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律职业道德的社会功能

合集下载

学习单元4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功能

学习单元4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功能

学习单元4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功能【学习目标】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功能、调节功能、示范功能、约束功能和辐射功能。

重点掌握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功能、示范功能和约束功能。

【学习任务】本单元要求完成下列学习任务:1、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功能;2、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调节功能;3、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示范功能;4、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约束功能;5、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辐射功能。

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功能任何职业道德教育行为均有目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终极目的就是培养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的国家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阶段目的则是根据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具体形势和任务而培养能够担当重任的、具有高尚品德与风格的、高素质国家司法行政工作人员。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是根据其目的来设定的。

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说到底,就是要使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在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

在当前,就是要着力抓好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党的宗旨教育、艰苦创业精神教育、行政道德教育、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首先,要正确运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

为了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效果,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提高工作的艺术性。

要在继承过去好经验、好传统、好方法的基础上,从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思想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努力创造出更多的新经验和新方法,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密切结合业务工作,做好职业道德教育;要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要坚持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思想问题与解决其实际问题相结合;要坚持言教与身教相结合;要坚持民主、说服的方法;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努力把职业道德教育寓于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修改稿)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修改稿)

试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途径与方法…内容提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司法活动固有的两种效能。

两个效果统一的必要元素主要有司法技能、司法利益、司法文化、司法价值、司法主体等。

确保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需要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改进法律推理方法、积累司法经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法官释明行为、把握法官职业化与世俗化、强化司法执行力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法律适用裁判方法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人们自法律产生之时,就认识到这种“适律而束人”的活动能够对法律本身和社会生活同时产生影响。

韩非子说“法之律人,在乎律己而正气。

”讲的就是司法对法律和社会两个层面的作用。

我国司法因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对两个效果统一的要求更高。

现阶段,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是两个效果统一的途径与方法问题,这也是目前法律适用及裁判方法研究的当务之急。

本文试就此作粗浅的探讨,供同仁商榷。

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司法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专门的司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通过对法律的适用,处理、解决社会矛盾冲突而进行的专门活动。

现实中,人们看待司法的法律效果一般以司法活动的合法性为标准,强调严格依法办事,体现公平正义。

它以法律的严格适用为前提,偏向于法律的证明。

[1]其侧重点在于分析司法是否依照程序证明法律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并作出合乎法律或者立法精神的处理以及处理后的种种法律后续影响。

据此,可以将法律效果定义为: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具体案件,对争议的社会关系实行准确的法律衡量与评估后,在守法、司法和立法等方面产生的后果和作用。

司法的社会效果侧重于考量司法过程与结果获得社会大众认同的程度,强调司法活动对社会现实状况和社会现实效应的作用和影响。

由于人们往往是在自觉和不自觉中具有对司法社会效果的洞察意识,并且往往以对号入座、设身处地的方式作出倾向性的评价。

因此,司法的社会效果应当是指社会大众依据自身文化素质、道德观念、审美情趣、爱憎好恶等个性化的社会生活概念,对司法活动在规范和引导社会,实现法的自由、效益、正义价值等方面作出认可程度的评判后融合成群体性认识而产生的反响。

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作用

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作用

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作用职业道德是指在从事某一职业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无论是医生、教师、律师、记者还是企业家,都应该遵守职业道德。

遵守职业道德不仅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的要求。

因此,遵守职业道德具有重要的作用。

遵守职业道德可以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在各行各业中,职业道德的遵守可以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

例如,在法律行业中,律师应该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当事人提供公正的法律建议和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如果律师不遵守职业道德,出于私利而行事,就会破坏司法公正,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遵守职业道德可以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职业道德的遵守是一个人职业发展的基础。

无论是企业家还是职员,只有遵守职业道德,才能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

例如,一个诚实守信的企业家,不仅能够赢得员工和客户的支持,还能够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

而一个不守信用的企业家,即使表面上暂时获利,最终也会失去信任,难以持续发展。

遵守职业道德可以保障公众利益。

无论从事哪一行业,职业人员都应该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

例如,在医疗行业中,医生应该将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不得为了个人利益而违背医学伦理,进行不必要的手术或开具虚假的诊断报告。

只有遵守职业道德,医生才能真正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遵守职业道德可以提高个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职业道德不仅要求职业人员遵守行业规范,还要求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人员才能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的要求,并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遵守职业道德对个人、社会和行业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职业人员应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责任和使命,做到诚实守信、公正无私,以此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只有在遵守职业道德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和谐、公平、有序的社会。

