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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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的代理词怎么写

婚约财产的代理词怎么写

婚约财产的代理词怎么写彩礼就是婚约财产的一部分,而且现在男女双方结婚基本上都会要求彩礼,所以,发生婚约财产的纠纷的概率就高了。

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是需要写一份代理词,那么律师365小编推荐一篇婚约财产的代理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彩礼就是婚约财产的一部分,而且现在男女双方结婚基本上都会要求彩礼,所以,发生婚约财产的纠纷的概率就高了。

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是需要写一份代理词,那么小编推荐一篇婚约财产的代理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约财产的代理词怎么写婚约财产纠纷案代理词审判员: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围绕审判员归纳的本案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原告给付了被告方彩礼36000元的事实应予认定关于原告是否给付了36000元彩礼给被告方,双方当事人均提供了三份证人证言。

那么,人民法院就应对双方当事人各自提供的证人证言的合法性及真实性予以审查,并作出正确采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之规定,审判人员首先应根据法律规定(成文法的直接规定),对证据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进行判断;其次,在成文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

而综观本案,原告提供的潘xx等三位证人的证言程序合法、客观真实,应予采信;被告提供的潘xx等三位证人的证言,要么是证人与被告具有亲属关系,要么是程序不合法,且均与日常经验法则严重不符,依法应不予采信。

下面逐一予以阐述:1、原告提供的三份证人证言程序合法、客观真实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原告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的媒人潘xx及其他两位证人的当庭证言相互印证,已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充分的证实了原告为了达到与被告潘xx缔结婚姻的目的,在2006年5月21日举行的订婚仪式上,按照当地风俗给付了被告方36000元礼金、3900元打发礼、3500元喊钱礼(原告给付了被告方6000元,被告方给付了原告2500元,差额为3500元)等彩礼。

最新-婚约财产代理词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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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内蒙古原法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上诉人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的诉讼。

现依据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30000元买房款不属于彩礼钱,这是一审已认定的事实。

彩礼是指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婚前男方给付女方的数额较大的金钱和物品。

就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一般是指男方给女方家庭一定数额的财产,约定男女双方将来结婚的订婚礼物,是民间通行的男方对女方家庭抚育女方成长而给予的一种报答或者补偿。

因此,彩礼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该地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婚前给付一般与缔结婚姻有关。

(2)彩礼主要归女方娘家。

从彩礼的特点来看,彩礼是根据当地习俗给付女方娘家的。

但本案的3万元购房款,并不是按当地习俗给付女方娘家的彩礼,而是用于婚后购买房屋的款项。

一审时证人马某、王某的证言足以证明上诉人第一次给付的28000元是彩礼钱,第二次给付的3万元是用于结婚后购买房子的款。

因此,3万元购房款不是彩礼钱。

被上诉人应予以退还。

二、30000元买房款不属于赠与,这也是一审已认定的事实。

一审已证明并认定,结婚前由介绍人转交给被上诉人的3万元,其用途是用于上诉人与被上诉结婚后购房。

因此,此款不是上诉人赠与三被上诉人的彩礼钱。

三、3万元购房款是上诉人婚前财产,为上诉人所有,三被上诉人应予退还。

3万元购房款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前由介绍人转交给被上诉人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因此,3万元购房款是上诉人婚前财产这一事实是肯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此条规定,一方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或结婚时间长短或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而发生所有权转移或变更。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后三被上诉人未用3万元为上诉人买房子又未将3万元购房款交于上诉人,购房目的没有实现,三被上诉人应将上诉人的3万元退还给上诉人,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离婚,三被上诉人继续占有此款更没有合法根据,被上诉人获得的利益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法律保护。

婚约财产纠纷的代理词该如何写

婚约财产纠纷的代理词该如何写

婚约财产纠纷的代理词该如何写1.原告被告身份信息以及诉讼请求。

2.该事件起因经过,详细描述。

3.根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财产。

很多夫妻结婚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财产问题,这个时候,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很可能会劳燕分飞,甚至对簿法庭。

在法庭上,你知道婚约财产纠纷的代理词该如何写吗?小编介绍了一篇范本,供你阅读。

婚约财产纠纷代理词审判员: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围绕审判员归纳的本案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原告给付了被告方彩礼36000元的事实应予认定关于原告是否给付了36000元彩礼给被告方,双方当事人均提供了三份证人证言。

那么,人民法院就应对双方当事人各自提供的证人证言的合法性及真实性予以审查,并作出正确采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之规定,审判人员首先应根据法律规定(成文法的直接规定),对证据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进行判断;其次,在成文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

而综观本案,原告提供的潘xx 等三位证人的证言程序合法、客观真实,应予采信;被告提供的潘xx等三位证人的证言,要么是证人与被告具有亲属关系,要么是程序不合法,且均与日常经验法则严重不符,依法应不予采信。

