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内部审计办法
子公司内部审计报告

子公司内部审计报告一、前言本报告是对子公司内部审计的结果和发现进行总结和记录。
审计是为了评估子公司在财务、运营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表现,提供准确和可靠的信息,促进企业的持续改进和增值。
本报告将概述审计的目标、方法和结果,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建议。
二、审计目标1.财务表现:审计将评估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
2.运营表现:审计将评估子公司的运营流程、业务流程和管理控制系统,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最佳实践,并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3.风险管理:审计将评估子公司对各种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以确保子公司能够合理、及时地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
三、审计方法为了实现审计目标,我们采用了以下审计方法:1.资料收集:收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业务文件、管理手册和其他相关文件,以了解其运营状况和内部控制。
2.实地考察:对子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实地考察,以了解其日常运营和内部控制的情况。
3.数据分析:对子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比较和分析,以发现任何异常和潜在的风险。
4.面谈与询问:与子公司的管理层、员工和关键利益相关方进行面谈和询问,以了解他们对子公司运营的观点和看法。
四、审计发现1.财务表现:通过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应收账款长期未收回,库存周转率低,成本控制不力。
建议子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和风险评估,优化库存管理和成本控制的流程。
2.运营表现:通过对子公司的运营流程和管理控制系统的审计,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流程不规范,信息沟通不畅,管理层责任不明确。
建议子公司制定并执行标准化的运营流程,加强内部沟通和团队合作,明确管理层的责任和职责。
3.风险管理:通过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的审计,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缺乏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应急预案不健全。
建议子公司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
五、建议与建议基于审计发现,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建议:1.针对财务表现的问题,建议子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优化库存管理和成本控制的流程,以提高财务的效率和准确性。
子公司内部审计报告

子公司内部审计报告1. 引言本文档旨在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以评估其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并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审计范围包括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
2. 审计目标和范围本次审计的目标是确保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可靠,内部控制有效,并对业务流程进行评估,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审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财务报表审计:审查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验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 内部控制审计:评估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检查其是否健全、有效,并提出改进建议。
-风险管理审计:分析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评估其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
3. 审计方法和步骤为了完成审计目标,本次审计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步骤一:准备工作•确定审计组成员和分工。
•确定审计计划和时间表。
•收集并分析子公司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手册等。
步骤二:财务报表审计•核对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保其符合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
•进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详细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错误和潜在风险。
•检查财务报表的附注和披露,确保相关信息充分、准确地披露。
步骤三:内部控制审计•评估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包括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等方面。
•进行内部控制测试,验证其有效性。
•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和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
步骤四:风险管理审计•分析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评估其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
•检查风险管理档案和记录,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符合规定。
•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步骤五:总结和报告•汇总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形成审计报告。
•报告中包括审计目标、范围、方法、步骤,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提交审计报告给相关部门和领导,共同讨论并制定改进计划。
4. 结论和建议基于对子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结论: 1. 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过审计,准确可靠。
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

1.依据被审计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方案。
2.审计人员通过以下方式取得证明材料,记录审计工作底稿。
(1)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
(2)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实物。
(3)与子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座谈。
3.通过深入调查或现场观察的方式,检查测试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及有效性。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根据母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审计部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和分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实施。
第17条 通知被审计子公司。
审计前,审计部通知被审计子公司进行审计的时间、审计目标和范围,并要求被审计子公司及时准备相关的文件、报表和其他资料,告知被审计子公司需要配合的相关事项。被审计子公司接到通知后,应按有关要求作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并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22条 后续审计。
对重要审计项目实行的后续审计,一般在审计决定执行一定时期后进行,主要检查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23条 资料归档。
审计结束后,审计部按照审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做好审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第5章 附则
第24条 本制度由母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25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3.审计报告、建议书报经审计委员会批复后,正式下达被审计子公司。
第21条 执行审计结论、决定及审计建议书。
1.被审计子公司必须严格遵照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决定执行,并于审计结论和意见书规定期限内将执行结果反馈母公司审计部。
2.被审计子公司在收到经审计委员会主席批复后的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后,如有异议,可在指定期限内向母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接到申诉后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裁决处理。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

