联盟制的优点是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但是由于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可能会导致经济不平衡和金融危机。
无资本流动制是指国家限制资本流动,通过政府的干预来维持汇率的稳定。
在这种制度下,政府通常会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购买或出售外汇以调整汇率。
无资本流动制的优点是能够有效地维护汇率的稳定,但是也容易导致资本外逃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与固定汇率制度相对应的是浮动汇率制度,即国家不干预汇率的浮动,由市场供求决定汇率的变动。
根据市场力量对汇率的影响程度,浮动汇率制度可以进一步分为完全浮动汇率制度和管理浮动汇率制度。
完全浮动汇率制度是指国家不干预汇率的浮动,汇率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
这种制度下,汇率波动较大,有利于调整国际收支和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容易导致汇率波动过大导致经济不稳定。
管理浮动汇率制度是指国家允许汇率在一定的范围内浮动,但同时也进行适度的干预以防止汇率波动过大。
这种制度下,政府通常会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控制汇率的波动,例如购买或出售外汇、控制资本流动等。
管理浮动汇率制度的优点是能够平衡汇率波动和经济稳定,但是也需要政府具有较强的调控能力。
8种汇率制度

8种汇率制度汇率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在国际汇兑市场上对本国货币兑换其他国家货币的政策和操作方式。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根据其经济发展和政策需要,采用不同的汇率制度。
下面将介绍八种常见的汇率制度。
第一种是固定汇率制度。
固定汇率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以固定的价格兑换其他国家货币,如1美元兑换成6.5人民币,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这种制度通常需要通过政府的干预来维持汇率的稳定。
第二种是浮动汇率制度。
浮动汇率制度是指汇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浮动,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汇率的涨跌。
这种制度相对灵活,可以自动平衡国际收支,但也可能导致汇率波动较大。
第三种是管理浮动汇率制度。
管理浮动汇率制度是在浮动汇率制度基础上,政府通过干预市场来调节汇率波动,以维持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稳定。
第四种是货币篮子制度。
货币篮子制度是指汇率参照多种货币的汇率加权平均值进行确定。
这种制度能够减少汇率波动风险,有助于提高货币稳定性。
第五种是无本币制度。
无本币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采用其他国家货币作为本国货币的法定货币,并不发行独立的本国货币。
这种制度可以提高货币的稳定性和流通便利性。
第六种是双重汇率制度。
双重汇率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设立两种以上的汇率,一种用于正常贸易和金融活动,另一种用于特定的交易或行业。
这种制度可以灵活应对不同的经济情况和政策需要。
第七种是自由兑换制度。
自由兑换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允许居民和非居民以自由的方式兑换本国货币和其他国家货币。
这种制度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交流和资本流动。
第八种是国际统一货币制度。
国际统一货币制度是指多个国家或地区采用相同的货币作为共同的法定货币。
这种制度能够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但也需要适当的政策和机制来解决各国的经济差异和利益分配。
总结起来,不同的汇率制度在实践中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
政府应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目标,选择合适的汇率制度,并通过恰当的政策手段来维护汇率的稳定性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论世界主要货币汇率制度

论世界主要货币汇率制度当今世界经济已经进入了全球化的时代,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流越来越频繁。
