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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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一、概述装修装饰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装修装饰行为,保障居民生活质量和安全,维护社区环境和谐,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二、装修装饰申请1. 居民在进行装修装饰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如装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等。

2. 申请被批准后,居民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签署相关责任承诺书。

三、施工期限1. 居民在申请装修装饰时,需提供施工计划和工期安排,确保施工不超过规定的时间。

2. 施工期间禁止夜间加班施工,确保居民的正常休息。

四、施工要求1. 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封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并保持畅通的消防通道。

3. 施工现场禁止乱扔建筑垃圾,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

五、装修装饰材料1. 装修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材料。

2. 装修装饰材料的选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避免选择劣质材料。

六、装修装饰噪音控制1. 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音,避免对邻近居民造成困扰。

2. 对于超出规定噪音限制的装修装饰行为,物业有权要求停工或降低噪音。

七、装修装饰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语,提醒居民注意安全。

2. 施工期间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私拉乱接水、燃气管道。

3.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

八、装修装饰质量监督1. 物业管理处有权对装修装饰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若发现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物业有权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九、装修装饰验收1. 施工完成后,居民必须向物业管理处申请验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物业管理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装修装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装修装饰行为,物业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并可收取相应的违规费用。

2. 对于多次违规的居民,物业有权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停用电力、水源等。

十一、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凡居民装修装饰均需遵守,违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装饰施工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加强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室内装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施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应与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书。

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

未签定安全责任书,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确需改变设计图的,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二)不得拆除、破坏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三)需要拆改室内供暖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暖管理机构同意;(四)不得擅自拆改室内燃气管道及配件,确需拆改的,应征得燃气管理机构的同意。

(五)需要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实验;(六)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定,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七)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五条电、气施工安全(一)电气开关柜(箱),按规定制作安装,完整带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设置。

(二)各类电器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必须接实、接牢,以免线路过热或打火断路,发生问题应立即修理。

(三)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照明线路穿管保护,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库外。

存放防火器材的库房由专人管理,施工人员须了解使用方法。

(四)穿墙电线和靠近易燃物品的电线须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以上间距,大功率灯泡要加大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

(六)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的配电方式,采用多级保护措施,增设漏电保护开关,设置分段保护,严禁接地导线上加设开关装置,移动电箱电缆采用五芯线,并严格按照tn-s 体系的要求进行保护接地。

(七)在检修设备和接线时应由二人进行,检修前应停止对该设备供电,并在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篇)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篇)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国家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和监管。

第三条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原则:确保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符合安全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合规原则:装修设计、施工、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环保原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室内环境污染。

(四)经济原则:从经济角度出发,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装饰装修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四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施工工艺和安全要求。

(二)设计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设计工作应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

(三)设计方案应符合建设工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明确材料和产品的选用。

(四)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应经相关部门审核。

第五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尊重建筑结构,装修设计不得损害建筑结构的安全性。

(二)合理利用自然照明和通风,提高室内环境质量。

(三)应用节能技术,提高室内能源利用效率。

(四)设计应根据使用需求,合理布局和配置空间。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六条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周围环境和设施设备。

(三)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

(四)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安全管理。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避免噪音和扬尘污染。

(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材料的储存和使用,保证材料质量。

(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施工结束后应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第四章材料管理第八条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装修建筑管理条例

装修建筑管理条例

装修建筑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建筑物的装修管理,保障建筑物及其使用者的安全,提高建筑物使用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物的装修活动。

第三条管理原则装修建筑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安全、环保、节能的原则,保障建筑物结构安全,提高建筑物使用功能和质量。

第二章装修管理第四条装修计划装修前,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相关部门提出装修申请,提交装修方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应当包括装修内容、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环保措施、装修材料等,并应当符合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要求。

第六条装修施工1. 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建筑物的结构、设施和公共部位,防止损害。