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规范子公司经营和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由公司总裁办下审计部负责实施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监督。
子公司层次的内部审计工作参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执行。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其控制的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2章审计范围及目标第9条公司对子公司内部审计涉及下列事项。
1.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审查其财务资料的真实、合规性及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有效性。
2.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情况。
审查其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为公司对其年度绩效考核、奖罚提供依据。
3.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评审其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促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4.子公司总经理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审查其任期内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制度的执行情况。
落实其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遗留财务问题的经济责任,评价任期内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5.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大修理、技改)预(概)算执行和竣工决算情况。
审计工程的概、预、决算,核实工程造价,审查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与基建工程的效果。
6.财经法纪审计。
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公司资产,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和财产的安全完整。
7.应公司总裁办及经营层的要求而进行的审计以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10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就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者特别事项,适时开展专项调查和分析工作,进行前瞻性研究,为子公司经营决策服务。
第11条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审查和评价活动,向子公司经营层提供分析评价的建议和报告,改善子公司运营,提升子公司的管理水平,为实现子公司经营目标服务。
集团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xxx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审计准备 (4)第三章审计实施 (7)第四章审计终结 (11)第五章审计意见和决定 (14)第六章审计档案 (15)第七章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纪律与法律保护 (15)第八章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与评价 (16)第九章附则 (16)x x x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天能集团的工作实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中的公司总部是指xxx国际控股集团公司,子公司是指天能集团下属的控(参)股公司。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总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审计人员对子公司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对公司总部内部审计的主要活动约定:内审管控的本质就是鉴证、评价和监督,内审管控的日常化、制度化,能够及时发现子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加以改正,使得子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管控轨道前进。
1、稽核审计: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进行稽核审计,稽核由公司总部和子公司财务部门内部进行。
审计分为常态审计和非常态审计,常态审计是每年组织四次定期的审计,以加强控制。
非常态审计是在特殊情况下,或者接到举报时,由公司总部随时进行审计。
内审管控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
2、临时审计工作组:为使子公司和公司总部在战略方向和政策上保持一致,产生充分的战略协同、管理协同效应,公司总部财务审计中心牵头,定期组织抽调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工作组,负责向对相关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临时审计工作组完成审计任务后就返回各岗位,需要时再回到小组。
3、预警机制:公司总部结合曲线管理建立预警系统,对于子公司的指标异动分层次处理:轻微偏差(预警);较重大的偏差(子公司高层领导随时来总部述职);严重偏差(向子公司派驻常务副总,临时接管以前总经理的职责),或进一步细分。
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

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规范子公司经营和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由公司总裁办下审计部负责实施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监督。
子公司层次的内部审计工作参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执行。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其控制的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2章审计范围及目标第9条公司对子公司内部审计涉及下列事项。
1.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审查其财务资料的真实、合规性及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有效性。
2.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情况。
审查其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为公司对其年度绩效考核、奖罚提供依据。
3.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康和执行情况。
评审其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促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4.子公司总经理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审查其任期内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制度的执行情况。
落实其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遗留财务问题的经济责任,评价任期内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5.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大修理、技改)预(概)算执行和竣工决算情况。
审计工程的概、预、决算,核实工程造价,审查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与基建工程的效果。
6.财经法纪审计。
对危机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公司资产,造成危机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和财产的安全统统。
7.应公司总裁办及经营层的要求而进行的审计以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10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就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者特别事项,适时开展专项调查和分析工作,进行前瞻性研究,为子公司经营决策服务。
第11条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审查和评价活动,向子公司经营层提供分析评价的建议和报告,改善子公司运营,提升子公司的管理水平,为实现子公司经营目标服务。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5篇)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内部审计管理第一条为加强____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____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以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能:1、内部审计机构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及国家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2、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要求,通过实施一系列____和评价活动,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及防范措施等资料,促进公司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治理,为实现公司目标服务。
3、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核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在年底结束后应当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递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征求董事会、管理层的意见,根据风险大小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和先后次序,以保证有效性。
应考虑的风险包括:(1)不良的财务或业务状况;(2)违背公司政策、计划、程序或法律法规的行为;(3)财产损毁;(4)浪费或低效;(5)未实现事先确立的目标。
4、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项目审计时,发现被审计对象和个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
第三条公司内部审计分类1、公司范围的内部审计主要包括三大类。
例行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
2、例行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年末编制下一年度审计计划,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长批准,通报公司、各相关下属部门及子公司,作为一项年度常规性的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依据经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自行安排审计日程,报董事长、总经理备案,并在实际审计前____个工作日向相关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子公司内部审计办法

