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乡贤联谊会章程
新郑市乡贤联谊会章程

新郑市乡贤联谊会章程
新郑市乡贤联谊会章程:第一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章程规定的工作职责;第二条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公开向村民作出履职承诺,并认真抓好落实;第三条积极探索镇特色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_和加强社会文化建设方面的发展路子,提出发展意见;第四条严格遵守理事会工作制度,坚持定期参加会议;第五条带头执行廉洁制度,不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和收取回扣费、好处费。
第六条对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理事会成员必须带头贯彻执行,模范遵守制度。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执行决议、决定、开展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
第八条理事会要充分发挥领导者、组织者、协调者的作用,协调好行政村理事会、村民小组理事会的关系,加强沟通,增进友谊,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第九条乡贤理事会的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列席镇人民代表大会,乡贤理事会理事长列席涉及群众利益重大事项决策的镇党政班子会议。
第十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联谊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联谊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活动内容,以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联谊会全体会员,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各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同仁,增进友谊,促进交流,共同进步,为会员提供广阔的交流平台,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联谊会的发展战略、工作规划和年度预算,决定联谊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监事会是联谊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确保联谊会的合法、合规运作。
第七条秘书处是联谊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联谊会的日常事务,执行理事会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会长对联谊会全面负责,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九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监事若干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监事长对监事会全面负责,监事协助监事长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根据联谊会章程和理事会决议设立,负责各自领域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联谊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荣誉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凡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联谊会,经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普通会员。
第十三条荣誉会员:对联谊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经理事会批准,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十四条单位会员:凡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联谊会,经理事会批准,可成为单位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联谊会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联谊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四)获得联谊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六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联谊会的决议;(二)积极参加联谊会的各项活动;(三)维护联谊会的合法权益;(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向联谊会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第四章会费第十七条联谊会会费标准由理事会制定,会员需按时缴纳。
乡贤会章程

乡贤会章程第一章宗旨与任务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乡贤会”,旨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乡村振兴和社区发展,搭建乡贤交流合作的平台。
第二条本会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乡贤开展文化交流、学术研究、教育普及等活动;倡导乡贤参与乡村振兴、公益慈善等事业;维护乡贤的合法权益,为乡贤提供服务和支持;推动乡贤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会员资格第三条凡是在本地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热心公益、积极支持乡村振兴的文化、教育、经济等领域的杰出人士,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申请须经本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并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书。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和支持;在本会内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本会的形象和声誉;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八条本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事务。
秘书处由理事会任命,任期与理事会相同。
第九条本会根据需要设立专项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本会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活动开展第十条本会根据宗旨和任务,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文化交流、学术研讨、乡村考察、公益慈善等。
第十一条本会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活动质量和效果。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二条本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十三条本会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经费的收支和管理。
经费使用应符合本会宗旨和任务,并接受理事会和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章程修改第十四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提议,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五条修改后的章程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乡贤会活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乡贤在乡村治理、文化传承、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成立乡贤会。
