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登山运动协会章程
登山协会章程

登山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正式名称为“登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协会旨在促进登山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提倡健康、安全的登山活动,并加强登山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1.3 性质: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独立于任何政府机构、政党或其他组织。
1.4 地址:协会的注册地址为XXXXXXXXX。
二、组织结构2.1 理事会: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会员大会: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重要事项和选举理事会成员。
2.3 专业委员会: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协助理事会开展具体的登山活动、培训和研究工作。
2.4 秘书处: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和会员管理。
三、会员管理3.1 会员资格:任何对登山活动感兴趣并自愿加入的个人或组织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3.2 会费:会员需按照协会规定缴纳会费,费用标准由理事会根据协会运营情况决定。
3.3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登山活动、培训和研究的权益,并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选举。
四、活动规范4.1 安全管理:协会在组织登山活动时,必须确保参与者的安全。
活动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安排专业指导人员、检查装备等。
4.2 遵守法律法规:协会及其会员在进行登山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环境保护要求。
4.3 环境保护:协会倡导保护自然环境,组织活动时要注意不破坏山区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垃圾和污水。
4.4 互助合作:协会鼓励会员之间相互帮助和合作,共同提高登山技能和安全意识。
五、财务管理5.1 资金来源: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5.2 财务管理:协会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每年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5.3 资金使用:协会的资金主要用于组织登山活动、培训和研究,以及购买必要的设备和保险等。
登山协会章程

登山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登山运动的发展,加强登山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保障登山活动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二条登山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章协会宗旨第三条登山协会的宗旨是:倡导健康、安全、环保的登山精神,推动登山运动的发展,促进登山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登山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第四章会员管理第四条登山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三个等级。
第五条普通会员是指对登山运动感兴趣并具备一定登山经验的个人,需符合协会规定的入会条件,并缴纳会费。
第六条高级会员是指在登山运动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和经验的个人,需经协会评定,并缴纳相应会费。
第七条荣誉会员是指对登山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由协会理事会授予,并不收取会费。
第八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登山活动的权利,并有权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
第五章组织架构第九条登山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三个机构,各自负责协会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十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由秘书长领导,协助理事会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监事会负责对协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由监事长领导,监事会成员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登山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款项、捐赠款项等。
第十四条协会的经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理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第十五条协会应定期向会员公开财务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活动安全第十六条登山协会组织的各类登山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活动的安全。
第十七条协会应制定详细的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活动前的准备工作、活动中的安全措施、应急救援等内容。
第十八条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的会员应具备一定的登山技能和装备,且必须按照协会的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登山协会章程

登山协会章程一、总则1.1 登山协会章程是登山协会的基本组织法规,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活动安排等方面的事务。
1.2 登山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广登山运动,提倡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自然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协会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管理和决策,代表协会与外界沟通。
2.2 执行委员会:由协会会长和其他委员组成,负责具体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2.3 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定期召开,讨论重要事项并选举协会会长和执行委员会成员。
三、会员权益3.1 会员资格:任何对登山运动感兴趣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经审批后享有会员权益。
3.2 会员权益包括但不限于:a) 参与协会组织的登山活动,包括线上和线下活动;b) 参与协会组织的培训课程和讲座,提升登山技能和知识水平;c) 参与协会组织的社交活动,与其他会员建立联系和交流经验;d) 获得协会提供的登山装备租借和购买优惠;e) 享受协会合作伙伴提供的相关优惠和服务。
四、活动安排4.1 协会将定期组织登山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登山、露营、攀岩等。
4.2 活动安排包括活动时间、地点、难度等信息,会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与。
4.3 协会将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和装备建议,但会员需自行承担活动中的风险和责任。
4.4 为保障会员的安全,协会将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五、经费管理5.1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年度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5.2 协会财务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5.3 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用于协会活动、设备维护和会员福利等方面。
六、章程修订6.1 对章程的修订应经会员大会通过,修订案应提前通知会员并征求意见。
6.2 章程修订案的通过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成为协会的基本组织法规。
7.2 对于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细则和规定。
登山协会章程