法律职业道德的内涵及意义

法律职业道德的内涵及意义

一、法律职业道德的内涵及意义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和升华。

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职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政治属性、法律属性、行业属性、专业属性。

3、更强的约束性。

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以下基本原则: 1忠于事实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严明纪律,保守秘密。

4.互相尊重,互相配合。

5.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6.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7.为人表率,注重修养。

意义:法律职业在现代法治社会的存续和发展必须具备四个要件:法律知识和技能;法律职业精神;法律职业的自我管理机制;良好的社会地位。

而法律职业道德与这些要素均有重要联系。

首先,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基本内容。

概括地说,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者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判断是非、善恶的准则。

其次,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精神的核心内容。

法律职业精神的核心,即在于服务社会、服务于民。

再次,制定和实施职业道德准则是法律职业自治、自我管理的重要手段。

最后,遵守法律职业道德是良好社会地位的内在保障。

此外,从外部来看,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又是依法治国、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也是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更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法律职业道德的功能:调节、示范、提升、辐射1、调节职业内外利益关系,保障从业人员履行职业义务和责任,督促他们圆满完成本职工作,是职业道德最主要、最基本的社会功能。

2、法律职业道德通过影响法律职业者的职业行为,对公众及社会整体道德风尚产生影响。

3、法律职业道德具有提升法律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其道德水平的功用。

4、律职业道德建设不仅有利于提高法律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法律职业人员的形象,同时它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也具有辐射作用,从而能有力地带动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的进步。

法学中的法律伦理与职业道德

法学中的法律伦理与职业道德

法学中的法律伦理与职业道德法学作为一门涉及社会组织形式、法治原则及法律规范的学科,其研究不仅仅局限于法律的技术性和实用性,更关注法律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

在法学领域中,法律伦理与职业道德既是学术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学实务中的核心要素。

一、法学中的法律伦理法律伦理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结合法学和伦理学的理论体系,旨在研究法律与伦理的互动关系。

它关注的不仅是法律规范的制定、解释和应用,更要求法律在实践中具备一定的伦理价值。

在法学中,法律伦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伦理的价值基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以人类尊严、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为基础。

法律伦理研究的目的是通过深入探讨法律价值的本质,确保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符合社会伦理操守。

2. 法律伦理的规范功能法律的规范性质决定了它对人们行为的制约和引导作用。

法律伦理的任务是为法律行为提供必要的道德支持,保障法律的约束力和效力。

3. 法律伦理的解释逻辑法律的内容往往需要在个案中进行解释和适用。

法律伦理研究可以为法律解释逻辑提供一种基于伦理原则的解释方式,从而使法律在适用时更加完善和合理。

二、法学中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法学实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法律从业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道德素养和职业道德规范。

在法学领域中,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职业道德的道德约束力作为法学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公正、诚实、廉洁等品德,以保障他们在法律实践中的公信力。

职业道德规范可以规范法律人员的职业行为,并使其在法律实践中秉持道德的原则与价值。

2. 职业道德的社会功能职业道德不仅是一种道德规范,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治秩序的重要手段。

通过遵守职业道德,法律人员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

3. 职业道德的专业发展法学从业人员应当积极践行职业道德,不仅是为了规范其行为,更是为了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法律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可以提升自身的声誉和社会地位。

职业道德与法律常识后问答题及参考答案(各工种通用)

职业道德与法律常识后问答题及参考答案(各工种通用)

第一篇职业道德第一章职业道德概述1、道德的本质是什么?答:是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应。

2、道德的功能和作用有哪些?答:功能:(1)道德的认识功能;(2)道德的调节功能;(3)道德的教育功能。

作用:(1)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2)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3)道德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3、职业道德的本质是什么?答:(1)职业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2)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对职业行为的道德要求,与职业活动的要求密切相关;(3)职业道德是调节执业活动形成的各种职业关系的手段。

4、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具体有哪些?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5、职业道德的社会功能是什么?答:(1)促进职业活动的健康进行;(2)对社会道德风尚产生积极的影响;(3)职业道德是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4)职业道德可以促使人们自我完善。

6、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答: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多样性。

7、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有哪些?答:(1)忠于职守,乐于奉献;(2)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3)依法行事,严守秘密;(4)公正透明,服务社会。

第二章职业道德建设1、职业道德的核心思想上什么?答:是为人们服务和坚持集体主义以及主人翁的态度对待社会主义职业劳动。

2、为人民服务的内涵是什么?为什么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答:内涵: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甘做人民的一块砖,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不计较个人得失,哪怕事情再小,只要自己的工作或学习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做的,它就是伟大的、高尚的,它就是党的事业。

