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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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管理复习总结

地籍管理复习总结

第一章(1):地籍与地籍管理第一节地籍一、地籍(Cadastre)的概念土地:地球表层的陆地部份,包括海洋滩涂和内陆水域地籍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等基本状况的图、簿、册。

第二节地籍管理四、地籍管理的原则为保证地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进行地籍管理工作时,普通遵循以下原则:第三节我国的地籍发展历史一、地籍发展的阶段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二、地籍发展的历史沿革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民国时期→建国及改革开放以后1. 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一)原始社会-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二)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井田制的基本特点:(三)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税收制度):宋代重视地籍管理-方田法、经界法、推排法元代的土地清查-经理法、括田法明初的鱼鳞图册-分图:相当于现在的宗地图;总图:相当于现在的地籍图明万历年间全国范围的土地清丈:万历清丈清代的地籍管理:西方的制图学和测量学传入中国;皇舆全览图;清朝末年,京师测地局和测绘学堂2. 民国时期(一)北京政府时期的地籍管理(二)国民党统治区的地籍管理孙中山推行“平均地权”,设置土地局1930 年发布《土地法》(三)革命根据地、解放区的地籍工作1928 年12 月,;1931 年12 月又出台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1946 年5 月4 日,共产党中央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 1947 年10 月,发布施行。

3. 建国及改革开放以后(一)1949-1957 年1950 年6 月颁布:(二) 1958-1965 年人民公社化时期的地籍管理(三) 1966-1976 年“文革”期间的地籍管理(四) 1976-1978 年粉碎“四人帮”后的管理阶段(五) 1979-1981 年土地分管下的地籍工作(六) 1982-1985 年土地统管下的地籍管理(七) 1986-1997 年(八) 1997 年第一章(2):土地产权制度2.3 我国现代地权制度一、土地所有权:1. 土地所有权的含义: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地籍与地籍管理

地籍与地籍管理

一、全国土地调查
• (一)土地调查目的和任务
• 第二土地调查工作目标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总体目标是,
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
础上,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查清全
国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建立和完善土地
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
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
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地籍与地籍管理
本章内容
1.地籍与地籍管理 2. 土地调查 3.土地登记 4.土地统计 5.地籍档案管理; 附:我国地籍的发展历史
第一节 地籍与地籍管理
一、地籍与地籍管理
(一)地籍 (Cadastre)的概念
地籍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 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 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簿、册。
Ⅰ目标任务要求
具体目标
• 一是国家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直接掌握全国每一块土 地的权属及利用状况的真实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 实现国家及各级政府直接监管每一块土地的目标。
• 二是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状况,直接掌握基本农田数 量和分布,明确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 “高压线”的位置,进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落实。
土地位置,宗地 界址、界线,权利人 姓名、住址,土地面 积、等级、权属性质、 质量等
光电,遥感技 术,微缩技术,电 脑,网络等综合运 用;解析为主
(4)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分
类型
对象
要求
城镇
城市,镇城区用 地,独立工矿用地, 交通用地
高精度,高技术 含量,大比例尺,使 用城镇地籍规范
农村
城镇郊区,农 村集体所有制土地, 农村居民地,国营 农场的国有土地
1、内涵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

二.地籍管理(我国地籍管理的内容)
3.土地登记的信息公开查询
(1)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范围 ①土地登记结果的查询范围 土地登记结果包括土地登记卡和宗地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依照《土地登记 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的规定查询。 ②原始登记资料的查询范围 原始登记资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和地籍图。 原始登记资料的查询范围如下: 土地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其土地权利范围内的原 始登记资料;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有权查询与其代理业务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资料;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有权查询与调查 、处理案件有关的原始登记资料。 ③特许登记资料的查询范围 指涉及国家安全、军事设施等保密单位的土地登记资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 密的土地登记资料。这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查询受到严格限制,不在公开查询的范 围内。 (2)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程序 (3)查询和限制 (4)查询收费
二.地籍管理
(七)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地籍档案管理是对地籍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 史记录,包括文件、图册、图像资料等,进行搜集、鉴定、整理 、保管、统计、编码和提供利用等多项工作的总称。地籍档案管 理的基本要求有: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八)我国地籍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二. 地籍管理
(一)地籍的概念 地籍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位置、界址、权属、数量、 质量、地价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册。地籍具有空间性 、法律性、精确性和地籍资料的连续性等特点。
二.地籍管理
(二)地籍的分类 1.按功能分类 地籍按功能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三种类型。 2.按建立的时序分类 地籍按建立的时序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 3.按所记载的对象分类 地籍按记载的对象分为农村地籍和城镇地籍。 4.按表现形式分类 地籍按表现形式分为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

