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仪器及设备管理办法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精密仪器管理制度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精密仪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1一、按照教学实验的实际需要,有计划的购置和使用大型仪器设备。
二、严格验收制度:精密仪器设备验收后,1周内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办理入账入库手续。
三、严格管理制度:对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总务主任定期检查。
如有损坏丢失,应按操作规程做及时处理,并马上汇报查明原因,提出近一步处理意见。
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力损坏或丢失,将按照学校有关赔偿制度予以赔偿。
四、严格使用手续: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需要填写使用记录单,使用前需详细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
未经总务主任签字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仪器设备,更不允许私自借出,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经批准借出的仪器设备,要办理必要的手续,按期归还。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调离实验室时务必将本人所保管的.账物卡向财产保管员交接清楚,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六、对于淘汰或因自然损耗而确实不能使用的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办理报损报废手续,要报废的设备需先经总务主任认可后,再填写《报损损报废单》报校长审批。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2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指的是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它是我院实验室的重要物质装备,是保证实习教学和科研的物质基础。
二.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三.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包括所购设备的必要性及工作预测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四.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报主管院长审批。
五.贵重仪器设备的购买应实行招投标制度,节约采购成本,保证所购仪器设备优质优价。
实验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以下简称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根据原国家科委《二十三项大型精密仅器管理试行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況,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贵重仪器设备范围1.原国家科委规定的二十三项大型精密仪器(附表);2.进口的稀缺、精密仪器设备;3.达到国家一级计量标准的各类仪器、仪表;4.具有国际或国家水平的自制仪器设备;5.单价超过人民币十万(含十万元)的仪器设备;6.单台(件)价格不足十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人民币十万元的仪器设备;二、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1.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增置,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学科和单位遵循共享原则慎重研究后,由使用单位填写“XX大学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报告”送院(系)及校有关部门审核,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列入计划方可增置。
2.XX大学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理由、购置和运行经费来源、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功能、附件、软件、价格、各类工作人员的配备、安装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后勤设施条件等。
进口仪器尚须写明国别、公司、为何不用国产产品的理由、必要备件等(见可行性报告样表)。
3.可行性报告必须经院(系)主任签字同意后送交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论证确定。
仪器设备必须在报告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及办理财产增置、财务报销手续(特殊情况视实际现定)。
4.已审定购置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申请单位应同时考虑安装场所、管理和操作人员的配备及培训工作和必需的维护费用等,保证到货后能及时安装、调试、验收和使用。
5.新增置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应安置在各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各级中心实验室,以利于设备共享,提高使用率。
6.大型仪器设备由“XX大学技术物资供应服务中心”负责招标订购,其技术谈判及商务谈判由学校、使用单位遵循市场规律共同负责,具体办法另订。
实验室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实验室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1、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使用、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专管人员必须具备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运行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并填写使用记录。
3、精密仪器、大型设备要说明使用程序,列出详细的操作步骤并粘贴在明显处,操作人员使用前必须详细阅读使用程序,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以减少设备的坏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严禁随意拆卸和改装,确实需要拆卸和改装的,应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5、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记载每次开机日期、运行状态等使用情况。
6、为提高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允许对外开展服务,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合理的收费、分配办法,经学院审批后实施。
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因正常使用而造成技术指标下降或超过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的,可提出书面报告,做报废处理。
8、如发现设备损坏,须查清责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1.1.1 为保证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准确的测试数据和实验结果,制定本管理办法。
1.1.2 本管理办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43号)等相关规定。
1.2 适用范围1.2.1 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更新等事项。
1.2.2 所有使用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人员。
1.3 主管部门1.3.1 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主管部门:学院实验室中心。
1.3.2 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审批部门:学院实验室中心。
1.3.3 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监管部门:学院实验室中心。
1.4 定义1.4.1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指体积大、功能复杂、价值昂贵,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的各种精密仪器或设备。
1.4.2 使用单位:指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实验室或教学中心等单位。
1.4.3 使用人员:指在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中,直接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学生。
1.4.4 管理人员:指管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机构或人员。
二、责任制度2.1 设备管理人员职责2.1.1 确定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实际使用需求,合理安排设备使用计划,验收、安装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制订维修预案。