3. 装修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和环保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章验收与保修第七条验收条件装修工程完成后,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相关部门申请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验收程序1. 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相关部门应当组织验收,对装修工程的安全、环保、功能等方面进行查验。

2.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保修期限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内,施工单位应当对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或者更换。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规行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装修施工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

2.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由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5篇)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5篇)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为保证住宅的结构安全,保持住宅优美整洁,使居民安居乐业,现对住宅区装修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住宅装修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1、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和施工队伍名称,装修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2、装修人员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小区出入证。

3、户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应同时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住宅装修不得对房屋结构和美观造成危害。

1、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混凝土墙、燃气管道、屋面防水、隔热板等。

2、如需拆除非承重墙,必须经有关工程建设部门论证并签字认可。

另外,卫生间有防水层,严禁破坏。

3、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面进行表面装修。

但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面层。

4、防盗网安装在窗户里侧。

5、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不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的位置上。

6、不得改变进房门门洞的设计,不得阻塞楼梯通道和妨碍消防。

8、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三、装修施工管理1、为了您的财产、居住安全与舒适,装修时请务必派人盯岗。

2、住宅装修时间不能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休息。

3、装修垃圾应堆放在不影响住户正常通行的地方。

装修垃圾由户主自行及时清运,或者交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清运,清运费由户主承担。

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任何物品。

严禁将装修垃圾倒入垃圾箱或转运到其他小区。

4、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用,违者按照规定给以处罚。

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业主负责修复和赔偿。

5、业主装修前应按____元/户,装修公司按500/户交纳装修保证金。

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部查验,无违规情况,退回装修保证金。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2)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装修管理制度:对装修申请、审批、监督和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一、装修前准备1. 业主在进行装修前需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

2. 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禁止使用低质量、不合格的建材。

3. 确定施工时间,避免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二、施工管理1. 业主需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2.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进行,禁止破坏公共设施和其他业主的产权利益。

3. 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粉尘等应尽量减少,确保邻居生活质量。

4.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材料垃圾需及时清理,禁止乱堆乱放。

三、装修验收1. 装修完工后,业主需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装修竣工验收申请。

2. 物业管理处将派人对装修质量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要求装修方及时整改。

3.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入住。

若发现问题,物业管理处有权要求进行整改。

四、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护小区其他居民的人身安全。

2. 施工人员应按规定佩戴相关安全装备,避免工伤事故发生。

3. 装修使用的电线、插座等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 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和易燃材料,确保火灾安全。

五、责任追究1. 若装修过程中造成了小区公共设施损坏,责任应由装修方承担维修费用。

2. 若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停止施工,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其他1. 禁止违规挂钩、乱画乱涂等破坏小区公共环境的行为。

2. 装修完工后,应及时恢复原状,禁止擅自改造或拆除公共构造。

3. 装修期间不得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

以上是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的基本要点,旨在确保小区内装修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障业主的利益和生活质量,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

同时,业主和装修方在装修过程中应相互配合,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物业管理装修管理规定(5篇)

物业管理装修管理规定(5篇)

物业管理装修管理规定1.装修活动,不得破坏房屋外观,严禁改变房屋门、窗、阳台护栏,以及外立面墙砖、涂料颜色;2.严禁在承重墙上开凿门、窗孔洞,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严禁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墙上开孔和凿洞;3.严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封闭观景阳台、生活阳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墙上安装雨蓬、防盗网、晾衣杆等;4.严禁随意在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空调外机应安装在房屋的预留位置或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上;5.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房屋外立面上安装广告牌及带有商用告示效应的标识;6.严禁侵占公共区域的通道、露台和屋面,严禁在公共区域的通道、露台和屋面乱搭乱建;7.严禁开挖地下室、打井。

损坏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场地。

二、主体结构管理1.严禁改变物业使用性质;2.严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房屋基础,严禁在结构墙、柱、梁、板上钻孔凿槽。