(摘自网络)原因:(1)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新型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2)为人民服务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原则;(3)为人民服务是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法律职业伦理

法律职业伦理
D.法律职业道德在一定层面上可以表现为 特定的法律规范
答案:C
2010年司法考试试题:(单选)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 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事实判断、 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 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 干涉
B.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 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特 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 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 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 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
D.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 本原则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
答案:B
2004年司法考试试题:(单选)
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表述哪一项 是不正确的?
A.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员所应遵循 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B.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职业 特殊性
C.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规范作用和法律上的 普遍强制作用
相关法条:
《法官法》第三十二条 法官不得有下列 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 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 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刑讯逼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答案:C
2010年司法考试试题:(单选)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权利的表述,下 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脸部被当事人泼 洒硫酸致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因所 在法院不予批准,王法官向上一级法院 提出申诉
B.刘检察官工作不负责任,在生效的起诉 意见书中出现了文字表述错误,后果严 重。为此,刘检察官当年考核结果为不 称职。刘检察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申 请复议

律师与公证学第二章 律师职业的含义、性质和社会功能

律师与公证学第二章   律师职业的含义、性质和社会功能

6
第二节
律师的性质
一 律师的含义 我国 《 律师法 》 第 2 条规定 :“ 本法所 称律师 , 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 接受委托 或者指定 ,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 ” 二 西方国家关于律师性质的界定 律师的性质 , 实际上指的是律师的职业性质 , 是指一国 法律所规定的 律师职业区别于其他职 业的本质属性和法律地位 。
2
( 4 ) 法学家 。 主要是指在各种科研院所 、 大专院校从事法学研究和 法学教育的法律学者 、 法学教授 。 ( 5 ) 其他法律职业者 。 这主要是指具有 专门资格或受当事人委托提供特定法律服务的专业 人士 。 ( 6 ) 立法者 。 立法者分为 两类 , 一类 是专门行使国 家立法权的 立法机构中的议员 , 另 一类则是专门为立法机构或政府制订立法草案的职 业法律家 。
1
( 1 ) 法官 。 即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官员 , 主要是指普通法院 、 行政法院和特别法院等法院 中的职业法官 。 ( 2 ) 检察官 。 检察官是行使国 家公诉权 、 侦查权 、 法律监督权的 国 家官员 , 是代表公 共利益参与司法活动的人员 。 ( 3 ) 律师 。 是指获得专门 的执业资格 , 为 当 事人和 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 专业人员 。
7
( 1 ) 业务性 。 律师职业不同于官方法律 职业 , 它具有业务性 , 即 其所从事的是一种业 务活动而非官方的职务活动 。 ( 2 ) 平等性 。 律师在从事业务活动中 , 不具有行使权力 的内 容 , 因 而他与当事人之间 是一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 , 这种权利义务关系 是通过契约即委托合同加以确定的 。 ( 3 ) 有偿性 。 律师向 当事人提供法律服 务是有偿的 ( 法律援助 除外 ), 表现为一种等 价交换的关系 。 ( 4 ) 自 律性 。 律师职业的管理不同于行 政管理 , 主要是通过律师协会进行自 治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法律职业道德的社会功能
一、引言
在目前的法律职业研究中,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是出现频率较高的两个概念,且通常被作为同一个概念使用。

当然,也有学者将二者加以区别。

例如,有人认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含义包括了职业行为规范、道德品质和调整法律工作中社会关系的道德规范,因此其含义要广于法律职业伦理;也有人将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从实质层面和主观层面予以区分。

处于实质层面的属于伦理问题,即究竟应做什么和不得做什么?处于主观层面的属于道德问题,即对某种行为内容的态度、心理准备、心情、动机等。

所以,关于法律职业人当为或不当为之基准是职业伦理;关于法律职业人就法律职业伦理内容所产生的态度、心情、动机等即为法律职业道德的问题。

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从广义的角度而言,可以将法律职业道德分解为两个层面,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职业者个体的道德品性。

前者反映了法律职业伦理关系的规范性的要求,具有客观性、社会性;后者是伦理规范内化为个体的道德选择、道德品性,是人遵循为人之道所引起的收获、体验,具有主观性和个体性
任何职业,因其是人们长期所从事的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的社会活动,有着独特的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因此形成了特殊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总和。

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伦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和升华。

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中将法律职业道德的传承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法律职业道德的功能
由于道德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具有能动的社会作用,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和发展产生巨大的积极的促进作用,法律职业道德作为职业道德的一种,也必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只不过这些功能通过法律职业者的职业行为]和生活表现出来的。