地籍管理重点版

地籍管理重点版

地籍重点版名词解释地籍管理的概念地籍管理是针对地籍的建立、建设和提供应用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管理)措施。

地籍管理是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对地籍管理的基本认识:1.地籍管理是一系列有序的工作2.地籍管理必须有制度作为保障3.不同时期的地籍管理有着不同的技术基础4.地籍管理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应用目的土地分类土地分类的工作内涵主要在于对不同部位土地辨识它们的相同性,进而将相同的个体进行归并,同时也就它们之间的差异性将不同的个体分开。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认识土地,从而能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改良、调查、统计和管理等。

土地分类在土地管理中的直接意义在于对土地实现分类统计、分类研究和分类指导。

分类标志:在分类中依据什么作为指标(或标准)来对分类对象进行辨识,即用以归并化类的指标,称之为分类标志。

土地分类研究对象的核心是分类标志,分类标志依据土地分类成果应用的需要而不同。

土地分类:按一定分类标志(指标),将性质上有差异的土地划分为若干类型。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以县为单位,以图斑为基本单元,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查清各类用地的面积、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又称土地数量调查。

地籍调查是国家采用科学的方法,依照有关法定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和用途等情况,并以图、簿、册表示。

土地条件调查是指对土地的土壤、植被、地形、地貌、气候及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和对土地的投入、产出、收益、交通、区位等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是指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状况的信息持续收集调查,开展系统分析的科学管理手段和工作。

土地分等定级是在特定的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进行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过程。

是土地评价的一种类型。

土地登记是指国家土地登记机关将土地权利人依法取得、变更、灭失的各项土地权利、坐落、面积、用途、使用条件、登记、价格等情况依法记录于专门设置的簿册上。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1.地籍:地籍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件与簿册。

地籍分类:按主要功能的变化分类(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按开展地籍的先后时序分(初始地籍、变更地籍)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分(城镇地籍、农村地籍)按手段和成果形式分(常规地籍、数字地籍)按行政管理层次分(国家地籍、基层地籍)2.地籍管理是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目的:随时清晰地掌握土地资源、土地资产的存在、分配、利用和管理状况,为土地管理服务,为国家管理、为生产、建设、经济发展和其他需要服务。

任务:包括收集、记载、保管、更新并提供有关土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法律等方面的信息,为科学管理土地服务。

3.地籍发展阶段: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4.土地分类:按一定分类标志(指标),将性质上有差异的土地划分为若干类型。

(根据土地的异同性对土地按类进行划分与归类的过程。

)土地分类系统:按照统一规定的原则和分类标志,将分类的土地有规律分层次地排列组合在一起,叫土地分类系统(或土地分类体系)。

我国常见的土地分类系统有:土地自然分类系统、土地评价分类系统、土地利用分类系统。

5.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

地籍: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权属、界址、数量、质量(等级)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或称地籍五大要素)的图簿册。