下面逐一予以阐述:1、原告提供的三份证人证言程序合法、客观真实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原告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的媒人潘xx 及其他两位证人的当庭证言相互印证,已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充分的证实了原告为了达到与被告潘xx缔结婚姻的目的,在2006年5月21日举行的订婚仪式上,按照当地风俗给付了被告方36000元礼金、3900元打发礼、3500元喊钱礼(原告给付了被告方6000元,被告方给付了原告2500元,差额为3500元)等彩礼。

离婚纠纷代理意见范本

离婚纠纷代理意见范本

离婚纠纷代理意见范本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离婚是一件非常敏感和复杂的事情,往往伴随着各种法律纠纷。

在离婚过程中,需要考虑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费等诸多问题,如果双方出现分歧,很容易导致离婚纠纷。

在离婚纠纷中,律师的职责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作为离婚纠纷的代理律师,在此为大家汇总了一些离婚纠纷代理的意见范本,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财产分割的意见范本:根据我所了解到的情况,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积累了一定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应当按照《财产性离婚纠纷处理办法》进行财产分割。

我建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我们将会积极协助客户,争取客户合法权益,确保客户在财产分割中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

在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由父母共同承担。

我建议双方应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问题得到妥善安排。

我们将会按照法律的规定,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协助客户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在离婚纠纷中,往往伴随着赡养费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经济独立能力差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赡养费要求。

如果双方就赡养费问题出现分歧,我们建议客户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我们将会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专业的法律代理服务,争取客户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纠纷代理意见范本的汇总,我们会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离婚纠纷中,我们将以专业的态度、高效的工作效率和真诚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代理服务。

希望双方在离婚纠纷中能够理性面对问题,协商解决纠纷,以便早日解决离婚问题,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第二篇示例:离婚纠纷代理意见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委员、亲爱的客户:我们作为离婚纠纷的法律代理机构,深知离婚是一件令人痛苦和心碎的事情,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用尽全力去帮助您解决问题,做到公平、公正,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让整个离婚程序尽可能地顺利进行。

浅议婚约财产纠纷及对策和建议

浅议婚约财产纠纷及对策和建议

浅议婚约财产纠纷及对策和建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观念逐渐开放,婚姻法也在不断地完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婚姻中的财产纠纷却并不少见,尤其是在离婚时,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更是复杂且难以调和,因此,制定一份明确的婚约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将从婚约的核心作用、常见的婚姻财产纠纷、婚约的必要性以及婚约的建议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婚约的核心作用所谓婚约,通俗地讲就是夫妻共同制定的有关婚姻中的财产分配、赡养子女、离婚协议等约定、协议书。

它与婚姻法一样,都是保障夫妻双方权益的法律规范。

“当代中国婚姻观念发生变化,婚前婚后财产划分的观念也在悄然改变,”所以制定一份明确的婚约对夫妻双方的合法利益都有很大的保障作用。

1.保障财产利益婚约是制定婚姻中的财产分配、赡养子女、离婚协议等约定、协议书的重要法律规范。

一旦夫妻双方制定了婚约,就可以明确规定好在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比例,从而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利益。

2.约束行为规范婚约可以约束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行为规范。

如规定出轨后的赔偿、家务分工、经济日常支配等,当夫妻双方共同遵守,就能够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3.维护夫妻关系好的婚姻关系才是婚姻幸福的基石。

婚约的制定就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夫妻双方的关系。

如果在婚姻中出现了纠纷和争执,夫妻双方还可以凭借婚约有效地解决问题,进一步减少了矛盾和纠纷。

二、常见的婚姻财产纠纷及解决方法1.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中,夫妻的共有财产分配是按照离婚时共有财产总额的50%进行的。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2.财产归属问题在婚姻中,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可能出现波动,因此财产归属问题可能会引起纠纷。

在制定婚约时,可以明确规定好财产的归属,从而避免在离婚后发生矛盾和纠纷。

3.赡养子女问题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进行规定。

在制定婚约时,可以合理安排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避免在离婚后子女因此产生的伤害。

婚约财产纠纷调解案例范文

婚约财产纠纷调解案例范文

婚约财产纠纷调解案例范文一、案例背景。

张某(男)与李某(女)经人介绍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

订婚时,张某家给了李某家彩礼共计10万元,同时还赠送了价值3万元的金银首饰。

在筹备婚礼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频繁发生矛盾,感情逐渐破裂,最终决定解除婚约。

此时,围绕彩礼及首饰的返还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纠纷焦点。

1. 彩礼的认定范围。

- 张某认为,除了明确给予的10万元现金彩礼和价值3万元的首饰外,订婚期间为李某购买的高档衣物、手机等花费也应算作彩礼范畴,要求李某一并返还。

他的理由是这些花费都是基于结婚目的而进行的支出。

- 李某则认为,衣物和手机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不应返还。

她表示这些礼物是张某自愿赠送,没有附加任何关于结婚的条件。

2. 彩礼的返还比例。

- 张某要求李某全额返还彩礼和首饰,因为婚约解除是由于双方在筹备婚礼过程中发现性格不合,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有过错的情况,而且10万元彩礼对于自己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 李某认为自己在婚约期间也有一定的付出,例如为了筹备婚礼辞去了工作,并且在与张某相处过程中也有共同的消费。

