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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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市政发〔2016〕52号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市政发〔2016〕52号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市政发〔2016〕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6〕3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经办机构设置问题鉴于我市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五险合一”模式,为最大化发挥各类管理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便于各险种间政策、业务衔接,新农合管理体制调整后,不再单独设立新的经办机构,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照隶属关系,成建制划入所在地地方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关于人员划转问题市、县两级卫计委新农合行政管理人员及相应编制应划转到人社部门,具体人员及编制数由卫计委、编办核定确认,人社部门负责据实接收。

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整体移交一并划转。

三、关于基金移交问题新农合基金由卫计委移交人社部门。

移交前,新农合经办机构、财政、开户银行三方要进行资金对帐,做到帐帐相符,三方财务人员共同在对帐单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关于业务档案移交问题新农合历年的政策文件、业务凭证等档案资料(包括纸介和电子文档)都应分类归档并列出移交清单,完整移交。

已存档的历年档案资料要提交归档文件清单。

五、关于财务资产移交问题新农合历年基金收支财务会计凭证、帐册和印鉴均列清单移交人社部门。

新农合经办机构债权债务移交前应处理完毕;暂不能处理的,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居民大病保险医保报销流程

居民大病保险医保报销流程

居民大病保险医保报销流程一、参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其参保当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二、大病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特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下同)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的有:(一)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二)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扣除自费费用和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部分后的医疗费用。

不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的有:(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及以下的费用、未按规定转诊转院等原因降低报销比例支付部分以及按病种定额(限价)结算超出定额(限价)标准应由医疗机构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暨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试行)》中的丙类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使用该项目所产生的医药费用;(三)医疗救助基金已经支付的费用及省医疗保障局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三、报销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自付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按70%的比例报销。

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其大病保险起付线为0.55万元。

个人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0.55—10万元(含),按65%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按75%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不设封顶线。

五、城乡居民在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在定点医院住院,参保居民出院结算时,只需交个人负担的费用,按规定应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操作流程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操作流程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操作流程说明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它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基本医疗保险的操作流程。

一、参保登记1、单位参保单位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员工花名册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经办机构会对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并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2、个人参保个人参保一般分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城乡居民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参保一般由社区、村委会统一组织办理,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二、缴费1、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依据。

一般来说,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至 300%之间选择。

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情况确定。

2、缴费比例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单位缴纳 6%至 8%,个人缴纳2%。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一般为 8%至 10%。

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缴费一般由个人缴纳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

3、缴费方式单位参保的,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职工的医疗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季度或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可以通过银行代扣、网上缴费、自助终端缴费等方式进行缴纳。

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费一般由社区、村委会代收,或者通过银行代扣、网上缴费等方式缴纳。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24•【字号】•【施行日期】2016.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4日新余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人社部《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2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94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求,改革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行政管理和经办职能的有效划转、基金资产的安全移交、工作人员的平稳转移等整体移交工作;根据省里统一安排,依据省里出台的政策,结合新余实际,2016年底前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积极稳妥原则。

整合工作相关各方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市各地同步开展原卫计部门新农合职能的移交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移交任务。

单位主体变更社保转移流程

单位主体变更社保转移流程

单位主体变更社保转移流程一、准备工作1. 了解政策:详细阅读并理解关于单位主体变更和社保转移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流程的合规性。

2. 准备材料:-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函》(需注明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二、原单位社保转出1. 提交转出申请:-线上办理:登录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官网,提交社保转出申请。

-线下办理:前往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窗口,提交转出申请及所需材料。

2. 获取转出凭证:-申请通过后,原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会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新单位社保转入1. 提交转入申请:-在新单位缴纳了一个月社保后,向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提交转入申请及所需材料。

-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

2. 等待审核:-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1. 确保原单位已停止社保缴纳且无欠费:在申请转出前,需确保原单位已停止个人的社保缴纳,并且没有欠费情况。

2. 社保卡余额处理:社保卡内的余额在转入地可能无法使用,需在办理转出时要求社保局将余额提取,并前往银行取消社保卡。

3. 重复缴费处理:如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存在缴费重复的情况,应在新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退费。