地籍分类:按功能变化分①税收地籍②产权地籍③多用途地籍按地籍开展先后时序分①初试地籍②日常地籍按地籍范围和对象分①城镇地籍②农村地籍按地籍手段和成果分①常规地籍②数字地籍地籍管理的概念:针对地籍的建立、建设和提供应用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措施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①土地调查②土地登记③土地统计④土地分等级⑤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类标志:是对土地惊醒归并划类时应用的分类指标或者分类标准土地调查的准备工作:方案准备、组织准备、仪器用品准备和资料准备土地面积量算原则:图幅为基本控制、分幅进行量算、按面积比例平差、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是指遵照国家法律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的方法,查清每一宗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权属、界限、数量、质量和用途基本情况,并以图、薄表示,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调查工作土地调查的目的:地籍调查资料是地籍管理的依据,目的是查清和核实宗地的地籍要素土地调查类型:根据调查时期和任务不同分①初始地籍调查②变更地籍调查根据范围和功能不同分①城镇地籍调查②农村地籍调查宗地:指法律上具有统一土地权属归属的独立成片的土地范围四至:相邻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名称以及与之为界的和永久性明显地物名称和距离土地权属调查的任务:指以宗地为单元和对象,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权利所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属性的调查和确认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任务:①更新土地利用的数据,保护土地利用资料的现势性②逐步更正,补充土地利用调查资料中的错误和遗漏③实现土地利用调查资料的同步与统一④形成系统的土地利用资料,为制定土地利用政策及科学研究提供基础数据变更调查的主要技术环节:①变更之判定②变更单元③图斑编号④平衡变更地籍调查:指在完成初始地籍调查之后,为适应日常地籍管理的需要,使地籍资料保持现势性而进行的土地权属及其界址点、线的变更调查变更地籍调查特点:①主动申请②目标分散,发生频繁,调查范围小③政策性强,精度高④调查与资料变更连锁进行⑤任务紧急土地分等定级的理论基础:①地租理论(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垄断地租)②区位理论③土地可持续发展理论④土壤肥力理论⑤土地质量观定级因素权重的确定:A 城镇土地定级因素权重确定原则 B特尔菲法确定权重C 因素成对比较法D 层次分析法分值计算方法:1)点线状因素特征①这类土地定级因素所附的客体在城镇中占地面积小,在空间分布上聚集现象明显对于城镇多为点状、线状分布②不仅对自身客体所在位置上的土地有影响,通过区位的波及性和效益外溢等作用形成一定区位关系对其周围及其城镇产生不同影响2)面状因素特征①它所附的客体在城镇中分布面积较大②仅对自身客体、所在位置产生影响,对周围地块基本无外溢影响不同类型因素分值计算一般方法:土地登记的任务:①全面完成城镇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他项权利的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②建立土地证书公开查询制度和年检制度③充分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工具,实现土地登记自动化和信息化历史上三种基本土地登记制度:1)契据登记制 2)权利登记制 3)托伦斯等级制我国土地登记制度要点:1)强制登记 2)经登记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 3)进行实质性审查4)登记具有绝对公信力 5)自我举证6)统一登记 7)颁发土地证书土地登记分类:按时间和内容分:初试登和记变更登记按权属划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抵押权和地役权)按权属主从关系分: 主登记和附记登记按地域性质分:城镇土地登记和农村土地登记土地登记的基本原则:①依法原则②申请原则③审查原则④登录原则⑤公示原则初始土地登记:指土地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利后,为获取国家法律认可而进行的土地登记行为和过程初始土地登记的种类:①所有权初始登记只存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②使用权的初始登记a划拨 b出让 c租赁d作价出资或入股e授权经营③土地他项权利初始登记 a抵押权登记 b地役权登记变更登记特点:①原已完成一定的土地登记过程②分散的、个别的、经常的、及时的登③特定变动的登记变更土地的类型:a土地权利人变更登记 b土地权利人姓名、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c土地他项权利的变更登记土地统计:是领用数字、表格、图件及文字记录,对土地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以及这些情况的动态变化,进行有系统的调查、整理、分析和预测的统计工作土地统计特点:a数量型 b工具性 c整体性土地统计的类型:按时间分 a初始土地统计 b年度土地统计按报告程序规定a基层土地统计b国家土地统计土地统计的指标体系分类:按总体现象不同分①土地数量指标②土地质量指标③土地权属指标④土地利用指标按计量单位不同分①实物指标②价值指标土地统计调查的方式:①普查②重点调查③典型调查④抽样调查⑤统计报表土地统计分组的方法:①正确选择分组的标志②按品质标志(是以事物的属性和特征来表现的标志)和数量标志分组(是指事物的数量特征)③土地变量数列的编制土地综合指标分析:①土地总量指标分析②土地相对指标分析③土地平均指标分析④总数的中位数⑤土地标志变异指标我国现行土地统计报表制度:①国家土地统计年报②基层土地统计报表系列年内地类变化平衡表的作用:集中、系统、全面地描述了一个县或一个乡的土地利用及其变化情况。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向中外合资企业收取场地使用费。1987年11月国务院批准了原
国家土地管理局等部门的报告,确定在深圳、上海、天津、广州、
厦门、福州进行土地使用改革试点。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
离的原则,国家在保留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拍卖、招标、
协议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价格、年期及用途出让给使用
者,出让后可以转让、出租、抵押。这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带有
根本性的改革,打破了土地长期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单一行
政手段的划拨制度,创立了以市场手段配置土地的新制度。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6
3、地籍的分类
依作用不同分为:税收地籍、产权(法律) 地籍、多用途(现代)地籍
依特点和任务不同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 地籍
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分为:城镇地籍和 农村地籍
土地管理的内容体系
土地管理的内容
地籍管理 土地权属管理 土地利用管理 城市土地市场管理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1
第四章 地籍管理
内容提要
• 第一节 地籍管理概述 • 第二节 土地调查 • 第三节 土地分等定级与估价 • 第四节 土地登记 • 第五节 土地统计 • 第六节 地籍档案管理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11
第二节 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是地籍管理的基础工作。《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章中规 定: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土地调查概述 全国土地调查 土地变更调查 土地专项调查
12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一、土地调查概述
1、土地调查的含义:
• 土地调查是指对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自然 属性和土地权属等社会属性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基本农田 状况进行的调查、监测、统计、分析的活动。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一名词解释:1.地籍: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 界址. 权属. 数量. 质量. 地价与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薄册。