如确须开孔凿槽,须征得物业服务企业同意。

4.严禁在非承重楼面砌砖体隔墙;5.严禁改变房屋使用功能,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成卫生间和厨房;6.吊顶龙骨及木地板龙骨固定支点钻孔,孔洞点阵不得≤600㎜,孔洞直径不得≥12㎜,孔洞深度不得≥50㎜;7.房屋装修如需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其施工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三、防水施工管理1.防水层应涂抹在结实、坚硬、表面光滑平整、干净、干燥的基层上,并按规范要求施工。

施工完成后,应作闭水试验,试验时间应不少于____小时,确认无渗漏现象后,方可后续施工;2.装修施工如对阳台、厨房和卫生间,有较大改变的和对原防水层有较大破坏的部位,二次防水施工时应作重点加强处理,确保无渗漏;3.卫生间、厨房、阳台未作闭水试验不得回填,并不得只在回填找平层上做防水层,因此方式存在严重的工艺技术缺陷和隐患;4.回填找平层水泥沙浆应有足够的强度,其水泥沙浆标号不得低于1∶2,水泥沙浆厚度应≥60㎜;5.卫生间地面防水必须全做,墙面防水最低点应≥300mm;若使用淋浴龙头,安装龙头的墙面防水层高度应≥1800mm,宽度是淋浴龙头左右各500mm,阴角临界墙宽度为1000mm,高度必须达到1800mm。

居民装修管理规定范文(3篇)

居民装修管理规定范文(3篇)

居民装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环境秩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住宅业主及其家属、租户、装修工人等所有人员进行装修施工的行为。

第三条小区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按照规定进行装修施工,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装修工作。

第二章装修施工范围和时间第四条小区业主的装修范围仅限于其所拥有的住宅内部。

第五条装修项目包括墙体翻新、地板更换、卫生间改造等,不得涉及结构变动、外墙改造、扩建等工程。

第六条装修时间为每天的早上8点至晚上10点之间,不得在休息时间进行装修施工。

第七条装修施工的时限为30个自然日,超过时限需要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并获得书面批准。

第三章装修施工要求第八条装修施工前,业主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装修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装修方案、施工计划、装修材料清单等。

第九条装修施工前,工程队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备。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所有危险物品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装、搬运和储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施工工具、材料等应当放置在指定区域,不得阻碍小区正常通行,不得乱扔乱丢。

第十二条施工期间,应采取措施保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楼梯、门禁系统等。

第四章装修管理费用和责任第十三条装修管理费用由装修业主承担,费用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告知装修业主。

第十四条装修过程中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装修业主负责赔偿修复费用,如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若装修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小区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装修业主整改,装修业主须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装修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口头警告、责令整改、停止施工等。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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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一般为90天内。

如需要延期,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与报批相同。

(2)装修时间
正常装修时间为上午9:00至中午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周六、日与国家法定节假期不得装修。

如需要超时工作或在规定时间外工作者,事先应向服务中心申请,填写“节假日施工申请表”,得到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施工。

(中午12:00-14:00以及周六、日/节假日不可装修)。

(3)施工人员出入管理要求
a.施工人员在小区内必须配戴装修出入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入小区。

b.出入施工现场应举止文明、着装规范,正确佩戴安全帽,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c.凡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办理《车辆通行证》,并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

未经许可不得强行进入施工现场。

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严禁超速、乱行、乱放。

(4)电梯使用要求
a.搬运装修材料及清运垃圾时必须使用货梯,严禁超载搬运。

b.禁止长时间停留电梯搬运材料,以免影响其它楼层住户使用。

(5)电梯厅、电梯桥厢、走火楼梯的保护
a.禁止使用推、拖、拉等方式搬运材料,以免造成地面刮花。

b.搬运材料进出电梯时需轻拿轻放,不得随意碰撞。

c.如装修材料体积过大需使用走火楼梯搬运时,需注意避让,不得碰坏天花墙体。

(6)材料及垃圾清运
a.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清运时间为 9:00-11:30;14:30-17:00 ,由业主或装修单位自行清运出本物业至指定堆放点。

b.装修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弃物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臵在所属单元内,不得放臵在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1.服务中心临时指定1-5栋余泥由货梯清运至5栋负二层临时堆放处;6、7栋清运至7栋负二层临时堆放处;8-13栋清运至11栋负二层临时堆放处。

