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参考图集及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卫生部下发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为各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提供设计参考。图集包括150张病床、300张病床及500张病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计方案各两个,各部分设计要点如下:

总设计要点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配置主要功能单元包括: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住院部、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教学科研等部分。

门诊部可包含以下单元:精神科门诊、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儿少精神科、精神症科、康复科、社区防治、精神医学鉴定。

医技科室包含: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脑电图与睡眠功能检查室、中心供应室、病案室、心电图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心理测查室、心理治疗室、脑功能治疗室、工娱疗室、营养室。

150张病床、300张病床、500张病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可根据医疗工作特点及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功能单元。根据功能,分为医疗区、后勤保障区。可根据用地情况合理安排用地出入口位置和数量,一般设置主出入口及后勤辅助出入口。

规划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图集中没有考虑传染病人的收治。具体建设时,根据医院所承担的任务,可在院区内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诊疗功能单元。图集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他空地布置绿化及病人活动场地,室外活动场地临近病房,按照每床5平方米设置。应提示的是,供急性病人使用的室外活动场地需要采取必要的封闭措施。

门诊部、急诊部设计要点

门诊部应设在靠近医院主要交通入口处,与急诊部和医技部临近,并设直通医院内部的联系通路。根据规模、用地情况,门诊部与急诊、医技部可组合为一体。少儿精神科、精神医学鉴定科、临床心理科应考虑设置单独出入口。

门诊部分采用分科候诊,门诊量小的医院也可合科候诊。可采用厅式候诊或廊式候诊形式。诊室应以单人诊室为主,参考方案中单人诊室面积控制在8~12平方米之间。根据教学等工作需要,可设置少量多人诊室。

为方便医护人员交流及互相支援,诊室之间应设置医护人员应急出口。

急诊部要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便于急救车停靠,并与门诊部、医技部联系方便,也可考虑与门诊部组成一体。

医技部、工娱疗室设计要点

医技楼与门诊、急诊及住院部之间应设有便捷的交通联系通道,方便各部分病人使用。医技楼内应考虑设置医护人员工作区域,与病人活动区域相对独立,避免相互干扰。

工娱疗室设置位置应最大限度方便住院病人到达,并应与门诊部、急诊部及医技部的其他功能适当分隔,可考虑与住院部组合为一体。参考方案按每床1~1.5平方米设置工娱疗室的净使用面积。

住院部设计要点

护理单元按设置40张病床考虑。护理单元内设置独立的医护人员内部工作区,该区域应与病人活动区域设置必要、可靠的隔离措施。护理单元内的病房以每间4~6张床为主,附以少量单床间。参考方案中将单人间病床数控制在护理单元总床位数的10%以内。

各护理单元内宜设置兴奋室一间,供急性发病病人住院使用,其墙面、地面等部位均采用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护理单元内应设置一定规模的病人餐厅及活动室。参考方案按每床2~2.5平方米设置餐厅及活动室的净使用面积。

住院部出入院处可独立设置,规模较小的医院也可与门诊挂号、收费处合并设置。

其他部分设计要点

保障系统与院内生活部分可合并设置,并应考虑在院区内独立成区,靠近后勤辅助出入口。

行政办公部分可独立设置,与保障系统、院内生活部分合并设置,或与门诊楼组合设置。

教学科研部分可与保障系统、院内生活部分合并设置,也可与门诊楼组合设置。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参考图集

湖北省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暂行规定总则

第一条为配合全省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规范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应确保功能适用、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方便患者,并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安全,减少患者危险行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三条本规定根据《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结合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特点制定。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精神专科医院,以及综合医院精神科的建筑工程设计。

二、选址

第五条选址宜满足功能与周围环境的要求,选择交通便利、就医方便、地形比较规整、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位置。应当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宜选择不利的地段,不应选择危险地段。

第六条选址还应充分考虑医疗工作的特殊性,按照公共卫生方面的有关要求,协调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第七条选址应注意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条件,如给排水、供—3—电、电讯、热力、煤气等,在有条件的地方应争取靠近并利用现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减少投资。

第八条避开传染源和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贮存场所。

三、总体规划

第九条精神专科医院建设应当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

第十条科学合理安排院区内各个功能科室与部门,确保功能分区合理,各个功能部门配置得当,人流、物流顺畅便捷。

第十一条医院总体建筑规划应考虑门诊、急诊、医技部门、住院部、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相互间的功能联系,讲求方便,减少行程,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证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根据不同的地域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为员工提高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三条绿化应结合当地自然气候条件,选择适宜树种、花草进行绿化与景观园林配置,结合建筑物,构筑良好医院内外景观与环境,形成绿色、生态与人性化的医疗空间。

第十四条患者活动操场宜宽敞、美观、清洁,种植各种花、草、树木,并有喷水池等,不宣栽种高大的树木,并注意其间隙和密度,便于巡视,观察病人活动情况。树木与围墙和屋檐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病人伺机攀高坠伤或越墙逃跑。各种体育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设置足够的长椅,供病人休息用。

四、建筑设计

第十五条一般规定

1、节约用地。建筑平面布置和结构形式,应为今后发展、改造创造条件。

2、专科医院应为单层或多层建筑。主要建筑的结构形式应采用框架结构,并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综合医院内的精神科业务用房不宜设在五层以上。

3、急诊、门诊、医技科室宜安排在低楼层。

4、门诊、急诊主要出入口处,必须有带雨棚的机动车停靠处。应按无障碍要求另设计为残疾人专用的坡道。

5、医院的各个分区和医疗用房应设置明显的导向图标,如在大厅、电梯门、各科室入口处等。

6、三层及以上的门诊部及病房楼宜设电梯。

7、楼梯设计应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

8、门诊、急诊和病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9、病房应获得良好日照及景观。

10、室内净高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不应低于下列规定:诊查室2.60m,病房2.80m,医技科室2.80m.

11、采用通透式围墙。

12、室内装修及一般防护要求,除满足《综合医院建设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外,还应保证室内便于清洁。

第十六条急诊部(科)

1、急诊部(科)包括入口门厅、挂号、计价收费、小型药房、小化验室、男女值班室、处置室、抢救室、医生办、护士办、病人卫生间、污物间及医务人员更衣间、卫生间、重症监护区及观察区。

2、入口应明显易找,急诊门厅应满足可作为急救大厅的功能要求,各主要通道应考虑推车、推床,交通便捷。

3、综合医院精神科的急诊可不单独设置,与医院急诊部共享。

第十七条门诊用房

1、门诊科室均应分别自成一区,相对独立。

2、候诊区域宜设计成厅的形状,不宜设计成廊的形状。

3、应设有普通门诊室、专家门诊室、心理咨询室,各门诊诊室除一般出入口外,应另设一应急出口。

4、具备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资质的精神卫生机构需设置司法鉴定门诊室。

5、少儿精神科、精神医学鉴定科、临床心理科考虑设置单独入口。第十八条医技科室宜设在公共部分,便于门诊和住院患者检查。包括:一般放射检查室、功能检查室(超声波、电生理、肺功能、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脑地形图等,可以根据不同规模,组成功能检查区)、其他治疗室(音乐治疗室、物理治疗室、生物反馈室、电针治疗室、电休克治疗室等)。