2.地籍管理:(1)指国家为研究土地权属. 自然. 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 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 土地登记. 土地统计. 地籍档案及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才)(2)为针对地籍的建立. 建设和提供应用所展开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书)3.土地分类:根据土地的异同性对土地按类进行划分与归并的过程。

4.土地分类标志:对土地进行归并划类时用的分类指标或分类标准。

5.地籍调查:指遵照国家法律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的方法,查清每一宗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 界址. 权属. 数量. 质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并以图. 薄表示,为土地登记. 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调查工作。

6.宗地:指法律上具有统一土地权属的独立成片的土地范围。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宗地是指由权属界线所封闭的独立权属地段)7.地籍测量:地籍测量是指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为获取和表达宗地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质量等基本地籍信息所进行的测绘工作。

8.土地分等定级概念:在特定的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进行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过程。

二填空.简答:1.地籍分类:(1)按地籍主要功能及变化分类:①税收地籍②产权地籍(法律地籍)③多用途地籍(现代地籍)(2)按地籍开展的先后时序分类:①初始地籍②日常地籍(3)按地籍开展范围及对象特征分类:①城镇地籍②农村地籍(4)按地籍手段及成果形式分类:①常规地籍②数字地籍2. 地籍管理基本内容:(1)土地调查(2)土地登记(3)土地分等定级(4)土地统计(5)地籍档案管理3.土地分类体系:(1)土地自然分类体系(土地类型分类体系)(2)土地评价分类体系(土地生产潜力评价体系)(3)土地利用分类体系4.土地利用分类采用线分类与面分类相结合的混合分类法。

5.我国土地利用分类系统:①1984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制定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采用两级分类:8个一级类、46个二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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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管理复习资料1、地籍: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簿、册。

2、地籍的分类:(1)按地籍的主要功能的变化分类:①税收地籍②产权地籍③多用途地籍(2)按地籍开展的先后时序分类:①初始地籍②日常地籍(3)按地籍开展范围和对象特征分类:①城镇地籍②农村地籍(4)按地籍手段和成果形式分类:①常规地籍②数字地籍3、初始地籍:初始地籍是指一种地籍制度确立后,由于缺少该制度下的地籍资料,而就某个行政辖区全部土地开展的一次基础性的全面的调查、记载、整理等,从而建立起的地籍。

4、地籍管理: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5、地籍管理的性质:(1)、鲜明的阶级性。

(2)、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措施的法律规范性。

(4)、行政的权威性和保障性。

6、地籍管理的任务:总任务是全面、具体掌握地籍信息、不断更新地籍信息,及时、准确、系统地提供服务,并不懈地改革创新,建设功能齐全、制度健全、业务规范、手段先进的、完整的地籍管理工作体系。