本章程旨在规范乡贤会活动,明确活动目的、组织机构、活动内容、活动程序及经费管理等事项。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乡贤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三条乡贤会活动以服务乡村、弘扬乡贤文化、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乡贤会设立理事会,负责乡贤会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五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理事若干名。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和罢免:1. 会长由乡贤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2. 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由会长提名,理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3. 理事会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由理事会决定罢免。
第七条理事会职责:1. 制定乡贤会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开展乡贤文化活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3. 协调解决乡贤会活动中的问题,维护乡贤会权益。
4. 接受社会捐赠,管理乡贤会经费。
第三章活动内容第八条乡贤会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举办乡贤论坛,邀请乡贤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等人士,就乡村发展、文化传承、社会和谐等方面进行研讨。
2. 组织开展乡贤文化讲座,邀请知名学者、专家和乡贤代表,为乡村居民普及传统文化知识。
3. 开展乡贤评选活动,表彰在乡村治理、文化传承、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乡贤。
4. 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如扶贫济困、关爱留守儿童、支持教育事业等。
5. 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推动乡村经济振兴。
第四章活动程序第九条乡贤会活动程序如下:1. 确定活动主题和内容。
2. 制定活动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经费预算等。
3. 通知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4. 活动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5. 活动结束后,对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条乡贤会经费来源:1. 社会捐赠。
2. 政府资助。
3. 自筹资金。
第十一条乡贤会经费管理: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乡贤联谊会章程

乡贤联谊会章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乡贤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乡风文明,增进乡亲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名称本组织定名为“乡贤联谊会”。
第三章目的乡贤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乡贤,传承乡土文化,促进乡村发展,提升乡亲幸福感。
第四章组织性质乡贤联谊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群众性的社会组织,旨在服务乡村,回馈乡亲。
第五章会员1. 会员资格本会接受有志于支持乡村振兴和促进乡亲交流的乡贤、爱乡志士作为会员。
会员应当认同本会的宗旨和章程,遵守会员义务,积极参与本会活动。
2. 会员权利会员享有言论、监督、参与、选举等权利,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参与讨论、表达意见的平等权利。
3. 会员义务会员义务包括遵守会员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会员活动,维护本会形象,支持本会工作。
乡贤联谊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和常设秘书处。
1. 主席团主席团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财务长等成员组成。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领导本会的工作,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理事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本会的各项活动。
理事会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4. 常设秘书处常设秘书处是本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协助主席团和理事会进行组织和管理。
常设秘书处设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秘书长由主席团任命,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任。
第七章会费管理本会实行会员自愿缴纳会费制度,会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缴纳会费,用于本会的日常运作和活动开支。
第八章办事程序本会事务由主席团负责协调和决定,由常设秘书处具体执行。
各项事务应当经过审议和决策,确保符合本章程和会员意愿。
第九章会章的修订本会章程的修订,须经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事项未尽事宜,由主席团作出解释。
以上为乡贤联谊会章程,特此制定,敬请遵守。
愿乡贤联谊会成为乡村振兴的中流砥柱,为乡风文明注入新的活力,助力乡亲们共享幸福生活。
乡贤会活动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乡贤文化,凝聚乡贤力量,促进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特成立乡贤会。
本章程旨在规范乡贤会组织结构、活动内容、运作机制等,确保乡贤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乡贤会以“服务家乡、回馈社会、传承文化、促进和谐”为宗旨,团结广大乡贤,为家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乡贤会活动遵循自愿参加、民主管理、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乡贤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五条乡贤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负责乡贤会日常管理工作,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第六条乡贤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乡贤会财务和活动运作,监事会成员由乡贤会会员代表选举产生。
第三章会员资格第七条乡贤会会员分为名誉会员和正式会员。
第八条名誉会员条件:1. 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为家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2. 对乡贤会活动给予大力支持;3. 经乡贤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正式会员条件:1. 热爱家乡,关心家乡建设;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形象;3. 愿意参与乡贤会活动,为家乡发展贡献力量;4. 经乡贤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享有参加乡贤会活动的权利;2. 享有对乡贤会工作的建议和监督权;3. 遵守乡贤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4. 积极参与乡贤会活动,为家乡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活动内容第十一条乡贤会活动主要包括:1. 举办乡贤论坛,邀请乡贤专家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2. 组织参观考察,促进乡贤了解家乡发展情况;3. 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关爱家乡弱势群体;4. 举办文化传承活动,弘扬乡贤文化;5. 加强乡贤交流,增进乡贤之间的友谊。
