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博士住房补贴领取办法
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引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申请数量条件: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即可一、申请范围2015年1月1日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2015年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在职人才招调通知、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并在2015年1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不属于《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
二、申请发放条件(一)学历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二)年龄条件: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新招调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三)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备注:1、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2、新引进人才正在租住或者获准租住单位分配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前海管理局配租的属于保障性住房性质的人才公寓,视为租住公租房。
3、以下情况视为享受过租房补贴:(1)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领取了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2)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领取了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和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3)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深府〔2008〕204号)领取了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贴息的;(4)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后调离本市再次引进的;(5)其他已经享受过租房补贴的。
各地市人才引进政策(博士)

各省市人才引进政策一、上海市1.夫妻两地分居调沪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二、金华市1.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补贴,由所在地方政府财政支出。
(市委办[2001]83号文件)2.对引进的博士、硕士分别由财政补助安家费3万和1万。
(市委[2003]21号文件)3.高层人才来金工作,由事业单位聘用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上浮二档职务工资。
(市委办[2001]82号文件)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要在金华购房的,由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工作满五年后住房权归个人所有。
具体补助标准为:博士10万、硕士3万。
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有工作单位的配偶、子女可按原工作单位对口安排工作。
其中原工作单位是企业的或配偶、子女属待业人员的,可以在事业单位安排工作。
高层次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到当地条件比较好的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托,有关事业单位不得收取借读费。
(市委办[2001]83号文件)三、杭州市(2009年)1.人才经济适用和经济租赁专项住房。
人才经济适用专项住房主要用于本市引进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包括来杭创业和工作的海外留学人才。
每年从市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中安排300套左右,每套住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
人才经济适用专项住房,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购,单位核实公示后,报市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房改办审批。
申购对象选房后直接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办理购房手续。
2.引进人才专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者;(2)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技术职称者;(3)持有中国护照,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回国后取得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留学人员;(4)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等;(5)获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省级特级教师、国家级名医生、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体育、文艺等专业同等荣誉者。
2023青岛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指南

2023青岛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指南青岛住房补贴申请指南申请对象(一)〔毕业〕三年内的国内一般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毕业三年内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三年内来青就业创业的国(境)外高等院校讨论生学历留学人员。
(三)2023年4月20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人才集聚进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印发之日)及以后,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两区”)就业创业的毕业三年内外籍及港澳台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其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敏捷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相关说明(一)已按《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17号)规定申领住房补贴但未享受政策期满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领取剩余期限的住房补贴;符合《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17号)补贴范围但尚未领取住房补贴的留学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按本通知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二)申请人已享受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人已申领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申请上述补贴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
(三)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由申请人所在的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进行申请,供应申请人护照首页、外国人来华工作答应确定书、工作居留答应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学历学位相关材料等,经“两区”有关部门核实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
青岛研究生新规 首批住房补贴已发放

青岛研究生新规首批住房补贴已发放“在青岛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每月领住房补贴,怎么个领法,啥时候能领啊?”近日,不少选择在青就业的研究生,都很关注自己的住房补贴问题。
16日,市人社局就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下发通知,明确了补贴领取的相关问题。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自今年7月1日起,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住房补贴,申报每半年一次,安排在一月份和七月份,由用人单位到各级人社部门申请,补贴标准为博士生每月600元、硕士生每月400元。
据介绍,这次补贴金额共计63.8万元,涉及144家企业的9名博士生、314名研究生,其中领取金额最多的达到3600元。
同时,青岛市市南区第二批研究生住房补贴的申报工作也将于今年7月份开展,此项政策将为高层次人才到市南区企业就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青岛市市南区人社部门规定,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青岛市就业、落户并交纳五险的毕业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今年5月份,青岛市出台2012年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计划,提出将对在青就业的研究生发放住房补贴,但是补贴具体怎么发、怎么领,却一直没有明确说法,在市人社局18日发布的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给出了明确的说法。
根据通知,国内毕业生和留学回国毕业生,都可以申领补贴。
国内毕业生的领取条件为: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青就业。
其中,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
此外,毕业生户籍已落入本市,且接收单位为毕业生缴纳法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留学回国毕业生的领取条件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12年以后来青就业;具有本市户籍,且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和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自2012年7月1日起,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
郑州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暂行)来源:本站时间:2017-11-24第一条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精神,为落实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和非郑户籍人才购房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政策(一)适用对象新引进落户、我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
(二)政策待遇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三)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1.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限制。
2.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院校(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公布的名单及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为准)的本科毕业生(不含上述高校中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3.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落户我市。
4.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且购房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
(四)办理程序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及各县(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房管部门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
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
申请人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购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管部门。
在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购房的,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工作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
研究生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申报指南

