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企业商标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网络经济下的商标保护问题及创新研究

网络经济下的商标保护问题及创新研究近年来,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保护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如何在网络经济下进行商标保护,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同时,如何在商标保护中创新研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网络经济下的商标保护问题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商标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网络经济的特点是信息交流速度快、传递渠道广,商标产品容易被复制、模仿和盗用。
为了保护商标,对于网店、电商等网络商家,需要及时维权并采取有效措施。
常见的商标保护方式包括投诉、起诉等。
在网络经济中,商标侵权行为难以避免。
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商标权益图谋不轨,为了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益,采用盗用或者类似商标等手段进行侵犯,最终达到非法利益的目的。
这些侵权举动,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合法商家的利益。
如何加强网络商标保护,防止商标被侵犯,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商业环境,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商标保护创新研究在商标保护上,除了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外,也需要进行一定的创新研究。
商标保护的创新研究包括创新保护体制、推广商标保护意识等。
首先,要创新商标的保护体制。
建立健全的商标保护体制,包括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司法机关对商标案件的审理效率和司法公正性等。
同时要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合作,联合打击商标侵权犯罪。
其次,要推广商标保护意识。
商标保护,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对于一些小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该提升他们的商标保护意识和知识水平。
商标保护的宣传宣传工作应该加强,增加市场监管力度,提高消费者和企业的侵权维权意识。
最后,商标保护创新研究还包括技术手段的创新。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商标保护技术不断创新,包括商标图像识别技术、商标溯源技术等。
这些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商标保护的效率和精度,让商标保护更加高效可靠。
三、结论在网络经济下,商标保护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商标侵权的问题,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比如严厉惩罚侵权行为,加强对商标侵权的打击力度等。
同时,进行商标保护的创新研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我国公司名称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doc

我国企业名称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保护现状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冒用的权利。
企业名称在现实中有两个作用:第一,将该企业与其他企业相区别。
第二,代表企业的商誉。
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不仅是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国家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
我国的企业名称权立法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1986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120条规定: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企业名称是企业存在的最基本的条件,民法通则从民事主体资格的角度规定,企业有名称使用权、名称转让权和获得救济的权利。
2005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3条第4款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第77条第5款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2005年1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这两部法律法规从公司设立的角度对公司名称进行规定,但极为简略。
1993年9月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从防止企业名称的滥用和商誉的淡化的角度将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法第5条第3款规定,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2001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l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其中,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利的,应包括侵犯他人合法在先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权,对这种侵权获得注册的行为,第41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谈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

谈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今商业活动的重要模式。
在这个数字化的商业环境中,企业商标权的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不仅代表着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信誉,也是消费者识别和选择商品的重要依据。
因此,探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面临的挑战(一)商标侵权行为更加隐蔽和多样化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侵权者可以轻松地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和全球性,以各种隐蔽的方式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例如,通过建立与知名商标相似的域名、在网店页面中使用近似商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从而获取非法利益。
(二)网络传播速度快,侵权范围广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速度极快,一旦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其影响范围可能瞬间扩散到全球。
这使得侵权后果更加严重,企业的声誉和经济利益受到极大损害。
(三)监管难度大电子商务的跨地域、虚拟性特点使得监管部门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时面临诸多困难。
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和侵权者的真实身份难以确定,证据收集也较为困难。
(四)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由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现有的商标法律制度在某些方面可能无法完全适应其发展需求,导致在处理商标权纠纷时法律适用存在不确定性。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立法机关应当及时修订和完善商标法律法规,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形势。