第十九条药剂科

1、大型医院的门急诊药房与住院部药房可分别独立设置,中小型医院可考虑将药房合并设置,同时为门急诊及住院部服务。

2、一般由发药处、调剂配剂室、西药库、贵重及控制药品库、更衣、值班、办公、厕所,较小规模医院可部分合并设置。

第二十条门诊财务室中小型医院门诊财务室可与住院部合并使用,可设置在门诊部。

第二十一条住院部有宽敞明亮的接待大厅,在大厅、临床心理病区可设置公用投币电话。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大厅处、财务室、封闭病区(包括走道、病房)安装监视系统。

财务会计室:包括出入院办理登记处、交费结账窗口、病人住院接诊处、工作人员更衣室等。小中型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住院部财会室可以与门诊共享。

2、护理单元:分设男病区、女病区、临床心理病区,或按病种设置。每个护理单元设30~40 张床为宜,分设单人间、双人间或多床间(不超过6 张),床间距≥1 米,各病室应合理设置卫生间,包含厕所、脸盆及淋浴。每个病房应有不易损坏的床头柜、床、壁柜或储物柜。有条件地区可使用电子门禁系统,如钥匙扣、密码或掌纹解锁。

3、病区:要求布局合理,陈设规格统一,力求简单,美观实用,家庭化,安全舒适。病室内不能有外露的电线和电源插座(除抢救室外)。病区应设公共厕所2 间。每个病区按病情轻重分区设置。有教学任务的医院可配设示教室。

①病区环境宜安静,噪音应控制在35~40db(A)。室温:冬季以18~22℃,夏季以26~28℃为宜,湿度以30~65%为宜。

②病室内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 平方米。

③病室光线应柔和,阳光充足,灯装在天花板上,并有安全罩,有明暗两组灯,开关统一装在护士办公室内,电线不宜暴露在外。

④病区墙壁应采用柔和的淡色为宜,质地应光滑,易清洗,地面要用防滑材料。

⑤病区大门应安全牢固,朝内开,门锁选用不带锁把的弹簧锁,关门时可自动锁上,病房门向病区走廊开,开后要能靠墙,在走廊观察病人遮不往工作人员的视线,门上要留一个小窗(双层钢化玻璃),使工作人员可观察病房内病人的情况。有条件的医院,病区可采用双门。

⑥病区的窗户可使用双层钢化玻璃,并固定好窗两侧空隙(小于10 ㎝),或安装牢固美观的防护栏,装上纱窗以防蚊蝇。

⑦病区走廊宽度2.5~3 米。

重症病房:中心吸氧、吸引、监护装置处于功能状态。

抢救室:应设置在医生办公室、护士办公室附近。

娱乐室与康复训练室:应设置在远离重症病房的地方,宜宽敞、明亮、美观,电视室、阅览室、卡拉OK 室、棋类室、健身房、康复训练室、工娱治疗室、工艺手工室等应分开设置。

餐厅:餐厅和配膳室相连,二者之间有窗口发放饮食和食品,病人用食品柜每人一格,并标明床号,为病人贮存食品用,平时加锁,定时取用。室内无老鼠、蚊蝇、蟑螂,每餐后要清洗食具,清毒处理后备用。配膳室设有开水器且有将开水转换为温水装置(防烫伤)。

会客厅:安静、舒适、光线充足。

监护室:墙壁及地面防撞,物体固定安装。

医师办公室:设在病房中间。

护士办公室:设在病区中心位置,与医生办公室相邻,中间有门相通,室内光线应充足。

治疗室:应紧靠护士办公室,光线充足,通风,室内地面,墙壁应光洁平整,便于清洁和消毒。

保管室:衣柜每床一格,门窗要牢固,专人管理,保持通风良好,有防潮、防虫蛀等设施。

库房:设多个立柜,用物分类存放,有防潮,防虫蛀措施。

杂物间: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各类物品按规定分别放置,保持整洁。

物品储存间:应为封闭病区患者配备。

盥洗间:定时开放,洗漱完毕后,室门加锁,室内地面无积水,地砖防滑,有冷、热水管,自来水管道不能暴露在外

厕所:坐式和蹲式马桶旁有扶手装置,有通风设施,地面防滑、防潮,其中男公共厕所还应配备手动或感应小便器。厕所及淋浴间墙壁设有竖行拉杆,有警示标志。脸盆为固定式,无暴露水管。

浴室:应铺防滑地砖。淋浴间电热水器应设入吊顶内,冷热水管埋入墙壁内。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如防烫伤、小心滑倒等)

更衣室:设在病房一端人口处,应按工作人员的数目配备更衣柜,门要设锁,室内保持整洁,出入随手锁门,严防病人进入。

值班室:保持安静,整洁,出入随手锁门。

凉晒区域:设有固定晒衣器。

第二十二条洗衣房包括收件分类、浸泡、消毒灭菌、洗涤、甩干、烘干、缝纫、存放库房、发放、更衣、办公、厕所等。无条件设置洗衣房则在护理单元内有洗衣及凉晒区域。

第二十三条营养膳食科靠近病区,应考虑食品半成品运输方便,并事先策划向病区护理单元发送餐食的通道与工具。厨房加工布局应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卫生防疫要求,主副食、生熟严格按加工流程布置,注意排油烟,污水油污收集设计,防蝇防鼠措施。

第二十四条医疗垃圾收集应设置围墙与其他区域相对分隔,设于院区下风向处。

第二十五条室内装修和其他要求

1、地面:一般医疗用房的地面应便于清扫冲洗;放射科、脑电图等用房的地面应防潮、绝缘、防静电;各病区走廊、病房地面用料必须防滑、柔软,有地灯设置。

2、墙裙、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冲洗,其阴阳角宜做成>50 ㎜圆弧半径圆角。监护室墙面及地面防撞、无锐角、无可搬动物等。

3、台面:生化检验室和中心实验室的部分化验台台面,通风柜台面,采血与血库的灌液室和洗涤室的操作台台面,病理科的染色台台面,均应采用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

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4、药剂科的配方室、贮药室、中心药房、药库均应采取防潮、防鼠等措施。

5、医院建筑应实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6、医院建筑应在院区及各建筑内配置信息导向标志。

五、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第二十六条所有区域,应尽量考虑自然通风条件。所有区域的新风量指标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当自然通风条件不能满足现行有关卫生标准时,应设置机机械通风系统。

第二十七条冬季设置供暖设施,供暖系统的热源、设备选型应视能源结构、经济能力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如果不采用空调系统供暖,宜采用以热水为热媒的散热系统供暖。供暖的室内设计温度不应低于18℃。

第二十八条如果设置中央空调系统,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要求。

六、给排水

第二十九条医院给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十条室内外给水和热水的干、支管应设检修阀门。