具体任务是:(1)广泛深入掌握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家底,由数量和分布向质量甚至更全面的方向发展,形成一体化土地资源家底资料。

(2)土地资源和资产的分配现状、流转管理及态势分析。

包括城镇土地和农村土地。

(3)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更新充实调查资料,持续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推动地籍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发展。

努力实现土地登记城乡一体化。

(4)推动土地调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将土地自然性状、土地社会经济状况及土地利用其他环境条件与土地自身基本的调查相互融为一体;对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组织深入细致的专项调查,为土地利用决策和规划提供基础;将土地调查向多用途地籍需要的方向发展。

(5)加快地籍工作现代化手段应用步伐,并努力向商业化、普及化方向发展。

(6)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以及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制度,健全机构,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地籍管理的社会公信度和公示性,提高地籍资料的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7、地籍管理的内容:①土地调查:以县为单位,查清土地的存在、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状况而进行的调查。

可分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条件调查和地籍调查。

②土地分等定级:以土地分类和土地条件调查为基础,对土地质量指标的综合分析和土地质量水准的相对评价。

③土地登记:指将法律认可的土地权属状况登载于专用的簿册上的过程。

④土地统计:国家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进行调查、汇总、统计分析和提供土地统计资料的工作制度。

⑤地籍档案管理。

8、地籍管理的基本原则:(1)统一管理的原则。

(2)保证地籍管理的连贯、系统、完整。

(3)地籍资料的可靠、衔接、精确。

(4)地籍成果简便实用。

9、地籍管理的手段:(1)行政法律手段,如法规、规程。

(2)测绘手段,如地籍测量(3)图簿册手段,如土地利用现状图、评价图、土地级别总图、土地统计表、土地证书、土地统计台帐等。

(4)计算机手段,如地籍管理信息系统、3S技术应用。

10、社会主义地籍管理的产生和发展:(选择题):(1)革命根据地的地籍管理。

1928年12月在井冈山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2)土地改革和合作化时期的地籍管理。

这个时期是从1949年到1957年,主要是配合解决土地权属问题。

期间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1950)、《农业税查田定产工作实施纲要》(1951年)。

(3)人民公社时期的地籍管理。

这个时期是从1958年到1978年。

1958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一次群众性土壤普查工作。

1959年9月农业部发出《关于加强人民公社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通知》(4)现代化建设时期的地籍管理。

1990年以前的起步阶段,主要开展调研、试点、制定规程;“八五”期间的全面推进阶段;“九五”期间地籍工作进入了发展阶段。

11、土地利用分类的原则:(1)统一性(2)地域性(3)科学性(4)实用性。

12、2007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二级分类,其中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

参照P46-P50。

!!!13、概述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比较陈述城镇调查用的分类与农村调查用的分类有何异同?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

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

二是坚持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发展方向,以城乡一体化为基本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

三是为了适应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实际现状,对于农村土地调查的土地分类,在城乡统一分类的同时对一些地类做过渡性归并,使之在当前更为实用。

异:(1)二级类数量不同。

城镇调查中,一般每一个一级类下都对应4~8个二级类。

而农村调查中则为3个左右。

这也反映出城镇用地类型比农村用地类型复杂。

(2)农村调查用地分类偏重土地的自然属性,而城镇调查则偏重土地的经济社会属性。

同:(1)都是按照两级分类系统进行划分。

(2)所采用的分类指标都具有唯一性。

14、土地调查:土地调查是以土地为对象开展的有关土地客观存在状况的信息的调查。

1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本技术方案:概查和详查。

概查利用较小比例尺的图件为基础,对土地分类也比较简单,面积量算上采用简易的或者数理抽样(或推算)的办法来完成。

详查是以较大比例尺图件为基础,开展全面的实地调查,采用较详尽的土地分类系统,运用周全和较高精度的面积量算方法来完成的调查。

16、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本程序: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一般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即准备阶段、外业阶段、内业阶段、成果验收归档阶段。