而货币汇率制度作为国际金融的基础,决定着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和资本流动。
本文将探讨世界主要货币汇率制度。
一、固定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制度,就是指国家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值,由政府设置一个固定的比率,来实现汇率的稳定。
这种货币制度主要使用在二战前的金本位系统中,以及欧佩克主导的固定汇率制度。
固定汇率制度的优点在于,汇率稳定,使得跨国贸易更加便利,减少了汇率风险;但是缺点也很明显,当国家经济遇到危机时,政府为了保持汇率稳定,会采取各种手段,可能导致通货膨胀等问题。
二、浮动汇率制度浮动汇率制度是指汇率的价格由市场需求和供应来决定,政府不干预。
这种制度最大的优点在于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自然地平衡汇率;缺点则是缺乏稳定性,容易出现剧烈波动,导致汇率风险。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目前都采用了浮动汇率制度,比如美元、欧元、日元等都是浮动汇率货币。
三、篮子汇率制度篮子汇率制度,是指一种同时采用多种货币组成的一种汇率体系,通常将几个重要国家的货币分别计算其比例,用其加权平均后形成篮子汇率,比如特别提款权(SDR)汇率。
篮子汇率制度的优势在于,相对于某一种货币,篮子汇率更加具有多样性、灵活性,便于主导多国贸易。
缺点在于计算复杂,难以操作。
四、流动汇率制度流动汇率制度指的是将汇率进行区间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自行浮动。
比如中国人民币的汇率,其可浮动的幅度为2%,即在2%的范围内自行浮动,中央银行则采取一定的干预来保持其在合理区间内的波动。
流动汇率制度的优点在于灵活性高,能够适应市场需求和自我调节;缺点在于可能受到政策干预过多,导致汇率波动范围受限。
五、结论目前,世界的货币汇率制度都各自有其优点和缺点,并且仍然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以满足整个世界日益增长的贸易和金融交流的需要。
我们希望稳定、灵活的货币汇率制度能够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的繁荣。
简述汇率的分类

简述汇率的分类
汇率是指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是国际贸易和投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分类方式,汇率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一、实际汇率和名义汇率
实际汇率是指两种货币之间的实际兑换比率,包括货币汇率和物价汇率两个方面。
名义汇率则是指两种货币之间的官方兑换比率,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
实际汇率和名义汇率之间的差异称为汇率风险,是国际贸易和投资中需要注意的重要因素。
二、浮动汇率和固定汇率
浮动汇率是指汇率的变动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政府不干预或仅进行少量干预的汇率制度。
固定汇率则是指政府通过干预市场或其他手段来维持汇率的稳定,汇率变动幅度较小的汇率制度。
浮动汇率制度可以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但也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固定汇率制度可以提高汇率的稳定性,但也可能导致政府干预过度,影响市场效率。
三、直接汇率和间接汇率
直接汇率是指两种货币之间的直接兑换比率,例如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
间接汇率则是指通过第三种货币进行兑换的汇率,例如人民币兑欧元的汇率可以通过先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再将美元兑换成
欧元来实现。
直接汇率和间接汇率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不同货币之间的交叉汇率不同。
四、实时汇率和即期汇率
实时汇率是指当前市场上的汇率,随时变动。
即期汇率则是指在交易当天或两个工作日内实现的汇率,是实时汇率的一种特殊形式。
实时汇率和即期汇率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交易的时间和方式不同。
汇率的分类方式多种多样,不同的分类方式反映了不同的汇率特征和应用场景。
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了解和掌握不同类型的汇率是非常重要的。
四种汇率制度范文