第三十一条每个护理单元应独立设置开水器。

第三十二条营养办公室、配餐室和餐车停放处,应设冲洗和消毒餐车的设施。

第三十三条医护人员使用的洗手盆、洗脸盆、化验盆等宜采用非接触龙头;小便器宜好采用感应开关,大便器宜采用脚踏开关或感应开关。

第三十四条除淋浴、拖布池等必须设置地漏的场所外,其他用水尽可能不设地漏。各排水点应有良好的水封。

第三十五条排水管上的通气管口不得接入空调通风系统的排风管道。

七、电气

第三十六条电源总开关应设在病区外,若病区末端配电箱,应将其安在护士办公室内,末端配电箱设置门锁。病房内其他地方禁止设置电源开关。

第三十七条病区内淋浴热水器宜使用电热热水器,热水器在吊顶及墙壁内穿管暗敷。

第三十八条在病区走廊、病房内应设置若干地灯。

第三十九条设置医护呼叫对讲系统、通信系统、电话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病区、走廊及病房宜设置监视系统;教学医院宜设置闭路电视示教系统;防止无关人员或患者随意出入的场所应设置门禁系统。

第四十条可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一路检修或故障时,另一路不断电。

第四十一条消防应急照明电源应采用双路电源末端互投自动控制或采用自带蓄电池灯具且供

电时间大于30 分钟。

第四十二条吸引、污水处理、中心供应、检验化验等用电负荷应采用独立回路供电。

第四十三条空调负荷用电采用专用变压器,与配电照明变压器分开。

第四十四条配管线槽或桥架穿越墙处应密封处理。

八、医疗气体

第四十五条各病房可配置中心供氧、中心吸引接口。根据规模条件设置液氧站或汇流排,站房独立设置,方便液氧补充及氧气瓶更换。中心吸引站房设立应考虑清洁消毒及日常维修。

九、结构

第四十六条选择改造医院(病区)必须注意结构安全,采取符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抗震措施。新建医院(病区)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十、消防

第四十七条消防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如室内无条件设置,室外消火栓应加密设置。合理布置室外消防通道,注意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包括埋没室外消火栓及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十一、环境保护第四十八条应急设置应充分注意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范。对污物、污水、尸体等采取严格的安全处理措施。

十二、其他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未述及的相关专业要求,按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2008年讨论稿)

(卫办规财发[2008]122号2008年6月2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提高精神专科医院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精神专科医院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确定和审批精神专科医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精神专科医院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五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就医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应注意改善患者就医条件和医护人员工作条件,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

第六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避免重复或过于集中建设。

现有精神专科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七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立足当前、考虑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和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论证、编制工作。

第八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对院区进行总体规划,根据需要和投资可能,可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九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宜分为70-199床、200-499床、500床以上三种类型。

设于综合医院内的精神科床位数量不宜超过100床。

第十一条精神专科医院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和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状况及该地区现有精神卫生病床数量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第十二条精神专科医院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门诊、住院、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等七项设施用房。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

第十三条设于综合医院内的精神科,除住院部应独立设置外,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用房及科研教学用房应与综合医院内相应部门综合考虑,统一设置。

第十四条精神专科医院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尽量利用城镇公共设施或集中建设、统一供应。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五条精神专科医院中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精神专科医院床均建筑面积指标

┏━━━━━━━━━━━━━┳━━━━━━┳━━━━━━━┳━━━━━━┓┃建设规模┃70-199床┃200-499床┃500床以上┃

┣━━━━━━━━━━━━━╋━━━━━━╋━━━━━━━╋━━━━━━┫┃面积指标(m(上标2)/床) ┃63 ┃66 ┃70 ┃┗━━━━━━━━━━━━━┻━━━━━━┻━━━━━━━┻━━━━━━┛第十六条精神专科医院各组成部分用房在总建筑面积中所占有的比例,宜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精神专科医院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建议比例(%)

┏━━━━━━━━┳━━━━━┳━━━━━━┳━━━━━┓┃\

规模┃┃┃┃┃\

┃70-199床┃200-499床┃500床以上┃┃部门\┃

┃┃┃┃\┃┃

┃┃

┣━━━━━━━━╋━━━━━╋━━━━━━╋━━━━━┫┃急诊部┃0 ┃ 2 ┃ 2 ┃

┣━━━━━━━━╋━━━━━╋━━━━━━╋━━━━━┫┃门诊部┃12 ┃12 ┃13 ┃

┣━━━━━━━━╋━━━━━╋━━━━━━╋━━━━━┫┃住院部┃54 ┃54 ┃52 ┃

┣━━━━━━━━╋━━━━━╋━━━━━━╋━━━━━┫┃医技科室┃18 ┃16 ┃17 ┃

┣━━━━━━━━╋━━━━━╋━━━━━━╋━━━━━┫┃保障系统┃8 ┃8 ┃8 ┃

┣━━━━━━━━╋━━━━━╋━━━━━━╋━━━━━┫┃行政管理┃ 4 ┃ 4 ┃ 4 ┃

┣━━━━━━━━╋━━━━━╋━━━━━━╋━━━━━┫┃院内生活┃ 4 ┃ 4 ┃ 4 ┃

┗━━━━━━━━┻━━━━━┻━━━━━━┻━━━━━┛

注: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设于综合医院内的精神科病床数量计入综合医院总床位数内,各项设施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按《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相应规模医院床位指标计算。

第十八条精神专科医院内预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按编制内的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20m (上标2)增加。

第十九条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精神专科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m(上标2)的标准另行增加科研用房建筑面积。

第二十条精神专科医院作为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其教学用房配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精神专科机构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m(上标2)/学生)

┏━━━━━━━━━━━━━┳━━━━━━┳━━━━━━┳━━━━━━┓

┃医院分类┃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

┣━━━━━━━━━━━━━╋━━━━━━╋━━━━━━╋━━━━━━┫

┃面积指标(m(上标2)/学生) ┃8-10 ┃ 4 ┃2.5 ┃

┗━━━━━━━━━━━━━┻━━━━━━┻━━━━━━┻━━━━━━┛

注:学生的数量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临床教学班或实习的人数确定。

第二十一条精神专科医院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停车的数量和停车设施的面积指标,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需要配套建设人民防空设施的,可按国家及当地有关标准、要求增加面积指标,但应考虑与地下停车等设施,平战结合、共同利用。

第二十三条综合医院精神科的科研用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人防设施应与综合医院综合考虑,统一设置;预防保健用房、教学用房宜与综合医院统一设置。

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第二十四条精神专科医院的选址应满足功能与环境的要求,院址应选择在患者就医方便、公共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地形比较规整、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位置,并应充分利用城镇基础设施。应避开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贮存场所。应充分考虑医疗工作的特殊性质,协调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充分利用地形、地貌。

第二十五条精神专科医院的规划布局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布局合理,节约用地。

2.满足基本功能需要,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3.功能分区明确,科学组织人流、物流,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4.建筑布局紧凑,内部交通便捷,管理方便,减少能耗。

5.根据不同地区的气象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室内外治疗、康复环境,为医护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6.应为患者设置相对独立的绿化空间和活动场地。

