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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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2022年)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2022年)
参照地方标准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得6分。发现1处没按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扣0.1分,发现1处标识不规范清晰扣0.1分,扣完为止
现场核查
3、公共机构、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开展情况(6分)
1、有垃圾收运合同(协议)(与有资质或备案的公司签有协议)得2分,2、有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得2分;3、有各类垃圾的数量、分类准确率得2分。
材料核查
3.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情况(5分)
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设施配套等经费纳入本年度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的得5分
材料核查
4. 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挂钩的收费制度并有效实施情况(3分)
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挂钩的收费制度的得1分;有效实施的得2分。
材料核查
2
示范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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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订有打造示范点工作方案(4分)
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辖区每季度党建学习工作,与“三会一课”、党员集中活动日等党建活动融合在一起,未开展的不得分,已开展的按开展活动比例计算得分(抽查上述示范片区的6个样点单位)。
材料核查
实地抽查
2.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工作(2分)
采用在线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垃圾分类投放能力测试,每季度随机抽查5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答题得分比例计算得分。主要测试内容为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附录A。
在日就餐人数达1000人以上的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组织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且长期持续投入使用的加2分。
实地抽查
减分项
1 被主流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或被市、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分)
同一事项被曝光并经查实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2分。

生活废品分类日常检查考核办法

生活废品分类日常检查考核办法

生活废品分类日常检查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考核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居民区生活废品分类投放行为,加强
对生活废品分类日常检查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居民区内每户居民。

三、考核方式
1.每周随机抽取部分居民区,对其中一个街道的居民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检查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是否完整、分类是否准确、分类桶
是否规范、是否有违规扔垃圾行为等。

3.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100分制,不合格为0分,合格则根据分类投放的准确度和规范程度给予不同的加分。

加分标准为:
- 分类准确,每次加1分;
- 分类桶规范使用,每次加1分;
- 分类投放得当,每次加2分。

4.分数计算方法:
- 检查总分 = 分类准确得分 + 分类桶规范得分 + 分类投放得当得分;
- 检查得分 = 检查总分 / 当前检查的户数。

四、考核频率
本考核办法每周进行一次,每年共计52次。

五、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根据评分进行排名,前三名进行表彰,并在楼栋内进行通报表彰。

2.检查发现问题的居民,应当在15日内整改到位。

整改不到位的居民将被通报批评。

六、考核人员
居委会工作人员负责本考核办法的实施与管理。

七、考核时间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本考核办法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居民能够积极响应,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垃圾分类服务考核制度范本

垃圾分类服务考核制度范本

垃圾分类服务考核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提高垃圾分类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考核制度适用于从事垃圾分类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垃圾分类服务考核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高垃圾分类服务水平和效果为目标,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落实。

第四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垃圾分类服务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从事垃圾分类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结果作为对从事垃圾分类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进行评价和奖惩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第六条垃圾分类服务考核内容包括:(一)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二)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环节的管理情况;(三)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维护情况;(四)垃圾分类服务质量和效率;(五)其他与垃圾分类相关的服务情况。

第七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三、考核程序第八条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

第九条年度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指标、评分标准和时间安排等;(二)从事垃圾分类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根据考核方案,进行自评,并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提交自评报告;(三)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对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四)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审核和现场检查情况,对从事垃圾分类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进行评分,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条专项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各级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项考核的内容、指标、评分标准和时间安排等;(二)从事垃圾分类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根据专项考核方案,进行自评,并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提交自评报告;(三)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对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四)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审核和现场检查情况,对从事垃圾分类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进行评分,并公布考核结果。

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制度

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制度

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制度背景垃圾分类是指将生活垃圾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正确分类和投放,以便进行有效的资源回收和合理的处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量不断增加,垃圾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境保护问题。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是指将生活垃圾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正确分类和投放,以便进行有效的资源回收和合理的处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量不断增加,垃圾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境保护问题。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制定一套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制度,旨在促使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高整体垃圾处理效率与环境质量。

考核内容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分类准确率考核:衡量参与垃圾分类的个人、家庭、单位在分类过程中的准确率。