四种汇率制度范文汇率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确定货币兑换比率的规则和机制。
根据国家或地区制定的不同规则和机制,汇率制度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固定汇率制度、自由浮动汇率制度、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和区域统一汇率制度。
一、固定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制度又称为固定兑换率制度或固定汇率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以政府的权力干预为基础,通过制定法令或政策规定国内货币与外币之间的固定兑换比率,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以保持汇率稳定。
这种制度下,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或销售外汇来调整汇率,以维持固定汇率。
固定汇率制度的优点是确保国际贸易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促进跨国投资和经济一体化。
然而,它也存在一些缺点,如需要政府干预和支持外汇储备来维持汇率稳定,可能导致货币政策受限制,也可能受到外部冲击的影响。
二、自由浮动汇率制度自由浮动汇率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货币兑换比率的制度,即汇率由市场力量决定,政府不进行干预。
在这种制度下,汇率会根据外汇市场上买卖双方的供求关系而波动,从而反映出经济基本面的变化。
自由浮动汇率制度的优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能够更有效地反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竞争状况。
然而,自由浮动汇率制度也可能带来一些问题,如汇率波动过大可能导致经济不稳定,对外贸易和金融市场造成压力。
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管理浮动汇率制度是介于固定汇率制度和自由浮动汇率制度之间的一种汇率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政府会干预外汇市场以控制汇率波动的幅度,但并不会坚持维持固定的汇率水平。
政府的干预可以是通过购买或销售外汇来影响汇率,也可以是通过货币政策来影响汇率。
管理浮动汇率制度的优点是相对于固定汇率制度来说更具灵活性,政府可以根据经济情况来调整汇率。
然而,这种制度也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可能导致政策执行难度增加。
四、区域统一汇率制度区域统一汇率制度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多个国家或地区采取相同的汇率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参与国或地区的货币与区域内其他成员国或地区的货币之间存在固定或可协商的兑换比率。
汇率制度的分类

汇率制度的分类汇率制度是指国家对本币与外币之间的兑换比例进行管理和调整的制度。
根据国际金融发展的历史,汇率制度经历了多次演变和调整。
根据是否存在政府干预,汇率制度可以分为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
固定汇率制是指国家通过政府的干预,将本币与外币的兑换比率固定在一定水平上。
固定汇率制包括金本位制、白银本位制和固定汇率制。
首先,金本位制是指国家以黄金作为本币的价值支持基础,将本币与黄金的兑换比例固定。
这种制度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在欧洲和北美地区。
其次,白银本位制是指国家以白银作为本币的价值支持基础,将本币与白银的兑换比例固定。
这种制度在19世纪初至20世纪初在金本位制衰退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应用。
最后,固定汇率制是指国家通过政府的干预,将本币与外币的兑换比例固定在一定水平上。
这种制度在20世纪中期较为普遍,尤其在二战后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中得到广泛应用。
另一方面,浮动汇率制是指国家不干预本币与外币的兑换比例,而让市场供求决定汇率的制度。
浮动汇率制包括自由浮动汇率制和管理浮动汇率制。
首先,自由浮动汇率制是指市场供求决定汇率的制度,国家不进行干预和调整。
这种制度在全球范围内较为常见,尤其是发达经济体,如美国、英国等。
其次,管理浮动汇率制是指国家允许市场对汇率进行一定程度的浮动,但同时也会对汇率进行干预和调整。
这样的制度在许多新兴经济体中得到应用,如中国、印度等。
总的来说,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各有其优劣。