第二十六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用地,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的建筑物占地、道路用地、绿化及活动用地、堆晒用地(用于燃煤堆放与洗涤物品的晾晒)和医疗废物与日产垃圾的存放、处置用地。床均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用地指标

┏━━━━━━━━━━━━━┳━━━━━━┳━━━━━━━┳━━━━━━┓

┃建设规模┃70-199床┃200-499床┃500床以上┃┣━━━━━━━━━━━━━╋━━━━━━╋━━━━━━━╋━━━━━━┫

┃用地指标(m(上标2)/床) ┃108 ┃105 ┃105 ┃┗━━━━━━━━━━━━━┻━━━━━━┻━━━━━━━┻━━━━━━┛

设于综合医院内的精神科病床数量计入综合医院总床位数内,建设用地面积指标按《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相应规模医院指标计算。

第二十七条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精神专科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0m(上标2)、承担教学任务的精神专科医院应按每位学生30m(上标2)在床均用地面积指标以外,另行增加科研和教学设施的建设用地。

第二十八条精神专科医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应在床均用地面积指标以外,按当地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九条新建精神专科医院的绿地率应不低于38%;改建、扩建精神专科医院的绿地率应不低于33%。综合医院精神科绿地率按医院总体指标平衡,并满足《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建筑标准

第三十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并应将环境保护及建筑节能工作作为建设重点之一。建筑标准应区别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合理确定。

第三十一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及当地有关无障碍设施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医疗业务用房应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第三十三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筑耐火等级和消防设施的配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精神专科医院临床业务用房宜为多层建筑。各类用房应符合国家有关结构安全的规范规定,主要建筑的结构形式应考虑使用的灵活性和改造的可能性。

综合医院精神科临床业务用房宜为多层建筑或设于高层建筑的多层部分内。

第三十五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筑装修和环境设计,应有利于患者生理、心理健康,体现精神卫生临床医学的内在规律,体现清新、典雅、朴素的专业特点。

第三十六条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医疗业务用房的室内装修应选用坚固、安全的材料与设备,避免被患者破坏,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具体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顶棚应便于清扫、防积尘。

2.内墙墙体应不使用易裂、易燃、易吸潮、易腐蚀、不耐碰撞、不易吊挂的材料;有推床(车)通过的门和墙面,应采取防碰撞措施;

3.除特殊要求外,有患者通行的楼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4.所有卫生洁具、洗涤池,应采用耐腐蚀、难沾污、易清洁的建筑配件;

5.不应使用易产生粉尘、微粒、纤维性物质的材料。

6.患者活动区域的门窗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七条配餐、消毒、厕浴、污洗等使用蒸汽和易产生结露的房间,应采用牢固、耐用、难沾污、易清洁的材料装修到顶;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使蒸汽排放顺利、楼地面排水通畅不出现渗漏。

第三十八条精神专科医院的院区管网,应采用分区专线供应。主要建筑物内,应设置管道井并按需要设置设备层。主要管道沟应便于维修和通风,应采取防水措施。

第三十九条精神专科医院的供电设施应安全可靠,保证不间断供电。宜采用双回路供电,不能满足双回路供电的应设置自备电源。院区内应采用分回路供电方式。

第四十条精神专科医院应配置与其建设规模和业务技术、行政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信息系统、通讯系统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第四十一条精神专科医院应配置完善、清晰、醒目的标识系统。

第四十二条精神专科医院应设置医用气体供应系统。

第四十三条精神专科医院应建设污水、污物的处理设施,污水的排放和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的分类、归集、存放与处置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章医疗设备

第四十四条精神专科医院医疗设备配置,应符合以下原则:

1.根据不同规模、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

2.医疗设备配备水平应与其人员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

第四十五条精神专科医院医疗设备按表5选配。

表5 精神专科医院基本设备配置清单

┏━━━━━━┳━━━━━━━━━┳━━━━━━┳━━━━━━━┳━━━━━━┓┃┃┃70-199床┃200-499床

┃500床以上┃┃设备种类┃设备名称┃┃

┃┃┃┃

┣━━━━━━╋━━━━━━━╋━━━━━━┫┃┃

┃数量┃数量┃数量┃

┣━━━━━━┻━━━━━━━━━┻━━━━━━┻━━━━━━━┻━━━━━━┫┃1)影像类

┣━━━━━━┳━━━━━━━━━┳━━━━━━┳━━━━━━━┳━━━━━━┫┃┃移动式X光机┃ 1 ┃ 1

┃ 1 ┃┃

┣━━━━━━━━━╋━━━━━━╋━━━━━━━╋━━━━━━┫┃┃全身多功能X光机CR ┃0 ┃ 1 ┃ 1 ┃┃┣━━━━━━━━━╋━━━━━━╋━━━━━━━╋━━━━━━┫┃┃黑白B超仪┃ 1 ┃ 1 ┃ 1 ┃┃┣━━━━━━━━━╋━━━━━━╋━━━━━━━╋━━━━━━┫┃┃500mAX光机┃ 1 ┃0 ┃0 ┃

┣━━━━━━┻━━━━━━━━━┻━━━━━━┻━━━━━━━┻━━━━━━┫┃2)电生理类

┣━━━━━━┳━━━━━━━━━┳━━━━━━┳━━━━━━━┳━━━━━━┫┃┃诱发电位仪┃0 ┃0

┃ 1 ┃┃

┣━━━━━━━━━╋━━━━━━╋━━━━━━━╋━━━━━━┫┃┃床旁心电图机┃ 3 ┃ 6 ┃9 ┃┃┣━━━━━━━━━╋━━━━━━╋━━━━━━━╋━━━━━━┫┃┃多导心电图机┃ 1 ┃ 1 ┃ 1 ┃┃┣━━━━━━━━━╋━━━━━━╋━━━━━━━╋━━━━━━┫┃┃脑电图机┃ 1 ┃ 1 ┃ 1 ┃┃┣━━━━━━━━━╋━━━━━━╋━━━━━━━╋━━━━━━┫┃┃脑电地形图仪┃0 ┃ 1 ┃ 1 ┃┃┣━━━━━━━━━╋━━━━━━╋━━━━━━━╋━━━━━━┫┃┃睡眠脑电分析系统┃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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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70-199床┃200-499床┃500床以上┃┃设备种类┃设备名称┃┃

