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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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2024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2024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建设项目在我国的各个领域和地区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然而,在建设项目的过程中,由于对职业卫生管理的不重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职业卫生问题逐渐突显,给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保护建设项目工人的职业健康,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三同时”,即职业卫生设施、职业卫生操作和职业卫生管理的同时进行。

本文将围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相应的措施,并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以期为未来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的要求1.劳保用品提供建设项目应配备充足的劳保用品,包括防护帽、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同时,劳保用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标识,且经过合格的检测。

2.通风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应加强通风设施的建设,确保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特别是有毒有害气体较多的工作场所,应采取相应的通风设施,保证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3.安全疏散设施建设项目应配备合格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应急避险通道等。

同时,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避免发生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4.职业卫生设备建设项目应配备相应的职业卫生设备,包括工人个人防护装备、职业卫生监测仪器等。

同时,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操作的要求1.职业卫生学习培训建设项目应加强对工人的职业卫生学习培训,提高工人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个人防护措施等。

2.职业卫生监测建设项目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包括对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估,对工人进行生物监测和健康检查。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工人和相关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建设项目应规范施工作业的操作程序,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培训和演练。

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在建设、施工中发生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安全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对违____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监督,按照《____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职业卫生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责令其整改。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

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为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____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职业健康安全部备案。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急救预案,报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六、建设单位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七、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八、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部应向施工工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移交工作。

九、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第六十九条: (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 准和卫生要求,或者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 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修改) (修改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 计未经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者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评价的;(修改) (修改前: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 效果评价、未经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 投入使用的。) (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1按3 照规定验收合格的。(新增)
1.2.1 职业病防治法的变化
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 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行业监督 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 业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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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职业病防治法的变化
1.1 为什么要做三同时
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存 在和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也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方针、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的有效手段。
1.2.1 职业病防治法的变化
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 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 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修改)
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新
增)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环保和职业卫生三个方面同时达标。

为此,建设项目的相关职能部门需要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用于记录和管理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实施情况。

本文将从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的目的、内容和建设要点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的目的1. 保障职工健康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

职业病危害是建设项目中常见的危害因素之一,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能对工作环境进行监测、防护和控制,从而减少职工因职业病而受到的损害,保护职工健康。

2. 管理建设项目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的目的之二是为了帮助建设项目管理。

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能够记录和管理各项职业卫生信息、监测和评估工程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估相关职业危害等,有助于建设项目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3. 促进环保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的目的之三是为了促进环保。

建设项目中的环境污染因素普遍存在,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有利于对环境(如噪声、粉尘、废水、废气等)进行监测、评估、控制,从而减轻环境污染带来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二、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的内容1. 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应包括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标准和要求等。

这些内容有助于建设项目相关人员了解职业卫生三同时计划和实施情况,掌握三同时的核心内容和要求。

2. 职业卫生三同时计划职业卫生三同时计划是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密切相关。

职业卫生三同时计划应包括职业卫生控制措施、监测检测、卫生管理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

3. 建设项目工程危害物清单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还需列举工程红线和片区划分以及建设项目工程危害物清单,这是进行职业卫生控制的基础。

工程危害物清单可根据从事的工种、材料和设备以及实施工艺等进行分类、细化和定点监测。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作为国家职业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法规之一,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在建设项目或生产经营场所新建、改建、扩建或搬迁时,应在设计、施工、投产和试运行过程中,同时考虑安全、健康和环境等因素,实现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三个目标的一项制度。

职业卫生三同时概述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是为了保护工人的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

它要求建设项目在施工、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应同时考虑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三个方面的要求。

这项制度涵盖了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等各个建设项目的相关人员。

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制度,既涉及到人身安全,也涉及到环境保护。

为了贯彻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督,切实确保制度的落实与执行。

主要内容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方面:建设方和设计人员要充分考虑职业卫生保护在建设项目的前期,建设方和设计人员应对建筑物的功能性、结构性、附加性和卫生性等进行综合考虑,并合理设置控制措施来保护工人的健康。

第二方面:施工方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方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科学控制,确保职业卫生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方面:监理方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监理方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确保建设项目在施工、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符合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

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需要采取的措施为了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培训对建设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建立专门监督机构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检查和评估定期对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概述.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概述.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 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 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
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Q
防暑降温、防寒、防潮;
防非电离辐射(高频、微波、视频);
防电离辐射;
防生物危害; 人机工效学等。
第三条(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 “三同时”)。
第二章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第十条(预评价机构)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
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
报告。
(七项内容)
第十一条(预评价评审)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 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 评审。 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负责。
可能产生危害——委托评价,自审,报局
第七、八条(专家审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专家库(以
下简称专家库),聘请专家库专家参与建设项目职业 卫生“三同时”的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 计审查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
《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 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范本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范本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范本一、导言职业卫生对于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员工健康至关重要。

在建设项目中,合理制定和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促进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提供一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范本,旨在帮助各建设项目单位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申明本制度范本适用于各种建设项目单位,适当依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其真实可行和有效性。

三、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1. 背景和目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保证职业卫生设施设备、职业卫生技术措施和职业卫生管理与施工进度、工序和作业相适应的制度。

其目的在于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高效进行。

2. 职业卫生设施设备(1)建设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过程的需要,合理配置职业卫生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使用。

(2)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的配置和更新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其能够有效防控职业危害物的释放和扩散。

(3)建设项目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不断提升其使用效能。

3. 职业卫生技术措施(1)建设项目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采取科学合理的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保护员工免受职业危害物的侵害。

(2)职业卫生技术措施的采取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并在施工前进行评估和预测,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3)建设项目单位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的检验和评估,确保其符合要求并具有可持续性。

4. 职业卫生管理(1)建设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职业卫生管理应包括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档案等内容,全面覆盖建设项目的所有阶段和岗位。

(3)建设项目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危害预防和控制的落实。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应急救援预案
预案演练:定期进行预案演练,提 高救援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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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内容:包括救援组织、救援人 员、救援物资、救援程序等
预案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 预案进行更新和完善
监督检查依据与内容
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
标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 效果评价技术规范》等 监督检查内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等
整改跟踪:对建设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 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总结报告:编写监督检查总结报告,包 括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与改进
检查结果: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进 行监督检查,得出检查结果
改进建议: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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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 应的处理措施,如整改、处罚等
心理因素:如工作压力、人 际关系等
化学因素:如粉尘、化学品 等
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 光照等
物理因素:如噪声、振动、 辐射等
管理因素:如安全管理、培 训等
职业病危害程度评估
评估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评估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评估标准:依据国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预防措施
前期阶段
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 计划
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风险 评估
确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 目标
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 制度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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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

三、术语和定义
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四、职责
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是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的责任部门。

2、生产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执行部门。

3、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与管理。

五、工作程序
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建设项目概况;(2)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类型分析;(4)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预防设施的技术分析和评价;(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6)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议;(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论。

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并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4)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查一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其进行评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设计的依据;(2)建设项目概况;(3)建设项目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理化性质、毒理特征、浓度、强度、分布、接触人数及水平、潜在危害性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险程度分析;(4)职业病防护设置和有关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5)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6)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7)对预评价报告中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的说明;(8)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9)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10)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

5、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较重的建设项目,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6、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4)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批复文件(复印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
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8、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工程实施监理,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承担建立责任。

9、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10、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1、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13、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自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申请书;(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3)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
件);(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7)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8)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一件;
(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情况报告;(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2、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自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申请书;(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3)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7)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8)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一件;(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情况报告;(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3、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4)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7)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8)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5)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5、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分期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验收。

六、记录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台帐》
2、《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台帐》
3、《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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