登山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为登山协会的组织和管理规范,旨在规定协会的宗旨、组织结构、会员权利与义务、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财务管理等内容,以确保协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1.2 登山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致力于推广登山运动、提倡户外探险,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登山者的权益与安全。
二、组织结构2.1 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由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届。
2.3 秘书处由协会会员推选产生,负责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和活动组织。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3.1 会员权利包括:3.1.1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培训;3.1.2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选举;3.1.3 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资源;3.1.4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发展。
3.2 会员义务包括:3.2.1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3.2.2 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项目;3.2.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3.2.4 守信用,互相尊重和帮助其他会员。
四、管理机构及其职责4.1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重要决策,并监督执行。
4.2 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会由不少于5人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位。
4.3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协会向外界发表声明和表态,协调各项工作。
4.4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代理主席职责。
4.5 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事务处理,组织和协调各项活动,保证协会的正常运作。
五、财务管理5.1 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5.2 协会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5.3 协会的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财务记录必须真实、准确。
5.4 协会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文件应当保存并向会员公开。
六、章程的修订6.1 对章程的修订必须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协会会员的表决通过。
6.2 任何会员都有权提出对章程的修订建议,经过理事会审议后,可以提交给会员进行表决。
登山协会章程

登山协会章程引言概述:登山运动作为一项具有挑战性和危险性的户外运动,需要一定的组织和规范。
为了保障登山爱好者的安全,促进登山运动的发展,我们成立了登山协会。
本章程旨在规范登山协会的运作和管理,确保会员的权益和安全。
一、协会宗旨1.1 促进登山运动的普及:协会致力于推广登山运动,提高公众对登山运动的认识和兴趣。
1.2 组织登山活动:协会将定期组织登山活动,提供安全可靠的登山环境和指导。
1.3 培养登山人才:协会将开展培训课程,提供专业的登山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登山人才。
二、会员管理2.1 会员资格:任何对登山运动感兴趣的人都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会员,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缴纳会费。
2.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登山活动的权益,并享受会员优惠政策。
2.3 会员义务:会员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遵守登山活动的安全规范,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三、安全管理3.1 活动策划:协会将对每次登山活动进行详细的策划,包括线路选择、天气预测、装备准备等,确保活动的安全性。
3.2 指导培训:协会将组织登山指导培训,教授登山技巧和安全知识,提高会员的登山水平和安全意识。
3.3 应急措施:协会将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做出应对。
四、组织管理4.1 理事会: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4.2 财务管理: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会费的收缴和支出的管理,保证协会的资金安全和透明度。
4.3 会员大会:协会将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讨论和决策重要事项。
五、章程修订5.1 修订程序:章程的修订需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会员大会的讨论和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5.2 修订原则:章程的修订应根据协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确保章程的完善和适用性。
结语:本章程为登山协会的基本规范和指导,旨在保障会员的权益和安全,促进登山运动的发展。
登山协会章程

登山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登山协会1.2 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登山协会的组织架构、会员权益、活动安排等相关事项,促进登山运动的发展和推广。
1.3 法律依据:本章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殊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组织架构2.1 协会会员: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普通会员需符合协会会员资格要求,并缴纳会费。
荣誉会员由协会理事会推荐并经会员大会通过。
2.2 理事会: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协会的运营。
2.3 秘书处: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会员管理、活动组织等工作。
2.4 专业委员会:协会设立登山技术委员会、装备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装备推荐、安全指导等工作。
三、会员权益3.1 普通会员权益:a)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登山活动;b) 参预协会举办的技术培训和讲座;c) 获得协会发放的会员证书和荣誉勋章;d) 参预协会会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和选举权;e) 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咨询和服务。
3.2 荣誉会员权益:a) 荣誉会员享有与普通会员相同的权益;b) 荣誉会员可优先参预协会组织的重要活动;c) 荣誉会员可优先获得协会相关荣誉称号和奖励。
四、会费管理4.1 会费标准:协会会员需按照协会规定缴纳会费。
会费标准由理事会根据协会运营需要进行制定,并经会员大会通过。
4.2 会费使用:会费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活动组织、培训开展等方面,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转和会员权益的实现。
五、活动安排5.1 活动类型:协会组织的活动包括登山考察、技术培训、装备推荐、安全指导等。
5.2 活动组织:协会秘书处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安排,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参预会员的安全。
5.3 活动安全:协会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意识,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措施,并配备专业的救援人员和装备,确保参预会员的安全。
登山协会章程范文