明确电子商务环境下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赔偿责任等,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二)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责任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网络交易的重要场所,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
建立严格的商家入驻审核制度,加强对平台内商品和服务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商标侵权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为商标权人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
(三)强化商标权的注册和管理企业应增强商标保护意识,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扩大商标注册的类别和地域范围。
我国商标制度与商标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商标制度与商标发展的现状和问题一、我国商标制度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商标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进行品牌宣传和产品销售的有效手段。
我国商标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如下:1.商标注册缓慢,审核周期长目前,我国商标注册的审核周期长,需要平均6-12个月,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效益。
2.商标认定不严谨在商标认定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和不严谨性,导致了一些虚假商标、伪劣商品出现,损害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3.商标保护难度大由于我国商标保护的法律、监管和执行力度不够,许多企业和个人采用恶意注册、侵权等手段,将已有的商标剽窃、仿冒或者跨界使用,导致商标保护难度大。
4.商标维权成本高由于我国商标案件诉讼成本较高,决定了商标维权难度大,尤其是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讲,商标维权往往是一项多赔少赚的事情。
5.商标管理薄弱在商标管理方面,我们民间组织力度不够,对于商标的研究和管理多停留在表面,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我国商标发展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商标是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品牌意识的逐渐普及,我国商标的发展也逐步壮大,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如下:1.商标意识淡薄在我国企业当中,不少中小企业对于商标意识较为淡薄,基于对商标的认识缺乏,存在商标使用、管理、维护、保护等一系列问题。
2.品牌竞争不够激烈在我国品牌竞争,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不够激烈,很多中小企业缺乏对于市场的认识和自我推广的能力,导致一些中小企业被市场淘汰。
3.商标营销方式单一在商标的营销方式上,目前还存在一些企业只使用传统的广告宣传方式,对于社交媒体、移动端等全新的营销渠道没有足够的了解与应用。
4.大量商标缺乏专业性针对国内中小企业,很多商标设计都缺乏专业性,甚至有些商标的图案、字体等方面缺乏美感和可视性,影响了其市场竞争力。
5.商标研究力度不够在商标研究方面,我国大量的学科、机构都未开展有效的研究,特别是跨领域的商标研究课题,更是较少受到重视。
浅议我国商标侵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浅议我国商标侵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摘要] 商标作为“无言推销员”,企业宣传自身形象的一种利器,也是消费者简化购买过程的重要筹码,商标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彰显,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不法之徒“傍名牌”、“搭便车”等商标侵权行为便应运而生。
这些行为对商标权所有人、消费者利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和伤害,危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因此,对我国商标侵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究相应的完善对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 商标侵权问题完善对策一、我国商标侵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商标侵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标侵权是指给他人的商标权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包括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直接侵权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为了商业目的,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域名或商号上(对于驰名商标而言,还包括在不近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
间接侵权主要是指明知某种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仍然教唆、引诱他人去实施这种行为,或者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提供实质性帮助的行为。
(一)普通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不完善考察其他国家的商标侵权认定标准,很多都以“混淆的可能”作为认定标准,但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商标侵权时并没有提到,只在《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中对“混淆”这个词有所涉及。
我国有关法律中出现“误导公众”及“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提法,如《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但“误导公众”是一种结果状态,而在认定商标侵权中不一定非要有“误导公众”的结果,远不如“混淆的可能”的认定标准实用。
2、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内容缺乏尽管我们可从商标法中找到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依据,但我国现行商标法基本上围绕注册商标而规定的,并无有关未注册商标保护的明确、详细规定。
3、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不够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中,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提供保护的前提是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或使用“容易导致混淆”,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第13条提供的保护是跨类注册或使用会“误导公众”。
未注册商标论文法律保护论文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问题浅析

未注册商标论文法律保护论文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问题浅析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区别其他竞争者商品或服务的标志,是企业品牌和声誉的象征。
对于企业来说,注册商标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现实中仍有一些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者面临侵权问题。
本文将就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浅析。
一、未注册商标存在的问题未注册商标在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未注册商标难以得到法定保护,无法享受到商标注册者特有的权益。
其次,未注册商标可能受到他人的仿冒和侵权,因无法取得商标权利人的地位,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难度相对较大,需要通过其他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增加了维权成本和风险。