她认为即使返还彩礼,也不应全额返还,最多返还60%。

三、调解过程。

(一)了解情况。

调解员首先分别与张某和李某进行了单独谈话,详细了解双方的想法、家庭情况以及婚约期间的具体情况。

在与张某谈话中,调解员了解到张某家庭以务农为主,10万元彩礼是家庭多年的积蓄,并且为了筹备婚礼已经花费了不少额外的费用。

而与李某谈话时,了解到李某虽然辞去了工作,但在婚约期间也为张某购买过一些生活用品,并且她现在也面临着重新找工作的压力。

(二)法律讲解。

1. 彩礼的法律界定。

- 调解员向双方讲解了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彩礼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予对方的财物。

对于张某提出的衣物和手机是否属于彩礼的问题,调解员指出,如果这些财物的赠送没有明确以结婚为前提,且在日常生活中属于普通的赠与行为,一般不应认定为彩礼。

婚约财产纠纷庭审中原告发表辩论意见范文

婚约财产纠纷庭审中原告发表辩论意见范文

婚约财产纠纷庭审中原告发表辩论意见范文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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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案代理词

离婚财产纠纷案代理词

离婚财产纠纷案代理词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今天,我作为原告/被告(根据代理方)的代理人,就本案的离婚财产纠纷案发表代理词。

一、案件事实概述本案中,原告与被告(根据代理方)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共同购置了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在内的多项财产。

然而,由于双方性格不合、价值观念差异等原因,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双方同意离婚。

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因此原告/被告(根据代理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XX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

同时,考虑到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经济状况以及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

三、财产分割的具体主张1. 房产:原告/被告(根据代理方)主张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平等分割。

2. 车辆:原告/被告(根据代理方)主张根据双方实际使用情况和车辆折旧情况,合理分配。

3. 存款与投资:原告/被告(根据代理方)主张对所有共同存款和投资进行清点,并平等分割。

4. 债务:原告/被告(根据代理方)主张对婚姻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进行明确,并按比例分担。

四、对对方主张的反驳针对被告/原告(根据对方代理方)的主张,原告/被告(根据代理方)提出以下反驳:1. 对方提出的财产分割比例不公平,未充分考虑原告/被告(根据代理方)对家庭的贡献。

2. 对方在婚姻期间存在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在财产分割时予以考虑。

3. 对方提出的债务情况与事实不符,部分债务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应视为共同债务。

五、结语综上所述,原告/被告(根据代理方)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公正合理地分割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并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做出公平的判决。

代理人:[代理人姓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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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纠纷一案
代理意见
审判长、审判员: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围绕审判员归纳的本案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给付了被告方彩礼* 元的事实应予认定关于原告是否给付了* 元彩礼给被告方,我方当事人提供了三个证人出庭作证。

三位证人的证言程序合法、客观真实,应予采信。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原告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的媒人*** 及其他两位证人的当庭证言相互印证,已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充分的证实了原告为了达到与被告*** 缔结婚姻的目
的,按照当地风俗给付了被告方*元的彩礼款。

要特别强调的是作为媒
人的*** 直接经手了过彩礼一事,其与原告即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无其他密切关系,又是在举证期限内申请出庭的,*** 的证言与当地的风俗
及日常经验法则完全吻合,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依法应予采信。

另两位证人虽与原告是亲属关系,但从日常经验来看,大数额的现金肯定要由原告最亲近的人掌控,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其证言也应予以采信。

二被告*** 与被告*** 理应共同返还原告全部彩礼。

1 原告与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原告家给付被告彩礼已经给原告家生活造成了极大困难。

原告家为了原告能与被告*** 结婚,不得不按农村习俗给付被告家彩礼*元。

根据2014 年的统计数据显示,**省上一年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仅为9102 元,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为6134 元,每年人均节余仅为2968 元。

据此可知,这* 元需要原告一家7 年多时间才能积攒下来,并且这* 元大部分都是原告家向亲戚所借,造成了原告家现在的家庭特别困难。

3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 与被告*** 也
应共同返还原告全部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婚姻法〉〉第3 条就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解释二〉〉的第10 条更是明确规定只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管是由于哪一方的原因导致婚姻无法缔结(这里的缔结是指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双方自愿到婚姻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均应当全额返还彩礼。

综上所述,“彩礼”实质就是借婚姻索取财物,是一种封建陋习,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婚姻自由,败坏了社会风气,还往往导致家庭经济条件极其困难,因此,恳请法庭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

河北***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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