固定汇率制可以提供稳定的汇率环境,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和吸引外资。
然而,固定汇率制也容易受到外部冲击和经济变动的影响,难以调整和适应经济的需要。
而浮动汇率制则能够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有利于调节经济波动。
但是,浮动汇率制也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可能对经济带来不稳定和不确定性。
不同的国家和经济体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汇率制度。
这通常需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外汇储备情况、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以及对外贸易的依存程度等因素。
汇率制度的分类

汇率制度的分类
汇率制度根据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1. 固定汇率制度:指货币汇率与一种或多种外币的汇率被政府或央行以法律或官方政策方式固定,不允许自由浮动。
固定汇率制度通常分为三种:金本位制、可兑换的固定汇率制度和固定汇率对篮子货币。
- 金本位制:货币的价值与一定数量的黄金挂钩,例如金币或金条。
货币的供应量与黄金储备相关,只有黄金储备充足时,才能向市场发行更多货币。
- 可兑换的固定汇率制度:货币与外汇市场上的某种特定外币(如美元)的汇率固定。
政府或央行通过外汇市场的干预来维持汇率稳定,通常以购买或销售外汇来实现。
- 固定汇率对篮子货币:货币与一组主要货币的汇率被固定,该货币篮子通常包括国际贸易伙伴的货币,如美元、欧元、日元等。
政府或央行通过购买或销售篮子中的货币来维持汇率稳定。
2. 浮动汇率制度:货币汇率在外汇市场上自由浮动,由市场供求决定。
政府或央行不会干预汇率的浮动,汇率受市场因素影响,如贸易平衡、利率差异、投资流动等。
- 自由浮动汇率制度:货币汇率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政府或央行不干预。
- 管理浮动汇率制度:货币汇率在一定范围内浮动,政府或央行会干预以防止汇率过度波动。
- 受限浮动汇率制度:货币汇率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但受到政府或央行的更严格的干预和监管。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汇率制度,如货币联盟(如欧元区)、固定汇率区、干预浮动汇率制度等,这些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形式和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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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制度分类述评一、汇率制度分类的发展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早期,成员国很难找到一个与其国际收支均衡相一致的平价,以及伴随货币危机而来的对平价的重新调整,人们由此开始了对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的持久争论。
传统上的汇率制度分类是两分法: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或弹性汇率),这也是最简单的汇率制度分类。
但固定或浮动的水准是很难掌握的,在固定汇率或浮动汇率之间还存有众多的中间汇率制度。
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有两种方法使用于事实上的汇率制度分类:一种方法是通过官方储备和利率的变化来分析中央银行的干预行为(Popper,1994);另外一种方法是通过检验汇率平价的变化,来对汇率政策的结果实行经验性分析(Frankel,1993)。
日以后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法,除了RR分类以外,一直是这两种分类方法的应用和延伸。
汇率制度分类最根本的问题是基于何种汇率实行分类。
现有文献对汇率制度分类的归纳,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基于事实上(defacto)的分类;另一种是基于各国所公开宣称的法定上(dejure)的分类。
因为这两种分类都是基于官方汇率的分类,所以这个归纳存有着局限性,还应进一步扩展。
从经济学最核心的一个命题一市场调节还是国家干预——出发,最根本的出发点应该是基于市场汇率还是基于官方汇率来实行分类。
二、七种主要的汇率制度分类(一)IMF的分类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IMF把汇率制度简单地分为钉住和其它;而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