二、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虽然未注册商标难以享受到商标注册者特有的权益,但是根据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未注册商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未注册商标使用者可以主张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其撤销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不得侵害公共利益的原则进行审慎判断,维护未注册商标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三、维权策略对于面临未注册商标侵权问题的企业或个人,可以采取一些维权策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建议未注册商标使用者尽早注册商标,以便获取更强的法律保护。
其次,可以通过与侵权方进行协商,寻求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同时,也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若仍无法解决,可以寻求法律途径,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加强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我们还应加强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企业和个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注重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工作,将商标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了解,提高对商标法律保护规则的认知水平,有效防范侵权风险。
只有通过加强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商标法存在的问题

商标法存在的问题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标识,具有辨别产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
商标法的出台和实施对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商标法也面临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商标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商标侵权认定标准不明确商标侵权认定是商标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目前商标侵权认定标准较为模糊,导致侵权案件判决结果参差不齐。
一方面,商标受到保护不够,某些近似商标未被视为侵权,给侵权者留下了漏洞;另一方面,对于正当使用商标的辨别困扰,有时会出现误判。
这种认定标准不明确的问题,既增加了商标权利人的争议成本,也影响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解决这一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对商标的相似性、使用场景、行业特点等进行综合考量,实现统一、公正的判决结果;二是注重对正当使用商标的保护,确保商标法实施的公平性和效益性;三是加强法官和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其对商标侵权认定的专业水平。
二、商标保护力度不够当前,商标侵权行为层出不穷,商标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仍然较为突出。
其中一个原因是商标保护力度不够。
商标的保护范围、保护期限、保护方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以提高商标的法律效力,增强商标权利人的权益保障。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商标权利的保护,既包括对商标的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也包括对商标权利的全面保护;二是加大对商标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通过提高侵权罚款额度、加大刑事处罚等方式,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加强对商标的监管力度,提高商标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商标申请和使用环节的规范和监管。
三、商标维权成本过高商标维权是商标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当前商标维权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成本过高。
维权过程繁琐、周期长,使得部分商标权利人放弃了维权,导致侵权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市场秩序也无法得到维护。
为解决商标维权成本过高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快商标维权的审理速度,缩短维权周期,减少商标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二是降低商标维权的经济成本,如减免案件受理费用、提供法律援助等;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打击侵权行为,形成社会共识,减少商标维权的需求。
企业名牌战略中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的显著 性和识 别 力 . 损害驰 名商 标的 商业信 誉 , 击驰 名 商标所 有人 打
战略 的损害 .及 时运 用法律 手段 同这 种行 为做 斗 争 。 那 么 .企业 应 当运 用 哪些 法律手 段制 止商 标淡 化行 为呢 7
也 的竞争 力 . 终损 害 其经济 利益 . 以企 业必 须重视 商标 淡化 对名 牌 先 权利 , 不得 以不正 当手 段抢 先注册他 人 已经使 用并 有一 定影 响的 最 所
商标 。 因 此我们认 为 .商标 抢注 是指 行为人 使用 不正 当手段 .将他
人 已经使 用并 具有 一定 影响 的商标 . 在先 使用人 之前 . 抢 在相 同或 类
第 一 要及 时 申请驰 名商标 认定 。商标淡 化法 律规 定所保 护 的对 似 的商 品上 向工 商机关 申请 注册 的行 为。 我国 目前 商标抢 注 的实践 从 象 是驰 名商 标 . 以只有 及时 申请驰 名 商标认 定 . 能获 得淡 化保护 。 所 才 由工 商行政 管理 机关 受理 。 照国 家工商 总局 颁布 的 《 名 商标认 定 按 驰
企业 名称登 记 主管机 关应 当依 的商品 上 , 降低 、 弱驰 名商标 的识 别性 和显 著性 并损害 该 商标信 誉 记 主管 机关 申请撤 销该 企业 名称登 记 , 削
的侵 权 行为 。
照 《 业名称 登记 管理 规定 》处理 。 企
第三, 及时 向人 民法 院申请 禁令 。 禁令 是指 法院在 判 决前 为了制
我国驰 名 商标 的 申请 有二 个途径 . 即行政 申请 和司法 申请 。行政 申请 现 象 一般发 生在 中国企 业之 间 . 也有外 国企 业在 中 国抢注 中国企 业的
为给 驰 名商标 带来 的损 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谈企业商标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商标是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识,是企业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和信誉的集中体现,是相关公众认知该企业的关键媒介,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一个企业所努力的一切都是为了提高其品牌形象,也即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商标的重要性决定了保护商标是企业管理和运营的应有之义,而商标的保护,在法律上,就是保护商标专用权,即保护企业在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然而我国企业在商标保护问题上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其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淡薄,于商标的作用认识不足产品和商标是品牌战略的基础条件。
在国际上,商标被公认为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名牌商标更是价值连城。
许多跨国公司和知名企业都将自己的商标视若珍宝,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进行保护。
而在国内许多企业对于商标在市场竞争中决定成败的战略作用并不重视,对商标的忽视造成损失的案例比比皆是。