法律职业伦理的社会功能包括示范功能、调节功能、提升功能、辐射功能
1.示范功能。

示范意义上的法律职业伦理是对法律职业者个人和法律职业环境的具体道德上的描述。

②我国目前的法律职业大多数有自己的成文的职业道德规范,这些规范本身就具有示范性的特征。

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就是要弘扬这些优秀的法律职业道德,在法律职业人员中树立先进的法律道德意识,来培养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良好习惯。

法律职业伦理所具有的示范功能可以为法律职业者的职业行为和个人行为做出分类。

法律职业者首先是社会中的一个活生生的具体人,由于其承担的是法律工作,这种工作的性质就要求他们具有比一般社会公众具有更高的道德水平和道德素养,这在法律职业伦理规范中就涉及法律职业主体的业外活动规范。

这些规范对法律职业者的行为必然有引导和示范作用。

其次,也是法律职业伦理最本质的内容是通过法律职业主体的执业行为体现出来的,其中反映出来的职业伦理规范由于为整个执业群体所认可,法律职业伦理的示范作用不仅在于唤起和影响每一个法律职业者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形成,更重要的是在法律职业中建立的和贯彻一定的法律职业的道德和基本规范。

2.调节功能。

法律职业道德作为一种道德范畴,是整个社会调节中的一部分,因此,调节功能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最主要功能。

法律职业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具有通过评价等方式来指导和纠正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和实际行动,以协调法律职业人员之间,法律职业人员与法律职业对象之间的关系的能力。

法律职业道德进行调节的特点在于,通过社会舆论、良心、风俗的习惯、榜样的感化和思想教育手段,是法律职业人员形成内心的善恶观念和情感、信念,自觉地尽到对他人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达到协调各种相关的社会关系。

在此笔者认为,法律职业道德评价是法律职业道德调节的主要形式,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的信念是法律职业道德赖以发挥作用的力量。

调解尺度是“应该怎样”,而不是“是怎样”。

法律职业道德是以“应该不应该”来调节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由此使它表现出规劝和引导的特点。

3.提升功能。

我国法律职业人员来源比较复杂,法律职业道德的水准差异较大,且总体水平不尽人意。

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提升整个法律职业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法律职业道德对于法律职业人员的提升作用是通过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来实现的。

所谓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是指法律职业道德能够通过评价、激励的方式,造成社会舆论,形成社会风尚,树立道德榜样,来培养法律职业的职业者的职业道德观念,职业道德境界和职业道德行为。

对于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升来说,道德教育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规定者职业道德的发展方向和自身的精神面貌。

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每个法律执业人员既是受教育者,又是教育者。

教育者本身也需要教育,受教育者同时也是教育过程中的积极参与者。

没有任何一位法律职业人员只是教育别人而自己不需要教育的。

因此,他们都需要经常教育,需要由外界不断的灌输法律职业道德知识和职业道德要求。

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中,外界灌输的道德知识和道德的要求个人带有积极性、主动性的去分析、理解,并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外在的知识变成内在的感情和观念。

在这个过程中,激发人改变和完善自己,改变和完善社会的热情,以唤起法律职业者的自我教育的欲求,激励法律执业人员在职业道德生活中不仅做先进的职业道德思想的理解者、接收者,而且做到先进职业道德思想的探索者和传播者。

法律执业人员在正是这样的道德教育过程中逐步提升自己的法律职业道德品质。

4.辐射功能。

法律职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职业人员的道德意识、道德行为对整个社会也会产生影响。

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建设不仅在于树立良好的法律职业的形象,同时也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也具有辐射作用,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的道德文明,精神文明的进步,这种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法律职业道德的激励来实现的。

法律职业道德作为伦理的范畴之一,当然地对社会以及非法律职业人员发生辐射作用。

由社会掌握运用的,这是法律职业道德辐射作用的一种形式,它通过一定的社会机制来体现,这种机制包含道德理想,道德榜样和道德批评三个要素构成。

道德理想体现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要求,激励人们向往,追求并力图实现完美人格的高尚品德,他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所追求的价值目标,道德榜样是道德理想的具体化,他们相对集中体现了理想人格的至善品德。

道德批评是保持社会体制的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因素。

法律职业道德通过影响非法律职业人员的道德理想确立,为非法律人员塑造道德榜样和引导社会的道德的批评方向,从而实现其对社会及其非法律人员的辐射作用。

参考文献:
①王秉中,《简明伦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②邓基联主编《法官法与检察官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年版。

③孙笑侠著.法律人之治-法律职业的中国思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④李本森主编《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⑤张文显《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