准确分类的比例越高,分数越高。

分类准确率考核:衡量参与垃圾分类的个人、家庭、单位在分类过程中的准确率。

准确分类的比例越高,分数越高。

2. 垃圾投放规范考核:考核参与垃圾分类者是否按照规定投放正确分类的垃圾,包括分类垃圾桶的使用和投放时的准确性。

垃圾投放规范考核:考核参与垃圾分类者是否按照规定投放正确分类的垃圾,包括分类垃圾桶的使用和投放时的准确性。

3. 社区参与度考核:衡量社区内居民的垃圾分类参与度,包括参与分类宣传活动、开展示范推广等。

社区参与度考核:衡量社区内居民的垃圾分类参与度,包括参与分类宣传活动、开展示范推广等。

4. 垃圾处理效果考核:综合考核垃圾分类的效果,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垃圾处理效果考核:综合考核垃圾分类的效果,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考核方法为确保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制度的公平性和客观性,以下是考核方法的简要描述:1. 定期考核: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例如每月或每季度,进行垃圾分类管理的考核。

定期考核: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例如每月或每季度,进行垃圾分类管理的考核。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一、考评目的为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促进资源的回收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评评分细则。

二、考评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具体考评区域内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商业场所等。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一)组织管理(20 分)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5 分)。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 5 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扣 2 分。

2、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进工作(5 分)。

未制定方案和计划扣 5 分,未按计划推进工作扣 2 分。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5 分)。

制度不健全扣 2-5 分。

4、定期开展工作培训和宣传活动(5 分)。

培训和宣传活动次数不足扣 2-5 分。

(二)设施设备配置(30 分)1、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投放点布局合理、标识清晰(10 分)。

投放点设置不合理扣 2-5 分,标识不清晰扣 2 分。

2、配备充足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容器外观整洁、功能完好(10 分)。

收集容器配备不足扣 2-5 分,外观不洁或功能损坏扣 2 分。

3、建设垃圾分类转运设施,确保分类转运过程中不出现混装混运现象(10 分)。

转运设施不完善扣2-5 分,混装混运发现一次扣5 分。

(三)分类投放情况(30 分)1、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具体百分比以上(10 分)。

知晓率每低于标准 10 个百分点扣 2 分。

2、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具体百分比以上(10 分)。

参与率每低于标准 10 个百分点扣 2 分。

3、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具体百分比以上(10 分)。

准确率每低于标准 10 个百分点扣 2 分。

(四)分类处理情况(20 分)1、可回收物得到有效回收利用(5 分)。

未达到有效回收利用扣2-5 分。

2、有害垃圾得到规范处置(5 分)。

处置不规范扣 2-5 分。

3、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要求(10 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为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体系,高效推进xx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xx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及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保护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员单位二、考核指标内容分级考核、体制机制、设施建设及日常管理、督导执法、组织动员、宣传、信息报送等七项指标。

(一)分级考核1.各社区(含xx村)负责制定各自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抓手,以考核促工作提升。

2.各社区对管辖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进行月度考核,各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设施建设及日常管理情况、组织动员、宣传等方面,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打分,形成书面档案,于每月27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档案报送至生态环境办公室。

3.生态环境办公室每月28日前对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内业及外业工作进行月度考核,每月29日前负责将保护区各社区月度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报送至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

(二)体制机制1.组织机构保障(1)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保护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考核办法;负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保护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参加垃圾分类学习、部署、动员会议及实地调研检查活动。

(2)各社区负责制定社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考核制度;负责组织成立管辖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管辖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垃圾分类重要通知及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2.经费投入保障(1)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审计中心综合统筹,建立健全稳定持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配套资金保障机制。

对保护区培训、宣传、分类设施购置及建设、平台建设及运维等产生的费用形成台账,台账以每月实际产生的招投标文件或结算发票为准。

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

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

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垃圾分类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影响着城市环境的整洁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为了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推进,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达成预期目标。