2.1.2 确保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能掌握安全操作和维护技能,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1.3 制定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规范和管理细则,设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日志,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检修与维护情况。
2.1.4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折旧、评估、验收等管理工作,对产生的报废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及时进行处置。
2.2 使用单位职责2.2.1 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计划,并向设备管理人员申请设备使用的时间和场地,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使用。
2.2.2 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专门使用规范和管理细则,确保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误用现象的发生。
精密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精密仪器管理,确保精密仪器使用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精密仪器使用原则1. 严格执行精密仪器操作规程,确保仪器运行稳定,数据准确。
2. 精密仪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仪器性能、特点、操作方法和保养知识。
3. 精密仪器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
4. 仪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精密仪器使用管理1. 精密仪器室应设立在通风、干燥、防震、无日光直射、温度相对稳定、不受化学试剂腐蚀的地方。
2. 仪器室应保持整洁,放置整齐,并有防尘罩。
3. 精密仪器应建立档案和使用登记,制订操作规程,实行定人保管、定室存放、定期保养、定期校验。
4. 工作人员进入精密仪器室,必须穿工作服,仪器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对精密仪器室进行卫生清扫,确保其清洁。
5. 仪器使用人员开机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归位,如未归位应及时报告。
检查完毕,接通电源,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操作精密仪器。
6. 仪器操作及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和基本操作方法,并具有一定的保养和检修能力。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该仪器设备。
四、精密仪器安全操作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2.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故障或机件损坏,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3. 操作完毕,仪器应复位,确保仪器处于正常状态。
4. 仪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仪器参数,如需调整,需经专业人员批准。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精密仪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加强对精密仪器的保养和维护,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六、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精密仪器安全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精密仪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大型仪器设备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单位价值或成套设备价值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分析测试类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足40万元,属于我校稀缺的精密仪器设备。
第三条资产管理处是大型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科学论证,合理配置,统筹安排。
第二章配置论证第五条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对申购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和共享性进行综合评价。
第六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配置,应以学校发展规划、实验室建设计划和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为主要依据,做到全校统筹、合理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配置。
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组织论证,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
可行性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购置仪器设备对学校学科发展、教学任务、科学研究、后勤保障等的必要性;(二)所购仪器设备先进性和适用性,以及所选品牌、型号、规格、性能、价格、技术指标等的合理性;(三)选型理由(包括提供不少于三家国内外厂商同类设备的性能价格比较,若不足三家,需提供情况说明。
);(四)本校、本地区、国内同类仪器的分布及使用情况;(五)对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量(使用机时)和利用率预测分析;(六)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落实情况;包括房屋场地、防磁防震、电力、网络、水、燃气等保证设备正常启用的条件;(七)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人员配备情况、技术力量及培训计划;(八)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液、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电磁辐射、放射性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分析;(九)校内、外共享方案及措施;(十)拟购置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置后每年所需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精密仪器及设备管理办法

精密仪器及设备管理办法1. 引言精密仪器及设备是现代科学研究和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为了确保精密仪器及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提高其使用寿命和维护效果,并保护其安全性和减少损失,本文档制定了精密仪器及设备管理办法。
2. 管理目标精密仪器及设备管理的目标是保证精密仪器及设备的安全、可靠、稳定和高效运行,提高维护效果,防止损失和事故的发生,同时合理利用和管理精密仪器及设备资源。
3. 管理职责3.1 管理部门的职责•负责制定和修订精密仪器及设备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对精密仪器及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组织精密仪器及设备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对精密仪器及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定紧急故障处理程序,并进行应急演练。
3.2 使用人员的职责•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仪器设备;•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清洁和校准仪器设备;•及时上报仪器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配合管理部门进行排查和修复;•遵守仪器设备使用规定,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和保密性。
4. 管理制度4.1 仪器设备的采购和登记•由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明确采购标准和流程;•新采购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登记,包括仪器名称、型号、出厂编号、购置日期、供应商等信息。
4.2 仪器设备的使用和保养•使用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严禁私自修改设备设置和参数;•使用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进行清洁和校准。
4.3 仪器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发生故障或异常的仪器设备,在及时上报后,由管理部门安排维修;•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按照维修规程进行维修工作;•维修过程要保证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并记录维修过程和维修结果。