有的企业营销方式本末倒置,商品进入市场试探消费者反映,被消费者接受并熟知后才申请注册商标,结果不是被他人抢注就是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
有的企业在商标超时使用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续展登记,失去商标权,使辛苦打下的江山拱手让人,悔之晚矣。
甚至有的企业在合并、兼并中,只注重对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忽视了对商标价值的评估。
在权衡利益时舍弃了最具价值的部分。
还有一些拥有名牌商标的企业只注重在国内的保护而忽视了国际市场,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现在。
总共发生了2000多起中国出口商品的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案例,同时每年造成无形资产的损失达到10亿人民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提供的数字显示,2008年,国外企业通过《马德里协定》到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就有1.7万件,而同年中国企业到海外申请商标注册为2059件,历年累计总数也只有8600多件。
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跨出国门,涉足欧美、非洲、中东等海外市场,伴随而来的是不少中国企业的商标被境外企业或个人抢注,其合法权益被侵犯。
二、偏重短期利益,缺乏商标的战略布局。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中国市场已经成为跨国企业眼中的淘金宝地。
为了能够在世
界最大、最具潜力的中国市场上站稳脚根,各大跨国企业往往是采取先输出产品,然后输出资本,最后输出品牌等无形资产的手段抢滩登陆。
而中国无论是面临改制的国企还是试图寻求靠山的民企,对于纷至沓来的外国资本都报以单纯的信任予以接纳。
对于中国企业原有商标的处理,外方大多采用三种方式:双方商标都使用、租赁中方商标和购买中方商标。
中外双方商标都使用时.通过商品的升级换代逐步将原来中方的名牌挤出市场,达到在商标上的独占地位。
被出资租赁、出资入股或购买的中国商标,往往被束之高阁。
使人们将这些传统名牌忘得一干二净。
如“洁花”牌洗发香波曾是风靡全国的名品。
该厂与“宝洁”合资后,投入巨额宣传广告费用推销美国“P&G”公司提供的商标,把原来在中国毫不知名的美国商标宣传成了名牌,而“洁花”反而无人知晓了。
三、不注重商标的使用和管理,致使假冒商标泛滥。
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的重要标识,充分使用好商标能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经济效益,有的企业使用商标时,没有把商标、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轻重点把握好。
商标特点不突出,消费者难以辨识。
个别企业还存在随意改变注册商标的图形、文字及其组合的行为,造成了同一产品却有不同商标的混乱局面。
不但不利于企业树立一个长期、统一的品牌形象,也为制假贩假的不法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
商标的正确使用对于企业品牌的维护至关重要,商标的严格管理同样是保护商标、维护品牌的一个重要环节。
商标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包括商标的设计、注册、印制、使用、保管、仓储、销毁等几大项。
这其中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认真对待,任何一环的缺失都可能导致商标没有被正确合法的使用,形成损害企业品牌的潜在危机。
自我国加入WTO后,国外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市场并带来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企业应提高商标意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商标和品牌。
一、改变观念,强化商标保护意识。
商标是品牌在法律上的体现,商标作为企业形象和信誉的象征。
是企业参与国内、国外市场竞争的重要武器。
所以,企业应加强对商标注册、使用和权利的保护意识。
因未正确使用商标而遭受损失的企业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主动利用商标保护规则,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商标权益。
人世后,我国企业迎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不仅要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开发、拓展,更要加强经营者及员工对人世后的商标保护规则的应用能力。
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时必须遵循“品牌营销,商
标注册先行”的重要准则。
在制定发展规划时便应确定将来可能进入和涉及的国家和地区,根据当地对商标注册申请的规定确立商标保护的策略。
如在日本、韩国等通过先注册而取得商标的国家,应当尽早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通过在先使用获得商标权的国家,应从进入市场之初就注重证据的收集,包括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等,以确保在发生商标异议及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在先权利的存在。
注册商标时还需考虑:是否进行防御注册,是否进行跨域注册,通过对商标的立体保护建立一个完整的商标保护网,维护品牌在国际市场的整体性。
二、强化名牌意识、打造驰标名牌。
意识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意识,正确的名牌意识,能够指导企业实施有效的名牌战略,以长远的眼光制订正确的名牌发展规划从而夺取市场、获得效益。
当前国内企业的品牌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商标的知名度的基础上,商标一旦涉及知名度,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商标便成为了名牌商标而具有了更广义的含义。
我国对驰名商标在商标注册程序、商标终止程序和商标使用过程等多方面都进行特殊保护。
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驰名商标的反抢注的规定。
有效的避免了品牌形象损害、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
驰名商标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其价值甚至超过有形资产。
企业可以聘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定具备资格的商标评估机构,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商标的现时价值进行的评定和测算。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在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转让其注册商标时以及以商标作为投资时,评估结果有助于权利人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未主张的,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不予主动认定驰名商标,因此国内企业要具有自主创立、申请驰名商标的意识,主动利用商标法律法规创立驰名商标,将商标转化为名牌商标作为品牌战略的最高目标。
企业不仅要注重在中国市场对商标的创立、保护,在走向国际市场时更要加强名牌意识,主动实施名牌战略。
长虹电子集团面对包括松下、索尼、汤姆逊等跨国公司13次合资要求时始终高举品牌旗帜。
无论对方提出何种条件,坚持使用“长虹”品牌。
正是这种对品牌的珍视和推广意识使长虹集团迅速成长成为我国最大的彩电生产基地,跻身于世界为数不多的彩电大规模生产企业之列。
三、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企业内部商标管理。
知名的商标往往传递给消费
者质量可靠、服务优良、技术先进等信息。
这些信息经过市场长期考验。
为消费者所认同,在购物时便简化了复杂的挑选过程。
只需认准该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可。
驰名商标是企业具有竞争力的有力保障,而这一保障的关键是保证和提高商品的质量。
因此在品牌战中,企业必须保持质量标准并不断提高。
才能创立和保护商标的永久信誉。
此外还要不断为企业的商标信誉增添新的活力,研制开发新产品、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保证企业品牌在市场上长青不败。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参与国内、国外市场竞争的重要商战利器,也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象征。
我国企业应该加强商标保护意识,这样才能够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获得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