第五章运作机制第十二条乡贤会经费来源:1. 会员捐赠;2. 社会赞助;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乡贤会财务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透明;2. 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3. 财务管理由秘书长负责,监事会负责监督。
乡亲联谊会章程模板范文

乡亲联谊会章程模板范文在现代社会中,乡亲之间的联系和团结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促进乡亲们之间的互动和交流,许多人建立了乡亲联谊会。
乡亲联谊会是一个有组织的社群,旨在提供一个平台,使乡亲们能够相互交流、合作和支持。
为了确保乡亲联谊会的运作顺利,有必要制定一份章程来明确其组织结构、运作规则和目标。
本文将以乡亲联谊会章程模板范文为主题,探讨乡亲联谊会章程的重要性和制定过程。
1. 引言乡亲联谊会章程模板范文作为本文的主题,旨在为创立或维护乡亲联谊会的人们提供一个模板和指导。
它可以帮助乡亲联谊会成员更好地理解乡亲联谊会的目标、职责和行为准则,以及他们在联谊会中的地位和责任。
2. 乡亲联谊会的目标乡亲联谊会章程的第一部分通常是明确乡亲联谊会的目标。
这一部分应该包含乡亲联谊会的宗旨、使命和愿景。
乡亲联谊会的目标可能是促进乡亲之间的联系,争取乡亲权益,提供社会服务,传承乡土文化等。
通过明确目标,乡亲联谊会能够更好地组织活动、制定计划和实现目标。
3. 乡亲联谊会的组织结构乡亲联谊会章程的第二部分应该详细描述乡亲联谊会的组织结构。
这包括会长、理事会、秘书、财务部门等的组成和职责。
章程还应涵盖会员资格的要求和会员权益的保障。
通过建立清晰的组织结构,乡亲联谊会能够更好地进行管理,确保各个部门的任务齐头并进,促进团队协作和沟通。
4. 乡亲联谊会的运作规则乡亲联谊会章程的第三部分应该规定乡亲联谊会的运作规则。
这包括会议的召开方式、议事程序、决策机制等。
章程还应明确乡亲联谊会的财务管理、活动组织和宣传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明确运作规则,乡亲联谊会能够更好地进行协调和管理,确保公平、透明和高效的运作。
5. 乡亲联谊会的活动和项目乡亲联谊会章程的第四部分应该包括乡亲联谊会的常规活动和特别项目。
这包括定期举办的聚会、庆祝节日、开展公益活动等。
乡亲联谊会还可以组织一些特别的项目,如乡村旅游推广、乡土文化传承等。
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乡亲联谊会能够增进乡亲间的交流和合作,丰富乡亲们的生活。
乡贤会联谊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乡贤会联谊会的组织架构、活动内容、运作方式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促进乡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家乡经济发展。
第二条本会名称:乡贤会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三条本会性质:本会是由居住在本乡的知名人士、企业家、学者、专家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会宗旨:团结乡贤,共谋发展,传承文化,服务家乡。
第五条本会住所:[具体地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会的终止事宜。
第七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决定临时召开。
第八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会日常事务。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组成。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四)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七)决定聘请名誉会长、顾问等;(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会员资格:(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二)在本乡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三)自愿加入本会;(四)愿意为家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会的活动;(二)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第四章经费第十四条本会的经费来源:(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二)政府资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街道乡贤联谊会章程
第一条本会名称:街道乡贤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
第二条联谊会是非独立法人地位及非盈利的会员自发组织,由会长、秘书长、会员组成.联谊会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活动.
第三条联谊会旨在广泛联络在街道工作的同乡,为同乡交流搭建平台,以此增进友谊,扩大交流,互通有无,互补长短,互助急难,互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家乡发展.
第四条联谊会实行会员制,凡承认本章程,且在街道工作的乡贤乡友可自愿申请,也可经已入会会员推荐,经联谊会大会通过后加入乡贤联谊会.
第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推举联谊会会长、秘书长;
2.参加联谊会组织的相关活动,获得联谊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源;
3.对联谊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5.其他服务和联谊会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联谊会章程,执行联谊会决议;
2.积极按时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其他应履行的义务.
第七条联谊会会长、秘书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每届至少举行2次全体会议.
第八条全体会议的职责: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决定联谊会和会员的重大事项;
3.发起组织联谊会相关活动;
4.构建会员联系网络确定有关联络人,确保联谊会与会员之间沟通顺畅;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会长的工作职责:
1.执行联谊会决议;
2.决定活动时间及活动主题;
3.提交需要理事会讨论的事项;
4.安排组织联谊会各项活动.
第十条秘书长的工作职责:
1.负责各项活动的执行.
2.负责联谊会的日常事务管理,信息收集、传递,交流平台维护,通知会员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等;
3.秘书长因故不在时可指定其他人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联谊会积极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沟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为家乡提供捐资助学、招商引资等各种帮助,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积极献计献策.
第十二条联谊会积极开展与其他地区联谊会的广泛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自动退会.
1.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联谊会组织的活动.
2.一年内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
第十四条联谊会章程修改需经半数以上联谊会成员通过后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