┃┃┃┃

┣━━━━━━╋━━━━━━━╋━━━━━━┫┃┃

┃数量┃数量┃数量┃

┣━━━━━━┻━━━━━━━━━━┻━━━━━━┻━━━━━━━┻━━━━━━┫┃3)检验类

┣━━━━━━┳━━━━━━━━━━┳━━━━━━┳━━━━━━━┳━━━━━━┫┃┃血氨测定计┃0 ┃0

┃ 1 ┃┃

┣━━━━━━━━━━╋━━━━━━╋━━━━━━━╋━━━━━━┫┃┃霉菌培养箱┃0 ┃0 ┃ 1 ┃┃┣━━━━━━━━━━╋━━━━━━╋━━━━━━━╋━━━━━━┫┃┃显微镜┃ 1 ┃ 2 ┃ 3 ┃┃┣━━━━━━━━━━╋━━━━━━╋━━━━━━━╋━━━━━━┫┃┃PH计┃ 1 ┃ 2 ┃ 3 ┃┃┣━━━━━━━━━━╋━━━━━━╋━━━━━━━╋━━━━━━┫┃┃分析天平┃ 1 ┃ 2 ┃ 3 ┃┃┣━━━━━━━━━━╋━━━━━━╋━━━━━━━╋━━━━━━┫┃┃电动振荡器┃ 1 ┃ 2 ┃ 3 ┃┃┣━━━━━━━━━━╋━━━━━━╋━━━━━━━╋━━━━━━┫┃┃自动稀释器┃ 1 ┃ 2 ┃ 3 ┃┃┣━━━━━━━━━━╋━━━━━━╋━━━━━━━╋━━━━━━┫┃┃细菌培养箱┃ 1 ┃ 1 ┃ 1 ┃┃┣━━━━━━━━━━╋━━━━━━╋━━━━━━━╋━━━━━━┫┃

┃超净工作台┃ 1 ┃ 2 ┃ 3 ┃┃┣━━━━━━━━━━╋━━━━━━╋━━━━━━━╋━━━━━━┫┃┃离心机┃ 2 ┃ 2 ┃ 2 ┃┃┣━━━━━━━━━━╋━━━━━━╋━━━━━━━╋━━━━━━┫┃┃冰箱┃ 2 ┃ 2 ┃ 2 ┃┃┣━━━━━━━━━━╋━━━━━━╋━━━━━━━╋━━━━━━┫┃┃消毒锅┃ 1 ┃ 2 ┃ 3 ┃┃┣━━━━━━━━━━╋━━━━━━╋━━━━━━━╋━━━━━━┫┃┃干燥箱┃ 1 ┃ 1 ┃ 1 ┃┃┣━━━━━━━━━━╋━━━━━━╋━━━━━━━╋━━━━━━┫┃┃恒温箱┃ 1 ┃ 1 ┃ 1 ┃┃┣━━━━━━━━━━╋━━━━━━╋━━━━━━━╋━━━━━━┫┃┃血糖仪┃ 1 ┃ 2 ┃ 3 ┃┃┣━━━━━━━━━━╋━━━━━━╋━━━━━━━╋━━━━━━┫┃┃血球三分类计数仪┃ 1 ┃ 1 ┃ 1 ┃┃┣━━━━━━━━━━╋━━━━━━╋━━━━━━━╋━━━━━━┫┃┃尿十项分析仪┃ 1 ┃ 1 ┃ 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 1 ┃ 1 ┃┃┣━━━━━━━━━━╋━━━━━━╋━━━━━━━╋━━━━━━┫┃┃血气分析仪┃ 1 ┃ 1 ┃ 1 ┃┃┣━━━━━━━━━━╋━━━━━━╋━━━━━━━╋━━━━━━┫┃┃酶标仪┃ 1 ┃ 1 ┃ 1 ┃┃┣━━━━━━━━━━╋━━━━━━╋━━━━━━━╋━━━━━━┫┃┃高压液相(血药浓度) ┃ 1 ┃ 1 ┃ 1 ┃

┣━━━━━━┻━━━━━━━━━━┻━━━━━━┻━━━━━━━┻━━━━━━┫┃4)监护抢救类

┣━━━━━━┳━━━━━━━━━━┳━━━━━━┳━━━━━━━┳━━━━━━┫┃┃心脏按摩机┃0 ┃ 1

┃ 1 ┃┃

┣━━━━━━━━━━╋━━━━━━╋━━━━━━━╋━━━━━━┫┃┃眼底镜┃ 3 ┃ 5 ┃7 ┃┃┣━━━━━━━━━━╋━━━━━━╋━━━━━━━╋━━━━━━┫┃┃五官检查器┃ 3 ┃ 5 ┃7 ┃┃┣━━━━━━━━━━╋━━━━━━╋━━━━━━━╋━━━━━━┫┃┃气管插管┃ 3 ┃ 5 ┃7 ┃┃┣━━━━━━━━━━╋━━━━━━╋━━━━━━━╋━━━━━━┫┃┃气管切开包┃ 3 ┃ 5 ┃7 ┃┃┣━━━━━━━━━━╋━━━━━━╋━━━━━━━╋━━━━━━┫┃┃洗胃机┃ 1 ┃ 2 ┃ 3 ┃┃┣━━━━━━━━━━╋━━━━━━╋━━━━━━━╋━━━━━━┫┃┃电动吸引器┃ 3 ┃ 5 ┃7 ┃┃┣━━━━━━━━━━╋━━━━━━╋━━━━━━━╋━━━━━━┫┃┃供氧装置┃ 1 ┃ 1 ┃ 1 ┃┃┣━━━━━━━━━━╋━━━━━━╋━━━━━━━╋━━━━━━┫┃┃床旁心电监护仪┃ 2 ┃ 5 ┃8 ┃┃┣━━━━━━━━━━╋━━━━━━╋━━━━━━━╋━━━━━━┫┃┃呼吸机┃ 2 ┃ 5 ┃8 ┃┃┣━━━━━━━━━━╋━━━━━━╋━━━━━━━╋━━━━━━┫┃┃除颤仪┃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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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99床┃

200-499床┃500床以上┃┃设备种类┃设备名称┃┃┃┃┃┃

┣━━━━━━╋━━━━━━━╋━━━━━━┫┃┃

┃数量┃数量┃数量┃

┣━━━━━━┻━━━━━━━━━━━┻━━━━━━┻━━━━━━━┻━━━━━━┫┃5)治疗类

┣━━━━━━┳━━━━━━━━━━━┳━━━━━━┳━━━━━━━┳━━━━━━┫┃┃音乐治疗机┃ 1 ┃ 2 ┃ 3 ┃┃

┣━━━━━━━━━━━╋━━━━━━╋━━━━━━━╋━━━━━━┫

┃┃音频电疗机┃ 1 ┃ 2 ┃ 3 ┃┃

┣━━━━━━━━━━━╋━━━━━━╋━━━━━━━╋━━━━━━┫

┃┃超声治疗仪┃ 1 ┃ 2 ┃ 3 ┃┃

┣━━━━━━━━━━━╋━━━━━━╋━━━━━━━╋━━━━━━┫

┃┃电针治疗仪┃ 2 ┃ 4 ┃ 6 ┃┃

┣━━━━━━━━━━━╋━━━━━━╋━━━━━━━╋━━━━━━┫

┃┃生物反馈治疗仪┃ 1 ┃ 1 ┃ 1 ┃┃

┣━━━━━━━━━━━╋━━━━━━╋━━━━━━━╋━━━━━━┫

┃┃无抽搐电休克仪及配套┃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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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疗设备┃ 1 ┃ 1 ┃ 1 ┃┃

