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小学正高级副高级一级教师职称评聘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根据《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2019〕10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一条岗位等级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设置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出版、图书资料、卫生技术、中小学(幼儿)教师、会计(经济、统计、审计)七个系列岗位。
(一) 工程技术系列岗位设置高级工程师(副高级)一至三级、工程师(中级)一至三级、助理工程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
(二) 实验技术系列分教学实验、科研实验两种岗位类型,设置高级实验师(副高级)一至三级、实验师(中级)一至三级、助理实验师(初级)一至二级、员级共九级岗位。
(三) 出版系列岗位设置编审(正高级)三至四级、副编审(副高级)一至三级、编辑(中级)一至三级、助理编辑(初级)一至二级共十级岗位。
(四) 图书资料系列岗位设置研究馆员(正高级)三至四级、副研究馆员(副高级)一至三级、馆员(中级)一至三级、助理馆员(初级)一至二级共十级岗位。
(五) 卫生技术系列岗位设置副主任医(护、技、药)师(副高级)一至三级、主治(主管)医(护、技、药)师(中级)一至三级、医(护、技、药)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
(六) 中小学(幼儿)教师系列岗位设置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一至三级、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高级教师)(中级)一至三级、中学二级教师(小学(幼儿)一级教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
(七) 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系列岗位设置高级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副高级)一至三级、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中级)一至三级、助理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
第二条岗位数量及比例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党政部门、直附属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置,岗位数量控制在岗位总量的15以内。
学校按照设定的岗位总量控制比例,根据设岗单位工作性质及职责任务逐一核算各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现有专业技术岗位人数多于核定岗位数量的单位,通过退休、转岗、解聘等方式逐步减员到核定岗位数量,在超过核定的岗位数量之前,本单位不再补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020年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聘答辩试题

2020年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聘答辩试题2020年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聘答辩试题1.你的座右铭是什么?我的座右铭是:只要有足够的动力和热忱,即使在平凡的工作中,也可以创造出神奇的成果。
2.你最崇拜的教育名人是谁?为什么?我最崇拜的教育名人是特级教师XXX老师。
在2002年,我第一次听他的课和讲座,被他那旁征博引、出神入化、幽默风趣、妙语连珠的教学魅力所吸引。
从那时起,我意识到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必须具备渊博的知识、深厚的教育理论和良好的语言艺术。
3.你是如何理解特级教师这个称号的?我认为特级教师这个称号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特级教师意味着要成为师德的标兵、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要知识渊博、业务精湛、无私奉献,能在当地教师队伍中起到带动、示范、引领的领头雁作用。
4.如果你评上特级教师了,你今后是怎么打算的?成为一名特级教师是我追求的一个梦想,但它不是一个终点。
我将一如既往地努力研究,不断反思、潜心于教学科研,朝着专家型教师的目标迈进。
站在课改的前沿,用自己研究到的教育新思想和教学实践引领周围的同行不断的进步和提高。
我会永怀感恩之心,真正承担起特级教师这份光荣而又沉甸甸的责任,努力成为学生喜欢、家长信赖、领导放心的好老师。
5.你认为特级教师应具备哪些素养?特级教师是师德的标兵,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因此,应当具备高尚的品德、渊博的学识、独立的见解,鲜明的教学风格。
6.你认为一个优秀的教师应该具备哪些素质?一个优秀的教师应该具备以下素质:1.爱岗敬业,甘为人梯的精神。
2.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关注学生的成长。
3.渊博的知识和过硬的教学能力。
4.较强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
5.高尚的品德。
6.终身研究的理念。
7.较强的组织能力。
7.你认为教师的课后反思应包括哪些方面?教师的课后反思应包括以下方面:1.教学过程中的成功做法。
2.教学过程中的失败之处。
3.教学过程中产生的教学机智。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事情,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一般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青年宫(青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别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不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2020年新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名师资料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争推荐,拟聘任到相应职务等级人选的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由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按《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必须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基层流动。
经所在学校(单位)和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教师可跨校申报、竞聘。
第九条学校(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参加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岗位条件且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9.29•【字号】豫人社办〔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行政法总类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称申报有关问题(一)关于职称评审计划问题。
按照国家和我省“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规定,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除经济系列和审计系列实行评聘分开政策外,其它系列均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推荐评审职称。
各单位要按照已备案并网上公示的年度评审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审人选,严禁超计划申报评审。
(二)关于职称申报学历与申报年限问题。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调整部分职称申报年限规定。
一是中小学教师、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年限调整。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聘任副高级岗位5年以上。
二是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申报职称年限调整。
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申报中级职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是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中级工班毕业生参照中专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参照大专学历,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学历。
四是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学历和任职年限。
民营企业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pptx

