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020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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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铸造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铸造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铸造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

4. 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2.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3.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六、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教训得到吸取。

七、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1. 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2. 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3. 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某铸造有限公司不安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保障员工和公司资产的安全,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要求,订立本《某铸造有限公司不安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不安全作业环境的安全,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并供应员工参加不安全作业的必需保护和培训。

二、不安全作业定义不安全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的作业,包含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火焰作业、电气作业、机械作业等。

三、责任与权利1.公司管理层有责任订立、完善并执行本制度,并向员工供应必需的培训和引导。

2.各部门负责人要贯彻落实本制度,引导和监督本部门员工依照规定进行不安全作业。

3.全部员工有权利拒绝参加没有经过充分安全措施的不安全作业活动,并有权利提出改善环境和安全条件的建议。

四、员工培训与考核1.公司要委派特地的培训人员对相关部门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不安全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2.员工必需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参加相关不安全作业。

3.针对从事特殊不安全作业的员工,公司还需供应额外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并订立相应的操作规程。

五、安全措施1.不安全作业前,必需订立认真的作业计划,并明确工作流程、安全事项和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2.全部不安全作业必需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员工执行,且需要有至少两人以上相互监督。

3.全部使用锐器、高空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工具和设备的不安全作业,必需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和操作。

4.气体、液体或其他易燃、易爆物质的不安全作业,必需提前订立风险分析和应急预案,并配置相应的灭火设备。

5.全部作业现场必需进行标识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示员工注意安全风险。

六、个人防护装备1.企业必需为从事不安全作业的员工供应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引导员工正确使用和保养。

2.员工在不安全作业现场必需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3.不得擅自将个人防护装备作为其他用途,防护装备必需存放在指定的地方。

铸造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铸造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铸造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辨识危险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从而确保在危险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正常生产过程和各类检修(施工)作业中所从事的危险作业。

3 引用文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 职责4.1安全环保科是危险作业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4.2设备科是设备设施计划检修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危险作业的安全方案。

4.3各检修单位负责危险作业的设施和安全管理。

5 管理内容和要求5.1危险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5.1.1 对于每一类危险作业,作业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因素和隐患的辨识,填写《检修作业安全单》、《工前危险预知单》。

认真进行危险因素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完成风险评价报告。

5.1.2涉及相关单位的危险作业,风险评价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信钢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经信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5.1.3 单位内部危险作业,风险评价报告经安全主管科室审核后,上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实施。

5.2危险作业的分类:(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能源介质作业;(4)高处作业;(5)大型吊装作业;(6)交叉作业;(7)其他危险作业。

5.3危险作业管理内容5.3.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按《XG/HSEP4.4.6/09消防管理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5.3.2受限空间作业按《XG/HSEP4.4.6/06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5.3.3煤气设施作业按《XG/HSEP4.4.6/16煤气安全管理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5.3.4高处作业按《XG/HSEP4.4.6/05高处作业管理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5.3.5其他能源介质作业5.3.5.1所有的能源介质管道检修作业时必须可靠切断、关闭进口阀门,排净介质后关闭出口阀门。

5.3.5.2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管道或容器,还应在放散后用氮气或蒸汽进行置换。

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预防和控制危险事故的发生,规范危险作业程序,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某铸造有限公司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同时应确保其他员工不会被危险作业所危及。

三、主要内容1. 危险作业的定义危险作业指那些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对人身、财产造成危害的作业,如高处作业、火焰作业、电作业、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等。

2. 危险作业的管理所有危险作业必须事先编制作业方案,并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实施,同时应建立建立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危险作业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或持证上岗。

2.作业前准备:对作业场所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确保设备安全可靠,保证应急设备、消防器材齐备。

3.作业现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作业,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现场工人必须按照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和安全带。

4.作业后清理和整理:必须清理作业场地及设备,妥善存放工具设备和检查工具。

3. 危险作业的评价和审批针对各类危险作业实行事前“双控”制度,即评审和审批。

危险作业的评价和审批包括以下程序:1.员工提出危险作业计划;2.接收单位审核危险作业计划;3.制定作业方案;4.审核作业方案;5.颁发作业许可证。

4.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培训公司应加强培训和教育,把安全生产知识逐步普及到员工中去,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以及危险作业风险意识,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5. 危险作业的意外事故处理在进行危险作业时,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立即组织施救;2.报告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所造成的暴露风险的扩散,同时表述事故漏洞并提出改进建议。

3.调查原因, 工程经验的总结、资料分析以及事故调查,为今后避免同类事故作出有价值的参考,以利于整顿、纠正和改进有关的管理制度。

铸造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铸造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铸造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企业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1. 企业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维护。

2. 员工应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手套等防护用品。

3. 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设施。

五、设备管理与维护1.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遵守操作规程。

3.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停机维修。

六、危险作业管理1. 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2. 作业人员应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遵守作业规程。

3. 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安全。

七、职业卫生管理1.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应进行定期检测,并采取防护措施。

2. 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3. 员工应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及时治疗。

八、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2. 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事故处理后,企业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九、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铸造安全管理制度