┣━━━━━━━━━━━╋━━━━━━╋━━━━━━━╋━━━━━━┫

┃┃其它常用处置设备┃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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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评审基本标准

二级医院评审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二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者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二级医院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6.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3-1.5。 7.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医疗卫生服务 对社区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1.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 2.开展日常院前急救;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3.开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 (二)与医疗相结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1.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本院职工的在职教育。 2.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 3.能承担省或市级科研项目。 (三)指导基层 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与一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开展双向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和培训卫生技术及管理人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措施、实施方案及其考核与评价办法。 (一)组织管理 必备的有: 1.行政管理组织 2.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管理组织 3.护理管理组织 4.财务管理组织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20200128095021)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 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 一 )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 二 )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 ( 可与康复科合设 ) 、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 一 ) 每床至少配备 1.03 名卫生技术人员; ( 二 ) 每床至少配备0.4 名护士 ; ( 三 ) 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 四 ) 临床营养师不少于 2 人 ; ( 五 ) 工程技术人员 ( 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 ) 占卫生技术人员总 数的比例不低于 1%。 四、房屋: ( 一 )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 平方米 ; ( 二 )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 ;

( 三 )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 4 平方米。五、设备: ( 一 ) 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移动式 X 光机X光机B超 多普勒成象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 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 支气管镜食道镜 胃镜十二指肠镜 乙状结肠镜结肠镜

【爱文库】核心用户上传 直肠镜腹腔镜 膀胱镜宫腔镜 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 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 裂隙灯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显微镜 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 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 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 器械柜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 蒸馏器紫外线灯

芮城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方案

芮城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方案 分析人: https://www.360docs.net/doc/1714815428.html, 时间:2011-02-28

随着医疗行业竞争的加剧,医院网络营销在医院推广活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与传统营销方式的时间限制性和以地点为中心的分销观念相比,医院网络营销是一种时空全新理念和商务模式。 建立起自己的网站是网络营销的第一步。好的医院营销主页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当访问者访问这个主页时会被深深地吸引,并且成为经常的造访者。在医院利用传统营销手法为网络营销创造了较高的顾客点击率后,医院就可以充分运用网络营销来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在不断发展完善中逐步成熟以独立的营销方式出现,使网络营销逐步在营销中成为主导方式,促进医疗业的健康发展。 诚石科技有限公司在多年的医院网站建设中,不断积累相关经验及医院在网络营销中的方法,为医院的网站建设提供现有最便捷模式及方案。 接下来是我们公司为芮城县精神病专科医院设计网站的建站方案: 一、建设网站目的及功能定位 1、建设网站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患者了解我们医院,包括医院的医资力量和医疗服务; 2、建设网站可以让患者和医生更直接的互动交流,不用为了看病再去挂号,我们可以坐在家里通过互联网和医生交流,询问相关的病情; 3、建设网站可以更好的宣传我们医院,让全国各地的老百姓和医院部门熟悉我们,体现现代化医疗管理; 4、上网杳询相关病症的顾客 分析:通过网站可以了解医院的历史背景,实力,以及医师团队,医院诊疗设备及硬件设施,还可以从网站看到医院的环境服务等,因此,我们也将该类顾客提供如在线预约等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网站技术解决方案 1、采用100M双线虚拟服务器和.com国际域名; 2、采用https://www.360docs.net/doc/1714815428.html,技术开发,access数据库存储数据; 3、标准化的页面页面布局。 三、网站前台制定栏目 栏目规划: 1、医院概况---院长致辞、领导介绍、收费标准、就医指南、业务范围、医疗救助申请、医生出诊时间(单页体现) 作为医院对内和对外的重要宣传窗口,可使浏览者快速、清楚地了解红芮城精神病专科医院整体的基本情况和超强实力。 2、科室设置---让浏览者清晰地了解医院的科室设置,可以更准确的得到医生的信息。做到准确就医,

三甲医院建设标准

三级医院分等标准 本标准是三级医院建设和发展的标准,也是其水平和质量的评价依据。 一、科室设置 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区域性卫生规划的指导和综合性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 (一)临床科室 1.一级专业科室 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理疗科、康复科或老年病科、肿瘤科、家庭病床科、介入性放射科。 2.二级专业分科 (1)内科:分设消化、循环、呼吸、神经、血液、泌尿、内分泌等专业科室。 (2)外科:分设腹外、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烧伤、整形外科等专业科室。 (3)妇产科:分设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 (4)儿科:分设新生儿、儿内、儿外等专业科室。 (5)其他:必设ICU病房(室)、CCU病房(室)。 (二)医技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 应设药剂科、影像诊断科、检验科、核医学科、营养科、病理科、物理诊断科、内窥镜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统计室、图书室、预防保健科。 (三)重点专科 1.全院应有2个以上重点专科。 2.重点专科条件: (1)学科带头人具有主任医师职称;

(2)专业水平居国内先进行列; (3)专业人才形成梯队; (4)具有20张以上床位,有开展本专业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配套设备(包括设备中心的有关设备)。 二、人员结构 医院应配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医师与护士比为1∶2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比为1∶3∶5∶7,护师以上占护理人员总数≥30%。 3.临床营养师以上职称人员≥2人。 4.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 5.各一级科室和重点二级科室主任必须是主任医师,一般二级科室主任应为副主任医师。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以及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医院,按卫生部1979年《关于综合医院编制》规定,适当增加人员比例。 三、管理水平 三级医院必须实行科室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管理职责相应的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医院院级领导班子要做到:结构要合理、职责要明确、职权要相称、工作要协调、效率较高。院长和副院长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全面了解三级医院的业务,具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三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和一年以上科室管理经历。 2.上岗前经过管理专业培训,掌握较系统的医院管理原理、原则和重要方法。 3.能设计和组织制订医院综合发展规划、项目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能组织实施。 4.能了解国内外医院管理动态,充分利用有关信息资源,作为管理构思和决策的参考及依据。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设置标准

发热门诊设置标准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 制和治疗工作,把好发热病人第一关口。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要求,综合医疗机构均要设立发热病人专用门诊,具体设置标准如下: 一、房屋。至少设有诊室、处置治疗室、留验观察室,每室 必须独立,发热门诊与其他诊室应隔离,并设有夜间明显标志和病人通道标示。 二、人员。应有经过培训的1-2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3 名以上取得执业资格的护士。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适量诊床、诊察桌、诊察凳、观察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污物桶、一次性压舌板、处置台、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灭菌消毒器材、手消毒设施,墙上贴有洗手流程示意图等。有条件的应配置心电图机。 (二)通信设施。工作间应有电话与外面联系。 四、隔离消毒措施。 (一)工作人员着装。医护人员着2层隔离衣(外层为一次性),戴隔离帽、医用外科口罩及N95口罩、防护眼镜、胶皮手套或一次性手套,穿工作鞋,套一次性鞋套。医务人员进入