以下是一份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旨在激励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一、考核目标1.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2.提高垃圾分类的分类准确率和垃圾资源化利用率;3.减少垃圾填埋量和焚烧量;4.推广垃圾分类的先进经验和技术。

二、考核指标1.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普及率;2.垃圾分类准确率;3.垃圾资源化利用率;4.垃圾填埋和焚烧量的减少程度;5.垃圾分类推广的成效。

三、考核方法1.问卷调查:定期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的调查,统计垃圾分类意识的普及率。

2.审核记录:对垃圾分类点进行定期考察,检查垃圾分类准确率。

3.数据监测:对垃圾收集点、处理厂和资源回收厂进行数据监测,统计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填埋、焚烧量。

4.审查报告:定期召开会议,审查各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报告,评估垃圾分类推广的成效。

四、考核标准1.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普及率:达到60%以上为优秀,50%-60%为良好,40%-50%为合格,40%以下为不合格。

2.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90%以上为优秀,80%-90%为良好,70%-80%为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

3.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为优秀,40%-50%为良好,30%-40%为合格,30%以下为不合格。

4.垃圾填埋和焚烧量的减少程度:达到30%以上为优秀,20%-30%为良好,10%-20%为合格,10%以下为不合格。

5.垃圾分类推广的成效:达到90%以上的覆盖率为优秀,80%-90%为良好,70%-80%为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评级,统计总分,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2.奖励措施: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嘉奖,给予奖金或物质奖励,同时在城市宣传媒体上予以曝光和表彰。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评细则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评细则
市区督
办(40
分)
市、区第三方每月考评督办案件
市考评案件宗数低于区要求不扣分,超出部分每宗次扣1分,重点督办问题每宗次扣5分;区考评案件宗数低于区对市考评案件宗数不扣分,超出部分每宗次扣0.5分,重点督办问题每宗次扣1分
分类率
(20
分)
市终端量+去系统显示就地量每日
分类成效表
当日分类率低于区要求每宗次扣0.5分,当月分类率未达区要求该项不得分
项目
内容
细则
备注
责任单
位(40
分)
随机抽取3个城中村社区,每个社区随机抽取10个单位(临街小餐饮店6个、2方以上餐饮店2个、有厨余产生的超市1个、住宿单位1个)。每个社区占5分,发现不达标的,每个单位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内容正确并根据推进情况及工作重点不定期进行更新:是 否;
5.有独立的垃圾收集点或临时存放点,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是否;
6.是否分类投放:是 否。Fra bibliotek7.是否签订厨余垃圾收运协议:是 否;
8.是否建立生活垃圾排放台账:是 否;
9.厨余垃圾是否交付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收运(与街道环卫所或取得生活垃圾收运资质的企业签协议,均视为具有合法资质):是否;
10.厨余垃圾是否上门收运:是 否。
减分项
问题督导、负面舆
情或应急事件处置
1.同一单位,同一问题2次以上被市区督办的,每次扣1分;
2.主流媒体曝光投诉,或群众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每次扣10分;
3.弄虚作假每次扣10分;
4.转办市级以上、区委区政府交办问题的,每次扣5分;
5.市、区公开点名批评或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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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制度
为深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生活垃圾分类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专业考核和公众监督相结合、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和管理考核工作。

二、考核组织
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区环卫办社区督查科。

三、考核对象
兰山街道、金雀山街道、银雀山街道、柳青街道
四、考核内容
具体见《兰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和《兰山区生活垃圾管理考核标准》。

五、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年终考评”的方法。

(一)日检查。

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区环卫办社区督查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及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二)月考核。

每月将日检查结果汇总,得到月考核得分。

(三)年考评。

年末将全年月考核结果汇总,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详细记录、拍照(摄像),及时抄告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跟踪、复查。

对被发现的问题依据考核评分表扣分。

六、结果运用
(一)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年度考核结果=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得分(附件1、2)×70%+生活垃圾管理考核得分(附件3)×30%,计算总分后列入区政府对各街道综合考评。

(二)纳入月度考核公示
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情况,每月进行公示。

本办法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兰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
2、兰山区生活垃圾管理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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