参考P7117、外业调查:外业调查是以地形图和航片或卫片等影响图片作为工作底图,利用收集到的有用资料,在室外对实地的地类、界线、权属等土地信息加以辨认和判定,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标绘、注记,在外业簿上做好记录,对工作底图上未得到反映的地物,采用测量的方法予以补测。

工作内容:(1)地类图斑的调绘。

(2)各种界线的调绘。

(3)线状地物的调绘。

(4)零星地物的调绘。

(5)工作底图上无法标定地物的补测。

工作程序:(1)准备工作:包括资料与工具的准备、整理调查区的航(卫)片。

(2)室内判读(预判):(3)外业调绘:基本方法包括以下步骤:选好站立点、确定航(卫)片方位、抓住特征地物、掌握航片比例尺、边走边判读、访问和凭据收集、借助立体观察。

(4)外业补测。

补测可在调绘片上进行,也可直接在工作底图上进行。

补测方法可分为简易补测法(如比较法、截距法、垂距法、交会法、延长线截距法等)、仪器补测法和大比例尺图件缩小转绘法。

18、地籍调查:是指遵照国家法律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的方法,查清每一宗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质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并以图、簿表示,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调查工作。

19、地籍调查的内容:通常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

(1)土地权属调查可分为土地所有权调查和土地使用权调查。

权属调查是指以宗地为单元和对象,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权力所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属性的调查和确认,是对土地进行登记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初步确认。

(2)地籍测量是指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学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线、位置、形状及地类界等,绘制地籍图,并计算其面积,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

二者区别:前者主要是遵循规定的法律程序,根据相关政策,利用行政手段,确定界址点和权属界线的行政性工作;后者主要是运用测绘技术手段将地籍要素按一定比例尺和图示绘制于图上的技术性工作。

20、初始地籍调查的基本程序:(1)准备工作。

包括组织准备、收集资料、确定调查范围、技术设计、图表仪器工具的准备、人员培训试点、宣传教育。

(2)权属调查(3)地籍测量(4)资料整理(5)检查验收。

21、土地权属调查的任务和内容:基本任务是调查核实土地权属单位的权属要素,即土地的权属性质、权属界线(包括界址点和界址线)、权源证明文件、面积、位置、用途及地上建筑物权属状况等。

主要内容是对宗地的位置、界线、权属状况和土地使用状况等的调查,具体包括:(1)宗地的位置调查主要是对宗地所在的辖区(如区、街道)、门牌号及四至关系的调查。

(2)宗地的界线调查主要是对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权属界线)的调查。

(3)宗地的权属状况调查主要是对宗地的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取得土地时间和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等内容的调查。

(4)宗地的使用状况调查主要是对宗地内的土地用途、土地等级、地价和共用状况进行调查。

22、权属调查的基本程序:(1)拟定调查计划(2)物质准备(3)调查底图的选择(4)调查工作区的划分(5)发放调查通知书(6)收集、分析和处理土地权属资料(7)实地调查(8)资料整理23、宗地草图: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形状、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勘丈记录图,是地籍调查表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现场绘制。

宗地草图上应绘制以下要素:(1)本宗地号和门牌号,权属主名称和相邻宗地的宗地号、门牌号、权属主名称;(2)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序号及界址线、宗地内地物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地物等;(3)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几何距离和条件距离;(4)确定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边长方位所必需的建筑物或构筑物;(5)指北针和概略比例尺、丈量者、丈量日期。

图表参照P116!重点!!!24、地籍图及宗地图绘制: A、地籍图的绘制:成图方法因测量方法不同而有所不同。

(1)用全解析法测量成果成图时,可以解析界址点坐标为基础,参照宗地草图绘制成地籍图。

(2)用部分解析法测量成果成图时,可以街坊外围界址点和部分内部界址点坐标或具有控制作用的解析坐标为控制点,并依据宗地草图实量数据装绘成地籍图。

(3)用图解勘丈法测量成果成图时,可利用现势性较强的大比例尺地形图为基础,根据宗地草图实丈数据,地籍调查表内的有关数据并舍去地形图上与地籍无关的内容后编绘地籍图。

B、宗地图的绘制:宗地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真实记录,是以宗地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是土地证书和宗地档案的附图,它是依照一定比例尺制作成的反映宗地实际位置和有关情况的一种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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