IMF则持续地细化汇率制度分类。
IMF原来对各成员国汇率制度的分类,主要依据的是各成员国所公开宣称的汇率制度;但纯粹依赖各成员国所宣称的汇率制度的分类,具有事实做法和官方宣称经常不符的局限性。
IMF在1997年和1999年分别对基于官方宣称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法实行了修正,其1999年的分类是:(1)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主要有美元化和货币联盟;(2)货币局;(3)传统的钉住汇率;(4)有波幅的钉住汇率;(5)爬行钉住;(6)有波幅的爬行钉住;(7)管理浮动;(8)完全浮动。
IMF(2006)最近强调,它的分类体系是基于各成员国真实的、事实上的安排;这个安排已被IMF 所认可,而不同于各成员国官方宣称的安排。
这个分类方案的基础是汇率弹性(flexibility)的水准,以及各种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对汇率变化路径的承诺。
引人注目的是,IMF从2001年开始将汇率制度分类与货币政策框架联系在一起,即在对各成员国实行汇率制度分类的同时,也对其货币政策框架实行分类。
IMF认为,不同汇率制度的划分还有助于评价汇率制度选择对于货币政策独立性水准的含意。
该分类体系通过展示各成员国在不同货币政策框架下的汇率制度安排以及使用这两个分类标准,从而使得分类方案更具透明性,以此表明不同的汇率制度能够和同一货币政策框架相容。
据此,IMF对其分类作了较小调整,例如其2005年的分类是:(1)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41个成员),主要有美元化和货币联盟;(2)货币局安排(7个成员);(3)其他传统的固定钉住安排(42个成员);(4)水平带内钉住(5个成员);(5)爬行钉住(5个成员);(6)爬行带内浮动(1个成员);(7)不事先公布干预方式的管理浮动制(52个成员);(8)独立浮动(34个成员)。
如果将上述汇率制度划分为硬钉住制、中间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那么硬钉住制包括(1)和(2),中间汇率制包括(3)至(6),浮动汇率制包括(7)和(8)。
按照IMF的分类,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间汇率制度的比重在持续缩减,并持续向硬钉住和浮动集聚。
但是,中间汇率制度仍然没有消失,如在2005年,中间汇率制度在IMF所有成员国中的比重为28.4%,无法证明“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
(二)Ghosh、Guide、Ostry和Wolf的分类(GGOW分类)Ghosh等人(1997)认为,事实分类和法定分类各有优缺点,他们试图将两种分类方法综合在一起。
但实际上,他们主要采用的还是基于IMF 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所公开宣称的法定分类,其宏观经济数据也主要来源于IMF的数据库。
GGOW分类有两种:一种是三分法,即钉住汇率制、中间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另一种是更加细致的九分法,即钉住汇率制包括钉住单一货币、钉住SDR、其它公开的一篮子钉住和秘密的一篮子钉住,中间汇率制包括货币合作体系、无分类的浮动和预定范围内的浮动,浮动汇率制包括无预定范围内的浮动和纯粹浮动。
Ghosh等人并没有对各国汇率制度实行具体分类,其主要目的是检验汇率制度与宏观经济表现之间的关系。
(三)Frankel的分类Frankel(1999)认为,汇率制度是一个连续统一体,由最具刚性的到最具弹性的汇率安排依次是:货币联盟(包括美元化)、货币局、“真实固定”的汇率、可调整的钉住、爬行钉住、一篮子钉住、目标区或目标带、管理浮动和自由浮动。
随后,Frankel(2003)又对汇率制度分类作了调整和细化,按照通常的三分法。
由最具弹性的到最具刚性的汇率安排依次是:(1)浮动,包括自由浮动和管理浮动两类;(2)中间制度,包括目标区或目标带(细分为Bergsten-Williamson目标区和Krugmen-ERM目标区两种)、爬行钉住(细分为指数化的钉住和预先申明的爬行)、一篮子钉住和可调整的钉住四类;(3)严格固定,包括货币局、美元化(或欧元化)和货币联盟三类。
Frankel认为,中间制度和浮动的分界线在于中央银行的外汇干预是否有一个明确的目标。
中央银行虽然偶尔干预外汇市场,但并没有声明任何目标的国家理应归类为浮动。
严格固定和中间制度的分界线在于对固定汇率是否有一个制度性承诺;若有的话,就是严格固定。
但是,Frankel的分类仅仅对IMF分类的一种修正和理论描述,并没有自己分类的详细标准,更没有据此对各国的汇率制度实行具体分类。