研究生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申报指南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
全市企业从2017年起引进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5年内的研究生。
(二)补贴条件
1.国内普通全日制研究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国(境)外院校研究生需取得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申报补贴人员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二、补贴标准、期限
(一)补贴标准
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
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元。
(二)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5年。
三、所需材料
(一)《在东营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生活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二)《在东营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在东营就业研究生申领生活补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并附电子版。
(三)《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申报流程
研究生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由现用人单位按年度申报。
用人单位应持相关材料于2021年1月22日前到单位住所地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厅提交申请,进行申报2020年度补贴,申报年度缴纳社会保险未满1年的,下一年度申报。
符合条件未在规定时限内申
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据深圳市人社局消息,12月1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全文见下文。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20〕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2020年3月23日后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统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2020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第三条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二)具有深圳户籍;(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
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第四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杭州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杭州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随着杭州的经济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才涌入这座城市。
为了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杭州市政府出台了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申请人才住房补贴的条件。
一、申请人才住房补贴的基本条件
1.符合杭州市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并在杭州市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3.居住在杭州市范围内的人才,且未拥有住房。
二、人才住房补贴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政府部门颁发的人才证明材料;
3.职业资格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4.居住证明材料(例如租房合同);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其他所需证明材料(例如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
三、人才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
1.准备好相应材料;
2.登录“杭州住有所居”网站进行线上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
请材料;
3.网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江干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缴费手续;
4.完成缴费手续后,领取补贴发放通知书和提取码。
四、人才住房补贴的金额和发放方式
1.杭州市对于不同类别的人才制定了不同的补贴标准,具体金额详见
相关政策;
2.补贴金额将尽快通过银行转账或微信等方式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3.补贴金额将分月发放,申请人需要按时领取。
总之,申请人才住房补贴先要符合相关的基本条件,然后准备好相应
的材料,网上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一旦通过审核,按照流程进行缴
费手续,领取通知书和提取码,即可尽快获得补贴。
希望以上内容对
准备申请人才住房补贴的人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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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博士住房补贴领取办
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新引进博士住房补贴领取办法
一、领取条件:
1、签订入校协议,办理完毕入校手续;
2、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3、人事档案已经调入学校。
二、领取时间:每周三上午。
三、领取地点:勤政楼人事处308房间。
四、联系方式:3326203。
五、住房补贴适用税率:
经咨询财务处,博士兑现待遇适用税率:
所交税额计算办法:领取金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领取16万元,应交税:16万*25%-1005=38995元。
六、领取方式及应具备的条件:
领取方式3分两个年度领取,如第一年108000;第二年52000。
领取方式4分三个年度领取,如第一年54000,第二年54000,第三年52000。
采取第一种领取方式时,在第一次领取时需提供博士学位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入校协议、工作证原件;以后每年领取时只需提供工作证即可。
采取其它领取方式时,需要按如下要求领取:
1、在校外(新乡市区范围内)购买住房。
2、领取住房补贴时,请领取人和担保人一同到人事处师资科办理相关手续。
3、领取人需提供以下证件:①身份证;②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③购房(认购)协议或房产证;④工作证;⑤入校协议。
前三个证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后两个只需提供原件。
4、担保人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工作证原件。
担保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且以下三类人不能作为担保人:①人事处人员;②领取人亲属;③本年度引进或培养回校的教职工。
担保人如退休或因各种原因离校,领取人应更换担保人。
5、购房协议或合同上一般应是领取人本人姓名,如是领取人配偶姓名,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