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二)污物桶内置一次性双层医疗废物袋,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分类运送集中处理。 (三)工作环境内消毒包括:地面、空气、物体表面等参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推荐消毒剂:0.2%-0.5%过氧乙酸,84消毒液,优氯净等。 (四)听诊器、血压计等消毒器械应进行规范消毒。 (五)保持室内通风。 (六)留验观察室床与床之间用屏风相对进行隔离。 (七)留验观察病人应谢绝亲属探视或采取保护措施后探视,以防传染。 五、接诊要求。 (一)医院门口和门诊大厅要设立醒目的发热门诊告示,其内容主要包括接诊范围、门诊方位、行走线路及注意事项等。(二)导医人员负责为发热病人戴医用外科口罩并代为其挂号后引入发热门诊就诊。 (三)不能明确诊断者,留验观察,积极治疗。 (四)若确诊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和疑似病人者,应迅速按规定报告疫情,及时定点规范隔离治疗。 六、规章制度。

二级医院评审基本标准(20201228204208)

二级医院评审基本标准 木标准是审定二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者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二级医院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6.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 : 1.3-1.5o 7.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0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医疗卫生服务 对社区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 1.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

2.开展日常院前急救;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3.开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 (二)与医疗相结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1.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本院职工 的在职教育。 2.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 3.能承担省或市级科研项目。 (三)指导基层 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防 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与一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 开 展双向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和培训卫生技术及管理 人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措 施、实施方案及其考核与评价办法。 (一)组织管理 必备的有: 1.行政管理组织

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70867

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

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床1张,床垫 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 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 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精神病专科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

XX精神病专科医院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二0一七年七月六日 目录 一、项目简介 (3)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3) 三、申办项目的背景、政策依据 (4) (一)背景 (4) (二)政策依据 (5) 四、所在地区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8) 五、所在地区医院服务体系、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人群健康状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10) 六、项目整体思路: (11) 七、具体工作步骤 (12) 八、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15) 九、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15) 十、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15) 十一、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与其它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16) 十二、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7) 十三、拟设医疗机构的医疗信息系统、供电、上下水道及消防设施及消毒隔离设施情况 (19) 十四、资金来源、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20) 十五、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20) 十六、拟设医疗机构效益预测分析 (21) (一)经济效益 (21) (二)社会效益 (21) 十七、结论 (22)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XX精神病专科医院(暂定,下同) 项目地址:文山州XX县 项目规模: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诊疗科目:内科(门诊)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病卫生专业;精神康复;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项目规模:一期100张床位,二期增至200张床位 投资规模:人民币2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申办单位:XX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为XXX与XX(技术出资方)、XXX有限公司(资金投资方)三方共同发起的合伙人企业,拟申请设立XX精神病专科医院,并由陈定帮出任医院法人代表和实际负责人,具体负责合作医院的筹建和运营管理。 申请单位名称:XX精神病专科医院 所有制形式:私人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参考图集及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卫生部下发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为各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提供设计参考。图集包括150张病床、300张病床及500张病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计方案各两个,各部分设计要点如下: 总设计要点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配置主要功能单元包括: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住院部、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教学科研等部分。 门诊部可包含以下单元:精神科门诊、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儿少精神科、精神症科、康复科、社区防治、精神医学鉴定。 医技科室包含: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脑电图与睡眠功能检查室、中心供应室、病案室、心电图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心理测查室、心理治疗室、脑功能治疗室、工娱疗室、营养室。 150张病床、300张病床、500张病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可根据医疗工作特点及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功能单元。根据功能,分为医疗区、后勤保障区。可根据用地情况合理安排用地出入口位置和数量,一般设置主出入口及后勤辅助出入口。 规划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图集中没有考虑传染病人的收治。具体建设时,根据医院所承担的任务,可在院区内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诊疗功能单元。图集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他空地布置绿化及病人活动场地,室外活动场地临近病房,按照每床5平方米设置。应提示的是,供急性病人使用的室外活动场地需要采取必要的封闭措施。 门诊部、急诊部设计要点 门诊部应设在靠近医院主要交通入口处,与急诊部和医技部临近,并设直通医院内部的联系通路。根据规模、用地情况,门诊部与急诊、医技部可组合为一体。少儿精神科、精神医学鉴定科、临床心理科应考虑设置单独出入口。 门诊部分采用分科候诊,门诊量小的医院也可合科候诊。可采用厅式候诊或廊式候诊形式。诊室应以单人诊室为主,参考方案中单人诊室面积控制在8~12平方米之间。根据教学等工作需要,可设置少量多人诊室。 为方便医护人员交流及互相支援,诊室之间应设置医护人员应急出口。 急诊部要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便于急救车停靠,并与门诊部、医技部联系方便,也可考虑与门诊部组成一体。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解析

工作十点 做事多一点;微笑多一点。脑筋活一点;嘴巴甜一点。效率高一点;说话轻一点。行动快一点;服务好一点。脾气小一点;沟通多一点。

医院病区管理制度 服务病人六不准: 一、不准打骂病人。 二、不准男医生(单人单独)进入女病区。 三、不准女医生(单人单独)进入男病区。 四、不准带棍棒、绳索、刀具、玻璃危险物品进入病区。 五、不准吃喝拿要病人家属红包钱财。 六、不准泄露精神病人的一切隐私。 服务工作必须坚持视病人为亲人,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患者家属的满意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患者个人的平安和康复师我们的心愿。

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医德规范 一、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 东思想。 (二)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 心全意为病人服 (三)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四)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下开展批评与白我批评。 (五)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六)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七)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 整洁肃静。 (八)保密守则 1.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3.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4.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5.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9.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规范 (一)遵守公德。 (二)热爱医学。 (三)救死扶伤。 (四)高度同情。 (五)尊重病人。 (六)讲究卫生。 (七)廉洁奉公。 (八)团结互助。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精神病医院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精神病医院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6) 第三章建设规模与场址 (14) 第四章建筑方案 (20) 第五章节能与节水 (33) 第六章环境保护影响分析 (35) 第七章安全运行与劳动保护 (40) 第八章医院组织机构、劳动定员及人员培训 (43) 第九章项目实施进度与质量保证体系 (44) 第十章项目招投标 (47)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9) 第十二章效益分析 (53) 第十三章结论与建议 (54)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某某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某卫生院(某某精神病院) 项目法人代表:林某某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址:某某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其中:住院楼(四层)4374平方米,医技楼(三层)1458平方米,门诊楼(三层)972平方米,行政生活用房(二层)648平方米,保障用房(二层)648平方米。设计住院病床数150张。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国债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解决200万元。 七、项目建设期:1年 第二节项目背景 某某位于某某省中部,某某市的东北面,是革命老区县,某某省省定贫困县,享受西部政策县。全县国土面积2695平方公里,辖21个乡镇,全县总人口43万。 一、医院发展历史 某某精神病院是1999年经某某地区卫生局批准成立,在某某卫生局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与某某卫生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其精神病治疗与某某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开展业务协作,在某某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多年来,一直收治周边新干、峡江、乐安、宁都等六、七个县的精神病患者,随着收治精神