学海无 涯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 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 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 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第六条 晋升职称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 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教师: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 (二)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 (四)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 3 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 (三)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4 年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4 年以上; (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
学海无涯
(五)教研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独立组织过县(区)级教研活动 。 在县(区)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每年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 30 学时,有 原 始的听评课记录。
2020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2020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要求一、网上填写要求(一)基本情况1.证件照上传附件要求为:申报教师本人2寸证件照,尺寸为413*626像素。
2.“申报学科”中,如勾选教育和心理学学科,则还需确认从事的心理或科研工作。
3.“是否本地户籍”一栏,选择“否”,则需填写本人户籍所在地(省份),并上传相关证明附件。
4.“最高学历”一栏,须分别填写全日制最高学历与在职最高学历。
如无在职学历,请勾选“否”。
其中,如属于党校学历,请在“是否党校学历”一栏中勾选“是”。
5.“现任行政职务”一栏,下拉框中可选择无、中层、校领导。
6.“是否愿意流动”一栏必须勾选。
申报表打印页面中的“是否流动”一栏将在各区推荐工作结束后,由区级管理员填写。
7.如申报教师为非首次申报的,须在“是否首次申报”一栏中勾选“否”,并如实填写已申报的次数和年份。
(关于非首次申报的界定范围:指曾参加过市级层面正高级教师评审的,不含区级推荐。
)8.符合乡村支持计划的申报教师,须在“现单位是否属于乡村学校”一栏中勾选“是”,并上传附件:沪教委人〔2019〕68号文件,且在文件中标注所属的乡村学校。
9.教师资格证书类型一栏,可在下拉框中选择对应的教师资格类型,并上传证明文件。
10.任教学段一栏,下拉框中可选择: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跨学段。
申报教师需确定正确的任教学段,系统自动匹配至任教课程表中的任教学段。
(注:跨学段是指申报教师担任多个学段的教学工作。
)11.单位类型一栏,下拉框中可选择: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或完中、一贯制、教育学院、市直属单位、其它。
12.现聘专技岗位等级一栏,下拉框中可选择:专技七级、专技六级、专技五级、专技四级、专技三级。
13.教师进修情况一栏,请在“已完成十二五教师职务培训证书”的一栏勾选“是”。
并填写已完成“十三五”教师职务培训学分数,上传证明文件。
14.申报特殊教育学科的教师需在特殊教育相关证书一栏勾选“是”,并上传特殊教育相关证书。
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

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一、学历(10分)各学历层次赋分如下:最后学历的专业与申报学科不相符时,至少应在该学科岗位任教一年以上。
二、专业工龄(16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前10年每年1分,第11年起每年0.3分;其中,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含支教、农村建设指导员、第一书记等)每年再另加0.2分。
此项满分为16分,按周年计算。
三、资格年限(6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继续教育(4分):1. 完成2015-2019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2分);2. 2020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2分)。
五、论文著作(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桂职办〔2020〕47号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参照以上评分办法加分。
六、课题研究(8分)对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或其它行政部门组织立项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科研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的给予记分。
记分办法如下:注:1.最多可累计三个课题的得分,最高不超8分,其中:未结题课题只计算1个,超过结题时间未向立项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延迟结题的不得分,另有说明的除外。
2.国家级、省级重点课题(A类)的单独立项的子课题按市级课题算分(应有主课题和相关子课题的立项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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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小学正高级副高级一级教师
职称评聘标准
一、基本条件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3)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兼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含听课、评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7)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4.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并关注学生差异,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能够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建议。
2.教学业务精通。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
(3)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普遍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较好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兼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含听课、评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7)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
3.教研能力较强。
(1)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能够发现并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并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能够指导、组织和执行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并取得突出的成绩。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或具有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在本校以及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示范学习。
4.指导培养教师成效明显。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一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教学成绩优良。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3)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地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5)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
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四)二、三级教师。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帮助学生进步。
2.协助做好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3.能正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准确,课程设计合理。
4.能够规范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教学方法,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作业设计切合授课内容,
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学科知识,教学效果较好,能够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三、任职资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三)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四)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具备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有关说明
(一)教研室以及中小学德育工作、教材审定、教育督导、校外社会实践基地、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符合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可结合本职务(或岗位)职责要求,比照学校教师的标准条件,任现职期间的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本人业绩能力水平考核评审
的主要依据。
教研室教研员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应有较多的学术研究成果。
(二)城镇中小学教师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具有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双师型”教师资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连续工作满25年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评正高级教师;满20年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评高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