登山协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登山活动的组织管理,保障登山安全,促进登山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登山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促进登山事业的发展为宗旨,自愿组织登山爱好者,开展登山活动。
第三条登山协会的名称为“XX登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协会的标志为圆形图案,上面绘有山峰,下方有协会名称。
第二章组织目标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开展安全、有序的登山运动,普及登山知识,促进登山爱好者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协会的任务是:1.组织各种登山活动,包括徒步登山、攀岩、冰川探险等。
2.开展登山培训和技能传授,提高会员的登山水平和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登山考察活动,推荐登山路线和目的地。
4.倡导环保理念,保护登山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六条协会会员分为以下几类:1.普通会员:喜爱登山的自愿报名人员,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2.高级会员:在协会登山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会员,由协会评选产生。
3.荣誉会员:对登山事业有杰出贡献的人士,由协会全体会员推荐产生。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会员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登山活动的权利,同时享受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
2.会员有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3.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遵守登山活动的规定和安全操作指南。
第八条会员的入会程序:1.新会员由协会招募部门负责审核和录取。
2.申请入会的人员应填写申请表,提交个人简介和相关证件。
3.经审核合格后,缴纳入会费,并参加协会组织的入会培训。
第四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协会设主席团、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和技术部等组成。
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负责决策和协调协会各项事务。
秘书处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会员管理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协会财务的管理和统计工作。
宣传部负责协会内外宣传事务。
技术部负责协会登山技术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条协会的各级管理机构由选举方式产生,任期为三年,任满可连任一届。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具体的财务收支、审计事项等由财务部和会计师进行管理和监督。
登山协会章程

登山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登山运动的组织管理,促进登山运动的发展,提高登山爱好者的素质,保障登山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登山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推广登山运动,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宏扬团队合作精神,保护自然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为全国范围内的登山运动及相关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协会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会员大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秘书处第七条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决定召开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和其他理事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协会活动等。
第九条监事会是本协会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协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秘书处是本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秘书处负责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资金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登山经验。
个人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登山活动、享受相关服务和权益的权利。
第十三条团体味员是登山协会的组织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登山组织资质。
团体味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登山活动、享受相关服务和权益的权利。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须缴纳一定的会费,会费的具体标准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五条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的组织活动,有权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权益。
第十六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各项规定,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七条本协会定期组织登山活动,包括山岳考察、技术培训、登山比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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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登山运动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名称:南通大学登山运动协会(以下简称通大登协)
第二条通大登协是由热心于登山运动、积极支持户外运动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登山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地方性、专业性群众组织。
第三条通大登协的宗旨是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广泛团结广大户外登山运动爱好者,积极开展户外登山活动,促进通大户外运动的发展,不断提高南通大学登山技术水平,活跃广大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为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添砖加瓦。
第四条通大登协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南通大学校工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通大登协的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999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通大登协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政府的各项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群众性户外登山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
现阶段主要开展活动项目有:登山、野营、溯溪、徙步、探洞等各类户外运动。
(二)组织举办和承办各类登山及登山相关的户外运动或比赛。
(三)在广大群众中宣传和普及户外知识,开展群众性的登山体育运动,为户外运动爱好者提供信息、资料、器材、咨询等服务。
(四)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委托,开展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和技术(业务)水平。
(五)加强与其他高校协会的联系,发展协会间,地区间的友好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凡在通台大学工作的教职工,年满十八周岁,自愿加入本会;
(二)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三)执行协会的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四)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积极宣传开展登山活动意义,争取社会各界对协会的支持;
第八条加入协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协会理事会议讨论通过;
(三)由协会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协会组织活动权;
(三)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有入会自愿权和退会自由权;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努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遵守纪律,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登山;
(六)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理事讨论通过,给予开除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
第十二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产生协会领导班子——委员会;
(三)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协会的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协会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机关批准。
延长换届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委员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延期或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理事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在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的各项职权,对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理事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有过剥夺政治权利和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任期四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理事长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与社会各界的赞助;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本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一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本会配备一人担任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本会修改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八条本会终止协议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条本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业务主管单位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