铸造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铸造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铸造生产车间、工段、班组及个人。

三、安全管理要求1. 人员管理(1)进入铸造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尘服、防护手套等安全用品。

(2)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铸造车间,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全程陪同。

(3)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设备管理(1)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2)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不得擅自拆卸设备。

(3)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3. 生产管理(1)生产前,应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2)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

(3)造型、熔炼、浇注等环节,应留出安全通道,确保人员安全通行。

4. 职业健康(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5.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救援、处置等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四、责任与奖惩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2. 操作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 前言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规范和管理危险作业过程,某铸造有限公司制定了本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危险作业过程中风险的有效控制,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某铸造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在公司内和公司外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

3. 定义•危险作业:指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环境破坏的作业活动。

•管理标准:制定和落实危险作业的管理措施,以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并预防事故发生。

•考核标准:对危险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检测和纠正潜在风险。

4. 管理标准4.1 危险作业前准备•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危险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和作业步骤,包括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由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对可能引起爆炸、漏电等重大事故的危险作业,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救援和事故报告等措施。

4.2 危险作业操作•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以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牌,及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必须按照作业方案的要求进行危险作业操作,并严禁超负荷操作或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

•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配备专职监护人员,并保持通讯畅通,以确保及时进行紧急救援。

4.3 危险物品管理•所有危险物品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和使用,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施的完好性。

•危险物品的包装和运输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

•对于废弃的危险物品,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正确的处置,不能任意倾倒或存放。

4.4 事故应急管理•危险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对和处理。

•所有事故都必须立即上报至相关负责部门,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以及时控制事故的影响范围。

铸造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铸造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铸造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铸造危险作业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铸造危险作业:1. 熔炼作业:包括熔化、保温、浇注等过程。

2. 精炼作业:包括合金熔炼、脱氧、除气等过程。

3. 砂处理作业:包括砂处理、混砂、筛砂等过程。

4. 铸造作业:包括造型、制芯、熔炼、浇注、清理等过程。

5. 热处理作业:包括退火、正火、淬火、回火等过程。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五条作业前准备:1. 作业前,相关部门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预防措施。

2.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方可上岗作业。

3. 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防毒面具、安全帽等。

第六条作业过程中:1.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 熔炼作业时,注意熔融金属溅落,防止烫伤。

3. 浇注作业时,注意高温熔融金属的溅落和喷溅,防止烫伤和火灾。

4. 砂处理作业时,注意粉尘吸入,防止尘肺病的发生。

5. 热处理作业时,注意高温设备和冷却水喷射,防止烫伤和触电。

第七条作业结束后:1. 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2. 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各部门、岗位和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积极预防安全事故,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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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020新版)1、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避免人身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的种类、危险性分析、管理分工、审批手续等,适用于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3、危险作业种类3.1高处作业(高度啊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3.2危险区域动火作业3.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3.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5大型吊装作业;3.6带电作业。

3.7交叉作业。

4、危险作业管理4.1危险作业审批4.1.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

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主管领导审批。

4.1.2经审批的危险作业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施工教肓,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

主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拝人。

4.1.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安全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4.1.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2危险作业实施4.2.1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

4.2.2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4.2.3作业前,实施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肓,落实安全措施。

4.2.4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2.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2.6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猃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4.2.7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4.2.8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4.2.9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4.3危险作业安全保障措施4.3.1"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

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4.3.1.1患有精神病、癫病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虔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4.3.1.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4.3.1.3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职防坠落措施。

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4.3.1.4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

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3.1.5防止工具、材料坠落。

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职隔离措施。

4.3.1.6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

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可超过270千克/平方米。

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苢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动火作业":使用气焊、电焊、喷灯等焊割工具,在煤气、氧气的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管道及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设备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4.3.2.1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作业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4.3.2.2审批后的动火作业必须在48h内实施,逾期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4.3.2.3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罝、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4.3.2.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30分钟,检修动火工作中每两小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30分钟,须重新职样分析。

如现场分祈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分级审批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4.3.2.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a.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动火分析的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虔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b.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_寸,其被测浓虔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_寸,其被测浓虔小于等于0.2%。

c.动火分析合格后,动火作业须经分级审批的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4.3.2.6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职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3.2.7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职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4.3.2.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雷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3.2.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3.2.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

4.3.2.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距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曰下曝晒。

4.3.2.12在铁路沿线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3.2.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冷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4.3.2.14生产不稳定,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不准进行带压不罝换动火作业。

4.3.2.15动火作业时,安全、消防主管部门、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动火作业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的安全员应到现场监督检查安全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4.3.2.16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罝,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S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3.2.17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3.2.18在生产、输送、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3%。

4.3.2.19动火作业前,应通知动火作业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生产调度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异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4.3.2.20带压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压力不低于3000Pa,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4.3.2.21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彳非走。

4.3.2.2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幵。

4.3.3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有限空间分为三类: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害、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酺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4.3.3.1检测: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虔值、有毒气体浓虔值等。

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虔(应<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虔(应<25PPm)。

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4.3.3.2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4.3.3.3通风: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职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3.3.4防护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猃、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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