按照Frankel的看法,“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或“中空论”)和世界上的货币会越来越少的观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Frankel认为,世界货币池类似于马尔可夫静态平衡过程,独立的货币总是会被创造、消失或在汇率制度之间转换,但池子里的货币大体保持稳定。
(四)Levy-YeyatiSturzenegger的分类(LYS分类)Levy-Yeyafi和Sturzenegger(2003,2005)的分类是基于事实上的分类,它与IMF早期的基于各国所公开宣称的法定上的分类不同。
三个分类变量是:(1)名义汇率的变动率;(2)汇率变化的变动率;(3)国际储备的变动率。
分类的依据是:在固定汇率制下,国际储备应该有较大变化,以减少名义汇率的变动性;而弹性汇率制则以名义汇率的持续变动和相对稳定的国际储备为特征。
所以,这三个变量的组合足以决定各个国家的汇率制度归属。
LYS分类使用聚类分析方法,计算了1974~2000年向IMF报告的所有183个国家的数据,所以避免了研究者选择分类变量时的随意性。
LYS分类有两个:一个是四分法,即浮动、肮脏浮动、爬行钉住和钉住;另一个是三分法,即浮动汇率、中间汇率和硬钉住。
LYS分类和IMF分类高度一致,大约2/3的观测值是相同的。
LYS分类发现了几个事实:(1)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的20年间,固定汇率制的数量确实在下降;但在20世纪90年代,相比较IMF的分类来说,固定汇率制却相对稳定。
他们把这个现象叫作“隐蔽钉住”(hiddenpegs)或“害怕钉住”。
在他们的研究中,公开报告中采取中间汇率制度或弹性汇率制度而实际上采取钉住汇率制度的国家比例,已从20世纪80年代的15%上升至90年代的40%。
但“害怕浮动”和“隐蔽钉住”是不同的,前者是指想要浮动,但为了通货膨胀目标制和金融稳定性而将浮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后者是指想要钉住,但为了使投机性冲击的成本更高而允许一定水准的汇率波动。
很多使用汇率作为名义锚的国家,特别是小型开放经济体,为了避免投机性冲击所带来的汇率制度的脆弱性,倾向于回避对汇率水平的公开承诺。
(2)传统的或爬行的钉住等中间汇率变得越来越少,从而证实了“中空论”(Eichengreen,1994)或“两极论”(Fiseher,2001)的存有。
怛是,“中空论”对于非新兴市场非工业化国家是不成立的,这表明了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开放对于经济发展是必须的。
(3)“事实”上的浮动,其汇率的变化率很小。
那些宣称浮动的国家,为了稳定汇率而经常性地使用很多的干预措施,从而证实了“害怕浮动”的存有,而且“害怕浮动”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就已是普遍现象(Calvo和Reinhart,2000)。
2291个分类观测值的分布情况,并与IMF的分类作了比较。
从表中能够看出,工业化国家更倾向于使用浮动汇率制,而非工业化国家更倾向于使用中间和固定汇率制;31.8%的工业化国家是固定汇率制,而非工业化国家的这个比例是48.1%。
Levy-Yeyati和Sturzenegger总的来说支持了“两极论”的观点。
相比较其他分类,LYS分类有如下进展:(1)通过聚类数据的识别,使分类方法更具客观性:(2)权衡了分类结果和政策变量的关系;(3)为今后的进一步经验分析提供了综合数据库;(4)对汇率制度做出了实际的评估;(5)通过两轮的分类步骤,能够辨别不同汇率制度所面临的冲击强度,从而克服了无关性假设带来的偏差,特别是汇率制度对其他变量的影响只有在较高变动率水平上才显著这样的假设。
但是,因为LYS分类是基于日历年度的,所以在汇率制度发生变化或货币贬值的年度,就不是很可靠了。
另外,很多观察值的分类也是值得怀疑的,甚至有6%的观测值是无法分类的,例如中国和印度的汇率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就有很多年份是不能确定的。
(五)Reinhart和Rogoff的分类(RR分类)无论是基于法定的汇率制度分类还是基于事实的汇率制度分类,都是仅仅依赖于官方汇率的分类。
Reinhart和Rogoff(2004)认为,复汇率制不但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期间还是之后。
都是广泛存有的。
他们使用了1946~2001年153个国家由市场决定的平行汇率的月度数据(以五年为计算期限),对汇率制度实行了分类。
RR分类在方法上有两个创新:第一个创新是首次采用了平行和双重市场汇率的数据。
这些市场不但在发展中国家,而且在一些发达国家也是相当重要的。
Reinhart和Rogoff认为,在绝大多数复汇率或双重汇率经济体中,双重汇率或平行汇率相比较官方汇率来说,不但是更好的货币政策的风向标,而且是最具经济意义的汇率。
所以,RR分类的主要依据是由市场决定的汇率,而不是官方汇率。
第二个创新是发展了各国详细的汇率制度安排和相关因素(例如汇率管制和货币改革)的历史年表,并通过使用一套描述性统计学方法,区分了官方宣称的法定汇率和实践中的事实汇率之间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