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由该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制定,审批通过后实施。审计部应提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自审计之日起,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计检查工作。被审计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按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22条组织实施审计项目。
8.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按时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第8条审计部的主要权限
1.有权要求集团及各子公司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与资料。
2.有权检查、审核集团及各子公司的会计账目、凭证、账薄、业务记录、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检测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
2.审计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审定前,应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研究和确认。若审计报告经确认确有不实之处,应当及时进行修改。
3.审计报告及审计处理处罚建议书报经审计委员会批复后,正式下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必须严格遵照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执行(需有关部门配合执行的,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相关审计事项,并于收到之日起的15日内将执行结果反馈给审计室。
2.查处违规行为,保护子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3.强化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集团公司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3条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以集团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和集团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与分析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经济活动,评价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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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20条编制审计工作计划
根据集团的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审计部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分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实施。
3.有权参加集团及各子公司重大的经营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会议。
4.有权参与集团及其各子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和效益性调研过程。
5.就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及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召开调查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6.有权费的现象,有权提出限期和措施改进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3章内部审计人员建设
第9条审计部应根据公司发展的规模、审计的范围和审计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的要求及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业务骨干,以组成集团内部审计队伍。
第10条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取得的财务收支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工作中。
第13条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在确定审计方案前提出声明并予以回避。审计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14条审计人员工作成绩显著、对集团贡献突出的,应按集团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重失职、渎职、泄露公司重要经济秘密的审计人员,视情节轻重及给公司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23条归集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人员在审计查证工作结束后,要对审计记录、证明材料、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复核,然后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必要的材料需经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24条撰写审计报告
1.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果,依据审计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的被审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报告要做到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合法,评价客观,结论恰当,处理意见正确。
第6条审计部依照本办法对集团及各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7条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1.检查集团及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其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价。
2.对集团、专业集团及其各子公司的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为集团及各子公司的优化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
1.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可采取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抽查审计与全面审计或专项、专案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做好审计记录,收集必要的审计证据。
2.重大、复杂的审计项目,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可要求被审计单位召集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与审计组的见面会,介绍有关情况,明确审计要求,以取得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理解与配合。
第21条通知被审计单位
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由该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制定,审批通过后实施。审计部应提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自审计之日起,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计检查工作。被审计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按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22条组织实施审计项目。
8.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按时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第8条审计部的主要权限
1.有权要求集团及各子公司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与资料。
2.有权检查、审核集团及各子公司的会计账目、凭证、账薄、业务记录、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检测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
第25条审计处理、处罚建议
1.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违反国家、集团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部应当根据审计结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出审计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2.处罚的审计建议种类有如下几点。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指对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处以缴纳一定数量的款项)。
7.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提请集团有关领导批准后,有权采取查封有关账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有权提出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8.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财经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9.对审计中发现的、需查处的重大或紧急事项,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第28条审计资料归档
项目审计结束后,审计部应按照审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做好审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第6章附则
第29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30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第27条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
1.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部应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对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后续检查。
2.被审计单位基于成本或其他考虑,决定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采取纠正措施,但其应当做出书面承诺。
3.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将审计结果以及被审计单位书面承诺不采取纠正措施的情况向管理层报告。
2.审计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审定前,应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研究和确认。若审计报告经确认确有不实之处,应当及时进行修改。
3.审计报告及审计处理处罚建议书报经审计委员会批复后,正式下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必须严格遵照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执行(需有关部门配合执行的,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相关审计事项,并于收到之日起的15日内将执行结果反馈给审计室。
(3)没收违法所得。
(4)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
第26条被审计单位的申诉
1.被审计单位在收到经审计委员会批复后的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后,若对其有异议,可在受到处理、出发决定后的10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2.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申诉。审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诉后的10日内做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决定予以纠正。
3.对集团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对集团及各子公司的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5.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拟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并在审批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6.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人员。
7.拟定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报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核、审批后执行。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3条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以集团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和集团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与分析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经济活动,评价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4条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只查不究”的原则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的建议权,不负责意见和建议的具体落实,集团董事会对审计意见和建议所形成的处理和处罚有最终裁定权。
第2章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第5条审计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和重大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子公司内部审计办法
制度名称
子公司内部审计办法
编号
受控状态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监督子公司经营政策、方针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在子公司的贯彻执行情况。
2.查处违规行为,保护子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3.强化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集团公司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第11条当遇有重大、复杂审计项目任务时,计划、财务、技术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与审计人员必须共同参与并组成专项审计组;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聘请外部人员或借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12条审计人员按本办法规定行使审计职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对审计人员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分。
第4章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
第15条遵循性审计。对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政策、流程、计划、预算、程序、合同协议等遵循性标准的情况做出评价。
第16条风险审计。对企业内部控制中的风险管理状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17条绩效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效率和效果情况进行审计。
第18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