栋号装修余泥堆放位臵
1-5栋5栋负二层临时堆放处
6-7栋7栋负二层临时堆放处
8-13栋11栋负二层临时堆放处
2.各施工单位的装修余泥、垃圾必须运至指定垃圾堆放处,且保证日产日清。

3.所有余泥、垃圾在运至指定堆放处前,必须先用编织袋装好。

4.为保障安全,大宗垃圾或易燃、易爆垃圾(如纸皮、木屑、油漆、涂料等)产生后必须马上运至垃圾堆放处,不能存放在施工地点。

5.少量的沙石、碎砖类装修余泥、垃圾平时可存放在施工场地,但不能堆放在公共区域,并且每天必须于16:00之前清运至指定堆放处。

6.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不能堆放任何装修余泥、垃圾,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各自施工区域内的走廊、楼梯无装修余泥、垃圾堆放。

7.服务中心每天将不少于2次对装修现场余泥清运状况进行检查,凡有违反本规定,必将严肃处理。

8.余泥清运费(由服务中心指定堆放点运至政府指定堆放点):
带装修:300元/户或500元/户(由服务中心根据装修的程度收取)
毛坯:150平方米以下1200元/户,150平方米以上1600元/户。

备注:清运余泥所需的编织袋由住户自行提供或向服务中心咨询。

(7)装修用电、用水不得私自在室外接驳、因装修造成管路堵塞、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完全由业主负责修复和赔偿。

(8)业主应确保装修单位不会对本小区公共部分的设备、设施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业主需将损坏部分修复完好,若业主不履行修复义务,将由服务中心安排修理,而所有修理费将由有关业主负责支付。

(9)装修期间,须关闭单元大门,以免尘土飞扬及装修噪音影响他人。

(10)业主在装修期内对单元内的安防负责,业主必须对其雇佣装修单位及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管束。

(11)服务中心的审核意见只适用于装修方案是否符合装饰装修的相关规定,审核内容并不包括装修方案中的具体技术参数、设备和材料的性能,倘若相关参数、设备、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至任何后果,服务中心将不负任何责任。

(12)为确保装修工程不致触犯政府法规、影响单位结构或构成任何危害,服务中心有权要求业主对已审核及完工的工程做出改动,业主需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13)装修前及装修期间,业主必须在单元张贴由服务中心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以便服务中心人员跟进装修。

(14)业主所雇的装修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在装修区域外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

不得侵扰他人工作及在小区公共区域、楼梯里闲逛、流窜、便溺,严禁在公共通道张贴宣传单及上门派发宣传品。

严禁采摘小区内花果或践踏草地。

不得在非工作区内留宿,开火煮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使用任何放声设备如收音机、电视等,禁止赌博、饮酒。

(15)业主所雇的装修人员须配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工作,如发生矛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6)消防管理规定
a.装修人员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则,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

b.严禁在室内抽烟、煮食;如有违反,由装修人员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c.不得挪用或损坏公共消防设备和器材。

d.不得在装修现场储藏易燃易爆物品。

e.装修现场必须有足够的防火设备,如灭火筒,以备发生火警时紧急应用。

(装修范围内每50平方米必须保证至少一个4KG手提ABC灭火筒,每户至少要保证有两个4KG手提ABC灭火筒)。

f.装修时需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并在消防管理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五、违规装修处理
1. 服务中心对违反规定的业主或所雇承造商,将根据情节和后果,作如下处理:
责令停工
责令恢复原状
拒绝装修材料及装修人员进入物业范围
赔偿经济损失
2.违约责任处理(详见《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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