4.4 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理•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仪器设备,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处理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报废设备的资产价值要进行清理和处理,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
关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

关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有关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拟订本办法。
一、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范围
1 .国家教委规定的二十四种大型精密仪器;
2 .单价在二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3 .世界银行贷款购进的仪器设备。
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
1 .对购进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由设备主管部门会同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包括签订合同、装箱单、说明书、验收记录、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有关资料及配套仪器、零部件等。
2 .购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到货后必须尽快组织力量进行实物验收,待安装就绪后,及时进行技术验收,必须达到各项出厂技术指标,在验收结束后,应迅速投入使用,尽快发挥作用。
在使用前,应指定专人根据说明书要求,制定出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纪律处分。
3 .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严格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验,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可用状态。
如因管理使用不当,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教务科组织检查,事故查明后,应做出记录,提出处理意见,采取措施,尽快修复。
4 .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指导操作和使用,其他人员必须经技术考核后方能参与使用。
5 .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时,应及时做出记录,以备考查,教务科统计使用情况,以掌握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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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精密、贵重、大型、稀有仪器设备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搞好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为了管好用好这批设备,提高其利用率,充分发挥其最佳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科技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管理范围
1、原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见附件)。
2、凡是单价超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国内外仪器设备。
3、单价虽不足十万元,但属于配套仪器设备或国外进口的精密、稀缺仪器设备。
第二条管理权限
1、凡属本办法管理范围的仪器设备,不论用何种经费购置教务处(后勤处)有权进行调剂、检查、鉴定和考核等项工作。
2、凡属购置本办法管理范围的仪器设备,应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填写可行性论证书,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内容:
①必须详列规格、型号、厂家、数量及配备实验室以及开设课程(增加、更新、配备、新开实验题目),否则不予列入购置计划。
②必须提出有技术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应包括购置理由(工作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工作量),设备选型,安装及使用的环境条件和技术力量,效益预测等,经教务处(后勤处)审批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3、决定购置精、贵、大、稀仪器设备的同时,申请单位应同时安排安装条件,配备和培训操作人员和维护管理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开展消化技术资料等工作。
保证在设备到货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条设备到货后,由教务处(后勤处)及使用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在到货后尽快完成技术验收并投入使用。
进口设备的验收必须有单位领导、维修人员、管理人员、档案员和商检局、海关人员参加,共同拆箱、验收,并做详细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退手续和索赔手续,并写出验收报告;
如准备工作不充分,因而影响仪器设备的及时验收调试,丧失索赔、维修权利,应由申购单位负责。
第四条精、贵、大、稀仪器设备一律采用“专管共用”的办法,面向全院服务,在保证院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对院外的协作、咨询和社会服务。
第五条精、贵、大、稀仪器设备的管理要做到六定:定操作维护人员、定操作规程、定使用制度、定维护保养制度、定机时定额、定服务收费标准,并报教务处(后勤处)备案。
第六条精、贵、大、稀仪器设备应指派讲师(工程师、实验师)以上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原则上只限专职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专职操作人员须经院进行考核后确定。
非专职人员如需要上机直接操作,须经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报请教务处(后勤处)批准在专职管理人员指导下接操作规程进行。
如违反上述规定而损伤仪器或降低仪器精度,操作人员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精、贵、大、稀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技术档案,技术档案是设备整个寿命周期的记录和原始资料,应包括可行性论证书、订货合同、装箱单、技术验收单、原机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制度、及主要零配件明细及技术资料。
技术档案一式两份,正本由院档案室存档,副本跟随设备。
第八条精、贵、大、稀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必须逐次认真记录使用、保养和维修情况。
每台仪器开机时数按使用记录统计,并按学期将开机时数上报教务处(后勤处)。
第九条精、贵、大、稀仪器设备的修理要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承修单位做出修理方案和经费预算,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修理后要严格进行技术验收,并将修理内容记入技术档案。
一般不主张自修。
第十条因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时,所在单位和负责人要在七十二小时内写出详细事故报告单,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院长处理。
凡因违章操作、擅自拆修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视情节轻重给当事人以必要的纪律处分或经济惩罚,严重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精、贵、大、稀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以促使专职使用和管理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考核的内容是:
1、培养不同层次人才的数量和经济、社会效益;
2、设备利用率;
3、设备功能的发挥程度和技术开发的项目数;
4、设备维护的完好率和运行环境完善程度;
5、技术档案记载,使用和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实行情况。
第十二条精、贵、大、稀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考核工作由教务处(后勤处)组织进行,对在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维护、技术开发、协作共用、培训人员、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并在经费上予以优先保证。
附件:原国家科委统一管理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
1、电子显微镜9、双波长紫外分光光度计
2、电子探针1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3、离子探针11、光电直读光谱仪
4、质谱仪12、激光拉曼分光光度计
5、各种联用分析仪13、荧光分光光度计
6、X光荧光光谱仪14、核磁共振波谱仪
7、X射线衍射仪15、顺磁共振波谱仪
8、红外分光光度计16、气相色谱仪
17、液相色谱仪21、差热分析仪
18、氨基酸分析仪22、超速离心机4000转/分以上
19、电子能谱仪23、图像分析仪
20、热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