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设置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 一、床位: 精神科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门诊(含急诊、心理咨询),4个以上精神科病区,男女病区分开,心理测定室、精神医学鉴定室、工娱疗室、康复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超声波室、消毒供应室、情报资料室、病案室和3个以上的研究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 (三)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护士; (四)平均每床至少有名护士。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不少于5平方米;(四)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病医院要求。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供氧装置呼吸机 洗胃机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 心电监护仪心脏按摩机 气管切开包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 血小板计数仪自动生化分析仪 血气分析仪血氨测定计

尿分析仪酶自动分析仪分光光度计荧光光度计PH计分析天平 离心机干燥箱 恒温箱霉菌培养箱 电动振荡器自动稀释器净化操作台电冰箱 X光机 B超 脑电地形图仪脑血流图仪五官检查器常用处置器械诱发电位仪音乐治疗仪超声治疗仪音频电疗机生物反馈治疗机录音机电休克治疗仪扩音机 体疗设备紫外线灯

储存柜蒸馏装置 电视机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一级精神病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三、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2009年北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第五章建筑标准 第六章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附件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提高精神专科医院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精神专科医院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精神专科医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精神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流程科学、运行经济、安全环保。 第五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六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对院区进行总体规划,根据需要和投资可能,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七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宜分为70-199床、200-499床、500床及以上三种类型。 第九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精神卫生资源和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满足重性精神疾病急性期服务需要的床位规模宜为每万人1.48张。 第十条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其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 (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 给氧装置呼吸机 麻醉机电针仪 手术器械手术床 酸度计分析天平 钾钠分析仪培养箱 电冰箱干燥箱 分光光度计X光机 纤维胃镜结肠镜 妇科检查台蒸馏水器 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心脏除颤器离心机 各类针具B超 无影灯骨科牵引床

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2条 枕头2个 床头柜1个 床头信号灯1个 床垫 1.1条 床单2条 枕套4个 病员服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讨论稿) 2008年北京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限内部印发)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 2008年北京

关于批准发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通知 建标〔20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八年月日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OO八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建设用地与规划布局………………………………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医疗设备……………………………………………第七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附加说明………………………………………………………附件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提高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基本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及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服务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五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就医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应注意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 第六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避免重复或过于集中建设。 现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

工作十点 做事多一点;微笑多一点。 脑筋活一点;嘴巴甜一点。 效率高一点;说话轻一点。 行动快一点;服务好一点。 脾气小一点;沟通多一点。 医院病区管理制度 服务病人六不准:

一、不准打骂病人。 二、不准男医生(单人单独)进入女病区。 三、不准女医生(单人单独)进入男病区。 四、不准带棍棒、绳索、刀具、玻璃危险物品进入病区。 五、不准吃喝拿要病人家属红包钱财。 六、不准泄露精神病人的一切隐私。 服务工作必须坚持视病人为亲人,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患者家属的满意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患者个人的平安和康复师我们的心愿。 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医德规范 一、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二)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 病人服 (三)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四)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下开展批评与白我批评。 (五)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六)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七)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 静。 (八)保密守则 1.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3.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4.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5.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9.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规范 (一)遵守公德。 (二)热爱医学。 (三)救死扶伤。 (四)高度同情。 (五)尊重病人。 (六)讲究卫生。 (七)廉洁奉公。 (八)团结互助。 精神科护理基本技能 一、接触患者与建立护患关系的要求: 1.了解、熟悉患者的基本情况。 2.具有同理心:同理心是指护士能进入患者的内心世界,从他的认知角度来看事 物,也就是常说的“设身处地、将心比心”。 3.接纳、容忍患者:接纳是指护理人员要以患者是具有正常人的基本人权与尊严 的态度来接受患者。一个接纳患者的护士,能容忍患者所表现的疾病言行。4.尊重患者:在接触交往中,要特别注意尊重患者,平等待人,说话和气,以平 常心对待他们。对患者的症状,勿歧视、讥笑,勿闲谈议论。对患者的病史、隐私要保密,勿作笑料。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以求得患者合作。 5.持续性和一致性的态度:持续性是指患者在住院期内有相对固定的护士与其经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2017)

2017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至少应设置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支具与矫形器治疗室等,并具备相应的临床康复评定功能。(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用房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床位:至少为医院总编制床位数的2.5%,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人员 (一)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25名康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二)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实验室检测设备 至少配备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暂不具备者可与其他科室共用)。(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训练用棍、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助力平行木、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骨关节训练器、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步器、助行器、PT凳、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功能性牵引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低频电治疗设备、中频电治疗设备、

高频电治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功能性牵引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木工作业设备、黏土或橡皮泥作业设备、编制作业设备、作业游戏设备等。 4.言语治疗:至少配备录音机或言语治疗机,言语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吞咽治疗用具、非言语交流用交流板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火罐等创痛康复设备。 (三)急救设备 至少配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四)信息化设备 至少具备一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四、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康复医学科诊疗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关于设置巍山县周氏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申请建设可研报告书

设置“巍山县周氏精神病专科医院” 又名:“巍山福灵精神病专科医院” 可 r 行 性 研 究 报 巍山县庙街镇中草药精神病专科诊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设置“巍山县周氏精神病专科医院又名:“巍山福灵精神病专科医院” 可行性研究报告 大理州卫生局: 近年来,大理的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为更好地满足大理城镇居民和社会群众对看病就医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顺应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势,我院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发挥民营经济和技术辅助力量,不断加强和完善城镇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发展大理卫生事业,较好地为城镇居民及社会群众提供多层次的疾病诊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服务,加快“卫生城市” 建设,构建健康和谐社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我院拟在巍山县庙街镇北桥街,建立“巍山县周氏精神病专科医院”(“巍山福灵精神病专科医院”。现将申请建立“巍山县周氏精神病专科医院”(“巍山福灵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可行性报告上报贵局。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人及其基本情况 1、申请单位名称 巍山县庙街镇周家寿中草药精神病诊所 2、申请人基本情况 周家寿,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中专学历,联系电话1 3887277600,现巍山县庙街镇兴庙东路3号,身份证号:5329271 98109190559 。 巍山县庙街镇周家寿中草药精神病诊所,三代祖传专治各种精 神病,第一代医师:周君堂,1925年一1957年个人从医,1958年—1966年任巍山县精神病医院(慧明寺)中医主治医生,毕生从医,医技精深,医治患者无数。第二代医生,周发明,1970年一2007 年先后在庙街镇从事各类精神病医疗,于1996年获得医疗机构许可 证,成立了巍山县庙街镇精神病专科诊所,在汲取先父周君堂老医师精湛医术的基础上,周发明刻苦钻研,潜心改进医术,在精神病治疗方面取得一定建树,患者治愈效率进一步提高,治愈效果更加良好。第三代医生,周家寿, 2000年毕业于大理卫生学校,随父从 医至今,在注重理论研读的同时,更进医技,专攻中西医结合治疗精神病之医术。 二、所在地区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位于大理州南部,地处哀牢山和无量山上 段。北连大理市,县城距昆明400公里,距大理市50公里;东接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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