五、查询进度可通过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官网或窗口查询社保转移进度。

以上为单位主体变更社保转移流程的范本,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为准。

医保缴费凭证填写说明

医保缴费凭证填写说明

医保缴费凭证填写说明(2013版)各缴费单位:原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更名为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原基金归集账户改为吉林银行长春振兴支行,请各单位在缴纳医保费时,按以下格式正确填写,以确保缴费金额及时、准确到帐。

开户名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开户帐号:011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振兴支行一、票据填写标准格式1、同城转帐参保单位在使用转账支票填写进账单时,在填写银行进帐单时,在收款人处按下图填写:、备注栏内应以()的形式标注具体征缴专户的号码,以此来明确所缴基金种类,其中:(01)为基本医疗保险;(02)为工伤保险;(03)为生育保险;(04)为城镇居民保险;(05)为新农合保险。

、备注栏内应正确填写12位数字,其中前6位是企业编码后6位为缴费所属期。

例如:单位编号为100000的企业,在缴纳生育保险基金时,进账单正确填写应为:l 收帐通知:2、电汇、网上银行、大小额支付参保单位在通过电子汇兑、网上银行、大小额支付缴费时,在填写相关凭证时,应按如下标准填写:、收款人账号处应按完整填写帐号,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1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2缴纳生育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3缴纳居民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4缴纳新农合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5温馨提示:各单位在填写帐号时,务必在主帐号与子帐号之间加“-”,否则无法入帐。

、备注栏内应正确填写12位数字,其中前6位是企业编码后6位为缴费所属期。

二、具体要求1、各参保单位需按照上述标准格式填写相关缴费凭证;(温馨提示:同城支票与电子汇款填写方式有区别)2、各参保单位需按照每月核定的征缴通知单金额足额、准确缴费;3、各参保单位需按月缴费,不得在一张缴费凭证中缴纳多月费用;4、以下情况会造成银行退票,使缴费不能及时到帐,将影响参保职工不能及时享受医疗、工伤、生育待遇:(1)未按标准格式填写缴费凭证的;(2)未按照征缴通知单金额缴费的;(3)备注信息不填写、填写不完整、填写错误的。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一、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者出院之后将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和身份证交到本乡镇合管所,经过审核之后,乡镇合管所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送到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报销医疗费用将会转入参保人指定账户中。

”二、医疗报销条件《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三、医疗报销比例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医保怎么迁移

医保怎么迁移

医保怎么迁移
⽬前有很多⽹友在热议,参保⼈员异地流动后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续,⼩编针对于此问题,做如下介绍,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续,然后由本⼈向市社保中⼼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保怎么迁移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续,然后由本⼈向市社保中⼼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结算中⼼办理医保关系和个⼈账户转移⼿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续。

没有接收单位的,个⼈应在终⽌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内参保缴费。

第⼆,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由转换。

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起享受转⼊地相应待遇。

办理⼿续期间发⽣医疗费⽤的,如在规定的3个⽉内参保缴费,转⼊地经办机构按规定⽀付相关医疗费⽤,如超过3个⽉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地经办机构不予⽀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

提⽰: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推出的⼀项重⼤惠民政策,⽽医疗保险的转移更是将此惠民政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

但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满⾜最基本的医疗需求,⼴⼤市民在做好基本医疗保障的同时,应该做好重疾⽅⾯的保障!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的知识。

希望⼩编的这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

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的内容,也可以到⽹上进⾏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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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参保(合)凭证
凭证号:(省简称)(统筹区名)年份(第XXXXXX号)生成日期:年月日
基本信息
参保人
姓名
身份证号(社会保障)
医疗保障编号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
参保信息
基本医疗保险类型
转出地
参保(合时间)
起:年月
其中累计实际缴费月数

止;年月
个人账户余额
(大写)¥(小写)¥
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
2.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有接受单位的,将此凭证交由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3.其他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应携带此凭证及有效证件在3个月内到指定办理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机构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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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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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①尚未将社会保障号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唯一识别码的统筹地区填写医疗保险编号。②此表由参保人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
注意事项:
1.本凭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发,是参保的权益记录及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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